建筑工地施工扬尘管控三年专项行动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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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施工扬尘管控三年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有关工作要求,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加快改善我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根据《X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X-X年)修订版)》(X政发〔X〕X号)和《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管控三年专项行动方案(X-X 年)等7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X号)要求,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提升建筑工地施工扬尘管控水平,严格管控工地施工扬尘,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六个100%管理+红黄绿牌结果管理”制度,促使全县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步入日常化、规范化、标准化轨道,推进清洁工地建设,大幅提升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文明施工的水平,全力打造X县工地扬尘治理模式,力争我县建设工地扬尘治理水平达到全市前列。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全面强化工地扬尘治理各项措施落实力度,高标准落实“627”(6个100%、2个禁止、7个规定)管理标准和红黄绿结果挂牌制度。

1.成立扬尘治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必须成立扬尘治理领

导机构,要下发正式文件,指定专人负责扬尘治理工作。

2.制定扬尘治理方案。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必须制定扬尘治理专项工作方案和扬尘治理施工管理办法,要定期召开扬尘治理专项会议,安排讲评扬尘治理工作。

3.定期检查扬尘工作。建设单位必须每月组织检查一次扬尘工作,并召开一次扬尘治理专项会议;监理单位必须每周检查一次扬尘治理工作,每半个月组织召开一次扬尘治理专项会议;施工企业每天必须检查扬尘治理工作并有记录。

4.设置扬尘治理公示牌。所有施工现场大门醒目位置应设置红黄绿牌和扬尘治理环境保护牌,必须注明扬尘治理措施和责任人及监督电话。

5.施工现场专人洒水。建筑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所有道路必须要有专人清扫洒水,场地内要安装自动喷淋管道和设施,要有移动雾化降尘设备和措施,并有专人负责。

6.土方材料必须覆盖。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材料必须覆盖,严禁裸露。水泥及其它粉尘类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严禁露天放置。必须设置固定垃圾存放点,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并覆盖,及时清运,严禁焚烧、下埋和随意丢弃。

7.场内道路必须硬化。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出入口及场内主要道路必须硬化,对施工过程中损坏的现场道路及时进行修补,堆放材料场地必须硬化,其余场地必须绿化或固化。

8.配备车辆冲洗设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按要求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要设置洗车机、洗车槽、沉淀池,配置各种机械设备,确保良好使用,严禁车辆带泥出场。

9.加强施工现场绿化。施工现场除道路和材料堆放场地必须硬化外,道路两旁和其余场地必须全部绿化。

10.施工现场封闭围挡。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封闭围挡施工,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

11.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施工现场大门口、围墙四周、施工作业面都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进行实时监控。

12.建成数字化监控平台。X年底前,建成县级建筑工地扬尘视频监控平台,城市建成区内建筑工地全部安装监控设备,并与城市管理执法局扬尘视频监控平台联网,实现在线监控。

13.严格落实冬防禁土令。冬防期间(11月15日至来年3月15日),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严禁以各种借口将“禁土令”降低标准、减少时限、缩小范围。重大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和市政抢修、抢险工程等确须施工的,报县住建局汇总,经县政府同意后统一上报市住建局初审并经市政府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时要向社会公示,并进行严格监管;对违反“禁土令”的工地和企业,城管局从严查处、上限处罚,对处罚后仍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按日处罚,并报住建部门建议进行不良记录处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二)规范建筑渣土处置管理。持续推进建筑渣土、建筑垃圾规范处置,以施工项目、清运公司、渣土车为管理对象,严把“源头、运输、倾倒”管理环节,落实“6个必须”管理标准。

1.城市管理执法局应掌握建筑垃圾年清运量及清运公司运力等基本数据,根据空气环境质量及产运需求,可开放或暂停建筑垃圾处置审批相关手续的办理,以维护良好空气环境和社会发展需求的平衡,确保我县清运秩序良好发展。

2.积极探索建立全县清运企业环保诚信机制及违法曝光平台,对违法清运企业进行不良记录。对环保信用记录较差的,适时控制诚信不良企业的车辆数量增长,情形严重的,可取消清运资质;长期环保信用较好的,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可优先推荐参加财政支出的各级重点清运项目招投标。

3.施工项目要委托具有清运资质的清运公司进行渣土和建筑垃圾拉运作业,严禁个人私自拉运或委托无资质的清运公司进行拉运。

4.清运公司要制定扬尘治理管理办法和日常管理制度,成立扬尘治理领导小组,加强对渣土车司机扬尘治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知识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法律意识、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规范建筑垃圾和建筑渣土拉运作业。

5.明确建筑渣土处置管理标准,做到“6个必须”,即:必须公司化运营、必须出入口硬化、必须报清运计划并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必须在运输过程全程监管、必须做到车辆密闭运输、必须倾倒至规

定地点。

6.城市管理执法局于X年12月底前全面建成并运行渣土车GPS 监控平台,所有清运车辆按规定加装统一标识和卫星定位系统,并与县城市管理局渣土车监控平台联网监控,实现渣土运输处置实时监控。积极推广使用环保型渣土车,全县于X年年底前完成环保型渣土车辆更换。

三、工作要求

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履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扬尘治理工作。

(一)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加强辖区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领导包抓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层层推动扬尘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扬尘治理”的要求,结合各自职能,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住建部门要继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并按职责分工,加强与城管执法部门协调联动,对违法工程坚决予以停工、取缔;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开展争创文明工地活动。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建设工地扬尘治理日常监管、行政执法等工作。环保部门负责做好扬尘治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严把渣土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审批及配合执法等工作。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做好严厉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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