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条线督查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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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线督查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督查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和创新条线督查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和加强督查工作的意见‣(沭发[2009]16号‡、•泗洪县督查工作规则)和•泗洪县督查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县“两办“(县委办、县政府办)建立健全督查两络,“两办”督查组长由"两办”分管督查工作的领导兼任,条线督查小曲由条钱跟班主任和秘书组成,跟班主任为组长。县“两办”督查组要加强对“两办”瞥查工作的领导,督促各条线督查小毪扎实有效开展督查工作。

第二条条线督查小组职责

(一)依捂•泗洪县督查工作规则‣和•泗洪县督查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科学、规范地开展督查工作。

(二)对县级领导分管的部门工作负有指导、协调和督查的责任。

(三)对县级领导挂钩乡镇和分管部门的督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第三条条线督查小钼督查范围:

(一)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抵办†交办、会办)涉及县分管领导管理范围的事项落实情况;

(二)县级领导所承担的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其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三)县级领导批办(交办、会办)工作落实情况。

第四条条线工作要坚持问题解决在条线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的督查职能。各条线督查小组每周要对渗及本条线的所有工作完成精况进行梳理汇总,采取召开条线来落实工作会办会等方式,对慢于序时进度或未落实的工作,及时餐促,做到快推动、快落实。

第五条涉及多个条线的工作,由排名靠前的县领导条线督查小组牵头做好各条线的协调工作,其他条线督查小组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共同推进工作落实。

第六条县督查办在对条线工作和部门工作进行督查的同时,侧重对条线督查工作的再督查,切实发挥条线的督查职能。

第七条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办(交办、会办)件的落实清况,各条线督查小组要形成书面材料(须有督查小组组长和报送人签名)和电子档,于每周六上午下班前报送县督查办;对县分管领导批办(交办、会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各条线督查小组要按月统计汇总,形成书面材料(须有有督查小组组长和报送人签名)和电子档,于月底前报县督查办备案。对有明确完成时限的,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一事一报。

第八条各条线督查小组要将县督查办印发的•重点工作提请单‣及时提交县分管领导,并提醒县领导在提请单发出后的2日内进行会办,会办后相关情况立即报县督查办。

第九条对在县未落实工作督查推进会上被通报的事项,各

条线督查小组要在会后2日内作出详细安排,并赶上序时进度。对所承办事项因情况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或不可行的,须以书面形式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申请调整宪成时限或取消,并将县主要领导批复的复印件报县督查办备案,否则,将视为未落实工作。

第十条各条线督查小组在自行组织召开的未落实会办会上,要通报批评未达序时进度和未落实的单位主要责任人和分管责任入,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委经织部备案,作为组织部门考核干部的依据。

第十一条对在条线会办会上未及时解决的问题,同时在工作中发生“失误、延误、错误”的相关负责人实行公开问责,由条线督查小组依据•关于建立“三误"公开问赍制度的实施意见‣(沭纪发…2009‟62号)精神,提请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进行问责爱理。

中共泗洪县委泗洪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县委政府重点工作督查指挥部成员的通知各乡镇(场)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遒(社区〗党工委、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由子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督查指挥部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政委:蒋建明县委书记

总指挥:乔翠珑县委斟书记,县长

副总指挥:臧广荣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第十二条各条线要切实履行督査职能,做好督查台账。在县未落实工作督查推进会上被通报事项所涉及到的条线,如不能提供真实可信的督査台账,将参溃•泗洪县督查工怍规则‣有关规定,条线督查小组组长要在会上作检讨,并予以电视曝光:同一项工作被通报2次以上的,由组织、纪检部门对所在条线督查小组组长进行诫勉谈话;被通报3次以上的,由县组织部门按相关程序对该条线督查小组组长予以处理。

第十三条县督查办每半年要对曝光情况进行统计,位列被曝光次数前两名的条线督查小组组长要接受电视采访、公开检讨。第十四条县督查办每半年要将条线督查工怍综合考评积分排名情况报县委组织部,作为考核认定干部工作实绩和推荐任用干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本细则由县督查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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