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行业淘汰年度报告(doc 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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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烟草行业CFC-11淘汰
2004年年终报告
2004年12月
目录
A. 烟草行业2004年总体淘汰目标 (1)
B. 2004年年度计划 (1)
时间跨度 (1)
2004年度计划的目标 (1)
接收的赠款 (1)
C. 2004年内活动进展情况 (1)
C.1行业水平活动进展 (1)
C.1.1 信息 (1)
C.1.2发放2004年CFC-11消费配额 (1)
C.1.3 CFC-11淘汰机制 (3)
C.2 企业水平活动进展 (5)
C.2.1签署ODS淘汰合同 (5)
C.2.2资金拨付 (5)
C.2.3 CFC-11膨胀烟丝设备关闭/拆除报告 (5)
C.2.4资金拨付(第二批) (5)
C.3政策颁布 (6)
C.3.1配额制度: (6)
C.4 技术援助活动进展 (6)
表 6. 2004年技术援助活动列表 (6)
C. 4.1不同烟叶原料对非CFC-11膨胀烟丝品质的影响研究 (6)
C. 4.2二氧化碳膨胀工艺对烟丝化学成分的影响研究 (7)
E. 绩效指标与成果 (9)
A. 烟草行业2004年总体淘汰目标
2000年3月29日至31日召开的第30次蒙特利尔议定书多边基金执委会上,《中国烟草行业CFC-11整体淘汰计划》获得批准。依据上一年度目标实现情况制定的年度计划和赠款安排如下: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总计年度
90 120 180 200 200 150 150 1090 淘汰CFC-11(吨)
1000 880 700 500 300 150 0
年末CFC-11消费量(吨)
2.00 2.00 2.00 1.80 1.70 1.50 0 11.00 资助金额(100万美元)
B. 2004年年度计划
时间跨度
每一年度计划包括12个月的期间,每一计划年度从1月1日开始。2004年度计划将从2004年1月1日开始到2004年12月31日结束。
2004年度计划的目标
2004年度计划的目标是在中国的烟草行业至少淘汰200吨的CFC-11。到2004年12月31日时,CFC-11消费量应在每年500吨的水平。
第二个目标是为能在2005年底之前尽早实现淘汰200吨或更多的目标创造必要的条件。
接收的赠款
根据烟草行业2004年工作计划,中国政府将接收180万美元赠款,其中170万美元用于拆除CFC-11烟丝膨胀装置,余下的10万美元用于技术援助项目。
C. 2004年内活动进展情况
C.1行业水平活动进展
C.1.1 信息
通过《臭氧行动》、《烟草科技》《中外烟草》《中国环境报》等报刊、杂志向企业决策者宣传臭氧信息和烟草行业CFC-11淘汰的进展。
编发了《烟草行业CFC-11整体淘汰计划实施进展专刊》并发送给各有关单位。
C.1.2发放2004年CFC-11消费配额
2004年初,根据2004年度烟草行业CFC-11消费配额总量及各企业的实际生产计划,确定了各企业2004的CFC-11消费配额,并将消费配额下发到各企业,企业将只能在被容许的配额内消费CFC-11。
截至2004年12月,根据企业上报的CFC-11的月消费量统计,2004年CFC-11的消费量约为443吨(见表2),低于原定目标。
表2: 2004年企业CFC-11消费情况预计表
注:由于现在12月份没有结束,2004年CFC-11消费数据为预测值;
C.1.3 CFC-11淘汰机制
2004年年初,所有有资格的企业都被要求参加公开招标以获取2004年CFC-11淘汰配额。2004年3月,对烟草行业符合资助条件的25家企业进行了发标工作。
其中有10家企业提交了投标书。10家企业名单如下表3:
UNIDO已经完全知悉所有的投标过程并审查了所有的有关文件。
表3: 2004年拆线竞标企业名单
2004年3月,SEPA和STMA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的成员由SEPA和STMA有关人员组成,包括:
刘亿(SEPA高级官员)
熊康(SEPA高级项目官员)
王彦亭(STMA高级官员)
于明芳(STMA高级官员)
张晓纲(STM A高级项目官员)
蒋兴荣(DIA高级项目官员)
乔燕昭(DIA项目官员)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标准选择了中标企业:对于中标企业的选择标准包
括四个方面:
1. 中标企业的标准消耗量合计值达到2004年淘汰要求;
2. 拆线补偿金额最低;
3. 中标企业的中标补偿金额合计值低于2004年度赠款总额;
4. 承诺2004年以同样数额的赠款拆除更多设备的企业优先考虑。
评委会选择拆除9家企业的9套设备。各方同意立即停止该设备的生产并在2004年12月31日前拆除。中标企业名单见表4。
其他
厦门(2套中的另1套)、兰州卷烟厂天水分厂、遵义卷烟厂的CFC-11设备是1995年7月25日后安装的,因此不符合条件。但是在中国政府的强制下已经拆除。(见表5)
淘汰的成果
于是,2004年度共计12套设备包括有9家企业的9套符合资助条件的CFC-11装置和3套不符合资助条件的设备被拆除。会议记录,公证材料和录相资料都已经提交UNIDO。UNIDO对整个过程进行了监控。共计淘汰CFC-11总量为200吨,完成了2004年计划规定的200吨淘汰量。
C.2 企业水平活动进展
C.2.1签署ODS淘汰合同
在招标确定2004年度拆除CFC-11装置的企业名单后,2004年5月准备好协议并在2004年10月与中标的9家企业分别签署了ODS淘汰协议。协议中约定:中标企业立即停止有关设备的生产,并同意接受中标价,并在此补偿款的资助下,放弃其中标的CFC-11烟丝膨胀装置,由SEPA和STMA组织将其拆除、销毁。
C.2.2资金拨付
补充协议3被签署后,UNIDO把批准的2004年企业关闭补偿金(大约180万美元)的20%拨付给SEPA的ODS银行帐户上。
C.2.3 CFC-11膨胀烟丝设备关闭/拆除报告
2004年年底前,9家合格企业的9套中标设备和3套无赠款设备共计12套设备被拆除,每次拆除工作都有烟草特别工作组的人员、企业所在省份的烟草局工作人员、当地环保局的工作人员以及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到现场监督拆线企业的CFC-11烟丝膨胀装置的拆除工作。
以上参加人员均在拆除工作完毕后,在《CFC-11烟丝膨胀装置现场拆除证明书》签字。
拆除工作全程都进行了拍摄,留有照片和录像带资料,并由当地公证处出据了公证书。该影像资料现由烟草行业计划特别工作组保存,供UNIDO以后审查。
C.2.4资金拨付(第二批)
在SEPA与合格企业签订淘汰合同后,并将中期报告和淘汰合同提交UNIDO后,UNIDO将把批准的2004年关闭/赔偿金额(180万美元)的60%拨付给SEPA的ODS银行帐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