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经营形势与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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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经营形势与发展趋势
一、全球视角下的中国烟草产业
●吸烟人口:全球约11亿,中国3.3亿,所占比重为30%。
●烟叶生产:全球烟叶产量563万吨,中国207万吨,所占比重为
37%;其中全球烤烟产量388万吨,中国202万吨,所占比重为52%。
●卷烟生产:全球卷烟产量6.03万亿支,中国2.02万亿支,所占比
重为33%。(2007年2.12万亿支)(销量单位简介:箱、万支、件、支)
●卷烟消费:全球卷烟消费总量约5.75万亿支,中国2.01万亿支,
所占比重为35%。(以上为06年数据)
结论和推断: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烟草市场,中国烟草产业在全球烟草产业中具有重要地位和影响,跨国烟草公司非常渴望进入中国烟草市场,它们强烈要求中国烟草取消专卖、放开市场。
问题:中国放开烟草市场是必然的吗?国家烟草专卖制度必然取消吗?
(一)烟草特点与政府政策取向
●烟草特点:健康危害性、负面外部性、需求低弹性
●政府角色:公共利益提供者、公共秩序维护者、利益最大化要求的
组织
●政策取向:控制烟草生产与消费、降低烟草消费的健康危害性、矫
正烟草的负面外部性、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二)各国烟草体制及主要政策
●体制类型:国家垄断经营或授权经营、严格管制下的市场竞争、相
对自由的市场竞争、禁止卷烟生产和销售
●主要政策:征收重税(寓禁于征)、计划生产和配额许可、设置严
格的技术标准、干预厂商行为、干预消费行为
●发展趋势:加强管制、不鼓励跨国投资和贸易、部分国家民营化、
再国有化呼声
(三)中国烟草专卖体制演变历程及主要特征
●演变历程
1981年5月,国务院印发同意轻工业部《关于实行烟草专营的报告》的通知。
1983年9月,国务院发布《烟草专卖条例》。
199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1997年7月,国务院颁布《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200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理顺烟草行业资产管理体制深化烟草企业改革的意见》。
2007年1月,财政部、发改委印发《中国烟草总公司章程》;
2007年3月,国家发改委修订《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2008年2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3月11日, 11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这次国务院改革涉及调整变动的机构共15个,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7个。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主要特征:法定专卖、国家垄断、计划管理、政企合一
(四)决定中国烟草行业体制安排的主要因素
●国家法律和政策:
➢烟草专卖是法定专卖;
➢中国加入WTO没有承诺取消烟草专卖;
➢国办发57号文件再次明确烟草行业继续实行专卖体制;
➢新《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不得从事烟草专卖品批发或者零售业务,不得以特许、吸纳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资等形式变相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业务。
➢2007年8月1日生效的《反垄断法》第七条规定: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技术进步。
●WTO和专卖的关系。WTO规则是一个世界性的法律,对加入的每一
个国家和地区都有约束作用。但是,WTO并不要求每个成员国取消专卖。因为是否实行专卖是你自己的事儿,是“内政”问题,WTO 不会干预别国的制度选择。WTO要求的是非歧视、取消数量限制、实现贸易自由化,反对的是对WTO不同成员给予不同的待遇。因此,只要我国烟草行业对WTO所有成员都一视同仁地采取专卖管理制度,那么,就符合了WTO规则的基本要求。正是由于这个原因,WTO的37个成员方在分别与我国谈判的时候,没有一个能自始至终地坚持要求中国取消烟草专卖制度,WTO也没有要求某一个国家必须以取消烟草专卖制度为前提才能投入到她的怀抱。
●实行专卖是为了取消专卖,专卖只是一种过渡性的制度。专卖不是从
来就有的,更不是恒久不变、万古长存的。它是市场经济虽有一定发展但尚不发达阶段的产物。在这一阶段,如果没有必要的专卖管理,那就会像一堆没有装袋的小土豆到处乱滚一样,根本形不成合力,更不能装到车上运送到消费者的手中。通过实行专卖管理,有重点、有计划地对产业结构、市场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进行调整和优化升级,避免十分稀缺的经济资源、市场资源和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需要。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专卖制度最终要被取消,这是大势所趋。
●烟草专卖制度既要坚持又要完善。
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逐步放松投资管制的承诺中,并未将烟草作为例外行业看待,在不可见方面,在第一轮谈判中没有做出让步的条件如卷烟分销权等,并不等于就是定论,因为第一轮谈判并不等于谈判的终结,还有第二轮、第三轮。所以,我国必须完善烟草专卖制度,逐渐摒弃和世贸组织规则不相符的内容,适应烟草市场国际化趋向的要求。
基本结论:未来很长时期内,国家烟草专卖制度只会加强,不会放松。
“为了控烟,中国继续对烟草生产实行严格的计划控制,并对烟叶征税,不允许新设立中外合资卷烟生产企业,不再新建卷烟厂,对现有烟草工业企业加大联合重组。”
——沙祖康(常驻日内瓦联合国代表团团长、大使)
二、近年来中国烟草总体发展态势
近年来中国烟草改革的主要步骤
●第一步工商分开
2003年工商分开完成后,工商分开之后,全国共成立了18家省级中烟工业公司(包括: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和上海烟草(集团)公司具备省级中烟工业公司的职能)。工商分开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打破原来拥有所属行政区域内卷烟市场“独家销售权”的省级烟草专卖局(公司)对本省卷烟工业的保护和对外省卷烟工业的封锁,从而有效促进全国统—大市场的形成。
●第二步战略重组
2004年,主要任务是“深化改革、推动重组、走向联合、共同发展”。经过五年多的努力,全国卷烟工业企业和品牌结构调整取得了历史性的重大突破,先后平稳关闭了52家小烟厂,50家中小型烟厂和5家重点工业企业实现了联合重组,卷烟品牌大幅度精减整合。2007年底,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