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合资合同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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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合资公司合同样式

总则蒙古国............. .. (以下简称“甲方”)

与........... (以下简称“乙方”),依据国际经济

关系准则,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遵照蒙古国民法、外国投资法、企业法、税收法及其它有关法规,双方就在蒙古国领土上建立合资有限公司达成一致,并签订此合同。

第一条合资公司目的及经营范围

一、合资公司的目的是;

二、从事以下经营活动;

三、合资公司进口的、生产的产品应付合蒙古国和国际标准。

第二条合同双方

甲方:地址:代表人:电话:

乙方:地址:代表人电话: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合同双方所承担的义务:

1. 甲方义务:

1.1. 向国家登记注册合资公司时,要按照企业法的规定组成注册资

金,并从政府企业法批准之日内使注册资金到位;

12 在双方签订合同、章程的基础上,负责向蒙古国有关单位申请合资公司

的注册、开设帐号、该制印章和其他筹备工作;

13协助合资公司招收、培训所需干部工人;

14根据合同第六条款,就董事会成员及合资公司领导方面提出本方的意见;

1.5.协助购买合资公司所需原料、材料、机器设备以及其它物资;

16 负责帮助解决合资公司外国公民的出入境签证、居住、工作批准手续及住房和交通问题;

1.7. 为合资公司和乙方及时提供所需要的蒙古国法规和信息;

1.8. 在商定的时间内,准备好向合资公司的投资建筑设施;

1.9. 办理使用占有的一切法律手续等.

2. 乙方义务:

2.1. 向国家登记注册合作公司时,要按照企业法的规定组成注册资

金,并从政府企业法批准之…个月内使注册资金到位;

2.2. 协助合资公司招收、培训所需干部工人;

2.3. 根据合同第六条款,就董事会成员及合资公司领导方面提出本方的意见;

2.4. 采取措施为合资公司提供所需原料、材料、设备及其它物资

2.5. 协助解决合资公司外国公民的出入境签证、居住、批准手续及住房和交通问题等。

3. 合同双方享有如下权利:

3.1.参与合资公司的领导机构;

32向董事会提出与合资公司有关的问题;

33分亨合资公司所得利润;

34把各自所得利润再次向合资公司注册资金投资。

第四条合资公司名称、地址、权利

1. 合资公司名称:蒙文名称为:

英文名称为:

2. 合资公司正式地址:

3. 合资公司从蒙古国税收部门注册之日起,按蒙古国法律即成为法

人,并有权进行经营活动.合资公司的合法地位确定之日,即为合资公司成立日。

4. 合资公司有权和外国及国内单位签定合同,有责任管理财产和非财产方面的权利、有权以原告、被告的身份参与司法动,参与双方以外第三者法庭诉讼。

5. 合资公司不承担甲、乙各方应承担的责任、义务;甲、乙各方也不承担合资公司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6. 合资公司仅在合资公司所占有财产的范围内承担财产责任。

7. 合资公司有权在甲乙双方的国家及其他国家开设分公司代表处。

分支机构能否具有法人地位的问题,由合资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分支机构章程确定。

第五条注册资金

1.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金,由合资公司甲乙双方投入的资金组成.总投

2. ................................................ 甲方投资占投资总额的. % ,即美元;设

备:......... 美元资金:......... 美元

乙方投资占投资总额的……%即 .......... 美元;设备: ...........

美元资金:............ 美元

2.合资公司最高领导机构有权改变注册资金数额,并在…天之内报告蒙古国外投资局及税收部门,在作出相应决定的基础上修改执照.

3. 合资公司建立时,公司最高领导机构要向甲乙双方颁发证明各方投资额的确认证书.

第六条领导机构

一、合资公司要在蒙古国投资局批准外国投资并颁发证书后……日内,组成最高领导机构。

二、合资公司的最高领导机构是由双方选派的……人组成的董事会. 董事会成员有权通知,组织召开董事会会议和领导董事会的各项工作. 双方选定董事长。

三、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次.在董事会成员、管理部门、总经理的提议下,可随时召开非例行会议.董事会会议通过或以多数意见决定的问题范围,应以合资公司的章程确定。

四、合资公司的日常业务工作,由总经理领导下的管理部门负责。

五、总经理要在本合同、合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予的权力范围之内领导组织合资公司的业务工作。

六、合资公司总会计师由董事会委任,总会计师向董事会和总经理报告工作。第七条劳务

一、合资公司优先录用蒙古国公民。公司领导和高级技术工作所需的外国工作人员的人数,在蒙古国工作期限,要与人口政策劳动部协商确定。

二、合资公司与职工签订劳务和集体合同,按照蒙古国劳动法和其它法律规定处理劳动纠纷、工资、资金、税收问题,按照蒙古国法律规定执行。职工的社会保险和各类支付、税收问题,按照蒙古国法律规定执行。

三、劳务合同草案,由合资公司董事会批准。

四、合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依据蒙古国法规制定,并提交董事会批准。

第八条合资公司的经济活动、财务和监督

一、合资公司财务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始建年度以成

立之日,终止年度以合同失效日或按合同条款撒销日计算)。

二、合资公司按蒙古国法律规定缴纳关税、所得税及其他税支付占用和租赁土地费.所得税用收入货币支付。

三、合资公司财务与统计工作按蒙古国有关法规进行。

四、合资公司按蒙古国现行法律规定,向国家预算上缴所得税后,可以根据本公司的经济状况,按照懂事会确定的数额建立储备基金及其他资金

五、合资公司按照蒙古国法律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

六、按蒙古国法律规定,监察单位有权检查合资公司财务报告和有关平衡缴税情况,并有权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七、合资公司有向双方有关税务,监察部门提供季度、年度财务经济方向的报告和收入支出平衡情况以及按适当形式向蒙古国投资局提供经营工作简要报告的义务。合资公司应任何一方的要求,提供财务消息。

八、懂事会组织成立由双方同等数量代表参加的…..人监事会有权对合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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