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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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优质工程管理计划

创优质工程管理计划

创优质工程管理计划(一)创建优质工程措施1、组织结构体系在总承包项目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创优实施领导小组。

由项目经理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成员由各专业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组成。

2、项目部职责(1)项目部是整个工程创优活动的执行机构,在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工程的施工和管理;(2)组织项目自检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质量经理任副组长,每周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整改结果向领导小组汇报;(3)主动接受、配合企业和上级管理部门组织的检查、指导,虚心接受各级检查小组提出的意见,并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将结果向领导小组汇报;(4)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原因分析,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教育,预防相关问题的再发生;(5)在各施工班组中组织质量创优竞赛,保证创优活动的顺利进行。

3、主要人员职责(1)项目经理:是整个工程创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本办法将工程创优目标层层分解,建立各级人员的质量责任制,具体落实到每个责任人;组织制定奖惩制度和考核措施,并定期进行考核。

在整个项目部内部形成良好的创优氛围,定期组织检查,发现有不利于创优的因素及时纠正。

(2)项目副经理:是整个创优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有效合理地调配资源,保证各项计划的实现;组织创优竞赛,定期组织对各作业班组施工的检验批、分项工程进行检查、评比,并将结果张榜公布,同时报项目经理进行奖惩;负责填写施工日志,按施工不同阶段对质量有特色的部分进行拍照和摄像,并将有关素材交资料员妥善保存。

(3)项目总工程师:是整个创优工作的重要责任人,组织制定施工组织设计、质量通病预防措施,编制工程创优的详细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保证措施,根据工程特点划分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子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并将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要求进行详细交底;组织成立QC小组,对工程施工中的难点、关键点实施攻关,解决问题,保证创优;组织全体工程技术人员在工程中积极推广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工程的科技含量,用科技来提高工程质量;定期组织对已形成的工程资料进行检查、分析、讲评,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进行纠正。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
1.1开工前,工区应按确定的创优目标,成立工程创优工作领导组,负责保障工程创优资源的投入,负责工程创优的具体实施组织工作。

1.2工区施工技术部门负责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工区应指定专人负责后期创优的事务联络、资料汇总工作,与所属子分公司共同做好单位工程创建优质工程的申报和现场复查接待工作。

1.3对已列入创优计划的,要进行重点监管,对施工关键环节要深入工地加强检查指导。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积极采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科技手段,开展科技创新,以确保创优项目的实现。

要加强对创优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保证做到资料的完整、准确。

工区应保管好各类优质工程、工程质量表彰获奖文件、证书,并及时上报。

2024年工程创优管理办法(2篇)

2024年工程创优管理办法(2篇)

2024年工程创优管理办法第1条为了有效达成工程创优的创优目标,制订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质量创优、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等过程的管理。

第3条本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xx)、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及各地方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要求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等。

第4条主要职责。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创优目标的审批、创优工程的跟踪抽查、省市级以上创优工程的创优材料的审核以及创优完成后组织召开总结会、汇总和归档。

2.区域公司工程部:负责创优目标的拟定和上报、协助项目部编制和制定创优策划书、主动指导和积极帮助项目部开展创建活动,创优工程的监督管理以及创优资料的整理和申报、组织省市级以下创优工程创优材料的审核及创优完成后的总结和归档。

3.项目部:负责按照创优指标及要求进行工程的施工、相关资料的收集、创优迎检及协助创优总结。

第二章创优目标制定第5条根据合同要求和工程规模,项目部和区域公司应积极制订各级创优目标。

第6条区域公司在工程开工一个月内将创优目标计划申报至主管部门及工程管理中心备案。

第7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区域公司上报的创优目标进行审批。

在年初根据区域公司项目实施情况,编制本年度创优计划,并将计划目标分解落实至各区域公司。

第8条区域公司协助项目部编写创优目标策划书。

第9条项目部必须按创优目标策划书之规定条款进行施工。

第10条创优目标调整。

可酌情调整工程创优目标,调整原则为工程项目的施工实际情况、集团管理中心的创优要求。

第三章创优目标监管第11条项目部按照创优标准进行工程建设。

具体可参照申报创优目标的评选办法、复查要求等相关创优要求,并在工程建设中收集相关过程的影音资料等。

第12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创优工程进行跟踪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工程基础施工、主体结构施工、主体结顶和装饰四个阶段。

区域公司对工程全程监管,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中交三航局铁路工程分公司工程创优管理办法(试行) 1. 总则为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办法保证施工质量,进一步树立创优意识、加大创优力度,充分调动全员创优质工程、精品工程的积极性,根据《中交三航局有限公司质量创优专项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中交三航铁路分公司的管理模式,特制定“中交三航局铁路工程分公司工程创优管理办法(试行)”。

2. 创优目标管理2。

1 工程项目创优目标确定,由承建该工程项目的项目部向公司安质部提出创优申请。

2.2 确定创优的项目部均须填写“创优工程申请表”,并报公司安质部审核备案。

2.3 创优工程项目部须编制“创优计划书”,并报公司安质部审核备查(主要内容包括:创优目标、创优质量指标、创优组织保证体系、技术质量保证措施等). 2。

4 确定为创优工程的项目部须与公司安质部签订“创优协议书”。

明确创优目标、创优责任人、创优奖罚等,以此实现创优目标管理。

3。

创优责任人项目部经理、项目部总工、项目部分管生产副经理、项目部党支部书记、项目部其它领导,项目部质量部门负责人、项目部施工部门负责人及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均为创优责任人.4. 创优工程实行目标责任风险金抵押管理4。

1 经确认的创优目标责任人须按以下规定,交纳创优目标责任风险抵押金。

4.1.1 创优目标责任风险抵押金交纳系数:项目部经理、项目部总工抵押金交纳系数:1.0;项目部分管生产副经理、党支部书记抵押金交纳系数:0.6;项目部其它领导及质量,施工部门负责人及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人员抵押金交纳系数:0。

4;4。

1。

2交纳创优责任风险抵押金:项目部经理、总工交纳抵押金:3000元;4。

2 创优协议签订后一月内由公司质量主管部门统一收取创优目标责任风险抵押金交存公司财务部。

4.3 公司财务部收到创优目标责任风险抵押金,应统一出具收据,公司安质部保存收据原件,项目部保存收据复印件。

5. 奖励为切实落实创优责任制,持续激励全员创优积极性,对实现创优目标的项目部给予创优达标奖励。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鼓励公司下属各分公司加强管理,搞好工程质量,争创一流工程,推动公司工程质量水平的普遍提高.同时规范公司创优工程的管理行为,保证公司创优工程的质量和数量,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在社会声誉,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参与优质工程(国家、省、市)评选的工程。

三、职责3。

1每年1月份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编织年度创优工作计划,相关领导确定需创优的工程项目。

3.2分公司工程管理部也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分公司拟创优工程项目.3。

3被确定为创优的工程项目,由分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项目经理部、行政等部门共同开展创优工作.四、程序4.1项目部4.1。

1根据公司年度创优工作计划,被确定为年度创优的工程项目,该项目经理部建立创优工作小组,并编织创优工作计划,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4.1.2确定为创优工程的项目,项目部要从开工初期,严把质量关,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指导施工,确保该工程实体质量达到设计要求,满足优质工程的评选条件。

4.1。

3施工过程中,项目部负责整理保存创优工程所需的相关录像、照片等真实反映工程实体质量的影像资料。

4。

1。

4项目开工初期,工程资料要严格按照创优工程的要求进行填写,并严格紧跟施工进度进行填写,不得做假资料。

4。

1.5对于创优工程所需的相关资料的原件,项目部资料员负责保存,并达到创优工程所需原件数量。

4.2质安科4。

2。

1质安科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控制,定期和不定期对工程进行检查,排查各种质量隐患。

4.2。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严格要求项目部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并对施工过程中填写的相关技术资料进行监督和指导.4.3工程部4.3。

建筑公司工程创优制度

建筑公司工程创优制度

建筑公司工程创优制度一、明确创优目标建筑公司应确立明确的创优目标。

这包括但不限于: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国家标准、行业规范以及客户的特殊要求;力争在行业内获得各类质量奖项;通过优化设计、精细施工,实现成本的有效控制和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二、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建筑公司需要建立一个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该体系应涵盖从工程策划、设计、材料采购、施工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体系中应包含质量管理职责的明确分配、质量控制流程的详细规定、以及监督检查和连续改进机制的设立。

三、制定创优措施为了实现创优目标,建筑公司应制定一系列具体的创优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 强化员工培训,提升全员质量意识和专业技能。

- 采用先进的建筑技术和材料,提高工程的科技含量。

- 实施精细化管理,对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进行严格控制。

- 加强与设计院、监理单位和供应商的沟通协作,确保每个环节都能高效对接。

四、激励与考核建立一套公正的激励与考核机制是保证创优制度得以有效执行的关键。

建筑公司应对优秀团队和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同时对于质量问题频发的部门或个人,应进行必要的惩罚和整改指导。

五、持续改进建筑公司应将“持续改进”作为工程创优制度的核心理念之一。

通过定期的内部审计、客户反馈以及市场变化的信息收集,不断优化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推动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进步。

六、案例分享与经验总结建筑公司应定期组织案例分享会和经验总结会,让成功的经验和教训得以传承。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有效地积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未来的工程创优奠定坚实的基础。

公司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办法

公司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办法

公司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质量发展纲要》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以及集团质量战略规划和公司质量方针,增强工程建设质量意识,强化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争创优质工程,树立企业品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规范公司工程创优活动管理,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统筹安排公司工程项目创优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属建设工程项目的创优活动,依照此办法执行。

第二章创优范围第三条符合集团优质工程奖、省部级优质工程奖(行业奖: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中国钢结构金奖)、国家优质工程(含境外国际工程)奖项(国家优质工程(金)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鲁班奖等)工程规模的项目均要求积极努力参加创优活动。

第四条参与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应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并且是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主要包括:(一)工业建设项目:冶金、煤炭、电力工业、核工业、建材等。

(二)交通、水利以及通讯工程: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机场、港口、内河航运、水利、通讯等。

(三)市政园林工程:城市道路、立交桥、高架桥、城市隧道、轨道交通、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园林建筑等。

(四)建筑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体育馆、游泳馆、影剧院、宾馆坂店等。

第五条工程规模应符合相应评奖设定的规模要求。

第三章创优计划与实施第六条项目开工后,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建设方有关要求,有序组织工程创优活动,成立创优领导小组,明确创优目标,进行创优策划。

依据创优层级的申报条件和要求,编制创优实施方案,在开工后半年内填写《工程创优登记表》(见附件),将《工程创优登记表》及《创优策划方案》上报公司技术质量部备案,便于公司统筹创优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公司技术质量部收到《工程创优登记表》后,对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创优目标建立台账,并汇总备案。

第八条被列入公司创优计划的项目,项目部要按照创优方案组织实施创优活动,包括:创优领导小组、参加主要人员及制度建设和过程管理等。

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办法

一、总则为提高我公司工程项目质量,打造优质工程,树立企业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工业、公共设施等。

三、创优原则1. 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环保等方面的满足。

2. 坚持创新驱动,鼓励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工艺创新。

3. 坚持全过程、全方位管理,确保创优工作贯穿项目实施的全过程。

四、创优目标1. 获得国家、省级、市级优质工程奖项。

2. 获得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同行业企业认可。

3. 树立企业品牌形象,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五、创优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工程项目创优领导小组,负责创优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

2. 项目部成立创优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创优工作。

3.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创优工作。

六、创优措施1. 质量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加强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管理,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3)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执行检验、验收制度。

2. 安全管理(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教育。

(2)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3)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处理安全事故。

3. 进度管理(1)科学合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进度。

(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质量。

(3)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4. 环保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环保法规,确保施工过程环保。

(2)加强施工现场环境管理,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做好施工废弃物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

5. 创新管理(1)鼓励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工艺创新。

(2)积极开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

(3)加强技术交流与合作,提高技术水平。

七、考核与奖惩1. 对创优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项目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未达到创优要求的项目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3.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将严肃处理。

工程质量创优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质量创优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质量创优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稳定,保证项目顺利完成,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质量第一,全员参与,标准严格,过程控制,持续改进。

第三条工程质量管理的任务是根据项目需求和规划,制定适当的质量控制措施,全面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高效、安全地完成。

第四条工程质量管理的重点是全面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环节的质量控制,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确保施工质量,维护项目声誉。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公司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质量部门负责人是公司管理层,直接报告给公司总经理,并对外承担工程质量全面负责,负责工程质量整体监控和管理。

第六条公司下设质量部门,质量部门设立质量管理岗位,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包括质量计划编制、实施、监督等。

第七条各项目部门设立质量管理小组,由项目负责人兼任组长,项目相关人员为成员,协助质量部门完成具体质量管理工作。

第八条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制定项目质量管理计划,明确质量目标和责任分工,并负责贯彻执行。

第九条质量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质量管理小组工作的贯彻实施情况,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工程质量情况。

第十条公司领导应当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研究质量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方向,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公司领导应当不定期进行工程质量抽查,评估项目工程质量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资料管理第十二条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应建立完整的质量文档管理系统,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记录文件等,确保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方式和质量状况得到记录和监督。

第十三条质量手册应当包括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程序等内容,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类和说明,并指导施工人员如何处理。

第十四条质量手册应当由质量部门编制,公司领导审定并下发,项目负责人组织工程人员学习和落实。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质量程序文件和记录文件,包括施工图纸、检验报告、验收报告、照片记录等,保存时间不少于项目完工并结算之日起5年。

建筑施工创优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创优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创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进一步提高施工质量,提升工程管理水平,加快工程进度,确保施工安全,保障工程顺利完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建筑施工创优管理制度。

二、责任主体1. 项目经理:负责全面贯彻执行本制度,组织实施施工创优工作,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施工单位负责人:确保施工人员遵守规章制度,保证施工质量,保障工程安全。

3. 施工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参与施工创优活动,提高自身素质,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三、施工创优管理制度1. 施工前期管理1.1项目前,施工单位应提前到现场进行踏勘,并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制定详细施工方案,明确施工目标和进度计划。

1.2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了解施工图纸和安全规范,具备足够的技术和安全知识。

1.3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岗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把控和问题处理。

2. 施工过程管理2.1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和标准规范要求,严格控制施工工艺和施工质量。

2.2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技能水平。

2.3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和设备,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3. 施工后期管理3.1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过程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形成工程质量报告。

3.2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对工程进行全面验收,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合同标准。

3.3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检查,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施工质量。

四、工程管理制度执行1. 本建筑施工创优管理制度由项目经理负责全面贯彻执行,施工单位负责人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2. 企业内部应建立相应的检查机制,定期对施工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3. 对于未按规定执行施工管理制度的个人或单位,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创优工程的管理制度

创优工程的管理制度

创优工程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创优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确保项目能够按时按质完成,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创优工程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创优工程的单位、部门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创优工程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创新技术、合理设计等手段,提高工程品质,降低成本,增加效益的工程。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创优工程由项目负责人牵头负责,设立创优工程管理团队,负责项目的创新技术研究和推广。

第五条创优工程管理团队包括技术总监、项目经理、工程师等人员,根据项目需要组建。

第六条创优工程管理团队的职责包括:制定创优工程计划、监督项目进度、开展技术创新研究、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等工作。

第七条创优工程管理团队应当按照项目的需求,合理配置专业技术人才和相关资源,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创优技术研究第八条创优工程管理团队应当积极推动项目的技术创新,提出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的技术方案。

第九条创优工程管理团队应当开展前期技术调研,确定项目的技术方向和目标。

第十条创优工程管理团队应当定期组织技术研讨会,推动项目技术进步,及时解决技术难题。

第十一条创优工程管理团队应当建立技术创新档案,记录项目的技术研究成果,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

第四章资源保障第十二条创优工程管理团队应当合理安排项目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第十三条创优工程管理团队应当与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资源对接,协调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十四条创优工程管理团队应当建立资源管理制度,对项目的资源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

第五章风险控制第十五条创优工程管理团队应当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

第十六条创优工程管理团队应当制定风险应对方案,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事件,确保项目的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创优工程管理团队应当定期进行风险排查,总结风险管理经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第六章绩效评估第十八条创优工程项目结束后,应当进行绩效评估,总结项目的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的技术、质量和效益,推动工程创新和优化,加强工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督和验收过程中的创新和优化管理。

第三条工程创优的目标是通过技术创新、管理优化和成本控制,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并推动行业的发展。

第四条工程创优的原则是科学决策,依法依规,创新发展,合理配置资源,优化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第五条工程创优的主要内容包括技术创新、管理优化、成本控制、风险防控和质量提升。

第二章技术创新第六条技术创新是工程创优的重要手段和保证,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不断进行工艺和技术的改进和创新。

第七条工程项目应采用先进的设计方法和技术,提高设计水平,优化设计方案,并充分考虑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

第八条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技术的研究和创新,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设备,提高施工效率和施工质量。

第九条工程项目应积极引进和推广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加强与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合作,开展合作研究和技术交流。

第十条工程项目应注重技术创新的成果应用,推动科技成果与实际工程项目的结合,提高工程项目的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

第三章管理优化第十一条管理优化是工程创优的重要环节,应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管理,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应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和工具,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应加强对供应商和承包商的管理,建立和完善供应商和承包商评估和监督制度,提高供应链的效率和稳定性。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应加强对项目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项目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团队合作和创新精神。

第四章成本控制第十六条成本控制是工程创优的重要任务,应根据项目的需求和经济条件,合理规划和控制项目的成本。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模版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模版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项目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成本,促进工程创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项目工程的管理,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工程创优是指通过合理的设计、施工和管理,实现工程质量的优化,达到预期效果,并在成本控制和安全保障的基础上形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升。

第四条工程创优的原则包括科学决策、依法建设、合理设计、严格施工、全面管理、追求卓越。

第五条工程创优的目标是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推动工程的高质量发展,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章工程创优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六条工程创优的组织机构包括工程创优领导小组、工程创优办公室和工程创优评审委员会。

第七条工程创优领导小组是工程创优的最高决策机构,由项目负责人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程创优的总体目标和策略,组织实施工程创优工作,监督工程创优的进展和效果。

第八条工程创优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由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和分析工程创优的相关信息,协助领导小组制定工程创优的具体措施和计划。

第九条工程创优评审委员会是负责对工程创优项目进行评审和审核的专家团队。

委员会成员由领导小组指定,其中包括相关行业的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

委员会负责对工程创优项目的设计方案、施工计划、质量控制等进行评审,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工程创优的职责包括:制定工程创优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工程创优的培训和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工程创优项目的评审和审核;组织开展工程创优的监督和检查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推动工程质量的提升。

第三章工程创优的基本要求第十一条工程创优的基本要求包括: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科学合理,根据工程需求和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质量可控,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工程质量,确保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成本可控,优化工程的投入和资源配置,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环境友好,采取环保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安全可靠,保证工程的安全运行和使用。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导言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管理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

通过科学、规范的质量管理,可以为企业提高效益、降低成本、提升竞争力、增强企业形象等方面带来很大的帮助。

本文将介绍工程创优管理的相关办法,以指导企业开展高质量的工程建设工作。

工程创优管理的概念工程创优管理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引进改进高新技术,优化工程设计、施工、管理流程,通过系统性的方法,不断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施工质量和安全、环保等方面的工作水平和能力。

工程创优管理是一种新型的工程质量管理模式,通过引进前沿理念和高新技术,以达到优化工程过程,提高工程效率和质量的目的。

工程创优管理的核心原则工程创优管理的核心原则是“科学规划、精益制造、标准化管理、持续改进”。

具体而言,这些原则包括:科学规划科学规划是指在工程建设前制定系统的工程建设项目进度表,明确工程标准、工程技术要求和工程安全等等规划性管理方案。

精益制造精益制造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采用精益化的工程设计和生产方式,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为工程建设提供高效、优质的工作流程。

标准化管理标准化管理是指建立一套高质量的工作标准,通过标准化的管理流程,保障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安全和环保指标的达标。

持续改进持续改进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积极收集、分析、评价和应用工作成果,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不断改进,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的稳定提高。

工程创优管理的重点内容创新技术及管理方式工程创优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引入创新技术及管理方式,以推动工程管理及施工方式的升级。

例如,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可以采用先进的3D打印技术,将建筑设计转化为可打印的文件,从而降低建筑零件的成本和时间,并提高施工效率。

建立监控与反馈机制监控与反馈机制的建立是工程创优管理的核心。

通过监控工程建设进展、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数据,及时反馈信息,以修正和改进工作中的漏洞。

特别关注工作流程工作流程是工程建设质量的关键。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建设工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引导、推动和激励项目采用“四新”技术和一体化管理,持续保持和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水平、项目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积极、全面开展创建优质工程、“双优”工地,创建名牌工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优活动分为优质工程、“双优”工地,其中优质工程包括:创优良样板工程(包括市优质工程、省部优质工程、国家优质工程和创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工程);创建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简称“双优”工地)等活动和成果。

第三条创优的总体原则是:“符合条件的工程必须创优;创优工程一次成优。

”开展创优活动,是以项目部为主体的活动行为,项目经理部要立足提高整体素质和质量总体水平,重在加强科学管理,严格过程控制,推动科技进步,实现一次成优;要创质量高、成本低、经济效益好的精品工程。

第四条符合条件的工程是指工程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手续符合国家规定,工程的规模、数量或造价符合“创优”申报条件;其结构形式、建筑面积、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出、“四新”成果的采用等符合各地政府管理部门的创优评审管理规定,具备合理工期和施工条件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工程项目不列入创优计划。

第五条项目质量目标:杜绝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的质量事故;交验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创云南省优质工程奖,配合项目公司争创鲁班奖。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项目部成立创优计划实施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工程项目创优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

组长:肖志国、李明副组长:廉巨博、曹鑫成员:王涛、程立光、王丹、张露优质工程日常检查应根据建设工程特点,对照国家相关标准和云南省、昆明市相关规定,按照工程部位,系统检查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性能检测、质量记录、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观感质量等项目;“双优”样板工地的日常检查应对照云南省、昆明市“双优”样板工地的检查标准进行检查;同时注意收集、准备相关文件资料。

工程安全创优管理制度

工程安全创优管理制度

工程安全创优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旨在加强工程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2. 所有参与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并持续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二、组织管理1. 成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的总体指导、监督和管理。

2.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管理责任到人。

3.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安全教育培训1. 对新入场的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项目部级、班组级)。

2. 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考核。

3. 不定期开展各类安全知识讲座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实行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 对于重大危险源,要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并进行重点监控。

3. 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记录排查情况和整改结果。

五、事故处理与应急管理1.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爆炸、坍塌等多种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

2.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3. 事故发生后,要进行事故调查分析,总结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六、奖惩机制1. 对于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3. 建立完善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形成人人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

七、安全投入与设施建设1. 确保安全生产必要的资金投入,用于购买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2. 加强对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3. 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自动化、智能化水平,降低人为操作风险。

八、监督与评价1. 建立第三方安全监督机制,定期对项目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和评估。

2. 鼓励员工之间相互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工程创优管理水平,促进工程创优工作的开展和推进,完善工程创优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规,结合国家和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创优管理的宗旨是:突出科技创新,推进质量发展,提高工程水平,提升工程建设品质。

第三条工程创优管理适用于我国所有建设工程活动。

工程创优的主体是工程建设单位,承担工程创优的责任。

第四条工程创优管理应当注重创新,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采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和现代化的技术手段,促进工程创新和发展的过程。

第二章机构第五条工程创优管理由国家建设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工程创优管理机构主要包括: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管理局、工程咨询机构等。

第七条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工程创优管理的主要负责机构,负责统筹和协调工程创优管理工作。

第八条工程管理局是具体负责工程创优管理工作的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工程创优管理工作。

第九条工程咨询机构是为工程建设单位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的机构,负责指导工程创优活动的开展。

第十条工程创优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制定工程创优管理规定,组织工程创优培训,指导和监督工程创优活动等。

第三章责任第十一条工程建设单位是工程创优的主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工程创优活动。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制定工程创优管理制度,明确工程创优的目标和要求,确保工程创优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创优管理制度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供应等相关单位,确保工程创优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工程创优管理机构,明确工程创优的责任和职责,组织和实施工程创优活动。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创优活动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创优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创优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工程创优管理水平,推动工程创优工作的开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创优活动的深入开展,通过内部创优标准和程序的规范和优化,有效地引导与促进各项目施工质量的逐步提升,充分调动各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明确职责与责任,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统筹安排创优工作,有效的倡导过程质量管理理念及推进公司品牌建设深化,为公司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管辖范围内工程创优活动,皆按此办法执行。

第三条创优主要工作由项目部为主导并实施,公司归口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及相关岗位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工程创优活动除应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第二章创优工程的申报流程及审核第一条项目开工后,各承包单位可根据合同要求及项目管理目标向公司提前申请,在30个工作日内填写《工程创优申请表》及《创优策划方案》交由工程管理部备案,便于公司统筹创优工作的开展。

对未及时提交《工程创优申请表》的项目,原则上公司将不列入公司内部的创优计划。

第二条工程管理部收到书面申请后,将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与各承包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确定是否列入公司创优计划。

项目经过讨论列入创优计划后,公司工程管理部将联合组织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事前的策划交底与过程指导,并将及时跟踪记录项目部的执行情况与完成效果。

第三条市级创优申报时间及检查时间:质量类:市优申报时间在年初1月至2月,3月中上旬资料检查,3月底4月初现场实体检查。

具体时间详见各地建筑业协会发布的报名通知。

安全类:1、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申报,在工程进入主体施工前就必须进行申报;2、建筑业协会在3月底进行申报,具体时间详见具体年度各地建筑业协会发布的报名通知。

第四条省级创优申报时间及检查时间:质量类:省优良样板工程申报时间在每年的4月上旬,4月底5月初进行资料与现场实体的检查。

安全类:省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申报一般在4月中下旬和10月中下旬分两次申报,资料与现场评审分别在5月下旬及11月中下旬。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范本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范本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创优管理行为,提高工程创优效果,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创优是指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有效的管理手段,优化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法和管理流程,以达到提高工程质量、节约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目的。

第三条工程创优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管理过程中,所有参与方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工程创优管理应遵循综合规划、科学设计、严格施工、精细管理的原则,以满足质量、安全、进度和环境的要求。

第五条工程创优管理应坚持全员参与、持续创新、科学决策、全面管理和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工程的优化和稳定。

第二章工程创优管理组织第六条工程创优管理应设立专门的管理组织,负责协调、指导和推进工程创优工作。

第七条工程创优管理组织由企业高层领导任命,并由专业人员组成。

组织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程实践经验。

第八条工程创优管理组织应制定明确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并做好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

第九条工程创优管理组织应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程创优的经验和教训,提出改进和优化的措施。

第十条工程创优管理组织应协调各方资源,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进展。

第三章工程创优管理流程第十一条工程创优管理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确定创优目标。

根据项目需求和规划要求,制定工程创优的目标和指标。

(二)制定创优计划。

根据工程创优目标和指标,制定创优的具体计划,包括时间表、资源配置和工作分配。

(三)实施创优方案。

按照创优计划,组织实施创优方案,包括设计优化、施工改进和管理优化等。

(四)监测创优效果。

对实施创优方案的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达到预期的创优效果。

(五)总结创优经验。

对创优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提炼出有效的管理方法和经验。

第四章工程创优管理要求第十二条工程创优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依法合规。

工程创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遵循工程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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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鼓励公司下属各分公司加强管理,搞好工程质量,争创一流工程,推动公司工程质量水平的普遍提高。

同时规范公司创优工程的管理行为,保证公司创优工程的质量和数量,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在社会声誉,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参与优质工程(国家、省、市)评选的工程。

三、职责
3.1每年1月份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编织年度创优工作计划,相关领导确定需创优的工程项目。

3.2分公司工程管理部也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分公司拟创优工程项目。

3.3被确定为创优的工程项目,由分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项目经理部、行政等部门共同开展创优工作。

四、程序
4.1项目部
4.1.1根据公司年度创优工作计划,被确定为年度创优的工程项目,该项目经理部建立创优工作小组,并编织创优工作计划,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4.1.2确定为创优工程的项目,项目部要从开工初期,严把质量关,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
等指导施工,确保该工程实体质量达到设计要求,满足优质工程的评选条件。

4.1.3施工过程中,项目部负责整理保存创优工程所需的相关录像、照片等真实反映工程实体质量的影像资料。

4.1.4项目开工初期,工程资料要严格按照创优工程的要求进行填写,并严格紧跟施工进度进行填写,不得做假资料。

4.1.5对于创优工程所需的相关资料的原件,项目部资料员负责保存,并达到创优工程所需原件数量。

4.2质安科
4.2.1质安科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控制,定期和不定期对工程进行检查,排查各种质量隐患。

4.2.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严格要求项目部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并对施工过程中填写的相关技术资料进行监督和指导。

4.3工程部
4.3.1工程管理部编织公司年度创优工作计划,经公司质量安全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工程管理部根据该工作计划对被确定为创优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的创优工作监控。

4.3.2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管理部对工程质量进行过程监督,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发现创优工程项目创优工作进度缓慢或无实质性进展,责成项目部提出纠正措施,工程管理部根据项目部提交的纠正措施报告,逐一进行验证。

如项目部经整改后仍不能满足创优工作的要求时,将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对该项目部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4.3.3工程施工过程中和竣工后,工程部对工程项目的工程技术资料进行监督和指导,必要时,由工程部派驻专业人员进行创优资料填写
的指导,确保创优项目的工程技术资料满足创优评选要求。

4.3.4创优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项目经理部无法解决的一些相关方问题时,将由工程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出面予以协调解决,以保证创优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奖惩
5.1 获市级、地区级相关奖项,公司一次性奖励分公司/直属项目经理部5000元。

5.2获得国家级相关奖项,公司一次性奖励分公司/直属项目经理部10000元。

5.3 分公司项目部的创优奖励分配:分公司可提取每次奖励总额的20%对分公司领导及科室相关创优有贡献人员进行奖励,其余80%奖金应奖给项目部,项目部内部的奖金由项目部研究决定对相关管理人员的奖励额度。

5.4 获奖单位在创国家级优质工程中所花费的经费开支补偿,由所在单位提出经费补偿报告,经公司审议,总经理专项审批后予以适当补偿。

5.5创优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在参加总公司评先、晋级、公开竞聘时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权,未予以落实的,当事人可向公司领导提起复议。

5.6对于已进入公司创优、创杯计划的项目,如因分公司或项目部管理不善,导致创优、创杯未成功的,根据评议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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