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驻村干部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2023年全乡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制度

2023年全乡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制度

2023年全乡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制度一、背景和意义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农村发展和扶贫工作,提出了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

为了切实推进这一战略的实施,全乡决定在2023年全面推行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制度。

通过这一制度的建立,旨在深入贯彻党的中心工作,加强乡村发展,提升农民生活质量,推动乡村振兴。

二、帮扶方式和内容1.驻村帮扶方式全乡将选派一批优秀干部驻村开展帮扶工作。

驻村干部将秉承真心实意、精准帮扶的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与村民打成一片,共同推动乡村发展。

2.帮扶内容(1)推动农业发展驻村帮扶工作的首要任务是推动农业的发展。

驻村干部要与农民密切合作,提供技术培训、种植技术指导等支持,确保农业生产高效稳定。

同时,还要引导农民科学种田、合理选择农作物、提高品质和产量。

此外,驻村干部要帮助农民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的农产品加工业,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开拓新的市场渠道。

(2)推进农村产业发展除了农业,驻村干部还要加大对农村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具体来说,驻村干部要帮助农村发展特色产业,推动农民创业就业。

驻村干部还要引进一些科技企业、服务机构等,提供技术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帮助农村实现产业升级和转型。

(3)推进教育和医疗事业发展驻村干部还要重点关注教育和医疗事业的发展,为村民提供优质的教育和医疗资源。

驻村干部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争取更多的教育和医疗资源的配置,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

(4)推动基层治理驻村干部还要积极参与乡村基层治理工作,加强村民自治,推动村委会的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村民权益。

驻村干部要与村干群众建立良好的关系,倾听群众诉求,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基层治理的顺利进行。

三、组织和管理机制1.选派干部全乡将根据干部实际情况和对村情的了解,选派合适的干部驻村帮扶。

选派干部需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同时还要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经验。

2.建立帮扶机制驻村干部要与所在村委会、相关乡级部门建立密切联系,及时汇报工作和情况。

镇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考核管理办法

镇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考核管理办法

镇脱贫攻坚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脱贫攻坚有关精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强对选派到x镇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根据《x县脱贫攻坚驻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上级选派到x镇6个贫困村、x镇党委选派到1个贫困村、3个非贫困村,开展精准扶贫脱贫工作的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的管理。

第二章干部选派第三条x等6个贫困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干部由县委组织部、派出单位统一选派。

xx等4个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干部由镇党委选派。

第四条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主要以扶贫工作为主,原行政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

第三章职责任务第五条主要职责和任务是:(一)发挥宣传作用,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特别是扶贫开发的重大方针政策,帮助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扶贫措施。

(二)发挥指导作用,根据所包扶村的致贫原因和发展实际,做好贫困户建档立卡和功态管理工作。

(三)发挥引领作用,引导村民发展符合市场需求和自身资源条件的主导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帮助群众学科技、用科技,发展农业特色产业,促进群众增产增收。

(四)发挥协调作用,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户实用技术培训、组织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户劳动力进行技能培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五)发挥牵头作用,负责落实单位包村的各项帮扶措施,协助做好本单位联镇包村脱贫工作。

(六)发挥党建领航脱贫攻坚作用,凝聚村三委会班子,坚强基层组织,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第四章日常管理第六条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在村工作期间,由派出单位和x镇党委共同管理。

派出单位要定期听取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工作汇报,适时到村调研,指导促进工作,协助解决实际问题。

第七条学习制度。

要加强自身学习,坚持学习理论、学习扶贫开发政策法规和现代农业科技等知识。

要加强调查研究,根据所驻村的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帮助制定村级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精准扶贫驻村工作队工作制度

精准扶贫驻村工作队工作制度

精准扶贫驻村工作队工作制度【篇一:驻村工作组管理办法】结对帮扶工作队员管理办法为加强对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队员的管理,做好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现同步建成小康目标。

现根据州委、州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帮扶富宁县板仑乡平纳村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人员和时间安排1、学校34名中层以上干部以个人为单位,分解下达结对帮扶贫困户任务,确保联系的88户贫困户每户至少有1名干部结对、1条发展思路、1个增收项目。

2、学校指派干部驻村开展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可以定二年或一年一轮换,驻村时间不少于200天。

二、工作职责1、按照考评要求,贯彻学校的帮扶措施,推动帮扶项目落实。

2、协助村委推动各项帮扶政策的贯彻落实,密切联系单位干部挂扶的贫困户,及时掌握贫困户的思想动态,做好贫困户思想工作,指导、监督扶贫项目的实施。

3、争取扶持政策、筹措扶贫资金、监管扶贫资金的合理使用,确保扶贫资金不挤占、不挪用。

4、帮助排查和协助村委解决驻村点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5、及时向帮扶联系领导和当地党委反映、汇报请示有关工作的进展。

6、做好在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统筹城乡基层党建工作。

7、驻村干部及时向校党委上报季度报表、年度报表及年度工作或阶段工作总结,负责填写帮扶记录卡、电脑录入管理和撰写驻村工作日志。

8、驻村干部按时完成党委分配的各项任务,并及时反馈活动成果。

三、工作纪律具体要做到“五带头”、“五不准”。

五带头:1、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和文化科技知识;3、带头遵守村规民约;4、带头做艰苦朴素、勤奋工作的表率;5、带头尊重当地干部和群众。

五不准:1、不准参与封建迷信活动;2、不准参与赌博活动;3、不准收受当地老百姓土特产;4、不准收受红包;5、不准在驻点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所有开支。

四、内部管理1、驻村干部必须住在村里,与村干部同学习、同工作。

加强驻村管理管理制度

加强驻村管理管理制度

加强驻村管理管理制度一、前言近年来,党中央对脱贫攻坚工作高度重视,提出了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战略方针,通过改革创新,在全国范围内推进了一系列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然而,仍有一部分村民生活困难,尚未脱贫,甚至还有一些贫困地区存在虚报数据、低保不到位、帮扶措施不落实等问题,说明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存在着对驻村干部管理不力的情况,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

因此,有必要对加强驻村干部管理制度进行研究和完善。

二、现状分析1.加强驻村干部管理的重要性驻村干部是党和政府推行脱贫攻坚政策的重要力量,他们直接面对基层农村,与村民生活息息相关,是最了解贫困村情况、帮扶需求的人。

因此,加强对驻村干部的管理,将对深入开展脱贫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2.驻村干部管理存在的问题(1)管理制度不规范。

一些地方的管理制度过于模糊,导致驻村干部在开展工作时存在不确定性,帮扶举措落实不到位。

(2)管理机制不健全。

有些地方存在对驻村干部考核不严格、激励措施不到位的情况,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

(3)责任不明确。

地方政府与驻村干部的责任划分不清,导致工作流于形式,效果不明显。

三、加强驻村干部管理制度的对策建议1.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1)制定明确的管理细则。

地方政府应制定具体的驻村干部管理细则,明确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等内容,规范驻村干部的行为。

(2)加强督导监督。

建立起对驻村干部执行帮扶政策过程的监督制度,强化对驻村工作的督导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

(3)加强信息公开。

把驻村干部的工作计划、帮扶对象名单等信息向村级居民公开,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接受村级居民监督。

2.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1)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

对驻村干部的考核指标要科学合理,不仅要注重帮扶成效,还要注重工作态度、群众满意度等。

(2)严格的考核程序。

建立起严格的考核程序,包括定期考核、不定期抽查等方式,保障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激励措施到位。

对考核表现良好的驻村干部要及时给予表彰奖励、晋升职务等激励措施,更好地激发其工作积极性。

驻村干部管理制度范文(2篇)

驻村干部管理制度范文(2篇)

驻村干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工作例会制度1、驻村干部每周五早上10。

00在区召开周工作小结会。

2、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3、主要任务。

听取驻村工作汇报,交流驻村工作经验,研究推进工作的办法措施。

工作例会由驻村工作队长和乡党委负责人共同召集。

会后,要及时将上月工作情况报县委党建办。

第二条、工作报告制度1、驻村工作队要建立挂帮工作台账,填写办理的实事、协调的项目、解决的问题等,挂帮工作情况每月报乡同步小康办。

2、驻村干部要坚持记录民情日记,记录办理的实事、完成的具体工作等,每月初将上月工作情况报乡党委,遇重大事项随时报告。

3、驻村干部要对本村《万村千乡网页》的内容完善和更新,每周不少于上传一篇驻村工作信息(小罗村由王福海、街道由王建飞负责)。

4、在____月____日前负责所驻村《村志》编写初稿审定。

第三条、考勤管理制度各村负责对驻村干部的考勤管理。

驻村干部请假____天的,须经所驻村支部书记批准;请假____天的由乡党委审批同意;____天以上的,需报县____审批同意。

第四条、____纪律制度严格实行“六不准”。

不准干扰基层的正常工作,不准收受基层的馈赠,不准违规驾驶公车,不准工作期间饮酒,不准参加____活动,不准牵扯基层干部的过多精力。

第五条、考核管理制度驻村干部与区包村干部职工同管理、同监督、同考核。

重点实行“十个一”考核管理:制定一个村级发展规划,制定一个驻村年度工作计划,建设一个发展型的村级班子,解决一批实际问题,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开展一次以上实用技术培训,记录一本民情日记,提供一份考勤记录,撰写一个工作总结,开展一次群众满意度测评。

驻村干部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驻村干部的管理,确保驻村工作的顺利推进,提高驻村干部的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驻村干部的选派、工作安排、管理监督、考核评估等各项工作。

第三条驻村干部是指由上级党委、政府等组织派驻到农村地区开展工作的党员干部、专职干部和志愿者等。

精准扶贫驻村工作制度

精准扶贫驻村工作制度

精准扶贫驻村工作制度【篇一: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管理办法】**县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增强各级参与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和调动工作队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扶贫帮扶措施到村到户,改善生产条件,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把贫困村和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推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驻村帮扶工作队必须遵守《**县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管理办法》中和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的领导、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大力加强贫困村基层组织、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和谐,确保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村如期摘帽。

第四条工作组的主要任务是:1、建设一个好班子。

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村支部班子,培养2名以上村级后备干部,把村支部建设成能够团结带领群众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战斗堡垒。

2、制定一套好方案。

驻村帮扶工作队要按照扶贫工作对象、目标、内容、方式、考核、保障“六个精准”的要求,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分类施策,集中发力。

3、选准一条好路子。

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好经济发展规划,并帮助村民发展经济项目,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4、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

建立各项制度,推行村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保证工作有效运转,使村里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大力加强法制教育的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乡风文明和社会和谐。

第五条工作队设队长一名,队长由后盾单位推荐呈报,由县扶贫开发办审核,县委组织部审批,队长同时担任驻点村党支部第一书记,负责驻点村的党建工作和本组队员的管理。

第六条工作队的工作由办公室负责领导和管理。

第七条工作队要接受所在乡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

工作队所在村必须是乡镇党委领导的联系点,乡镇党委领导要深入到村与工作队研究有关事项,支持工作队的工作。

精准扶贫驻村干部管理办法

精准扶贫驻村干部管理办法

某某县精准扶贫驻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对驻村干部的管理,确保驻村干部真正深入基层、到岗到位、履职尽责,挂出实绩、挂出水平、挂出群众满意,根据《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中共巴中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巴中市财政局、巴中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印发<巴中市深化〃挂包帮〃精准扶贫工作驻村干部管理办法>的通知》(巴市组通〔2014〕52号)文件精神,制定《某某县精准扶贫驻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旨在通过深入开展精准扶贫,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推动党员干部作风持续转变,健全机关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实现党群更和谐、干部受锻炼、群众得实惠、基层大发展的目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县级部门(单位)选派的参加全县精准扶贫工作的驻村干部。

第二章时间与职务第三条驻村帮扶工作一定三年不变,驻村干部实行动态管理,可一年一派、连派连驻。

如有特殊情况,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组织部批准可适当延长或缩短。

每轮驻村工作开始前,由派出部门(单位)确定驻村干部,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组织部审批备案。

第四条驻村干部,是党员的一般挂任村级党组织〃第一书记〃或副书记,不是党员的一般挂任村主任助理。

驻村挂职干部不占村〃两委〃班子职数。

第三章职责第五条驻村干部要按照《某某县驻村干部帮扶工作方案》要求,落实帮扶职责,完成减贫目标。

第六条驻村干部要当好农村工作宣传员。

1.宣传惠民政策。

通过会议宣传、入户讲解等方式,组织群众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并督促落实。

加强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贫困党员和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

2.宣传科普知识。

指导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建设和管理工作,大力宣传农村科普知识,积极为群众提供科技致富信息,协助村〃两委〃开展村民科技知识培训。

3.宣传法律法规。

协助村委会实施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完善《村规民约》。

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协助村〃两委〃干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精准扶贫人员管理制度

精准扶贫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精准扶贫工作的顺利实施,切实提高扶贫效率,保障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根据国家有关扶贫政策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参与精准扶贫工作的各级人员,包括扶贫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帮扶责任人等。

第三条精准扶贫人员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扶贫对象识别准确,帮扶措施落实到位。

(二)动态管理原则:根据扶贫对象实际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帮扶措施。

(三)责任追究原则:对扶贫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精准扶贫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二)熟悉国家扶贫政策法规,具备一定的扶贫业务知识;(三)工作作风扎实,能够深入基层,了解群众需求;(四)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艰苦的工作环境。

第五条精准扶贫人员选拔任用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民主推荐:由基层群众、村干部等推荐候选人;(二)组织考察:对候选人进行考察,了解其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等;(三)公示公告: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四)审批任命:经上级组织审批,正式任命为精准扶贫人员。

第六条精准扶贫人员培训:对新任精准扶贫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对在岗人员,应定期组织培训,更新扶贫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

第七条精准扶贫人员考核:对精准扶贫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群众满意度等。

第三章工作管理第八条精准扶贫人员应深入基层,了解贫困群众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

第九条精准扶贫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扶贫政策法规,落实各项扶贫措施,确保扶贫资金、项目、政策等精准到户。

第十条精准扶贫人员要定期走访贫困户,了解其生产生活状况,及时调整帮扶措施。

第十一条精准扶贫人员要积极参与扶贫项目实施,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二条对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出现以下情况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一)扶贫对象识别不准确,导致扶贫资金、项目、政策等未精准到户;(二)扶贫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贫困户未脱贫;(三)扶贫资金、项目、政策等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四)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

扶贫脱贫驻村干部管理办法

扶贫脱贫驻村干部管理办法

扶贫脱贫驻村干部管理办法扶贫脱贫驻村干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迸一步加强全省扶贫脱贫驻村干部(以下简称“驻村干部”)管理,着力解决驻村干部帮扶工作中职责不清、管理不严、群众满意度不高问题,推动驻村干部发挥扶贫脱贫生力军作用,助推全省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市县三级选派到贫困村的驻村工作队和驻村干部(包括第一书记)。

第三条2020年选派的驻村干部,在村工作第二章驻村干部工作职责第四条抓好贫困村扶贫脱贫工作,贫困村党组织负主要责任,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村“两委”干部发挥主体作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驻村工作队和驻村干部在县乡党委领导下履行帮扶职责,紧密配合驻在村党组织和村“两委”干部开展工作,发挥扶贫脱贫生力军作用,第一书记(工作队长)是驻村帮扶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第五条驻村干部要与贫困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每月驻村工作第六条驻村干部要认真履行宣传党的政策、推动精准脱贫、帮建基层组织、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等职责。

在扶贫脱贫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积极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措施;2.参与制订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脱贫规划、年度计划;3.指导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4.参与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易地搬迁扶贫、贫困户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5.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6.参与扶贫资金、项目监管;7.每月到贫困户家中走访,记录核实月收入情况,了解“三保障”状况,加强沟通交流,协调解决困难,实施“暖心工程”,增进与贫困群众的感情;8.加强对非贫困户的入户走访,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帮办实事好事,一般每2个月应走访一遍常住非贫困户;9.协助帮扶责任人做好贫困户结对帮扶相关工作;10.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党旗红”活动,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积极做好群众的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工作,激发贫困村党组织和贫困群众摆脱贫困的内生动力。

干部驻村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实施方案

干部驻村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实施方案

干部驻村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实施方案随着中国脱贫攻坚战的深入推进,干部驻村帮扶成为落实精准扶贫政策的有效方式之一。

干部驻村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实施方案是指依托结对帮扶机制,组织干部驻村深度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一项具体实施计划。

本文将从干部驻村帮扶的意义、具体方案以及实施效果方面展开阐述。

一、干部驻村帮扶的意义干部驻村帮扶是一种特殊的帮扶方式,其最大特点就是真实地“长居一方”,深度融入贫困群众中去。

通过干部驻村帮扶,可以实现以下三个方面的意义:1、贫困户的精准识别。

通过干部驻村帮扶,可以深入贫困村、了解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并通过帮扶活动对贫困户进行全面、精准地识别。

在普遍脱贫的背景下,以干部驻村帮扶的方式精准识别贫困户,可以避免出现重复认定、漏认贫困户的情况。

2、增强贫困户脱贫能力。

通过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扶贫政策以及帮扶措施,贫困户为自己的生计奋斗的动力将大大增强。

同时,干部的驻村帮扶也可以在落实政策的同时从思想上指导、帮扶贫困户积极改变贫困现状,增强脱贫信心。

3、成为贫困户的良好带动力。

在贫困帮扶活动进行期间,干部驻村的方式既注重了帮扶群众,也注重了唤醒贫困户的小利益意识。

帮扶措施使一个村全部贫困户能够感受到脱贫的可能,通过多一个落实方法,这个活动就可以成为一个良好的带动力量。

二、干部驻村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具体方案1、确定驻村干部驻村干部是贫困户的联系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理解政府扶贫政策并积极执行;(2)本职工作合格、诚实守信;(3)具有亲和力,能够与群众沟通交流;(4)对贫困户帮扶工作有着热情和责任心。

2、制定帮扶方案针对每个贫困户,驻村干部需要提出一份具体的帮扶方案。

通过随访、调查、分析,制定出精准、可行、量化的帮扶措施,该方案是帮扶贫困户实施的基础。

3、组织帮扶工作驻村干部需要组织开展实际的帮扶活动。

实施帮扶措施既包括针对个别困难的短期的解决方案,也包括长期的战略性方案,包括财务方面、人力方面和物流方面的支持等。

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

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驻村工作队的管理,持续推进干部作风转变,切实发挥好工作队作用,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驻村工作队长、队员人选由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第二条驻村工作队由乡镇党委和**中心共同管理,无特殊原因中间不轮换。

驻村期间,党组织关系转至派驻村,参加派驻村的组织生活。

第三条驻村工作队协助村党组织书记抓好基层组织建设、精准扶贫帮扶、维护和谐稳定、惠民政策宣讲、治理水平提升、为民办事服务等工作。

第四条驻村工作队要认真记录工作台账和工作日志,对察民情、听民意、帮民困等情况做好记录,定期汇总、定期上报。

第五条驻村工作队长每月要以书面形式向**中心汇报一次工作情况,年终进行专项述职。

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重大事项的,要及时向粮食中心报告请示。

第六条驻村工作队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请销假制度,不准无故缺岗、缺位,不准散布有损大局的言论,不准在任职的村报销个人费用,不准打牌赌博,不得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和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各种活动。

第七条严格执行并落实好《**县脱贫攻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县关于推进贫困户“八改八要”达标工作的实施意见》《**县精准扶贫“515”工作法》等确定的有关事项。

第八条驻村工作期间,其干部身份和编制性质不变,在**中心岗位的政治待遇不变,其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由**中心发放,伙食补助、交通补助费按实际下乡到村每人每天30元包干执行,每月统计一次,由村委盖章和驻村工作队长签字并公示后,报中心财务解决。

第九条严格执行周一学习制度和驻村签到制度。

周一学习时间为8:30,驻村时间不低于15天。

第十条对因个人行为**中心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对未能完成驻村任务,且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年终考核一律确定为“不合格”。

驻村工作组管理办法

驻村工作组管理办法

结对帮扶工作队员管理办法为加强对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队员的管理,做好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现同步建成小康目标。

现根据州委、州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帮扶富宁县板仑乡平纳村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人员和时间安排1、学校34名中层以上干部以个人为单位,分解下达结对帮扶贫困户任务,确保联系的88户贫困户每户至少有1名干部结对、1条发展思路、1个增收项目。

2、学校指派干部驻村开展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可以定二年或一年一轮换,驻村时间不少于200天。

二、工作职责1、按照考评要求,贯彻学校的帮扶措施,推动帮扶项目落实。

2、协助村委推动各项帮扶政策的贯彻落实,密切联系单位干部挂扶的贫困户,及时掌握贫困户的思想动态,做好贫困户思想工作,指导、监督扶贫项目的实施。

3、争取扶持政策、筹措扶贫资金、监管扶贫资金的合理使用,确保扶贫资金不挤占、不挪用。

4、帮助排查和协助村委解决驻村点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5、及时向帮扶联系领导和当地党委反映、汇报请示有关工作的进展。

6、做好在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统筹城乡基层党建工作。

7、驻村干部及时向校党委上报季度报表、年度报表及年度工作或阶段工作总结,负责填写帮扶记录卡、电脑录入管理和撰写驻村工作日志。

8、驻村干部按时完成党委分配的各项任务,并及时反馈活动成果。

三、工作纪律具体要做到“五带头”、“五不准”。

五带头:1、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和文化科技知识;3、带头遵守村规民约;4、带头做艰苦朴素、勤奋工作的表率;5、带头尊重当地干部和群众。

五不准:1、不准参与封建迷信活动;2、不准参与赌博活动;3、不准收受当地老百姓土特产;4、不准收受红包;5、不准在驻点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所有开支。

四、内部管理1、驻村干部必须住在村里,与村干部同学习、同工作。

2、驻村干部要坚守岗位,除公休假外,其余时间不得无故离岗。

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2016年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具体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努力争创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示范,现根据县干部驻村班规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在脱贫攻坚中争创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示范的方案》及全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特制定乡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为全面落实“五个一+1”帮扶工作要求和任务,充分发挥乡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砥砺作用,保证乡干部驻村工作的扎实开展,激励和约束驻村干部尽职尽责地抓好帮扶工作,树立驻村干部的良好形象,确保所驻村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加快全乡脱贫奔康的步伐,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工作任务(一)注重抓好领导挂联。

干部驻村帮扶领导小组的副组长主要负责挂联村村域扶贫规划把关,协调解决精准扶贫中政策落实、项目实施、措施到村到户到人等重大问题;要定期听取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的汇报。

1.连片领导要坚持每月到挂联帮扶的贫困村指导和督促检查脱贫攻坚工作4次以上,每次停留的时间不得低于半天,走访贫困户不得少于6户。

2.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和协助驻村乡干部要坚持每月到帮扶的贫困村指导和督促检查6次以上,每次停留的时间不得低于1天,走访贫困户不得少于10户。

(二)聚力抓实单位帮扶。

帮扶工作队要持续深入推进“万名干部下基层”活动,大力实施“1+6”扶贫工程,对贫困村销号、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贫困人口脱贫负全责,不脱贫不脱钩。

1.帮扶工作队队长对被帮扶村的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做到亲自谋划、亲自安排、亲自督查落实。

2.帮扶工作队要在支部共建上出实招,创新创造开展机关党组织与村党支部结对共建工作,共同参加组织生活,共同严格党内生活,共同商定发展举措,共同组织发动群众,凝心聚力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单位党组织与贫困村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每半年不少于1次,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结对帮扶工作具体问题。

3.贫困村帮扶工作队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开展集体帮扶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

扶贫脱贫驻村干部管理办法

扶贫脱贫驻村干部管理办法

扶贫脱贫驻村干部管理办法扶贫脱贫驻村干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迸一步加强全省扶贫脱贫驻村干部(以下简称“驻村干部”)管理,着力解决驻村干部帮扶工作中职责不清、管理不严、群众满意度不高问题,推动驻村干部发挥扶贫脱贫生力军作用,助推全省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市县三级选派到贫困村的驻村工作队和驻村干部(包括第一书记)。

第三条2020年选派的驻村干部,在村工作第二章驻村干部工作职责第四条抓好贫困村扶贫脱贫工作,贫困村党组织负主要责任,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村“两委”干部发挥主体作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驻村工作队和驻村干部在县乡党委领导下履行帮扶职责,紧密配合驻在村党组织和村“两委”干部开展工作,发挥扶贫脱贫生力军作用,第一书记(工作队长)是驻村帮扶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第五条驻村干部要与贫困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每月驻村工作第六条驻村干部要认真履行宣传党的政策、推动精准脱贫、帮建基层组织、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等职责。

在扶贫脱贫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积极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措施;2.参与制订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脱贫规划、年度计划;3.指导开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4.参与实施特色产业扶贫、劳务输出扶贫、易地搬迁扶贫、贫困户危房改造、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精准扶贫工作;5.推动金融、交通、水利、电力、通信、文化、社会保障等行业和专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6.参与扶贫资金、项目监管;7.每月到贫困户家中走访,记录核实月收入情况,了解“三保障”状况,加强沟通交流,协调解决困难,实施“暖心工程”,增进与贫困群众的感情;8.加强对非贫困户的入户走访,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帮办实事好事,一般每2个月应走访一遍常住非贫困户;9.协助帮扶责任人做好贫困户结对帮扶相关工作;10.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党旗红”活动,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积极做好群众的思想发动、宣传教育工作,激发贫困村党组织和贫困群众摆脱贫困的内生动力。

村驻村帮扶工作制度

村驻村帮扶工作制度

村驻村帮扶工作制度一、背景及意义为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确保驻村帮扶工作落到实处,提高驻村帮扶工作效率,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驻村帮扶工作的责任、内容、流程等方面的要求,为驻村帮扶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驻村帮扶工作内容1. 调查摸底。

驻村帮扶工作人员要深入贫困村、贫困户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贫困村、贫困户的基本情况,包括人口、劳动力、资源、收入、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情况,为制定帮扶措施提供基础数据。

2. 制定帮扶计划。

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驻村帮扶工作人员要结合贫困村、贫困户的实际需求,制定详细的帮扶计划,明确帮扶目标、帮扶措施、帮扶责任人和帮扶期限。

3. 实施帮扶措施。

驻村帮扶工作人员要协调有关部门和组织,整合各类资源,推动帮扶措施的实施。

包括但不限于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扶贫、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4. 跟踪管理。

驻村帮扶工作人员要定期对帮扶工作进行跟踪管理,了解帮扶措施的实施进度和效果,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5. 总结经验。

驻村帮扶工作人员要在帮扶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归纳提炼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为其他贫困村和贫困户提供借鉴。

三、驻村帮扶工作流程1. 选派驻村干部。

根据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实际需求,派出单位要选派驻村干部,负责驻村帮扶工作。

驻村干部要具备一定的扶贫经验和业务能力,确保驻村帮扶工作的顺利开展。

2. 报到和培训。

驻村干部到岗后,要向当地党组织报到,并参加由有关部门组织的扶贫业务培训,了解扶贫政策和相关工作要求。

3. 制定帮扶计划。

驻村干部要根据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实际需求,制定帮扶计划,明确帮扶目标、帮扶措施、帮扶责任人和帮扶期限。

4. 实施帮扶措施。

驻村干部要协调有关部门和组织,整合各类资源,推动帮扶措施的实施。

5. 定期汇报。

驻村干部要定期向派出单位和当地党组织汇报帮扶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帮扶措施。

6. 考核评价。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某某县精准扶贫驻村干部
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对驻村干部的管理,确保驻村干部真正深入基层、到岗到位、履职尽责,挂出实绩、挂出水平、挂出群众满意,根据《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中共巴中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巴中市财政局、巴中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印发<巴中市深化“挂包帮”精准扶贫工作驻村干部管理办法>的通知》(巴市组通〔2014〕52号)文件精神,制定《某某县精准扶贫驻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旨在通过深入开展精准扶贫,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推动党员干部作风持续转变,健全机关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实现党群更和谐、干部受锻炼、群众得实惠、基层大发展的目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县级部门(单位)选派的参加全县精准扶贫工作的驻村干部。

第二章时间与职务
第三条驻村帮扶工作一定三年不变,驻村干部实行动态管理,可一年一派、连派连驻。

如有特殊情况,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组织部批准可适当延长或缩短。

每轮驻村工作
开始前,由派出部门(单位)确定驻村干部,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组织部审批备案。

第四条驻村干部,是党员的一般挂任村级党组织“第一书记”或副书记,不是党员的一般挂任村主任助理。

驻村挂职干部不占村“两委”班子职数。

第三章职责
第五条驻村干部要按照《某某县驻村干部帮扶工作方案》要求,落实帮扶职责,完成减贫目标。

第六条驻村干部要当好农村工作宣传员。

1.宣传惠民政策。

通过会议宣传、入户讲解等方式,组织群众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并督促落实。

加强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贫困党员和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

2.宣传科普知识。

指导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建设和管理工作,大力宣传农村科普知识,积极为群众提供科技致富信息,协助村“两委”开展村民科技知识培训。

3.宣传法律法规。

协助村委会实施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完善《村规民约》。

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协助村“两委”干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积极创建“遵纪守法户”“五好家庭户”和“文明户”。

第七条驻村干部要当好农村工作协管员。

1.加强基层党的建设。

按照“六有”建设目标,指导抓好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
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能力和水平。

2.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帮助村“两委”班子制定完善发展村域事业发展规划及阶段工作计划,大力推进以“巴山新居”为重点的幸福美丽新村建设。

3.切实改善基础条件。

协助村“两委”推动“1+6”党建精准扶贫工程实施,完成贫困农户的危房改造,帮助引进发展项目,着力解决群众“四难”问题,不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4.监督落实各项制度。

协助村“两委”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党务、村务公开。

认真落实村民议事制度、村规民约、“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活动日等规章制度。

第八条驻村干部要当好农村工作调解员。

1.协调处理民事纠纷。

协同村“两委”干部对辖区出现的土地、山林权属纠纷和家庭纠纷、民事纠纷等问题,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调解,确保社会治安良好,无违法和上访案件。

2.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认真开展走访活动,及时收集掌握民情信息,认真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确保小事不出社、大事不出村。

第四章管理
第九条驻村干部挂职期间,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和县直工委牵头,会同派出部门(单位)和派往的乡镇党委共同管理。

第十条驻村干部的管理制度。

1.在岗工作制度。

驻村干部要与原派出部门(单位)工作脱钩,将党组织关系接转到村级党组织,参加村级党组织“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食宿在村,自觉遵守村内各项规章制度。

2.请销假制度。

驻村干部到村实行签到制,具体由所在村党支部书记负责记载。

驻村干部因事、因病请假3天以内的,由乡镇党委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含3天),经乡镇党委审核,报派出部门(单位)审批。

3.定期查岗制度。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和县直工委会同有关部门适时采取实地走访、电话查询等方式,对驻村干部在岗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结果作为驻村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对无故脱岗的,进行批评教育。

当年无故脱岗超过3次或当年驻村时间未达到2/3的,取消驻村干部参加年度评优资格,并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4.工作季报制度。

驻村干部要定期汇报工作。

每季根据驻村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学习及思想情况、工作意见及建议等情况,报派出部门(单位)、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组织部。

5.调查研究制度。

驻村干部每月至少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组织部上报一篇信息,每年至少撰写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或工作建议。

6.勤政廉政制度。

驻村干部要自觉遵守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
设各项规定,珍惜锻炼机会,虚心接受学习,克服“镀金”思想和临时观念,自觉接受当地党组织管理,不得向挂职村提出工作之外的特殊要求。

7.驻村干部调整制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调整:因病或家庭有特殊困难不能坚持工作的;因本人素质、能力等方面原因不适应挂职职务,且挂任效果不明显的;年度考核不称职,或受党纪政纪处分的;驻村干部未认真履行职责,群众意见较大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五章待遇
第十一条驻村干部驻村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与选派部门(单位)同级别干部相同,驻村期间不影响其正常职务晋升、调资和职称评定。

第十二条派出部门(单位)要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明确干部挂职工作期间有关待遇的通知》(川组通〔2008〕56号)相关规定,做好干部挂职工作期间有关待遇的保障工作。

驻村干部驻村期间补助按以下规定进行报销。

驻村干部驻村往返派出单位及驻村期间到社、到农户所产生的交通费用凭票据实报销。

驻村干部驻村(社)期间的住宿、水、电等费用由派驻村的村民委员会出具依据回派出单位报销。

驻村干部实际驻村(社)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公杂费,一般地区按照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某某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
办法>的通知》(南财发〔2014〕20号)中乡镇伙食费及公杂费补助标准的70%报销。

上述费用的报销天数是指在村、社实际工作的天数。

第十三条派出部门(单位)要加强对驻村干部的工作指导和支持,经常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组织部、乡镇党委沟通,帮助协调解决驻村干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为驻村干部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第十四条驻村干部费用报销须经派驻村的村“两委”负责人审查驻村干部实际驻村天数并签署意见,以此作为报销依据(附件1)。

驻村干部的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在派出部门(单位)报销。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五条驻村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按照管干权限进行。

由村(社区)党组织、乡镇党委综合提出初步考核意见,报派出部门(单位)。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组织部、乡镇党委要加强对驻村干部的日常考核,考核情况及时反馈派出部门(单位)。

第十六条驻村干部挂职期间考核结果与驻村干部本人年度目标考核、绩效评定、评先选优和派出部门(单位)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绩效挂钩。

第十七条驻村干部挂职期满,原则上回原单位工作。

组织人事部门将坚持培养和使用相结合,对经考核表现突出、成绩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