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主要方式及刑事案件最新国家赔偿标准

合集下载

2022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22赔付标准

2022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22赔付标准

2022最新人身伤害赔偿标准-2022赔付标准一、引言人身伤害赔偿标准是国家规定的赔偿款数目的参考指标。

根据近年来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变化,2022年人身伤害赔偿标准也随之做出了相应调整,本文将详细介绍2022年最新的人身伤害赔偿标准。

二、主要内容2022年人身伤害赔偿标准包括以下三个方面: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和医疗费用。

1. 死亡赔偿金2022年死亡赔偿金的标准为30万元,该标准合用于因违法行为造成死亡的被害人,其中包括下列方面的死亡赔偿:(1) 因交通事故等普通意外事故造成死亡的赔偿;(2) 因非法拘禁、强奸等刑事犯罪造成死亡的赔偿;(3) 因职业病等工伤和其他事故造成死亡的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人,那末死亡赔偿金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2. 伤残赔偿金2022年伤残赔偿金标准分为十级,最高赔偿为137.6万元。

其中,一级为40万元,十级为1.376万元。

标准根据不同部位损伤程度以及残疾等级进行分类和确定。

具体赔偿标准详见《人身伤害赔偿标准》。

3. 医疗费用2022年医疗费用赔偿标准根据医疗费用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定,赔偿范围包括因对被害人治疗、护理和康复产生的必要费用。

三、结论根据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2022年人身伤害赔偿标准的调整更加合理和科学,使得人们的生命更受到保护,让社会更加公正和有序。

1、列举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人身伤害赔偿标准:是指国家规定的赔偿款数目的参考指标,主要应用于刑事案件和民事诉讼中。

死亡赔偿金:是指因违法行为造成自然人死亡,按国家规定向其合法继承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费用。

伤残赔偿金:是指因违法行为造成自然人身体机能、组织结构等部位完整性受到伤害而向受害人支付的经济补偿费用。

医疗费用:是指因违法行为造成被害人应当进行的医疗治疗和护理所需的实际支出和可能支出的合理费用。

2、列举如下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生活不能自理人:是指由于年老、疾患等原因,不能独立生活的自然人。

什么是国家赔偿请求权?

什么是国家赔偿请求权?

什么是国家赔偿请求权?如果国家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公民有权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

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

▲一、什么是国家赔偿请求权?国家赔偿,又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于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根据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决定》修正。

该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二、国家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

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

诉讼时效是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利益的法定时期,超过该时期的,权利人即丧失起诉权,人民法院对其权利也不再加以保护,因此,受害人提起国家赔偿应在有效的诉讼时效内进行。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

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刑事国家赔偿计算标准

刑事国家赔偿计算标准

一、刑事国家赔偿方式我国国家赔偿方式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一)支付赔偿金;(二)返还财产;(三)恢复原状。

以上三种赔偿方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另外,检察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国家赔偿法第15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二、刑事国家计算标准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标准的原则是,既要使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失得到适当的弥补,又要考虑国家的经济和财力负担状况。

我国国家赔偿标准基本采用慰抚性原则。

(一)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计算标准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二)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1)造成身体损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人。

减少的收人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2)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应当支付生活费。

(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page](三)财产权损害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1、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

对于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行为,属于物之失去控制,与之相适应的最好赔偿是返还财产。

2、查封、扣压、冻结财产造成的赔偿。

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

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

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在我国的刑事司法实践中,由于司法机关的错误判决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冤假错案时有发生。

为了保障被错误定罪的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以便对冤错案件进行赔偿。

国家赔偿标准是对冤错案件的一种补偿和弥补,也是司法公正的体现。

下面将就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内容?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适用于被错误判决、错误执行、错误羁押、错误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

对于这些情形,国家赔偿标准都有具体的规定,以便对冤错案件进行赔偿。

其次,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国家赔偿标准主要包括经济赔偿和精神赔偿两个方面。

经济赔偿是指对冤错案件中被错误判决或错误执行的人进行经济上的补偿,包括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生活补助金等。

精神赔偿是指对冤错案件中被错误判决或错误执行的人进行精神上的抚慰,以弥补其精神上的损害。

国家赔偿标准对这两个方面都有具体的标准和程序规定。

再次,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的申请和审批流程是怎样的?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被错误判决或错误执行的人可以向国家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申请。

国家赔偿委员会在受理申请后,将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赔偿决定。

对于符合国家赔偿标准的案件,国家赔偿委员会将依法给予赔偿。

最后,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的实施中还存在哪些问题?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国家赔偿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赔偿标准,但在实际执行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一些冤错案件的赔偿程序繁琐,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被害人的损失,赔偿决定的执行难度较大等。

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国家赔偿制度,提高赔偿标准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以便更好地保障被错误判决或错误执行的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是对冤错案件进行赔偿的重要制度,其适用范围、具体内容、申请审批流程和存在问题等方面都需要我们加以重视和完善。

只有不断完善国家赔偿制度,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2022年巴中国家赔偿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方式

2022年巴中国家赔偿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方式
1. 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 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 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 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3.致人精神损害的
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被羁押,赔偿详细天数的计算方法
被告人被采取刑事拘留(设为时间点A),羁押一直持续,到判决生效后,执行刑罚,分为两种情况对羁押天数进行计算。
1.若判决为缓刑,则送达判决时应当变更强制措施(设为时间点B),此时间点之后,没有进行羁押,则当被告人被宣告无罪,国家赔偿的详细天数是:时间点A 到时间点B 的时间。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5.条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关于赔偿的法律规定(3篇)

关于赔偿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赔偿,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旨在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在我国,赔偿法律规定散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赔偿法律规定进行概述。

二、赔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件赔偿法律关系是指因侵权行为、违约行为等法律事实发生,受害人请求赔偿的权利与加害人承担赔偿义务的关系。

赔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件包括:1. 主体:赔偿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受害人、加害人和赔偿义务人。

2. 权利:受害人享有请求赔偿的权利,包括财产性赔偿权利和非财产性赔偿权利。

3. 义务:加害人承担赔偿义务,包括财产性赔偿义务和非财产性赔偿义务。

4. 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指侵权行为、违约行为等引起赔偿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

三、赔偿法律关系的种类1. 侵权责任赔偿法律关系: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受害人有权请求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法律关系。

2. 违约责任赔偿法律关系: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受害人有权请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法律关系。

3. 合同责任赔偿法律关系:因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受害人有权请求合同相对方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法律关系。

四、赔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1. 产生:赔偿法律关系因侵权行为、违约行为等法律事实发生而产生。

2. 变更:赔偿法律关系在履行过程中,因当事人协商一致、调解、判决等法律事实发生而变更。

3. 消灭:赔偿法律关系因赔偿义务履行完毕、当事人放弃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届满等法律事实发生而消灭。

五、赔偿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1. 财产性赔偿:加害人应当以金钱或实物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2. 非财产性赔偿:加害人应当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方式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3. 精神损害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精神损害的,加害人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4.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在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选择请求加害人承担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

刑事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刑事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刑事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计算标准: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下列规定计算:(1)造成身体损害的,应支付医疗费,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人。

(2)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能力的,应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

在刑事赔偿当中,想要知道能够获得多少的赔偿金额,那么首先要先晓得刑事赔偿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清楚了计算标准,那么就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刑事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标准的原则是,既要使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失得到适当的弥补,又要考虑国家的经济和财力负担状况。

我国国家赔偿标准基本采用慰抚性原则。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计算标准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1)造成身体损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人。

减少的收人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2)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应当支付生活费。

(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财产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1.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

对于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行为,属于物之失去控制,与之相适应的最好赔偿是返还财产。

国家赔偿新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国家赔偿新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国家赔偿新标准包括哪些内容近年来,我们国家的冤假错案时有发生,那么,这其中涉及到了一些法律知识,遇到冤假错案国家的赔偿问题。

一般碰到冤假错案,都会对受害人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

为了解决大家的疑惑,小编会在接下来的文章中仔细讲解国家赔偿新标准的问题。

近年来,我们国家的冤假错案时有发生,那么,这其中涉及到了一些法律知识,遇到冤假错案国家的赔偿问题。

一般碰到冤假错案,都会对受害人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

为了解决大家的疑惑,小编会在接下来的文章中仔细讲解国家赔偿新标准的问题。

▲国家赔偿新标准主要包括哪些内容?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2018年5月16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在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84.74元,该标准较上年度增加25.85元。

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国家统计局2018年5月15日公布,2017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4318元。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公式,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了新的日赔偿标准为284.74元。

另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第2款,各级检察机关自2018年5月16日起,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

▲一、行政赔偿范围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青岛国 家赔偿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方式

青岛国 家赔偿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方式

青岛国家赔偿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方式在青岛,如果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侵害,是有权依法获得国家赔偿的。

那么,青岛的国家赔偿都有哪些赔偿项目?标准计算方式又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一说。

国家赔偿主要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大类。

先来说说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依法予以赔偿。

在青岛,行政赔偿的项目通常包括: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侵犯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侵犯财产权的赔偿金以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比如,某人被违法行政拘留了 10 天,那么赔偿的金额就是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乘以 10。

侵犯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又分为造成身体伤害的、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以及造成死亡的三种情况。

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侵犯财产权的赔偿方式主要有返还财产、恢复原状和支付赔偿金。

如果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予以返还或者恢复。

如果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就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接下来再讲讲刑事赔偿。

刑事赔偿是指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依法予以赔偿。

法律_刑事案件赔偿(3篇)

法律_刑事案件赔偿(3篇)

第1篇一、引言刑事案件赔偿,是指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承担的经济赔偿。

在我国,刑事案件赔偿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对于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刑事案件赔偿进行解读,并结合实务应用进行分析。

二、刑事案件赔偿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对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七条: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二)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三、刑事案件赔偿的范围1.直接物质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间接物质损失:包括因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家庭收入减少、丧失劳动能力等导致的损失。

3.精神损害赔偿: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害,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四、刑事案件赔偿的程序1.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

2.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被害人也可以在刑事诉讼结束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

3.申请国家赔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有权向国家申请赔偿。

五、刑事案件赔偿的实务应用1.充分收集证据:被害人及其代理人应充分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医疗证明、误工证明、交通票据等,以证明其遭受的物质损失。

刑事案件赔偿标准

刑事案件赔偿标准

刑事案件赔偿标准刑事案件赔偿是指对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遭受非法侵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经济赔偿的一种方式。

目的是弥补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维护社会公正,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

刑事案件赔偿标准是国家依照法律制定的认定、计算和支付刑事案件赔偿的标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案件赔偿标准包括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两部分。

一、经济损失赔偿标准经济损失赔偿标准包括损失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两部分。

直接经济损失包括财产损失和非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指因妨害行为致使财物损失、灭失、毁损等造成的损失,包括相关的修缮、恢复、维修、更换和购买等费用。

非财产损失是指因妨害行为造成的其他直接经济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等。

合理费用是指被害人为解决诉讼案件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出庭费等。

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被侵害人因遭受非法侵害而导致的精神上的苦痛、折磨、恐惧等非经济性损失的补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案件中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由具体案件情况综合考虑而定,通常情况下,包括以下四种标准:1.基准金额:5000元至30000元不等,由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案件性质、严重程度、被害人身份等因素确定。

2.重大伤害:若案件中被害人身体受到严重伤害、致残、死亡等情形,应增加相应金额。

3.特殊情况:若案件中被害人因过错或特殊原因造成部分过错,则可酌情减少赔偿金额。

4.重复受损:若案件中被害人因同一妨害行为多次遭受伤害,则应酌情增加精神损害抚慰金。

总之,刑事案件赔偿标准旨在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修复社会公正,促进法治进程。

在进行赔偿时,应充分考虑具体情况,确保赔偿金额合理、公正、透明。

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

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

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
侵犯公民⼈⾝⾃由的,每⽇赔偿⾦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平均⼯资计算。

关于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的问题,下⾯由店铺⼩编为您详细解答。

⼀、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
1、侵犯公民⼈⾝⾃由的,每⽇赔偿⾦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平均⼯资计算。

2、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三条规定侵犯公民⼈⾝⾃由的,每⽇赔偿⾦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平均⼯资计算。

⼆、刑事案件多久必须结案
1、刑事案件⼀审⼀般最长在16个⽉以内结案,⼆审最长在4个⽉以内结案,如果有特别特殊的法律情况,经过报批可以延长。

刑事案件通常是分为三个阶段的,即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法院的审判阶段。

⼀个刑事案件通常在5个⽉左右,三个阶段最长可达到16个⽉。

2、⼈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个⽉以内宣判,⾄迟不得超过三个⽉。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百五⼗⼋条规定情形之⼀的,经上⼀级⼈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民法院批准。

⼈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民法院收到案件之⽇起计算审理期限。

⼈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民法院后,⼈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按钮咨询,或者到店铺咨询专业律师。

辽宁国家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辽宁国家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辽宁国家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辽宁国家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引言辽宁国家赔偿标准是中国政府在国家赔偿领域的一个重要法规,旨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其中,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是确定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

本文将对辽宁国家赔偿标准中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进行详细介绍。

一、赔偿项目赔偿项目是指在国家机关过失或错误行为导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提出赔偿请求的具体权益项目。

根据辽宁国家赔偿标准的规定,赔偿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身体伤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与身体伤害相关的费用。

2. 财产损失赔偿:包括财产损失、经济损失、利益损失等与财产权益相关的损失。

3. 精神损害赔偿:包括精神痛苦、心理创伤等精神上的损害。

4. 对公民人身自由、名誉、尊严等人格权益的侵害给予道歉处理。

5. 赔礼道歉:对侵害人采取赔礼道歉等方式。

赔偿项目的具体内容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确认,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判断和处理。

二、计算方式确定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是辽宁国家赔偿标准中的关键环节。

赔偿金额的计算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考虑到损失的具体性质、程度和原因等因素。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计算方式:1. 实际损失的计算:根据受害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金额进行计算,包括医疗费、财产损失等。

2. 缺失利益的计算:对因受害人权益受损而造成的利益缺失进行计算,包括由于侵害行为而导致的失去的利益。

3. 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根据受害人遭受的精神痛苦、心理创伤等精神上的损害程度进行评估,并据此确定赔偿金额。

4. 标准化计算:根据辽宁国家赔偿标准中相关条款的规定,采取一定的标准化计算方式进行赔偿金额的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赔偿金额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并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进行确定。

同时,赔偿金额的计算也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赔偿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结论辽宁国家赔偿标准中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是确定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

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是怎么规定的?我国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一些执法机关在行使权力时会在没有权利行使的情况下造成公民的伤害,这个时候我们就会想要索求赔偿。

所以国家为了弥补所犯下的错误所规定了相关的刑事案件的国家赔偿。

那么当我们受到侵害时就会想要知道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是怎么规定的?所以下面就让小编介绍一下。

(一)我国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根据本条规定,我国刑事赔偿范围中侵犯人身权的赔偿限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

1、错误拘留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5条第1项的规定,可以请求国家赔偿的错误拘留不仅包括指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采取的拘留措施,而且包括对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人实行的拘留。

2、错误逮捕错误逮捕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包括不应当逮捕而逮捕、违反法定程序逮捕等等;国家赔偿法上的逮捕是指没有犯罪事实而食施的逮捕,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司法机关食施逮捕时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但事后证明被逮捕人无罪的,仍然构成错误逮捕,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认定错捕的机关是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如果人民检察院因被捕的人无罪决定撤销案件的,或者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法院的在一审、二审程序中所作的终审判决宣告被告无罪的,对被告的逮捕应定为错捕。

国家赔偿的赔偿方式是什么?

国家赔偿的赔偿方式是什么?

国家赔偿的赔偿方式是什么?国家赔偿法第四章详细规定了国家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或者恢复原状;造成人身权损害的同时,还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现实生活中,如果行政机关做出错误的行政判决,给当事人造成人身、财产的损失,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那么,国家赔偿的赔偿方式是什么呢?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收集了相关内容,为您答惑解疑。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国家赔偿主要有三种方式:1、支付赔偿金;这是国家赔偿的最主要方式,是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2、返还财物;如果被侵权人的财物还存在,并且能够返还时,应该返还财物;3、恢复原状;应当返还的财产被损坏,能够恢复原状的,应该予以恢复原状。

除以上几种常用方式外,在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并造成精神损害时,还应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相关法律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五条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国家赔偿的种类: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的种类有三种;一是行政赔偿;二是刑事赔偿;三是民事、行政诉讼中国家侵权损害赔偿。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由国家通过侵权的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向受害人所进行的赔偿。

公安部发布《公安机关国家赔偿案由规定》

公安部发布《公安机关国家赔偿案由规定》

公安部发布《公安机关国家赔偿案由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21.09.29•【文号】公法制〔2021〕1757号•【施行日期】2021.09.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国家赔偿正文公安机关国家赔偿案由规定根据国家赔偿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安机关行政刑事执法和国家赔偿工作实际,对公安机关国家赔偿案由规定如下:一、行政赔偿案由(一)侵犯人身权1.违法继续盘问、强制传唤、拘留审查行政赔偿(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一项)。

违法继续盘问、强制传唤、拘留审查而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赔偿案件。

2.违法采取约束措施、强制检测、强制隔离戒毒行政赔偿(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一项)。

违法对醉酒的人、精神病人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对恐怖活动嫌疑人员采取约束措施,对吸毒人员实施强制检测、强制隔离戒毒而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赔偿案件。

3.违法行政拘留赔偿(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一项)。

违反法定条件、程序、时限行政拘留的赔偿案件。

4.非法剥夺人身自由行政赔偿(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二项)。

超越法定权限和措施非法拘禁以及其他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政赔偿案件。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致伤、致死行政赔偿(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项)。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人身伤害、死亡的行政赔偿案件。

6.违法制止、抓捕、带离、传唤致伤、致死行政赔偿(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三项)。

违法制止、抓捕、带离、传唤造成人身伤害、死亡的行政赔偿案件。

7.殴打、虐待,唆使、放纵他人殴打、虐待致伤、致死行政赔偿(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三项)。

殴打、虐待造成人身伤害、死亡,唆使、放纵他人殴打、虐待造成第三人人身伤害、死亡的行政赔偿案件。

8.未依法救治致伤、致死行政赔偿(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五项)。

未依法救治受伤或者患病的在押人员、涉案人员造成人身伤害、死亡的行政赔偿案件。

9.违法造成人身伤害、死亡行政赔偿(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五项)。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有哪些-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有哪些-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有哪些?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有:一、支付赔偿金二、返还财产三、恢复原状四、其他赔偿方式。

其他赔偿方式主要指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三种。

在生活中,由于国家机关或工作人员给人们造成了人身损失的情形,大家是可以要求国家赔偿的。

如看新闻报道的冤假错案等等,国家需要按照相应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那么大家是否知道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有哪些?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有哪些一、支付赔偿金《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支付赔偿金是我国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主要方式,国家赔偿责任在多数情况下以支付赔偿金的方式进行。

二、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指赔偿义务机关将非法占有的财物归还给合法占有人以回复到权利人合法占有状态的一种赔偿责任承担形式。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返还财产是一种比较简便易行的赔偿方式,而且由于它是将原财产完好无缺地归还原占有人,所以这种赔偿方式较容易被接受。

返还财产包括返还金钱及返还财物两种具体状态。

返还金钱包括返还对受害人科处的罚款;返还对受害人非法收取的保证金、担保金及其他款项;返还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非法征收和摊派的费用等。

返还财物包括返还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返还没收的财物及违反国家规定征收的财物等。

三、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指对受害人所遭受的合法权益的损失由国家加以恢复,使其回归到被侵害以前的状态的一种赔偿方式。

这种赔偿形式主要适用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损坏但能够予以修复的或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但能够恢复原状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财产遭损坏但能够恢复原状的,应予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其他赔偿方式其他赔偿方式主要指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三种。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Never underestimate your power to change yourself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的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的规定包括赔偿义务机关主张依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情形免除赔偿责任的,应当就该免责事由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后又采取逮捕措施,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的规定包括哪些?第一条赔偿请求人因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而申请国家赔偿,具备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属于本解释规定的刑事赔偿范围。

第二条解除、撤销拘留或者逮捕措施后虽尚未撤销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判决宣告无罪,但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一)办案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的;(二)解除、撤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措施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三)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法定期限届满后,办案机关超过一年未移送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的;(四)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超过三十日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五)人民法院决定按撤诉处理后超过三十日,人民检察院未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六)人民法院准许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撤诉的,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对刑事自诉案件按撤诉处理的。

赔偿义务机关有证据证明尚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且经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查属实的,应当决定驳回赔偿请求人的赔偿申请。

第六条数罪并罚的案件经再审改判部分罪名不成立,监禁期限超出再审判决确定的刑期,公民对超期监禁申请国家赔偿的,应当决定予以赔偿。

第七条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和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朝阳国家赔偿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方式

朝阳国家赔偿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方式

朝阳国家赔偿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方式国家赔偿制度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保障社会正义和法治精神的重要保障机制。

朝阳国家赔偿制度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因国家机关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人进行赔偿。

本文将介绍朝阳国家赔偿的项目,以及计算赔偿标准的方式。

一、国家赔偿的项目1.人身损害赔偿:指因国家机关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导致受害人身体伤害、死亡或其他身心损害的情况下进行的赔偿。

主要包括医疗费、丧葬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等。

2.财产损害赔偿:指因国家机关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导致受害人财物损失的情况下进行的赔偿。

主要包括财产损失、财产价值补偿等。

3.名誉权、荣誉权、信誉权赔偿:指因国家机关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名誉权、荣誉权、信誉权,导致受害人名誉扫地、声誉受损的情况下进行的赔偿。

4.精神损害赔偿:指因国家机关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导致受害人精神上遭受创伤、心理崩溃或其他精神损害的情况下进行的赔偿。

二、赔偿标准的计算方式国家赔偿的标准是根据损害的具体情况和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来确定的。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1.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方式:根据受害人的医疗费用、丧葬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和精神损害赔偿等进行综合计算。

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收费标准和实际支付费用确定;丧葬费用根据相关规定确定;误工费用根据受害人实际工资水平和受伤时间确定;护理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工资、时间和受害人的需求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精神损害赔偿基准确定。

2.财产损害赔偿计算方式:根据受害人财物损失的具体情况进行计算。

财产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理支出两部分,实际损失是指因损害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金额;合理支出是指为防止损失的扩大或减小因果关系,受害人为防止或减少损失所支付的费用。

3.名誉权、荣誉权、信誉权赔偿计算方式:根据受害人名誉、荣誉和信誉受损程度综合考虑,由双方协商或根据法院判决确定。

2024年国家赔偿标准

2024年国家赔偿标准

2024年国家赔偿标准一、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国家赔偿包括什么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国家赔偿包括什么一、行政赔偿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2、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3、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刑事赔偿1、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2、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赔偿主要方式及刑事案件最新国家赔偿标准
我们知道,虽然每年法院受理的案件都比较多,但是被误判的冤假错案也占了其中一定的比例,被误判的犯罪人员在遭受处罚后不管从其心理上还是精神上,各方面都是饱受摧残的,所以国家需要对其做出赔偿。

那么国家赔偿方法主要有哪几种形式呢?
国家赔偿主要方式是什么?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计算标准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3、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