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保工作实施方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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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社保基金管理局确保新农保在2011年下半年全覆盖工作方案

根据粤府办[2010]73号文《印发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三年全覆盖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采取“三步走”的总体思路推进新农保制度全覆盖:即第一步,着力解决60周岁以上农民的养老问题,用三年时间实现60周岁以上农民全覆盖;第二步,着重组织45周岁以上农民参保,三年内覆盖率达到70%以上;第三步,积极引导、鼓励16-44周岁的农民参保。为全面快速有效推进全区新农保全覆盖工作,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区根据“佛山市高明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基本实现农村各年龄段居民参保全覆盖,并成立完成高明区新农保全覆盖领导小组。截至四月底,农村居民16周岁以上农民人数为7.6万人,参保人数为6.7万人,参保率为86.7%;60周岁以上农民人数为3万人,领取待遇人数为3万人,参保率为100%。

二、工作方案

( 一)、争取更多财政投入,让惠民政策发挥更大程度的作用。

新农保待遇享受人员县财政补贴、信息系统的建设以及村办公场所、办公设施的落实,促使全区新农保试点工作的全面发展,发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思路,达到“统筹城乡齐发展、创新机制抓班子、保障民生促和谐”的总体目标。

激励机制:建立参保扩面激励机制,由县、区财政安排专项奖励资金,对镇、村完成任务的,按照每参保1人给予奖励2元工作经费,超额完成的,每多参保1人给予3元工作经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所需工作经费由镇、村自行负担。

补贴情况:增加财政补贴范围,扩大补贴人员(临介人员)如失地农民给予全额补贴。

增加待遇发放:已达到享受新农保待遇人群,将原先每月发放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0元;适当增加农村基层干部、农村独生子女纯生儿女结扎夫妇、被征地农民基础养老金。

政府部门间沟通协调:财政部门负责各级财政补助资金预算并安排落实各项补助资金;社保部门负责农民参保登记和待遇发放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提供参保人身份信息核对;民政部门负责对“五保”、“低保户”身份确认;残联负责对重度残疾人的身份审核;强化信息动态管理,建立居民信息库,对发放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实行生存认证管理,区人社、

财政、社保、公安、民政等部门每月进行一次认证,有效掌握死亡人员得信息,及时做好资料报送、核实、注销等工作,防止社保资金流失和对碰错误。

( 二)、宣传引导,全民参与

进行密集媒体宣传: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新农保政策宣传活动。(包括报纸、电台、挂标语),区级宣传由关系股及办公室主办。认真总结前一阶段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新农保制度的各项规定、补贴标准。尤其对老人已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而子女没有参保的,善于亮“道德账”这个底牌,耐心细致的讲清楚子女缴费,自己有保障,父母能享受的道理。

培育典型示范导向:充分发挥党员、村社干部、公职人员家属三种优势群体的示范导向作用,使宣传深入人心,争取做到人人明白政策,人人放心参保。

(二)、加强领导,靠实责任。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将责任目标量化分解到人,严明考核奖罚办法,落实工作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逐条整改。

(四)、做好试点村排查摸底、登记造册等工作,对适龄参保人员和领取待遇进行资格认定。(各办事处主办、关系股、养老股协办)核实基础数据。要结合公安、计生等部门的相关统计数据,对乡镇农业人口再调查再摸底,真正核

实16周岁以下人口、16周岁以上在校学生、有户无人和长期外出务工人员底数,挤干水份,核准应参保缴费人数,使我区新农保各类人员比例与全省农业人口结构比例相吻合。同时,要使人口普查和新农保数据核实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五)组织新农保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关系股、养老股主办、各办事处协办)

工作设想

2011年,面对新农保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我们将根据上级领导的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畅通新农保和城保之间的衔接转移通道,采取多种措施,加快推划进新农保逐步向城保过渡。

2、巩固参保率,提高续保率。 2011年紧紧抓住改善民生的时机,利用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新农保政策,积极引导广大适龄农民正确认识新农保,积极支持新农保,踊跃参加新农保,进一步巩固参保率。同时,继续强势推进2010-2011年度新农保续保工作,确保全区新缴费年度续保率达到95%以上。

3、认真做好新农保参保人员参保工作。同区财政部门协商,结合我区目前的基本情况,出台我区的《实施细则》,拟定具体的工作推进方案,确保新政策的顺利实施;在做好政策宣传和尊重个人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完善新农保参保全覆盖工作。

4、进一步加强经办机构建设,充实区、街镇人员力量,探索建立适应街镇机构改革要求和农村特点的经办模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做到业务前台向街镇、村(社区)延伸,为参保人员就近提供便捷高效规范服务。

附件:

新农保高明区农民参保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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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保参保缴费及享受待遇对比图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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