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纳税财务核算概述模板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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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已交税金”专栏,核算企业预缴本月增值税额;适 用于一个月内需要分次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即本月缴纳本月 的增值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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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减免税款”专栏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①企 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 科目。②财税【2012】15号文件:纳税人购进增值税税控系统专 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也在本科目核算。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 截止到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不得从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应在“应 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3)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5) “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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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科目设置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设置十个专栏:
9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第一,“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接受应税劳务 或应税行为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①企 业购入货物、接受应税劳务或应税行为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 字登记;②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3)“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该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终时转入的应缴未缴增值税额以
及转入多缴的增值税。 ①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②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科目 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已交税金 销项税额 转出未交增值税
第四,“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核算企业月终转出应缴未缴的 增值税。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 额时,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第五,“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反映出口企业销 售出口货物或服务后,向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按规定 计算的应免抵税额。实际反映的是出口产品或服务的进项税“ 抵”了多少内销产品的销项税,不是国税局实际退的现金;
(2)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第一,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核算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专用发票; 第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实行“先比对后抵扣” 办法, 纳税人用于核算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 书进项税额; 第三,新增不动产分期抵扣,递延抵扣的40%的部分; 第四,一般纳税人取得未认证抵扣的专票。
【提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期末如果有余额一定在 借方,表示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财会【2012】13号规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 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如为贷方余 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
(4)“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一 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后凡涉及增值税涉税账务调 整的,应设立“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 (5)“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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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业务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指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的房屋、基础设施 建设等开发,以及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房屋 等活动。
房地产开发经营具体包括: ①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买卖和租赁; ②房屋的开发、销售和出租(住宅、办公楼和商业用房); ③其他建筑物的开发、销售和出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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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流程
第六,“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 或应税行为应收取的增值税额。退回销售货物应冲减的销项税 额,只能在贷方用红字登记。
第七,“进项税额转出”专栏,大体分以下几个方面:①外购 货物或服务改变用途但不离开企业;②外购货物、在产品、产成 品发生非正常损失;③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的免抵退税不得免 征和抵扣税额
借方余额
1000 500
100
贷方余额 100
16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0
科目
借方余额
应交增值税
600
进项税额
1000
已交税金
500
销项税额
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方余额
900 500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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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各阶段应纳税种及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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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科目设置
(一)房地产企业会计科目分类 1.资产类:(1)开发产品;(2)周转房; 2.成本类:(1)开发成本; (2)开发间接费用; 3.负债类: 应交税费,按照税种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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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科目设置
(二)增值税会计科目的设置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第一部分
房地产企业纳税财 务核算概述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业务范围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规 定,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 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房地产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 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 企业。
(一)设立企业阶段: 涉及接受投资者的出资和开办企业的 相关费用。 (二)获取土地使用权阶段: 包括前期调研和拿地阶段。 (三)房地产开发建设阶段 项目策划、报批报建、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初始产权登记。 (四)转让及销售房地产阶段
营销策划、签订销售合同、交付、登记办证等。 (五)持有房地产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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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各阶段应纳税种及税率
第八,“出口退税”专栏,反映出企业享受的“抵税和实际退 税”的合计数,在金额上等于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出口退税率。
第九,“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核算一般纳税人月终转出多 缴的增值税。对于由于多预缴税款形成的“应交税费—应交增 值税”的借方余额,才需要做转出处理。 第十, “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核算一般纳税人提 供应税行为,试点期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 销售额中扣除的,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 的销项税额(差额纳税)。----财会【201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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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减免税款”专栏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①企 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 科目。②财税【2012】15号文件:纳税人购进增值税税控系统专 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也在本科目核算。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 截止到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不得从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应在“应 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3)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5) “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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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科目设置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设置十个专栏:
9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第一,“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接受应税劳务 或应税行为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①企 业购入货物、接受应税劳务或应税行为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 字登记;②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3)“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该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终时转入的应缴未缴增值税额以
及转入多缴的增值税。 ①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②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科目 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已交税金 销项税额 转出未交增值税
第四,“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核算企业月终转出应缴未缴的 增值税。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 额时,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第五,“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反映出口企业销 售出口货物或服务后,向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按规定 计算的应免抵税额。实际反映的是出口产品或服务的进项税“ 抵”了多少内销产品的销项税,不是国税局实际退的现金;
(2)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第一,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核算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专用发票; 第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实行“先比对后抵扣” 办法, 纳税人用于核算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 书进项税额; 第三,新增不动产分期抵扣,递延抵扣的40%的部分; 第四,一般纳税人取得未认证抵扣的专票。
【提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期末如果有余额一定在 借方,表示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财会【2012】13号规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 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如为贷方余 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
(4)“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一 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后凡涉及增值税涉税账务调 整的,应设立“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 (5)“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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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业务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指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的房屋、基础设施 建设等开发,以及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房屋 等活动。
房地产开发经营具体包括: ①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买卖和租赁; ②房屋的开发、销售和出租(住宅、办公楼和商业用房); ③其他建筑物的开发、销售和出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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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流程
第六,“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 或应税行为应收取的增值税额。退回销售货物应冲减的销项税 额,只能在贷方用红字登记。
第七,“进项税额转出”专栏,大体分以下几个方面:①外购 货物或服务改变用途但不离开企业;②外购货物、在产品、产成 品发生非正常损失;③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的免抵退税不得免 征和抵扣税额
借方余额
1000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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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方余额 100
16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0
科目
借方余额
应交增值税
600
进项税额
1000
已交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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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项税额
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方余额
900 500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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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各阶段应纳税种及税率
6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科目设置
(一)房地产企业会计科目分类 1.资产类:(1)开发产品;(2)周转房; 2.成本类:(1)开发成本; (2)开发间接费用; 3.负债类: 应交税费,按照税种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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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科目设置
(二)增值税会计科目的设置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第一部分
房地产企业纳税财 务核算概述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业务范围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规 定,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 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房地产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 地产开发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 企业。
(一)设立企业阶段: 涉及接受投资者的出资和开办企业的 相关费用。 (二)获取土地使用权阶段: 包括前期调研和拿地阶段。 (三)房地产开发建设阶段 项目策划、报批报建、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初始产权登记。 (四)转让及销售房地产阶段
营销策划、签订销售合同、交付、登记办证等。 (五)持有房地产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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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各阶段应纳税种及税率
第八,“出口退税”专栏,反映出企业享受的“抵税和实际退 税”的合计数,在金额上等于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出口退税率。
第九,“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核算一般纳税人月终转出多 缴的增值税。对于由于多预缴税款形成的“应交税费—应交增 值税”的借方余额,才需要做转出处理。 第十, “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核算一般纳税人提 供应税行为,试点期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 销售额中扣除的,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 的销项税额(差额纳税)。----财会【201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