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学生课堂考勤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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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学生课堂考勤管理的规定
为了强化课堂教学中教师对学生的考勤管理,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促进学生遵守纪律、刻苦学习、奋发进取,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教师真正地做到教书育人的有机结合,根据《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管理规定》、《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恩施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中职、技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加强课堂教学中教师对学生的考勤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课堂教学考勤范围
理论课、实验实训课、集中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随堂考试、晚自习辅导等课堂教学均应对学生进行严格的考勤管理。
二、考勤方式
主要由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实验实训指导教师)负责,班长(班长不在,由学习委员或班长委托的学生干部)协助。任课教师应在讲授教学内容(实验实训)前清点学生人数,与班长一道将班上学生的考勤情况记录在《课堂教学学生考勤记载表》上(见附件),同时在教师工作手册中的教学日志上认真填写“学生出缺席情况”,并对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进行纪律教育。学期末汇总,填写《教师教学工作手册》中的“学生缺勤、请假汇总表”;一天的记载运行到晚自习时,班长将当天的考勤记载表交班主任。
为了约束学生的迟到、早退、旷课等行为,教师在平时认真记载的基础上要做好统计汇总工作。教师记载的考勤应作为考核学生平时成绩的重要依据。当学生迟到、早退累计达到学籍管理规定数量的时候,要向其进行口头警告,通知班主任,扣减平时成绩;当学生因病、事假过多或旷课,某一门课程或教学环节累计达到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数量的时候,取消其参加该门课程考试资格,成绩记零分,必须参加补考。
三、学生请假的认定
教师课堂教学中对学生的考勤要执行严格的请假制度。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活动时,必须事先按照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准擅自缺课者,以旷课记载。
学生因病请假,需由学院医务所或州、市级医院开具证明(患急病或有意外事故确实无法事先请假者除外),班主任或系部主任批准,所缺课程按病假记载。无班主任或系部主任签字的,所缺课程按旷课记载。
学生上课期间一般不能请事假,有特殊原因必须请事假时,需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由班主任、系部学生科长共同批准或由班主任和系部学生科长签署意见后报请系部主任批准。无班主任、系部学生科长或系部主任签字的,所缺课程按旷课记载。
上课期间,除学生患急病外,任课教师没有给学生批假的权利。
四、学生迟到、早退、旷课的认定
学生在上课铃响过后15分钟内进入教室均按迟到处理。上课期间,学生不得无故早退。无故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及其以上者,按旷课1学时处理。无故迟到或早退累计5次者以旷课1学时计算。
学生未按规定手续请假,无故不参加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实验实训、集中实训、社会实践等或无故不按学校的规定时间到校办理注册手续者,其每一天旷课按8学时折算。
五、教师记载学生考勤的管理
每学期末,教师应向学生公布考勤汇总结果,接受学院和学生的监督。平时,学院将对教师课堂教学中的学生考勤工作进行抽查和全面检查,必要时将对教师的课堂考勤工作进行通报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