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三乡镇总体规划修编(20022010)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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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三乡镇中山市庆华电子制造有限公司“工改工”宗地项目“三旧”改造方案的批复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三乡镇中山市庆华电子制造有限公司“工改工”宗地项目“三旧”改造方案的批复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三乡镇中山市庆华电子制造有限公司“工改工”宗地项目“三旧”改造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2.08•【字号】中府函〔2024〕51号•【施行日期】2024.0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三乡镇中山市庆华电子制造有限公司“工改工”宗地项目“三旧”改造方案的批复中府函〔2024〕51号市自然资源局:你局《关于报送〈三乡镇中山市庆华电子制造有限公司“工改工”宗地项目“三旧”改造方案〉的请示》(中山自然资报〔2024〕138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三乡镇中山市庆华电子制造有限公司“工改工”宗地项目“三旧”改造方案》(下称《改造方案》)。

同意该项目采取权利人自主改造模式,由中山市庆华电子制造有限公司作为改造主体,办理土地合并手续后,依据《中山市三乡镇前陇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中府函〔2020〕204号),对位于三乡镇前陇村成昌路3号的2.2179公顷(22179.3平方米,折合约33.27亩)一类工业用地实施局部改造。

一、《改造方案》的实施,应符合我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有关规定,以及我市有关土地供应、规划管控、产业准入、水体治理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二、你局要牵头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做好该项目实施建设的跟踪、督办和考核工作,确保该项目有序实施建设。

三、三乡镇人民政府要在本批复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逾期未申请办理用地手续、未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的,视为本批复自动失效。

四、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项目动工时间以批复的《改造方案》和日后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超过有效期2年未动工的,视为本批复自动失效。

中山市人民政府2024年2月8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山市中心城区康华路中段片区控制性详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山市中心城区康华路中段片区控制性详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山市中心城区康华路中段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2―02地块动态维护等7个控规动态维护的
复函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文字号】中府办函[2014]142号
【发布部门】中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4.28
【实施日期】2014.04.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山市中心城区康华路中段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2-02地块
动态维护等7个控规动态维护的复函
(中府办函〔2014〕142号)
市城乡规划局,横栏镇人民政府,沙溪镇人民政府,三乡镇人民政府,黄圃镇人民政府:
《中山市中心城区康华路中段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2-02地块动态维护》、《中山市一中高中西侧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城桂路(东苑南路-南外环段)道路线型动态维护》、《中山市横栏镇三沙村控制性详细规划A-14、A-15地块动态维护》、《中山市沙溪镇星宝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H5-01地块动态维护》、《中山市沙溪镇沙溪片区控制性
详细规划申明亭大街道路线型动态维护》、《中山市三乡镇乡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1-06和01-08地块动态维护》、《中山市黄圃镇新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11-04地块动态维护》(以下统称《控规。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三乡镇高山下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成果的批复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三乡镇高山下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成果的批复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三乡镇高山下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成果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1.26•【字号】•【施行日期】2022.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三乡镇高山下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成果的批复三乡镇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市政府审定〈中山市三乡镇高山下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请示》(三乡府请〔2022〕1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经审核,《中山市三乡镇高山下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修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若干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编制成果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因此,原则同意《中山市三乡镇高山下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规划成果命名为《中山市三乡镇高山下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2022)》(简称《控规》)。

二、《控规》为中山市三乡镇高山下片区所在区域规划建设发展的法定文件。

在今后实施过程中,规划范围内的地块控制以及道路交通、公共设施配套、市政等建设均应符合《控规》要求,相关地块建设必须满足国家、省及我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

三、涉及《控规》与原建设用地出让合同规划条件不一致的,原则上要按照出让合同执行,严格管理,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不得侵占生态控制线,不得随意减少公共绿地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如有变化,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四、你镇要严格落实《控规》相关内容,对《控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不得随意调整,如确需调整的,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确保《控规》严格实施。

市自然资源局要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

五、你镇应在《控规》获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三乡规划

中山三乡规划

中山三乡规划
中山三乡是广东省中山市下辖的一个乡镇,位于珠江三角洲的中心地带,东临珠江口,西距深圳约60公里,是中国的改革
开放的先行地之一。

为了更好地发展经济和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中山三乡进行了全面的规划。

首先,中山三乡的规划目标是实现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

在经济发展方面,乡镇将重点发展生物医药、机械制造、电子信息等高科技产业,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优质人才进驻。

与此同时,中山三乡还将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推行清洁生产,建设生态农业园区,打造宜居、宜业的发展环境。

其次,中山三乡的规划将注重基础设施建设。

乡镇将加快建设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提高交通便利性,降低物流成本,提升乡镇的发展潜力。

此外,乡镇还将加强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居民提供更好的教育、医疗和文化娱乐等服务。

再次,中山三乡规划中重视城乡一体化发展。

乡镇将推进城市化进程,将农村改造成现代化的小城镇,提升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

同时,乡镇还将加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现代化。

最后,中山三乡规划还重视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乡镇将加强社区自治,建设和谐社区,提高社区居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同时,乡镇还将加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防控,保障居民的人身
和财产安全。

综上所述,中山三乡规划着眼于经济与生态的协调发展,注重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通过这些举措,中山三乡将不断提升自身的发展实力,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发展机遇。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坦洲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批复-中府函〔2016〕322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坦洲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批复-中府函〔2016〕322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坦洲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批复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坦洲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批复中府函〔2016〕322号坦洲镇人民政府:你镇《关于开展坦洲镇总体规划修编的请示》(中坦府请〔2016〕17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中山市坦洲镇总体规划(2002-2020)》自2005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以来,在解决你镇城镇发展战略和总体目标、用地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近期建设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等方面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

考虑到你镇发展环境已发生变化,为进一步强化你镇规划管理,确保规划管理依法依规,原则同意你镇开展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规划期限为2015-2020年。

二、你镇要落实国家、省关于新型城镇化会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现行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确定规划修编重点。

三、你镇总体规划修编要以《中山市“三规合一”规划》成果为基础,严格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加大挖潜存量土地力度,科学合理地确定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为依据,按照《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中府办函〔2015〕267号)明确的原则和要求,综合考虑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资源利用集约化和生态安全格局,落实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和“三区四线”管控要求,并做好与土地利用相关规划的衔接。

中山市人民政府2016年6月14日——结束——。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8.26•【字号】粤府函〔2023〕195号•【施行日期】2023.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粤府函〔2023〕195号中山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中府〔2023〕50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中山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支撑中山建设广东省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改革创新实验区、沿海经济带枢纽城市、粤港澳大湾区重要一极。

二、中山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粤港澳大湾区重要一极、大湾区西岸枢纽城市与创新高地、国家自主创新型制造业城市、全国文明城市。

中山市要立足国家战略、区域职能和本地实际,将建设人民城市作为新时代中山城市发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努力探索出一条内涵式、集约化、绿色化的发展路线。

要全力推进省级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治理水平,携手共建粤港澳国际一流湾区。

做强做优粤港澳大湾区重要一极,推进“东承、西接、南联、北融”一体化融合发展,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

三、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

到2035年,中山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2.13平方公里(9.32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5.20平方公里(8.28万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63.80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772.12平方公里以内。

街道三乡工程实施方案

街道三乡工程实施方案

街道三乡工程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

街道三乡工程是指在城市街道中,对三个不同乡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进行改造和提升的工程项目。

该项目旨在改善城市乡镇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城市乡镇的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目标。

1. 改善城市乡镇的基础设施,包括道路、排水系统、供水系统等,提高城市乡镇的整体形象和环境质量。

2. 提升城市乡镇的公共服务水平,包括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和工作的需求。

3. 促进城市乡镇的经济发展,吸引更多的人才和投资,推动城市乡镇的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

三、实施方案。

1. 基础设施改造,对城市乡镇的道路、排水系统、供水系统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改造和提升,确保城市乡镇的基础设施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提高城市乡镇的整体形象和环境质量。

2.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对城市乡镇的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力度,提高城市乡镇的公共服务水平,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和工作的需求。

3. 经济发展推动,通过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吸引更多的人才和投资进入城市乡镇,推动城市乡镇的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促进城市乡镇的经济发展。

四、实施步骤。

1. 规划设计阶段,制定城市乡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方案,明确改造和建设的重点和方向。

2. 勘察评估阶段,对城市乡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勘察评估,确定改造和建设的具体需求和范围。

3. 施工实施阶段,按照规划设计方案和勘察评估结果,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改造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

4. 完工验收阶段,对基础设施改造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五、项目效益。

1. 改善城市乡镇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城市乡镇的整体形象和环境质量。

2. 提升城市乡镇的公共服务水平,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和工作的需求。

3. 促进城市乡镇的经济发展,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

六、总结。

街道三乡工程的实施将对城市乡镇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提高城市乡镇的整体形象和环境质量,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和工作的需求,促进城市乡镇的经济发展。

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

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

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纲要)⽂本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都是在城市发⽣较⼤变⾰的时候编制的,分别是1983年设⽴县级市后修编的85版和1988年升为地级市后修编的92版。

经过省⼈民政府审批的这两次城市总体规划为我市的城市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

⽬前,中央“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提出,⼴东省《珠江三⾓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的实施,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范市”和“适宜创业、适宜居住”的城市发展新⽬标的确⽴,已把我市的城市发展推到了⼀个更⾼的起点……我市新⼀轮中⼭市城市总体规划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开展编制的,经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及诸多专家两年多的努⼒,该规划已经编制完成了纲要成果。

欢迎⼴⼤读者就该规划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读者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邮件(zssghj@/doc/fd38e34ecf84b9d528ea7a20.html )、信函或直接递交到市规划局。

第⼀章总则第1条为保障中⼭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年),特制定《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中⼭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切规划、设计和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本规划。

第3条本规划在地域空间上分为市域、中⼼城区两个层次(1)市域范围为中⼭市⾏政辖区范围,也是本规划确定的中⼭市城市规划区范围,陆域总⾯积1800.14平⽅公⾥、海域总⾯积176平⽅公⾥。

其⾏政建制为⽯岐区、东区、西区、南区、⽕炬开发区、南朗、⼩榄、三乡等24个镇区。

(2)中⼼城区的规划区范围包括主城区(⽯岐区、东区、西区、南区)、⽕炬开发区及沙溪镇、⼤涌镇、港⼝镇、五桂⼭镇、南朗镇(简称为5区5镇),陆域总⾯积为760.62平⽅公⾥。

第4条规划期限近期为2004-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2020年以后为远景。

中三府办通〔2010〕32号

中三府办通〔2010〕32号

中三府办通〔2010〕32号印发《三乡镇配合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三乡镇配合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六月二十日三乡镇配合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87号)精神,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广东省中山市为国家级创业城市的请示》及《中山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为鼓励全民创业,创建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镇区,促进城乡劳动者更加充分就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为契机,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原则,以培育创业主体、拓展创业空间、加强创业服务、弘扬创业精神为重点,努力实现让每个有创业愿望的劳动者都能创业、创稳业、创好业,把我镇建设成适宜创业、适宜创新、适宜居住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型镇区。

二、工作目标紧密结合三乡镇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制定创业扶持政策。

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创业,大力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重点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残疾人、退伍军人和留学回国人员创业。

争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市有关部门的支持,到2011年建立1个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在高校应届毕业生、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中全面推行创业意识培训,每年在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残疾人、退伍军人、留学回国人员等群体中组织100人进行创业培训,创业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成功创业率达到25%,带动社会就业100人,创建信用社区1个,创业服务平台1个,开展创业服务活动3场。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村庄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19〕64号 中府规字〔2019〕7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村庄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19〕64号 中府规字〔2019〕7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村庄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村庄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19〕64号中府规字〔2019〕7号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山市村庄规划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2019年6月13日中山市村庄规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范我市村庄规划管理,引导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村庄规划,是指对村庄规划区的土地使用性质、使用强度、道路、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空间环境等进行控制管理制定的规划。

本办法所称村庄规划区,是指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划定实行村庄规划控制的区域。

第三条城镇增长边界线以外的村庄应实施村庄规划管理;对城镇增长边界线以内的村庄,实施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

城镇增长边界线在镇总体规划中确定。

第四条村庄规划是指导村庄建设实施的依据,村庄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村庄规划及本办法。

第五条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以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落实与各类专项规划的衔接。

第六条编制村庄规划应遵循农民主体、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和谐共生的原则。

第七条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和指导本市村庄规划管理工作。

第八条市、镇人民政府应当将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正常开展,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村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的建设、运营和维护。

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说明

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说明

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简本)一、规划范围与期限(一)规划范围本规划确定中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为中山市域范围,即中山市行政辖区范围;在地域空间上分为市域、中心城区两个层次。

1.市域规划范围包含陆域总面积1784.00平方公里、海域总面积176.00平方公里。

其行政建制包括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五桂山、火炬开发区、小榄镇、南朗镇、三乡镇等24个街道办事处及建制镇。

2.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包括主城区(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4个街道办事处)、火炬开发区(不含马鞍岛部分)及港口镇、五桂山街道办事处(不含桂南、南桥部分),陆域总面积362.60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2010-2020年二、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一)城市发展目标坚持全面改革创新,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打造新型专业镇,加强两岸四地区域合作,走国际化道路,与粤港澳共同建设世界级城镇群,把中山建设成为适宜居住、适宜创业、适宜创新的创新发展与专业制造中心城市、珠三角宜居建设精品城市、全国改革先锋示范城市。

(二)城市发展策略1.经济发展策略(1)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走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显著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2)构建以现代专业制造与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体,区域创新服务业为支撑,都市休闲农业协调发展的创新型特色产业体系,提升中山区域与国际竞争力。

(3)加快专业镇与传统制造业升级转型,打造新型专业镇,发挥经济转型引领作用。

强化生物医药、健康保健、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加大与粤港澳和湾区合作力度,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休闲旅游等现代服务业,研发、教育、信息、文创等高端服务业。

发展特色休闲农业,为珠三角都会区提供观光、休闲、教育等服务。

2.空间发展策略(1)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加强两岸四地合作,围绕珠江口湾区打造世界级城镇群,形成与港澳共建的世界生态宜居湾区。

广东省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广东省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广东省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山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二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节规划目的 (1)第二节规划依据 (1)第三节规划范围 (2)第四节规划期限 (2)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问题 (4)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4)第二节土地利用主要问题 (5)第三节挑战与机遇 (6)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9)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 (9)第二节指导原则 (10)第三节土地利用目标 (11)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15)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5)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6)第五章土地利用的区域调控 (20)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20)第二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23)第六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27)第一节耕地保护 (27)第二节基本农田保护 (28)第三节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 (31)第七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33)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 (33)第二节优化城乡用地布局 (33)第三节市域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5)第八章土地生态建设 (39)第一节土地生态建设目标 (39)第二节土地生态建设空间格局 (39)第九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43)第一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 (43)第二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指引 (43)第三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44)第四节中心城区土地用途分区 (46)第十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 (52)第一节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安排 (52)第二节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55)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8)第一节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58)第二节加强土地管理与监督 (59)第三节加强规划管理基础建设 (61)附表 (63)附图 (91)第一章总则第一节规划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以建设“适宜创新、适宜创业、适宜居住”的现代生态文明城市为目标,科学统筹全市城乡土地资源和指导各镇(区)的土地开发、利用和保护,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更有力的用地保障,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中山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三乡拆迁工程方案最新公示

三乡拆迁工程方案最新公示

三乡拆迁工程方案最新公示为了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三乡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最近,三乡政府制定了一份新的拆迁工程方案,并进行了最新的公示。

本公示旨在介绍拆迁工程方案的内容,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保障群众利益,确保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一、拆迁范围及规划1.拆迁范围本次拆迁工程将涉及三乡地区中心城区及周边地区,总面积约5000亩。

拆迁范围内的建筑物包括旧村庄、民居、旧工业厂房等各类建筑,其中包括一些历史悠久的古建筑,需要进行保护和修缮。

2.规划根据三乡地区城市发展规划,拆迁后将对原地进行城市更新和改造,包括修建新的道路、广场、绿化带等设施,提升城市形象和居住环境。

同时,规划建设一批新的住宅区、商业综合体和公共设施,以满足三乡地区居民的生活需求。

二、拆迁安置1.拆迁安置政策为了保障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三乡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拆迁安置政策,包括合理的拆迁补偿标准、优先安置政策、就业培训等措施。

被拆迁群众将按照政府制定的标准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并有权选择自住房或就地安置。

2.安置方案三乡政府将建设一批新的居住区和公共设施,为被拆迁群众提供全方位的生活保障。

新建居住区的户型将根据被拆迁群众的家庭情况和财产状况进行合理配置,力求让每个家庭都能在拆迁后有一个安定的居所。

三、公示期限及意见征集本次拆迁工程方案自公示之日起将持续30天,期间将接受广大群众对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群众可以通过书面信函、电话、网络等方式向三乡政府反映意见,政府将认真听取并采纳合理的建议,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法律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损毁拆迁过程中的相关设施和建筑,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三乡政府将对任何违反拆迁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实行严格的法律监管,确保拆迁工作的公平公正。

五、结语三乡拆迁工程方案的最新公示,希望能够在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下顺利实施。

三乡政府将继续努力,为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确保,全力促进三乡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目标。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三乡镇谷都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G4-01局部地块建筑高度调整的批复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三乡镇谷都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G4-01局部地块建筑高度调整的批复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三乡镇谷都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G4-01局部地块建筑高度调整的批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09.27
•【字号】中府函〔2017〕645号
•【施行日期】2017.09.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规划
正文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三乡镇谷都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G4-01局部地块建筑高度调整的批复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17年09月27日文号:中府函〔2017〕645号
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批准〈中山市三乡镇谷都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G4-01局部地块建筑高度调整的请示》(中规报〔2017〕186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山市三乡镇谷都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G4-01局部地块建筑高度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要求,调整成果符合《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报批版)要求,原则同意《中山市三乡镇谷都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G4-01局部地块建筑高度调整,即同意拆分后的G4-01-01地块建筑高度由50米调整为80米。

二、上述建筑高度调整应充分考虑空间层次感,避免形成单一的天际线效果以及对城市景观节点产生不良影响,避免对城市微波通道的影响。

三、你局要在上述地块建筑高度调整成果获批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7日。

三乡镇修正稿

三乡镇修正稿

河南省宜阳县三乡镇专业园区发展规划三乡镇位于洛阳市西部,距省会郑州168公里,总面积56平方公里,下辖27个行政村,3.9万人,全镇地势概貌为“半山半川”。

交通十分便利:省道八管线、南闫路穿境而过,洛河、连昌河、杜阳河在此交汇。

农业基础较好:耕地面积4.8万亩,是洛阳市大蒜、大枣、烟叶、西瓜的生产基地。

工业发展迅速:产业集聚区规划面积8.57平方公里,己建成1.3公方公里。

节能型建材、电力等特色产业蓬勃发展,成功打造了洛阳市民营经济发展先进乡镇、宜阳县招商引资先进乡镇、宜阳县经济社会发展先进乡镇等多张名片。

文化旅游资源丰富:是唐代著名诗人李贺故里,境内有汉光武庙、唐五花寺塔、连昌宫遗址等众多历史文化古迹。

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相继荣获河南省文明乡镇、河南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乡镇、河南省先进基层党校、洛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乡镇、洛阳市文明乡镇等荣誉称号,成为有识之士投资创业的热土。

随着国家促进中部崛起政策的实施,我省提出了中原城市群经济隆起带和郑洛城市工业走廓的建设的战略构想。

《宜阳县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将宜阳县城的城市性质定性为:洛阳市卫星城,以能源、化工和新兴建材为主导产业的县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三乡镇以洛阳市洛南新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展的向西延伸为契机,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三乡镇专业园区以2010-2020年为规划年限,近期规划年限2010—2012年,远期规划年限2010—2020年。

主要依据:《宜阳县国民经济和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宜阳县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和《宜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一、三乡镇专业园区概况三乡镇专业园区成立于2006年,位于该镇郑卢公路以南,距宜阳县城38公里,北依汉山,南临洛河,以洛河为边线形成东西8公里长的专业园区产业带。

2009年,被宜阳县人民政府命名为宜阳县产业集聚区西区。

(一)园区发展现状一是基础设施逐步完善。

如何对既成的中心区景观进行控制与引导

如何对既成的中心区景观进行控制与引导

如何对既成的中心区景观进行控制与引导三乡镇新中心区作为中山市南部重镇的重要区域,是集行政办公、商务办公、商业、文化、旅游、居住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现代服务业中心,在千年悠久的历史文化背景下,在依山傍水的地理位置条件下,与三乡丰富的人文旅游资源相结合,其城市品牌的象征影响力不容小窥。

三乡镇新中心区从2005年开始规划设计并开展建设,至今已经7年有余,目前中心区的初步建设以三乡镇镇政府、世纪广场、文化中心、第二办公区等公共设施和居住区建设为主,市政道路等也已基本完成。

城市硬体建设已趋于完整。

但由于城市新区的建设初期对城市外部空间缺乏关心,未能建立总体城市设计策略,提出合理的城市设计指引,地块的开发建设又以开发者的需要为考核的标准,使得最终的城市景观无法形成整体协调。

虽然建筑单体各有特色,但各类风格糅杂在一起,则造成了城市整体景观的混乱与不和谐。

基于提高中心区整体形象和改造公共景观的目的,我们在已经形成的景观基础上,对中心区的主体城市景观进行深化设计,作为以后规划编制的依据和其他区域景观规划建设的示范。

本文也是基于这样的基础上,对既成的中心区景观的改造与完善进行探讨。

(一)中心区主体城市景观规划的内容三乡中心区城市景观规划主要从城市设计角度出发,将总体城市设计策略转换为具体城市景观的设计标准。

适用于贯穿基地的城市元素如街道、城市家具、夜景照明、广告、雕塑等,在整体上控制城市建设的原则、方法及内容。

为当下城市中心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中注入活力与愉悦,在当地的风俗和环境的基础上,规划令人印象深刻的区域特色景观。

(二)中心区景观定位城镇中心区一带,由城镇商贸中心和行政中心组成。

中心区宜营造现代、高效的气氛,建筑体量较大,色彩相对丰富,以多层和小高层为主,结合绿地、广场布置,创造优美、热闹、繁荣的中心区景观,展示现代小城镇风貌。

(三)现状景观存在问题:开发强度不足——现状土地利用率低,商业公共设施比例偏低,不符合中心区资源高度集聚的发展定位。

中山市三乡镇总体规划修编(20022010)文本

中山市三乡镇总体规划修编(20022010)文本

文本目录一、总则 (2)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2)三、城镇性质和职能 (2)四、城镇人口与规模 (3)五、用地规划 (3)六、绿地景观规划 (5)七、给水工程规划 (6)八、排水工程规划 (6)九、电力工程规划 (6)十、电信、邮政工程规划 (6)十一、综合防灾规划 (7)十二、环境卫生工程规划 (7)十三、环境保护规划 (7)十四、近期建设规划 (8)十五、城市远景规划 (8)十六、规划实施措施及要求 (9)十七、附则..............................................................................................................................................9图纸目录:01 区位分析图02 镇域行政规划图03 土地利用现状图04用地现状图05城市建设用地拓展方向分析图06 功能结构图07 总体规划图08 道路交通规划图09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图10 绿地系统规划图11 景观规划图12 给水工程规划图13 污水工程规划图14 防洪、排涝工程规划图15 供电工程规划图16 电信工程规划图17 环保环卫规划图18 近期建设图19 远景规划图三乡镇总体规划修编文本一、 总则第01条 《三乡镇总体规划修编(2002~2010)》是三乡镇城镇建设的指导性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正式实施,在三乡镇镇域范围内进行的各类建设活动均应服从本规划。

第02条 本规划主要依据下述文件编制,规划中未涉及到的建设内容应按照下述文件执行:(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三)《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四)《中山市域规划》(1998~2010)(五)《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纲要》(六)广东省和中山市有关小城镇建设的文件。

(七)《三乡镇土地利用规划(1998~2010)》(八)《三乡镇总体规划(1993~2010)第03条 本次规划的期限为近期2002~2005年,远期2006~2010年。

9175亩!三乡古鹤-新圩旧改数据出炉!要变中医药综合基地!

9175亩!三乡古鹤-新圩旧改数据出炉!要变中医药综合基地!

9175亩!三乡古鹤-新圩旧改数据出炉!要变中医药综合基地!中山又一旧改,进展来了!就在刚刚,中山南部新城城市更新(“三旧”改造)片区(古鹤-新圩片区)基础数据调查成果出炉!|图源: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内容显示,公示期为15个自然日,自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8月3日止。

调查内容包括土地权属、房屋权属、人口调查、经济数据、产业用地分类等,涉2826户,接近1万人!超66万㎡土地!涉及人口近1万!据了解,中山南部新城项目位于三乡与坦洲交界,在中山南站北侧,片区统筹范围约610.48公顷(折合约9175.2亩)。

本次基础数据调查的范围内,主要分布在谷都大道、新圩大道周边,该范围内包括金湾建材市场、新圩厂房区、古鹤加油站、华财古玩城、聚宝城家具市场等。

从卫星图来看,片区工业厂房较多,其中夹杂着零星的居民住宅。

根据调查数据显示,片区涉及土地共264宗,统计面积超66万㎡,包括证载面积超60万㎡;其中257宗为国有土地,统计面积约55.7万㎡;7宗为集体土地,统计面积约10.5万㎡。

涉及建筑总量5981栋,建筑面积超286万㎡,其中包括:村民(居民)住宅3519栋,建筑面积超116万㎡;工业建筑909栋,建筑面积超133万㎡;商业建筑159栋,建筑面积超24万㎡。

房屋权属方面,其中有权属证明占了260栋,统计面积超65万㎡;无权属证明有4栋,面积约1.1万㎡。

人口方面,截至2021年10月8日,统计到的总人口9924人,总户数2826户,含村经济组织成员(股民)3459人。

“三旧”改造招标!造产城融合社区生活圈!据了解,中山南部新城“三旧”改造项目,在2021年的时候正式招标。

按照规划,该片区将营建宜居宜业宜游的产城融合社区生活圈。

其中,优先推进南部新城内三乡镇启动更新片区成为全市探索城市更新片区统筹规划的先行地区,通过统筹规划挖潜和提升土地价值,推动产业升级、空间提质、产城融合,打造低效工业园区连片更新改造的样板、成为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的示范标杆。

中山市三乡镇泉眼村合罗围范围三旧改造项目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方案【模板】

中山市三乡镇泉眼村合罗围范围三旧改造项目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方案【模板】

附件:(招商文件)**市三乡镇泉眼村“合罗围”范围“三旧”改造项目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方案招商人(盖章):**市三乡镇泉眼村第二队经济合作社**市三乡镇泉眼村第三队经济合作社**市三乡镇泉眼村第五队经济合作社二〇二〇年五月目录第一部分招商邀请函 (3)第二部分服务内容 (6)第三部分报名单位须知 (14)一、特别说明 (14)二、招商文件 (14)三、报名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15)四、报名文件递交 (17)五、资格审查、确认前期服务商及公告 (17)六、协议的订立及履行 (19)七、保密事项 (19)八、招商代理服务费 (20)第四部分前期服务协议(参考) (21)第五部分报名文件格式 (29)第一部分招商邀请函兹有**市三乡镇泉眼村第二队经济合作社、**市三乡镇泉眼村第三队经济合作社、**市三乡镇泉眼村第五队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招商人”)对**市三乡镇泉眼村“合罗围”范围“三旧”改造项目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公开接受单位报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报名。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市三乡镇泉眼村“合罗围”范围“三旧”改造项目2、项目情况:**市三乡镇泉眼村“合罗围”范围“三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总占地254亩,北至雅居乐新城、南侧靠雅居乐国宾道,东侧接大塘路,西侧接学堂路,涉及泉眼村二、三、五生产队土地及部分国有土地。

范围内户籍总户数为138户,土地权利人总户数为167户(其中国有用地权利人户数54户,集体同地产权户数113户)。

更新范围面积约16.93公顷(实际面积、界线均以政府批复为准);范围内国有建筑面积约2.84万㎡,集体部分建筑面积约4.39万㎡(实际用地面积、界线、建筑面积均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的文件为准)。

3、前期服务工作内容:包括意愿调查、测绘、可行性研究评估、社会风险评估、基础数据调查、相关方案编制等全部“三旧”改造前期工作,并垫付由此产生的全部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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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目录一、总则 (2)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2)三、城镇性质和职能 (2)四、城镇人口与规模 (3)五、用地规划 (3)六、绿地景观规划 (5)七、给水工程规划 (6)八、排水工程规划 (6)九、电力工程规划 (6)十、电信、邮政工程规划 (6)十一、综合防灾规划 (7)十二、环境卫生工程规划 (7)十三、环境保护规划 (7)十四、近期建设规划 (8)十五、城市远景规划 (8)十六、规划实施措施及要求 (9)十七、附则..............................................................................................................................................9图纸目录:01 区位分析图02 镇域行政规划图03 土地利用现状图04用地现状图05城市建设用地拓展方向分析图06 功能结构图07 总体规划图08 道路交通规划图09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图10 绿地系统规划图11 景观规划图12 给水工程规划图13 污水工程规划图14 防洪、排涝工程规划图15 供电工程规划图16 电信工程规划图17 环保环卫规划图18 近期建设图19 远景规划图三乡镇总体规划修编文本一、 总则第01条 《三乡镇总体规划修编(2002~2010)》是三乡镇城镇建设的指导性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正式实施,在三乡镇镇域范围内进行的各类建设活动均应服从本规划。

第02条 本规划主要依据下述文件编制,规划中未涉及到的建设内容应按照下述文件执行:(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三)《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四)《中山市域规划》(1998~2010)(五)《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纲要》(六)广东省和中山市有关小城镇建设的文件。

(七)《三乡镇土地利用规划(1998~2010)》(八)《三乡镇总体规划(1993~2010)第03条 本次规划的期限为近期2002~2005年,远期2006~2010年。

第04条 本次规划范围为三乡镇行政所辖区域,共计93平方公里。

二、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第05条 在规划期内把三乡建成一个适应现代化需要,经济发达、环境优美、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特色鲜明,特别适于现代人类居住与工作的现代化小城市。

经济发展与城镇建设在珠江三角洲地区保持先进地位,发挥中山市南部地区的中心城镇作用。

第06条 规划期内2005年前三乡GDP拟按年均增长12%、2006~2010年按年均增长10%、2011~2020年按年均增长8%、2021~2030按年均增长6%预测。

以2000年三乡GDP10.5亿元为计算基数,则2005年三乡GDP为18.5亿元、2010年为30亿元、2020年为65亿元、2030年为115亿元。

第07条 三次产业中继续以工业为主,着力发展第三产业,不断提高企业技术水平、优化产业结构;外向型经济仍占据主导地位,同时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促进所有制经济形式的多元化;保护环境,坚持以无污染的企业为主。

三、 城镇性质和职能第08条 三乡镇的城镇性质为“珠江三角洲地区以外向型经济为主导的中心镇,中山市南部地区的中心”。

第09条 规划确定三乡镇主要的城镇职能如下:(一)无污染的以外向型为主的加工制造业基地(二)中山市南部地区的中心(三)旅游休闲度假服务基地(四)侨胞回乡度假基地四、 城镇人口与规模第10条 近期到2005年城镇总人口20万人,其中常住人口5万人,流动人口15万人;远期到2010年城镇总人口28万,其中常住人口7万,流动人口21万。

第11条 到2010年规划建设用地为4040.68公顷,人均用地面积约144.3㎡/人。

第12条 规划期内城镇建设的扩大主要利用现有的村镇建设用地和农村及独立工矿用地。

同时,将镇区附近的部分农田保护用地置换成为发展备用地,为远期城市建设补充发展备用空间,并遵照省政府关于在较大范围内保持耕地动态平衡的政策进行补偿,禁止不按计划的无序占用。

第13条 为了完善城镇布局、集约利用土地,规划将占用城镇中心区附近农田508.92 公顷,其中道路占用75.58公顷,城镇建设占用433。

34公顷。

第14条 规划保护现有山林,发挥其生态涵养功能、防震抗灾功能,并结合部分山林发展旅游观光业。

第15条 保留镇域内主要河涌、水库,修整堤岸、大力治理水污染,以便更加充分地利用水资源。

依照防洪需要,在泉眼村增修人工湖一座,发挥蓄洪作用。

人工湖面积57.9公顷,结合现有鱼塘、洼地,以减少工程量。

第16条 各类用地的增减状况见下表:表1 镇域土地利用对照表 单位:公顷序号用地类别 现状面积 规划面积 增减面积1 城市建设用地 2750.556 4040.682 1290.132 市属企业用地 145.594 145.594 0.003 发展备用地 1695.940 812.940 -883.004 农田保护区 1127.140 618.220 -508.925 河流水面 120.080 172.001 51.926 山林 3460.750 3510.623 49.877 总计 9300.060 9300.060五、 用地规划第17条 未来的三乡镇分为十个功能区、一个生态环的建设格局,建设用地尽量集中,成组团式发展。

十个功能区包括城镇中心区、两个居住区、五个工业区、旅游度假区和农田保护区。

第18条 规划到2010年居住用地总面积1450.78公顷,占城镇建设总用地的35.9%,人均用地51.8平方米。

第19条 一类居住用地233.65公顷,主要包括平东高档别墅区、雅居乐部分别墅用地、古鹤村现状别墅用地等,大都分布在城镇建设用地的周边,与山林地靠近,取其环境优美之利。

建设应依山就势, 确定合理密度,保证人与自然和谐的良好环境。

第20条 为节约用地,二类居住用地有较大增长,为518.69公顷。

主要包括雅居乐居住区和其它靠近村民居住区的规模较大、较为完整的空地。

建设中应重视规划,统一开发和管理,配套设施齐全、环境优良。

第21条 规划三类居住用地198.17公顷,主要分布在平东商业大街和各工业区的主干路沿线。

建设将以底层商业上层居住的建筑为主,充分发挥沿路土地的经济价值,满足适合工业区打工者中、低档为主的消费需求。

第22条 四类居住用地包括旧城区和各村散布的村民住宅区,面积500.15公顷。

这类用地以二、三层的村民住宅为主,规划利用迁村并点、更新置换、推行公寓楼房等方式,逐步缩小其占地。

对于保留的部分要求在分区详细规划的基础上逐步调整改造,改善主干路沿线的建筑形象,保证后退距离,搬迁夹杂其间的旧厂房,形成连续整洁的城市街道景观;在居住区内部缩小建筑密度,拓宽道路,拆迁旧建筑、开辟公共空间,完善基础设施,治理环境,对有历史价值的民居、祠堂加以保护。

第23条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254.79公顷,占建设总用地的6.3%,人均用地面积9.1㎡。

第24条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17.52公顷,在文昌东路南侧建行政办公中心一处,把三乡镇主要的政府职能机构集中安排在一起,和已建成的广场一起形成形象鲜明具有时代感的办公建筑群。

第25条 规划商业金融用地209.21公顷。

在规划行政中心附近,增建比较高档的商场、宾馆、饭店、写字楼等商贸设施;在平东商业街,建设集中的以中档大众化商业设施;保持文昌路主要商业街的地位,并加以改造,提高购物环境质量。

第26条 规划文化娱乐设施用地3.55公顷。

在行政中心南侧新建镇级文化活动中心一处;在白石工业区增加区级文娱中心一处。

第27条 规划体育用地8.03公顷。

扩大三乡镇运动场,保留白石运动场地,完善两处的各项设施,提高档次。

在新城镇中心附近增加一处体育运动用地。

第28条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7.73公顷。

保留三乡桂山中学、平岚中学、博爱中学,远期将桂山中学高中部搬迁在沙坦路中部预留地。

镇域设小学十所,包括白石小学、平岚小学、载德小学、光后小学、平东小学等五所小学和三鑫双语学校;择地重建鸦岗小学和大布小学;撤消桥头小学并入载德小学;茅湾小学暂时保留,远期并入新圩小学;将西山小学、前龙小学、塘敢小学、古鹤小学合并,建成一所24班新校。

三乡理工学校保留职高,迁出现有的附设初中,增加普通高中。

中、小学用地计算在所在的居住区中,理工学校总用地7.73公顷。

第29条 规划总医疗用地8.76公顷。

保留现镇医院,在泉眼村新建医院一所,用地3.7公顷。

各区设置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白石医院根据需要完善各项医疗服务设施;增建平埔工业区医院。

第30条 规划工业用地为1328.2公顷,占总用地的32.87%,人均用地47.4平方米。

其中一类工业用地1234.88公顷,二类工业用地93.33公顷。

第31条 白石管理区用地作为镇域西部以工业为主的独立组团,包含为工业区配套服务的居住生活设施、商业服务、文化教育等配套服务设施。

第32条 平埔工业区位于中心区北部,紧邻城镇行政中心,包括城桂公路以西,文昌路以北的乌石、大布村工业用地,以工业及其相关配套设施为主。

第33条 东桂工业区位于105国道线东边金三角周围,包括西山、塘敢、前陇、雍陌等村工业用地。

第34条 平南工业区位于文昌路与谷都大道的交汇处,主要在南龙村境内,现状建成区主要集中在文昌路沿线,未来主要建设谷都大道以南用地。

第35条 谷都工业区位于谷都大道东段,平东、茅湾、新圩等村境内。

主要完善其道路结构、公共服务设施等基础设施,增加文化娱乐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调整改造简陋低效的旧厂区,紧凑利用土地。

第36条 规划道路结构为不规则网状与局部枝状相结合的形式。

道路系统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个层次。

主干道红线30.5~45米,次干道红线15~30.5,支路红线10~15米。

第37条 城镇中心采取网状结构,并尽量使其规整,周边道路较为自由,根据地形呈环形或枝状。

第38条 广珠公路、谷都大道承担东西向过境交通,城桂公路和沙坦路承担南北向过境交通干道,远期1号路建成后可分担城镇由西向北的过境交通,使文昌路完全成为镇域内生活性主干道。

第39条 道路交叉口主要采用“十”字平交形式。

第40条 旧城区道路改造重点改善旧城区交通状况,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第41条 规划汽车保养场一个,占地3.2公顷;公共停车场8处,总面积8.47公顷;广场8处,总面积8.68公顷。

第42条 道路两侧的多高层建筑应按下述要求后退道路红线:主干路10~15米;次干路8~10米;支路3米。

第43条 公共加油站设置四处,每处用地面积1200~2000平方米。

第44条 规划道路总面积489.75公顷,主次干路路网密度为33.5公里/平方公里,道路覆盖率1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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