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制订修订村规民约活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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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制订修订

村规民约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推进村级民主管理,切实提高全体村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提高乡村治理水平,根据省综治委、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司法厅《关于全面开展制订修订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活动的通知》(X综委〔201X〕1号)文件精神,结合前期试点工作情况,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村规民约制订修订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大力实施依法治村战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尊重和激发村民自治主体地位,通过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充分发挥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力争2015年12月底前全镇所有村(居)完成村规民约的制订修订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增强基层社会发展活力,促进解决基层治理中的实际问题,促进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二、基本原则

开展制订修订村规民约活动,必须坚持从本地实际出发,切实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1、民主性。村规民约制订要充分发挥村民(居民)的自主性,集中群众的智慧,广泛收集意见,回应村民(居民)诉求,协调各方利益,充分酝酿讨论,体现全体村民(居民)的共同意愿。

2、合法性。村规民约必须与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符合。其制订程序和内容要合法,程序上要规范民主,内容上不与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居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3、针对性。村规民约必须坚持从各村(居)实际出发,客观上做到“一村一策”。要围绕当前村级治理中的难点问题、重点工作,开展制订修订工作,要将“五水共治”、“美丽乡村”、“三改一拆”等重点任务纳入其中。要明确“该

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又规定“违反后怎么办”,真正达到规范和约束行为的目的。

4、操作性。坚持简捷易行、轻重适度,既通过有效制约措施达到约束、教育、警示等作用,又防止激化矛盾,促进实现村民(居民)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

三、具体措施

1、规范内容。村规民约要求内容具体、措施量化、文字简洁、便于遵守执行。可涉及落实党的政策、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生产经营秩序,维护生活环境、社会秩序以及体现乡风民俗、精神文明等方面内容。村规民约条款由“必备条款+可选条款+自设条款”组合形成。一是必备条款。由三部分组成,①村干部任职资格条款“五不能、”“六不宜”。②“五水共治”、“美丽乡村”、“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③奖惩条款,应明确责任,如表彰奖励、批评教育、通报曝光、责令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二是可选条款。范本中除“五不能”、“六不宜”、“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以外其他条款。三是自设条款。村(居)根据自身实际制订特色条款,如辖区内流动人口集聚的可制订流动人口管理类条款,企业多的可制订安全生产类条款,有古建

筑的可制订文物保护类条款等。

2、分类推进。鉴于村(居)之间的两委班子战斗力、执行力和村风民风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别,各村(居)可按不同情况分成三类开展制订修订工作:一类村(居)即“两委”执行力、战斗力强、村风民风良好,这类村(居)的村规民约要求系统完成;二类村(居)即“两委”执行力、战斗力一般,村风民风基础一般,这类村(居)的村规民约可适当简化条文,不强求系统完整性;三类村(居)即“两委”执行力、战斗力较差,村风民风基础不好,这类村(居)可制订专项约定,即选择某项或某几项当前重点工作,如“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环境卫生等专项内容来制订。

3、严格程序。坚持“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原则进行修订,按照起草初稿、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召开村民会议表决、及时张榜公布四个步骤实施,确保村规民约制定程序合法。具体制订过程中,要做到“三个必须”:一是必须充分吸收民意。可通过入户走访、召开座谈、问卷调查和意见征询表等形式广泛吸取、体现村民(居民)的意见建议。二是必须实行镇、村“二级把关”制度。村规民约需经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特别是要发挥村级法律顾问的作用,加强对村规民约合法性的审查。三是必须全

民皆知。村规民约表决生效后,必须张榜公布并发到每家每户,让村规民约的内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强化监督。本着正面引导,奖励为主、处罚为辅和平等互约、公正执约的原则,完善村规民约执行奖惩机制。村(居)“两委”干部和党员要带头执行;可结合乡贤参事会建设,选出若干名公道正派、有威望的乡贤村民成立执约组织或监督评议小组,对遵守村规民约的模范村民(居民)可进行通报表扬,有条件的村(居)可实行设立奖励基金等多种形式的物质奖励办法,引导村民(居民)争当遵规模范;同时要及时处理违规违约事件,树立村规民约的权威性。

四、实施步骤

制订修订村规民约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5月1日至5月31日)。要认真组织开展摸底调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村规民约制订修订工作计划,充分利用广播、会议、公开栏等形式加强宣传,重点是制订修订村规民约的意义和作用,广泛发动村民(居民)参与。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6月1日至10月31日)。要把范本和村(居)

实际情况有机结合,充分吸收村民(居民)意见建议,严格按照“四个步骤”、“三个必须”的程序开展制订修订工作,务必经历几上几下的过程,确保村规民约的科学合理。要注重把握“四个到位”,即意见征求到位、群众参与到位、宣传工作到位、监督执行到位。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11月1日至12月31日)。要根据村规民约实施后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总结提升工作,提炼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效。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制订修订村规民约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深化平安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任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方案,认真部署推进,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2、密切配合,团结协作。镇相关部门要依法规范指导村规民约的制订修订工作,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村规民约制订修订工作落到实处。

3、严格考核,加强督查。要抓紧谋划,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加快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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