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行政处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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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种类
人身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驱逐出
境、禁止进出境、限期出境。
财产罚—罚款;没收。
行为罚—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
许可证、执照。
申诫罚—警告;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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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警告是行政机关对违反法律法规、 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当事人的谴责和警 戒,是一种既有教育性质、又有处罚 性质的较轻的处罚形式。
1.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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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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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评价与审查
职业病危 害预评价
立项
可行性论证 批准建设
设计
施工
竣工验收
防护设施 设计审查
职业病 危害控制 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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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虽有违法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要给 予行政处罚的当事人提出责令改正意见时, 应写明法律依据、改正期限及责令改正意 见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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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与行政处罚的区别 相同点:
起因相同
二者均由于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引起
目的相同
行政处罚的目的在于通过惩戒,促使违法行为人不再违反行 政管理秩序;而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在于迫使违 法行为人停止违法行为,履行法定义务,维持正常的行政管 理秩序,二者的根本目的均是维护行政管理秩序,保护公民 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
5.警告作为一种独立的行政处罚形式,应以《行 政处罚决定书》的形式作出,而不能使用《监督 意见书》的形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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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第十七条 卫生监督意见书,是卫生行政机 关制作的对被监督单位或个人具有指导性 或指令性作用的文书。
监督意见栏应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 行的改进办法,使其达到卫生标准或卫生 要求,一般用于设施、设备、工艺、具体 操作等。
有警告;没收;责令停产停业,暂扣 或者吊销卫生许可证、执照,拘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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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明确 :
责令改正不是行政处罚: 不能书写为:决定处予:1、责令改正;2、
没收违法所得12000元;3、罚款2000元的 行政处罚。
而应书写为:责令(立即或限期)改正并 给予1、没收违法所得12000元;2、罚款 2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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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的特征:
1.它是以损害被处罚人信誉、名誉或商誉为内容 的处罚形式,并不涉及被处罚人的其它权益,如 财产权益与行为资格等。
2.警告具有对被处罚人警戒和告诫的双重作用。 3.警告是一种最轻的行政处罚。 4.警告作为一种行政处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而不能适用所谓的口头形式的警告处罚。
监督内容
1、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是否进行了职 业病危害预评价。
a、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意见;b、评价单位是否 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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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 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原审核职 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卫生行政部门申 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 检查:卫生行政部门对防护设施设 计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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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 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需要进 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在试运行期间应当 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允许情况和工作场所职 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在试运行12个 月内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检查:a、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b、 卫生行政部门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的审 查意见和验收意见;c、评价单位资质。
二者通常 同步进行
只予以行政处罚,不足以恢复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仅责令 改正或限期改正,不足以惩戒违法者。只有二者同步进行, 才能够最终达到行政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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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与行政处罚的区别 不同点:
性质不同 内容不同
责令改正/限期改正
行政处罚
是行政机关施行行政处罚的过程 中对违法行为人发出的一种作为 命令
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 依法定程序所给予的法律制裁
本身不是制裁,只是要求违法行 为人履行法定义务,停止违法行 为,消除不良后果,恢复原状。
对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财产权利 的限制或剥夺,是对违法行为人的惩 戒。
形式不同
因多种具体违法行为不同而分别 表现为:停止违法行为,责令退 还,责令赔偿,责令改正,限期 拆除,限期治理等形式。
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用的
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
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 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
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不符合国家职业 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
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施工的
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未经卫 生行政部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 自投入使用的
行政处罚适用的情形 行政处罚依据的具体条款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建
设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
预评价或者未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职业
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
门审核同意,擅自开工的
第六十二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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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条件
第一,违法事实确凿。 第二,有明确的法定依据。 第三,处罚轻微,对公民50元以下,对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 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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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条件
单独责令改正只能使用《监督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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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
时间 : 1.当 场 处 罚 时
2.发现违法行为时;
3.调查违法事实时。
形式: 书面。
要求: 切实可行。
禁用无期限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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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程序
简易处罚程序 普通处罚程序
一般程序 听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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