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文制发工作“十不准”的通知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文制发工作“十不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文处理
【发文字号】黑市政办发[2013]120号
【发布部门】黑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10.28
【实施日期】2013.10.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文制发工作“十不准”的通知
(黑市政办发〔2013〕120号)
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精简文件,提高工作效能,各有关单位对公文制发工作要严格执行以下“十不准”:
一、法律、法规已经有明确规定的,不准另行发文。
二、现行文件仍然适用的,不准另行发文。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