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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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一)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个的;(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三)所有投标均被废标处理或被否决的;(四)评标委员会界定为不合格标或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五)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如果业主因为以下某种原因(均不为以上5条),某项目(已经通过资审阶段,发出投标邀请书了)需要终止招标,请问业主能否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注意,是从资格预审开始重新招标),如果能够重新招标,需要哪些手续?原因1:由于重大设计变更,需要重新划分标段的。

原因2:由于业主或招标代理的疏忽,导致投标名单外泄,业主觉得违反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的。

1、你提出的第一种情况,即《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配套性文件规定的五种情形,原则上讲可以重新招标。

但是你提到的第(五)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要认真对待。

因为已经开标,投标人的所有投标价格已经公开。

如果只有两个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他们的投标价格又合理,就是说不缺乏有效竞争。

这时确定重新招标,对他们是不公正的,因为投标价格已经公开,再投标对他们将是困难的。

这种情况下建议与有关主管部门和行政监督部门协商,要求不重新招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从中选择中标人。

2、除上述情况,你提到的其它情况,都不能成为重新招标的理由。

其一、重大设计变更是很易发生的。

只能按原设计和标段进行评标,待选择中标人并签订合同后,在合同执行期通过变更程序,与承包人协商解决重大设计变更和修改各承包人的工作范围。

由于改变了投标报价条件,由此增加承包人的成本时,按合同规定应给予适当补偿就是了。

其二、《招标投标法》是规定投标人名单不能泄露,但是泄漏了也不能用重新招标的办法解决,也无此必要。

招标人公平、公正和公开的招标原则主要体现在招标程序、合格条件、评标和定标,以及签订合同上。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3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六条各级发展计划、经贸、建设、铁道、交通、信息产业、水利、外经贸、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第七条工程施工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施工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三)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四)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五)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第九条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十条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规定,凡应报送项目审批部门审批的,招标人必须在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有关招标内容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公路工程投标保证金上限可以超过80万元吗?

公路工程投标保证金上限可以超过80万元吗?

公路工程投标保证金上限可以超过80万元吗?
问: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最高不超过80万元。

新颁布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15年24号令)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标段估算价的2%。

请问公路工程施工的投标保证金可以设置在80万元以上吗?
答:可以。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颁布于2003年,于2013年修订,规制的是所有工程施工项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颁布于2015年,规制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等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在关于投标保证金上限的设置规定中,上述两部规章的规定有不一致之处。

依据“新法优于旧法”“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法律适用原则,个人理解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应以《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4号令)的规定为准。

工程直发包的流程

工程直发包的流程

工程直发包的流程
一、建筑工程直接发包条件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第十二条规定: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该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二)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三)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四)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建筑工程直接发包流程
(一)先到当地招标办申请办理直接发包,接待人员一般会给你一份直接发包要求质料,然后我们按照直接发包文件准备质料即可。

(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预算”就是建设局下属造价公司出的预算书,说白点就是套软件收费用的,但是又必须得有;“建造师职业资格证压原件”这个在以前是没有的,不过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要求该是压在招标办的;“建设资金落实证明”就是公司银行对公账户有个当年预计投资资金量的存款证明即可,比如5000万的合同当年预计投入2000万,那么只要一个2000万的资金证明既可以了。

(三)所有质料准备齐全之后,送给招标办人员审核,如果没有问题就可以出直接发包通知书了。

建设单位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采用公告或邀请书等方式提出项目内容及其条件和要求,约请有兴趣参与竞争的单位按规定条件提出实施计划、方案和价格等,再采用一定的评价方法择优选定承包单位,最后以合同形式委托其完成指定工作的活动。

建筑工程发包分为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两类。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改)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改)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3月8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七部委第30号令发布)(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广电总局、民航局九部委第23号令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第七条工程施工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施工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三)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四)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第九条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十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部门审批、核准。

招投标重点难点

招投标重点难点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三十七条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第二十七条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以自己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也可以是招标人认可的其他合法担保形式。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将投标保证金提交给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号令)第二十四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百分之二,最多不超过十万元人民币。

《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纳入省级政府采购目录,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实行招标采购:(一)单项或批量在10万元以上的物品;(二)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修缮工程;(三)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的公共工程中所需的适宜招标采购的设备;(四)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定点服务采购。

市、县招标采购的金额标准由同级人民政府制定,但不得高于省级政府采购目录规定的金额标准。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原国家计委3号令)第七条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一)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七部委30号令

七部委30号令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30号令一、单项选择:1、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依法由 A 负责A、招标人B、投标人C、招投标管理机构2、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 D 日A、5B、7C、14D、203、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 B ,但最高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

A、1%B、2%C、3%D、5%4、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A 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A、3个B、4个C、5个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法人或组织,其联合体资质以 B 的为准A、高B、低C、以联合体协议中注明D、以牵头方6、招标代理机构违法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以D 的罚款。

A、5万以上10万以下B、3万以上10万以下C、5万以上20万以下D、5万以上25万以下7、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有关部门责令整改,可处以 B 罚款A、1万以上3万以下B、1万以上5万以下C、3万以上5万以下D、3万以上10万以下8、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根据情节处以 B 万元以下罚款A、1B、3C、5D、109、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中标无效,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以中标项目金额 D 的罚款A、3‰以上7‰以下B、3‰以上10‰以下C、5‰以上7‰以下D、5‰以上10‰以下10、招标人不按规定期限确定中标人的,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改变中标结果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根据情节可处 B 万元以下罚款A、1B、3C、5D、1011、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以中标项目金额 D 的罚款A、1‰以上5‰以下B、3‰以上5‰以下C、5‰以上7‰以下D、5‰以上10‰以下12、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 D 年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警告A、6个月至1年B、1年至2年C、2年至3年D、2年至5年1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自 B 起实施的A、2003年1月1日B、2003年5月1日C、2004年1月1日D、2004年5月1日14、《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适用区域是 AA、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B、七部委管辖的范围内D. 各级发展计划、经贸、建设、铁道、交通、信息产业、水利、外经贸、民航等部门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七部委30号令

七部委30号令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30号令一、单项选择:1、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依法由 A 负责A、招标人B、投标人C、招投标管理机构2、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 D 日A、5B、7C、14D、203、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 B ,但最高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

A、1%B、2%C、3%D、5%4、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A 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A、3个B、4个C、5个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法人或组织,其联合体资质以 B 的为准A、高B、低C、以联合体协议中注明D、以牵头方6、招标代理机构违法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以D 的罚款。

A、5万以上10万以下B、3万以上10万以下C、5万以上20万以下D、5万以上25万以下7、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有关部门责令整改,可处以 B 罚款A、1万以上3万以下B、1万以上5万以下C、3万以上5万以下D、3万以上10万以下8、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公开招标而不公开招标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根据情节处以 B 万元以下罚款A、1B、3C、5D、109、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中标无效,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以中标项目金额 D 的罚款A、3‰以上7‰以下B、3‰以上10‰以下C、5‰以上7‰以下D、5‰以上10‰以下10、招标人不按规定期限确定中标人的,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改变中标结果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根据情节可处 B 万元以下罚款A、1B、3C、5D、1011、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以中标项目金额 D 的罚款A、1‰以上5‰以下B、3‰以上5‰以下C、5‰以上7‰以下D、5‰以上10‰以下12、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 D 年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警告A、6个月至1年B、1年至2年C、2年至3年D、2年至5年1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自 B 起实施的A、2003年1月1日B、2003年5月1日C、2004年1月1日D、2004年5月1日14、《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适用区域是 AA、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B、七部委管辖的范围内D. 各级发展计划、经贸、建设、铁道、交通、信息产业、水利、外经贸、民航等部门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资格预审与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与资格后审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第十七条: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资格预审则是招投标程序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招标工作的起始,它既是贯彻建设工程必须由相应资质队伍承包的政策的体现,也是保护业主和广大消费者利益的举措,是避免未达到相应技术与施工能力的队伍乱接工程和防止导致出现豆腐渣工程质量事故的有效途径。

资格后审也叫细审,主要是对投标人有无能力胜任,机构是否健全,有无良好的信誉,有无从事过类似工程的经历,人员是否合格,机械设备是否适用施工,周转资金是否足够等方面作实质性的审核。

其目的在于将来更好的履行招标公司,业主与中标人签定的合同。

新一轮发改委对招标投标相关问题答复汇总

新一轮发改委对招标投标相关问题答复汇总

新一轮发改委对招标投标相关问题答复汇总国家发改委近日在其官方网站对招标投标行业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集中答复,并且答复内容非常详细,涉及国有企业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中的诸多疑难问题。

小编整理了答复全文,供相关从业者参考。

一、关于国有企业下属参股子公司能否参与该国有企业组织的招标的答复国有企业下属参股子公司能否作为投标人公平参与国有企业组织的招投标工作?答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条没有一概禁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与投标,构成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需要同时满足“存在利害关系”和“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两个条件。

即使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某种“利害关系”,但如果招投标活动依法进行、程序规范,该“利害关系”并不影响其公正性的,就可以参加投标。

二、关于建设工程中的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第三方监测、监测等服务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范围的答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第一条第三款说:“对16号令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中没有明确列举规定的服务事项、843号文第二条中没有明确列举规定的项目,不得强制要求招标。

”请问:建设工程中的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第三方监测、监测等服务,如果该工程属财政全额投资且上述服务费均估算超过一百万元,业主单位是否可以选择不招标。

答复:《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依据的,对16号令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没有明确列举规定的服务事项,不得强制要求招标。

施工图审查、造价咨询、第三方检测服务不在列举规定之列,不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但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建设工程投标准备工作内容

建设工程投标准备工作内容

建设工程投标准备工作内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投标是一项系统工程,全面而充分的投标准备工作是中标的前提与保障。

投标人的投标准备工作主要有建立投标工作机构、投标决策(投标前的决策、投标过程决策)、办理投标有关事宜、研究招标有关文件、现场踏勘、参加标前答疑会。

一、建立投标工作机构对投标人而言,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投标,关系到建筑安装企业的经营与发展,随着建筑领域科学技术的进步,“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BIM管理技术在招标投标及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广泛应用,建筑工程越来越多的是技术密集型项目,这样势必给投标人带来两方面的挑战:一方面是技术上的挑战,要求投标人具有先进的科学技术,能够完成高、新、尖、难工程;另一方面是管理上的挑战,要求投标人具有现代先进的组织管理水平,能以较低价(必须合理)中标。

实践证明投标人建立一个组织完善、业务水平高、强有力的投标机构是获取中标的根本保证。

1.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投标工作机构形式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投标工作机构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常设固定机构;另一种是临时机构。

(1)常设固定投标机构。

一般情况下,大型集团(企业)常设专门机构或职能部门从事较大工程项目投标或工程施工投标。

中标后将其中标的项目根据集团公司的内部管理下发给各下属部门。

该形式机构有如下特点:1)能够充分发挥投标企业资质、人员、财力、技术装备、经验、业绩及社会信誉等方面的优势参与国内外投标竞争。

2)机构人员相对固定,机构内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分析、比较以往投标成败原因,总结投标经验,收集数据、持续改进成为常态化的管理工作。

3)公司管理成本因该常设机构而略有增加。

4)组织机构管理层次一般为三个层次,即负责人、职能小组负责人、职员。

①负责人:一般由集团(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或主管生产经营副总经理担任。

主要职责是负责投标全过程的决策。

②职能小组负责人:按专业划分,负责审核技术方案、投标报价及金融等投标其他事务性管理工作。

③职员:包括工程技术类人员、经济管理类人员和综合事务性人员。

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多少

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多少

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多少建筑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最高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

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三章招标中有提到这点。

投标活动中,参与投标的人需要支付一定的投标保证金,而这个保证金起的就是保证的作用,实践中可以通过现金、银行汇票、支票等方式来支付。

但这个保证金也不能随便说一个数额吧,那么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多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通常有相对比例金额和固定金额两种方式。

相对比例是取投标总价作为计算基数。

为避免招标人设置过高的投标保证金额度,不同类型招标项目对投标保证金的最高额度均有相关规定。

▲(1)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均规定,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2)勘察设计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24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3)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36条规定,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1%。

▲二、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比例是多少?工程施工、货物采购类: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报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工程勘察设计类: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报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

▲三、以下情形是否可以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投标有效期即将结束但尚未确定中标人,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排名第二的投标人B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此种情形不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依法招标人应向该投标人支付未中标补偿费。

投标人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退还其投标保证金,但可以不确定其为中标人。

招标代理模拟试题2题库

招标代理模拟试题2题库

一、单选题1、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是(B )。

A.质量优先,价格合理B.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C.等价有偿,诚实信用D.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2、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在下列选项中招标人应具备的条件是(B)。

A.项目已经履行审批手续B.资金来源已经落实C.招标方式已经备案D.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3、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分为(B)。

A.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机关法人四类B.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三类C.法人、其他组织两类D.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三类4、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项目进行招标前必须具备的两个基本条件是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后(A)。

A.资金来源以及落实B.勘察设计已经完成C.招标文件已经编制D.招标方案已经批准5、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应向(B)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A. 2B. 3C. 4D. 56、《招标投标法》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D)日。

A. 7B. 10C. 15D. 207、关于联合体投标提交投标保证金,说法不正确的是(D)。

A.可以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B.可以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提交C.对联合体各方均有约束力D.只对联合体中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人具有约束力8、《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是(A)A.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B.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C.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D.投标文件递交召回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9、关于投标有效期,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

A.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文件提交之日起计算B.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无权收回投标保证金C.投标有效期从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D.招标人不承担投标有效期延长导致的相应损失10、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候选人由(C)推荐产生。

关于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关于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关于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章投标第二十五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七部委30号令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三章投标第三十五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根据以上要求,施工图设计单位不能参与工程施工项目投标活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三章投标第三十三条投标人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三十四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8部委第2号令2003年8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实行总承包招标。

一、参与设计不能参加施工投标理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七部委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已明确施工图设计单位不能参与工程施工项目投标活动。

二、如果让参与设计施工图的单位,具备施工要求的资质后进行施工投标,存在如下法律风险1、一般通不过资格的审查;2、如果中标,一般很难通过备案审查;3、如果中标,其他投标人可以主张中标无效。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令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令

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部第建设部部长:汪光焘铁道部部长:傅志寰交通部部长:张春贤信息产业部部长:吴基传水利部部长:汪恕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长:杨元元二○○三年三月八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第七条工程施工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施工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三)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四)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五)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四)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二)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三)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第十四条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二)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三)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四)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五)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六)对招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综合复习资料一、单选题1.筹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时,招标人的代表人数不能超过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的()。

A.1/3B.1/2C.2/3D.3/4答案:A2.筹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时,专家人数不能少于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的()。

A.1/3B.1/2C.2/3D.3/4答案:C3.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超过()万。

A.30B.50C.60D.80答案:D4.评标委员会人员中,技术经济专家人数应大于等于()。

A.1/3B.1/2C.2/3D.3/4答案:C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实施,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等同时废止。

A.2020年5月22日B.2020年5月28日C.2021年1月1日答案:C6.设计费的定金比例不应超过()。

A.10%B.20%C.30%D.40%答案:B7.设计费预付款的比例协商确定,一般不低于()。

A.10%B.20%C.30%D.40%答案:B8.国务院61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

A.0.5%B.1%C.2%D.5%答案:C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正式实施。

A.1998B.1999C.2000D.2001答案:C10.下列()情况必须公开招标。

A.施工主要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B.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C.抢险救灾工程D.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答案:D11.下列()情况可以采用邀请招标。

A.设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人民币以上的B.使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C.涉及国家安全项目D.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答案:C12.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日。

A.3B.5C.10D.15答案:B13.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日。

招标控制价不等于施工图预算

招标控制价不等于施工图预算

招标控制价不等于施工图预算目前,招标控制价与竣工结算价背离的现象十分严重。

保守估计,至少95%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竣工结算超过了招标控制价,对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严肃性、权威性,产生了极大的挑战。

更严重的是,已经逐渐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变成了一场很不公允、很不科学的“游戏”。

究其原因,法律、法规和规范层面,对招标控制价与施工图预算各自的作用及其相互关系界定不清,划分不明,甚至以招标控制价替代施工图预算是其重要原因之一。

一、招标控制价有施工图预算的功效吗?从我国法律条文中提出招标控制价的概念那天起,就扩大了招标控制价的功效。

招标控制价,最初称最高投标限价,也有人称其为拦标价、最高预算价、预算限价,且从一开始,就与概算扯上了关系,明确规定直受概算的控制。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30号令) 第8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这就给人产生了一种错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不一定是经审批的施工图纸。

在工程招标过程中,才出现了招标图纸与施工图“两张皮”——脱节的现象。

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颁布后,明确提出了招标控制价的概念,且对其与概算的关系规定得更加具体、明确,致使招标控制价完全失去了其本性。

该规范规定:“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人应编制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

指定控制招标控制价直接概算控制。

使人误以为招标控制价就是施工图预算,概算审批后就可直接进行工程招标。

二、招标控制价与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是一个范畴的东西吗?招标控制价与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是两个门类、作用完全不同的事物。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招标控制价编制是招标投标的一个环节,是业主对期望购买的建筑服务产品预期值的最大限额。

项目部内部培训考试(一)试题及答案

项目部内部培训考试(一)试题及答案

项目部内部培训考试(一)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共70题,每题1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单选题]A、7B、10C、15(正确答案)D、20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应当保密。

[单选题]A、中标结果确定前(正确答案)B、中标结果公示时C、中标结果公告后D、评标结束后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下列活动中不符合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有()。

[单选题]A、甲招标单位没有公开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B、乙招标单位限定非本系统的工程承包单位不得参加竞标(正确答案)C、丙招标单位拒收截止日期以后送到的投标书D、丁招标单位公开了中标的结果来源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

[单选题]A、向招标人提出口头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B、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决定合格的中标候选人C、向招标人提出口头评标报告,并决定合格的中标候选人D、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正确答案)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5.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单选题]A、5%B、10%(正确答案)C、15%D、20%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由()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资格预审规定

资格预审规定

资格预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003]第30号令第十四条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二)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三)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四)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五)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六)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第十五条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招标人可以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文件,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应当保持书面招标文件原始正本的完好。

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收费应当合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对于所附的设计文件,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酌收押金;对于开标后投标人退还设计文件的,招标人应当向投标人退还押金。

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

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第十六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特点和需要,要求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满足其资格要求的文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法律、行政法规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七条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可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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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国家计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令第30号(2003年3月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第三章投标第四章开标、评标和定标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六条各级发展计划、经贸、建设、铁道、交通、信息产业、水利、外经贸、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第七条工程施工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施工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三)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四)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五)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第九条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十条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规定,凡应报送项目审批部门审批的,招标人必须在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有关招标内容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第十一条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二)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四)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二)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三)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四)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需要审批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第十三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家指定的报刊和信息网络上发布。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第十四条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二)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三)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四)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五)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六)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第十五条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招标人可以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文件,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出现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应当保持书面招标文件原始正本的完好。

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收费应当合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对于所附的设计文件,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酌收押金;对于开标后投标人退还设计文件的,招标人应当向投标人退还押金。

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

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第十六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特点和需要,要求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满足其资格要求的文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法律、行政法规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七条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可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适用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有关招标公告的规定。

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采取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

招标人不得改变载明的资格条件或者以没有载明的资格条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九条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第二十条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四)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资格审查时,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行政手段或者其他不合理方式限制投标人的数量。

第二十一条招标人符合法律规定的自行招标条件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第二十二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承担招标事宜。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在其资格等级范围内承担下列招标事宜:(一)拟订招标方案,编制和出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二)审查投标人资格;(三)编制标底;(四)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五)组织开标、评标,协助招标人定标;(六)草拟合同;(七)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无权代理、越权代理,不得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代理和投标咨询业务;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转让招标代理业务。

第二十三条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应当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并按双方约定的标准收取代理费;国家对收费标准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四条招标人根据施工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邀请书;(二)投标人须知;(三)合同主要条款;(四)投标文件格式;(五)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六)技术条款;(七)设计图纸;(八)评标标准和方法;(九)投标辅助材料。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

第二十五条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外,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作出说明,并提出相应的评审和比较办法。

第二十六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第二十七条施工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对工程技术上紧密相联、不可分割的单位工程不得分割标段。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标段或工期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第二十八条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评标时除价格以外的所有评标因素,以及如何将这些因素量化或者据以进行评估。

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第二十九条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第三十条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十二个月的,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工程造价指数体系、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

第三十一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第三十二条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向其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环境的有关情况。

潜在投标人依据招标人介绍情况作出的判断和决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第三十三条对于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或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方式解答,但需同时将解答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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