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维保合同电子版(终审稿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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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F-2018 合同编号:

武汉市电梯维护保养合同

使用管理单位:

维保单位:

签订时间:年月日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监制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参照使用。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

二、本合同文本适用于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日常维护保养。本合同不含电梯重大维修、改造项目,如需重大维修、改造,应另签合同或协议。

三、对合同文本□中选择的内容、空格部分的填写,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的内容,以划√方式选定。

四、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合同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进行选择或增补。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条款视为双方同意的内容。

五、本合同示范文本于2016年6月制定。

武汉市电梯维护保养合同

使用管理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维保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武汉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的原则,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维护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维护保养电梯费用和保养时间明细表》(见附件1)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共台,提供维护保养服务。

其中,保养时间是指完成一次半月保养、季度保养、半年保养、年度保养等规定保养项目所需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包括在现场维保时,发现电梯存在问题时需要通过增加维保项目(内容)予以解决的时间。

第二条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的规定以及电梯制造单位随机技术文件的要求,提供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抢修和紧急救

援服务,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第三条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 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液压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21240)和《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25194)等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第四条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至少覆盖一个电梯检验周期)。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30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第五条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费总计元(人民币),大写:。

第六条结算方式

(一)甲方按(□月□季□半年□年)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二)甲方需支付零部件费用的,按(□月□季□半年□年□其他)应在日前支付。

(三)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汇到乙方指定账号

乙方指定账号:

第七条维护保养方式:

□清包:只提供维护保养所需工具和劳务,不提供任何免费电梯零部件。

□半包:提供维护保养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单价在人民币元以下(含本数)电梯零部件。

□全包:提供维护保养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大部分电梯零部件。(不含:)

半包维护保养中免费更换的部件详见《免费更换的部件清单》(附件2),由乙方免费提供。

第八条乙方抢修服务热线电话:

抢修服务时间(除电梯发生故障困人外):

第九条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鼓励甲乙双方协商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第十条驻场:乙方(□是□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费用已包含在维护保养费中)。

驻场作业人员职责:

第十一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和审定乙方维保计划,发出故障通知或建议。

2.有权检查受乙方委派为本单位电梯提供维保服务人员的持证情况,有权拒绝无证人员进行维保活动。

3.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有权对乙方维修过程进行监督。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4.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说明书;

(3)电气原理图:

(4)电气敷设图;

(5)安装说明书;

(6)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

(7)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8)电梯运行记录、故障及事故记录;

(9)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

(10)武汉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12)监督检验和历年定期检验报告;

(13)

2.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电梯维护保养和经甲方确认支付的零部件更换费用,并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3.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报警装臵、视频监控等系统安全可靠;保证机房温度符合要求,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4.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轨道交通站点、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机场、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新建住宅的电梯,应当配备视频监控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既有住宅的在用电梯,鼓励配备视频监控设施。

5.机场、码头、车站、轨道交通站点、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等公共交通场所的电梯,甲方应当委托制造单位或者制造单位同意的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护保养;电梯每日开启时应进行试运转,并对设备安全状态进行检查确认;在客流高峰时段,应当在关键位臵安排专人值守,疏导客流,引导乘客安全乘梯。

6.配备持有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的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日常巡查记录,现场监督乙方的电梯维护保养工作,对乙方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对乙方提交的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文件签收,严格按照规定管理电梯钥匙,不得将电梯钥匙交给非持证人员使用。在更换电梯管理人员时及时通知乙方。

7.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臵能够随时与值班人员(或安全管理人员)实现有效联系,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实施救援;制订有关电梯的应急救援预案(如:电梯困人、消防、电梯水浸、自动扶梯人身伤害等),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8.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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