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换届选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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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第二届团委换届选举办法
一、贯彻精神
通过选举活动,加深我院同学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与理解,为我院更好地吸收新思想,给更多的同学提供锻炼与服务同学的机会,培养同学的服务意识和组织工作能力。
二、团委委员候选人资格条件
1.思想积极,进步,作风正派,政治思想觉悟高,为人正直,集体荣誉感强。 2.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学院各年级各班的团员(含党员,预备党员)。
3.学习成绩优良,上学年无必修课程F 。
4.至少有一学年的学生工作经验,工作积极踏实,在同学中能起带头作用的学生干部。
三、团委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1.以学生会、义工协会或各班团支部组织为单位推荐候选人,符合候选资格的人可通过自荐或他人推荐的方式提交给各单位。由各单位初审后上交给资格审查小组。
2.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各候选人进行投票,获半数以上方能正式确定为团委委员的候选人。
四、委员产生方法
1.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团委委员的选举在院团员代表大会上进行,由大会上全体代表以无记名形式投票选举产生6名正式院团委委员。
2.团员代表大会实到人数占应到人数的比例达到三分之二以上,选举结果方为有效;否则无效,需要重新举行选举大会。
3.候选人演讲顺序由换届选举委员会组织抽签决定。
4.填写选票时,同意的请在候选人前面“〇”涂黑即可,每张选票最多选6人,多于 6人则无效,任何不符合填写要求的选票以废票处理。
5.收回的总票数等于或者小于发出的总票数时,选举方为有效;否则无效,需要重新 进行选举。
6.如果候选人人数大于6名时进行差额选举,团委委员由得票数居前6名者当选。若 最后一个席位的入选出现多人票数相同,则对得相同票数的候选人进行新一轮投票,得票最高者当选。
7.如果候选人人数等于6名时进行等额选举,每位候选人所得票数应超过总票数的一 半(含一半)方可当选。
8.选举结果由大会总监票人予以核实确认,并在大会当场宣布。
9.按校团委有关精神,团委书记由院学生工作辅导员老师担任,6名正式院团委委员, 学生会主席、义工会长若为团员,则自动当选为团委委员,共同组成新一届团委。 10、新一届的院团委委员名单上报院党委审核批准。
11、当选的6名正式院团委委员内部协商,确定分工。
五、解释权
本办法解释权及大会进行中一切情况的处理权属于深圳大学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团委选举委员会。
共青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委员会
二○○七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