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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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西县“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实施方案

为了大力实施“郧西人工程”,促进郧西籍大学生自主创业,经研究,决定实施“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具体方案如下:

一、实施“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的目的

“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是大力实施“郧西人工程”,全面落实“人才兴县”战略的重要举措。通过实施“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解决大学生创业资金“瓶颈”,为大学生创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吸引大学生回乡创业,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经营性人才,形成物尽其用、人尽其才的良好局面,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实施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创业愿望的郧西籍高校毕业生和来郧西创业的外籍大学生(包括村官、“一村一名大学生”在读学员等,以下简称大学生),均可按照一定程序申请大学生创业扶持贷款。

三、“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的内容

“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县委、县人民银行、县农村信用联社共同组织实施。由县人民银行牵头,县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和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设“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基金”专户,存入专户担保基金1000万元,由县农村信用联社按1:3的比例发放创业贷款3000万元。

“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依托“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自强卡”发放贷款,授信额度原则上控制在20000元以内,单笔贷款期限一般为2年,可展期一年。在授信额度和期限内,按实际使用贷款金额和天数计算利息,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执行,实行财政金额贴息(展期不贴息)。

四、“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贷款程序

1、受理。符合贷款条件的大学生可凭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自愿向团县委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团县委将受理的资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团组织要发挥县、乡、村组织网络优势,广泛收集青年大学生的项目融资需求,建立青年大学生创业人才和项目信息库,尤其要及时将“一村一名大学生”学员、大学生村官、“新农村建设百业标兵”、“田园小康示范户”等创办的优秀项目纳入项目库,团县委对收集到的青年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初步评估,定期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人和成熟项目。

2、调查与审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信用联社收到贷款申请及相关资料后,进行资料审核,开展实地调查,在综合分析贷款申请人的基本信用状况、项目可操作性、融资需求量等情况的基础上,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初审意见。初审通过后提交担保中心评审委员会(由担保中心聘请的律师、注册会计师、工程技术等专业人员组成)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评审,每月20日为集中评审日。评审通过后,贷款审批委员会(由县信用联社抽调专人组成)在7天内做出答复。贷款人向担保中心提供反担保手续(反担保手续按担保中心规定执行),县担保中心为贷款人办理担保手续,并向县信用联社出具担保承诺书。县信用联社收到县担保中心的担保承诺书后发放贷款。

3、贷后管理。县担保中心负责对贷款人实施保后跟踪检查,及时发现风险预警信号,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定期与县信用联社沟通相关信息,遇有可能影响信贷资金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及时相互通报。

五、“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贷款担保方式

1、建立健全大学生资信评价体系。县信用联社逐步建立大学生资信评估体系,完善评估机制,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对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青年大学生推行以信用方式发放“自强卡”,扩大贷款覆盖面。

2、发展青年大学生创业联保贷款。鼓励创业大学生加入“联保小

组”、“信用互助组织”、“信用联盟”、“专业机构担保”、“担保协会”等信用共同体,通过信用共同体的内在激励机制和内部成员的自我约束机制发展可操作性强的担保方式。积极尝试“银行+公司+创业大学生”、“银行+合作社(行业协会)+创业大学生”、“银行+信用村(信用镇)+创业大学生”、“银行+特色项目+创业大学生”等模式发放担保贷款。

3、创新抵押、质押担保方式。在县人民银行的帮扶支持下,进一步扩大小额贷款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探索采用林权、水域滩涂使用权、仓单、存单、农产品期货等权利质押贷款。

六、“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领导小组,由县委组织部部长任组长,县财政局局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人民银行行长、县农村信用社主任、团县委书记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县委,由团县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乡镇(场、区)要健全完善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大学生创业贷款工作顺利开展。

2、健全机制,防范风险。各乡、村两级团组织要对申请项目的风险性和创业大学生的信用进行严格审查,项目风险大、不讲诚信的创业者不能向农信社推荐。要配合农村信用社规范和完善大学生创业贷款的制度和流程,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认真测定贷款风险度和可行性,实行审、贷、管相分离,增强内部控制机制的作用和效能,最大限度的降低贷款风险。

3、扎实推进,确保成效。各乡镇(场、区)要将“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作为实施“郧西人工程”的重要载体,积极向农村信用社推荐风险较小、有一定资金运作能力和创业基础的大学生创业项目。要充分发挥大学生带领农村青年创业的积极性,鼓励大学生积极开展创业项目,发挥成功创业的示范典型作用,激励和带动农村青年创业、就业。

各相关部门要对大学生创业者优先调查、优先评审、及时担保、择优贷款,尽可能为其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要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大学生创业贷款“放得出、收得回、见成效”。协调工作办公室每半年汇总一次大学生创业贷款发放和回收情况,并予以通报。

附:郧西县大学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

附件:

郧西县大学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

注:1、本表一式四份,以上审查单位和申请贷款本人各一份;

2、劳动就业部门应注明是否属“微利项目”;

3、担保机构应明确担保金额和提供担保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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