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贮存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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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贮存管理规定

一、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防止危险废物在贮存过程造成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的监督管理,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二、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库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做好防渗漏、防扩散、防流失、防盗等措施。

三、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库出口必须设置警示标志,仓库内及危险废物的容器、包装物必须明确设置危险废物标识,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四、危险废物贮存的日常管理由管理部负责。保管各库房的钥匙,建立贮存档案,记录各种危险废物的种类及入、出库数量,每月做好汇总,监督并协助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装车运输。

五、没有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随便进出危险废物贮存库房,进入危险废物贮存库房时必须开门或者强制通风10分钟,进入危险废物贮存库房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六、库房内应配备灭火器,并要确保在有效使用期内,“禁止吸烟”、“禁止饮食”告示牌要完好无损。

七、通风照明设施要能达到要求。

八、危险废物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危险废物管理人员应根据管理计划的规定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运输处置。

九、危险废物贮存管理人员,必须先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

上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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