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保典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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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保参保人数林芝地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典型材料
林芝地区辖7县54乡镇 496村 (居),总人口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万人,应参保人数万人。生活着藏、汉、回、门巴、珞巴等民族,资源丰富,气候湿润,素有“西藏小江南”的美誉。
2009年,经自治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林芝县被确定为新农保首批试点县, 2010年,工布江达、朗县、波密等六县先后分三批列入新农保试点县,林芝地区七县全部成为国家新农保试点,新农保制度实现全覆盖。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地区攻坚克难,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新农保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3年底,新农保参保人数万人,参保率达%,征缴养老保险费万元,累计为12034名6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养老金万元,发放率100%。 林芝地区历年参保人数情况图
(注:历年参保人数同比增长依次为:%、%、%; 历年参保率依次为:%、%、%、%)
在新农保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林芝地委、行署高度重视,在政策、资金、经办等方面对新农保试点工作予以重点倾斜,林芝地区创新了一些做法,积累了一些经验。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制度的有效实施,关键看是否组织好机构和人员,为此林芝
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上尽责尽力。新农保试点工作伊始,林芝地区成立由行署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人社局、宣传、财政、农行、民政、残联、公安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地区新农保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各县、乡(镇)相继成立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县人社部门总管、乡镇分管、村“两委”主管、驻村工作队协管的四级联动模式,积极沟通,上下反馈,加快推进了新农保工作进程。
二、完善机制,提高参保
林芝地区结合实际,专门制定下发了《林芝地区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办法》(林行办发[2010]155号)。一是实行多缴多补,切实提高参保积极性。以最低档次100元为基础,除自治区规定的补贴外,每提高一个档次,缴费补贴标准提高5元,并纳入地、县两级财政预算,形成了多缴多补、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增强政策吸引力,引导农牧民群众踊跃参保。二是重点向困难群体倾斜。明确对农牧区五保户、中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由地、县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100元),地县财政各承担50%,保证了困难群体每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档次,帮助他们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解决其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三是在实际工作中,灵活、有效运用新农保政策规定,引导农牧民群众积极参保缴费。如新农保参保家庭联动机制落实情况为例,工布江达县既认真执行政策规定,又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对个别特殊家庭生活很困难的子女无
力参保缴费的,实施有情操作,可以先给老人发放基础养老金,再通过耐心细致的宣传工作,引导和帮助其子女参保。
三、广泛宣传,深入人心
我地区始终把宣传作为试点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在政策宣传和舆论导向上狠下功夫。一是各县因地制宜,多措并举,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利用横幅、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电视广播、手机短信等手段,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有声势地组织宣传活动,使党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期间,张贴标语1000余条,发放藏汉两种文字的《新农保试点宣传资料》万册,《致林芝地区农牧民朋友的一封信》7万份。二是举行养老金首发仪式。地区七县集中举行了“以发放促宣传、以发放促参保”为目的的养老金发放仪式,取得很好的政策宣传效果。
四、合理配备,保障到位
新农保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后,地委、行署高度重视,首先把经办机构建设作为顺利推进试点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基本实现了“机构、人员、场所、经费”四到位。一是健全基层经办机构。地、县、乡三级成立了试点工作管理、服务经办机构,地、县、乡(镇)设2名专职人员,村级设1名协管员,基本能满足工作需要。二是举办业务培训班。地区邀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领导和专业人员举办2期试点工作业务培训班,累计 146人参加培训。各县结合实际,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各行政村的协理员进行培训,全面学习掌握政策及经办流程,不断增强和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经办能力和综合素质。三是落实经费,有力保障试点工作。加大经费投入力度,解决业务经办场所,配备办公设
施,建立与服务人群和业务量挂钩的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在启动试点工作之初就安排了启动资金万元。既保障了新农保工作的经费需求,又有效地调动了主管部门和经办机构的工作积极性。
五、加强督查,强化考核
地委、行署把新农保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列为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之一,全力推动工作落实。一是强化考核。每年将新农保试点工作列入地、县、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地与县签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县与乡签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统筹部署,精心研究,细化工作,做到层层有考核、级级有人管。二是加强督查。对各县新农保试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协调解决新农保推进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三是落实考评。年终考评将主要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经办情况进行评分,并把新农保评分列为人社系统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扩面奖金中拿出部分资金对考评优秀的县予以奖励,用以改善经办条件,起到表扬先进、鞭策落后。
六、强化管理,提升服务
(一)加强运行机制建设。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参保人数剧增,业务量呈倍增长。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我地区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创新管理手段,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在充分尊重农牧民群众意愿、引导农牧民群众自觉参保的前提下,各县每年根据适龄参保农牧民编制成《新农保缴费花名册》、《新农保参保信息统计表》,并下发到乡镇、村两委、驻村工作队,使其按照花名册逐村逐户进行征收。收缴完成后,由相关负责人整理有关资
料汇总到乡镇,做到人表统一、表款统一。二是在发放方式上,林芝地区积极与银行、公安等部门沟通,开通绿色通道。县农保负责人集中提供享受待遇人员名单,县公安部门核对无误后盖章,县农行为核对后的人员直接办理领取存折,这样简化了工作程序,节约了行政成本,基本实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三是开展扩面资源调查。县、乡、村经办机构以调查摸底为手段,按是否属于参保对象、是否参保、是否全员参保三个层次,与公安、民政和村委会联合清查所有参保对象参加社会保险情况,明确参保对象,对推动新农保试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是创新经办服务模式。积极推行村民事务代理制,村民相关参保缴费材料交给村干部,由村干部负责全程代为办理,让农民方便参保、放心缴费。
(二)强化基金监督,确保安全发放。我地区把60周岁及以上老人养老金发放工作作为引跑“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要举措来抓。一方面是做好“入口”的把关,对60周岁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建立了“三级审核,把好三关,不错一人”的统计、复核制度,采取乡(镇)上报、县经办机构严格复查、地区经办机构重点审批相结合的办法,对领取待遇人员严格把关。另一方面是做好“出口”的把关。按照内控制度的要求,加大公示举报力度,不定期随机抽查农牧民养老金发放情况,重点稽核参保人数、缴费凭证相关票据、缴费补贴和基础养老金补贴金额是否真实且符合有关规定。对死亡人员做好登记及核销工作,认真核查虚报、冒领养老金情况和欺诈行为,定期开展待遇领取人员的生存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