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合集下载

第十四章 刑罚思维导图

第十四章 刑罚思维导图

应当附加适用 可以附加适用
适用方式:
终身:被判无期徒刑、死刑的 3-10年:死缓减为有期徒刑的或无期减为有期
1-5年:独立适用或有期、拘役附加适用的
期限:
剥夺政治权利
与管制刑期相同:被判管制刑附加适用的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与管制的期限同时起算,同步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及于主刑执行期间
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主刑执行完毕或假释之日起计算
监察机关有权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 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能够刑期折抵
留置
注意:判决以前或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行为和被告人应判处刑罚的犯罪行为是 同一行为,不论羁押在何处,只要是完全限制了人身自由,被羁押时间可予折抵 刑期。具体的折算方法,参见相关的司法解释。
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
对象:只能是达不到判处死刑程度,但罪行极其严重,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的罪 犯
概念: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也称极刑。
适用条件上进行限制:罪行极其严重-犯罪性质极其严重、犯罪情节极其严重、犯 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极其严重(同时满足)
犯罪时未满18周岁
人民法院审理时被告人怀孕 案件被起诉到人民法院之前被告人怀孕但自然流产或者被做了人工流产的情况
与罚款区别:罚款是行政处罚
适用范围和方式:罚金主要适用于贪财图利或者与财产有关的犯罪,同时也适用少 数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罚金刑不仅适用于自然人犯罪,而且适用于单位犯 罪。
犯罪情节较轻,适用单处罚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具有偶犯或者初犯,首或者有 立功表现,犯罪时不满18周岁,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被胁迫参观罪,全部 退赃并有悔罪表现等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单处罚金

刑法概述

刑法概述

2、从法定情节上严格限制
在有死刑之罪的条文中,死刑都是作为选择刑罚而规定的, 在有死刑之罪的条文中,死刑都是作为选择刑罚而规定的, 没有把死刑规定为唯一适用的刑罚,即绝对确定的法定刑。 没有把死刑规定为唯一适用的刑罚,即绝对确定的法定刑。因此 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只有其中极少数罪大恶极、 ,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只有其中极少数罪大恶极、罪该处死的 犯罪分子。 犯罪分子。严惩严重经济犯罪的决定和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决定 虽然对走私、投机倒把、盗窃、流氓、 ,虽然对走私、投机倒把、盗窃、流氓、故意伤害等几类犯罪也 但仍然是以“情节特别严重” 补充规定了死刑 ,但仍然是以“情节特别严重”、“危害特别 严重”等作为适用死刑的严格的限制条件的。 严重”等作为适用死刑的严格的限制条件的。
第6页
中国刑法》 《中国刑法》概述
3、从核准的程序上严格控制
杨希贤
刑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 刑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 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杀人、强奸、 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杀人、强奸、 抢劫、 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的 案件的核准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得授权省、 案件的核准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得授权省、自治 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行使。 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行使。
第3页
中国刑法》 《中国刑法》概述
杨希贤
按我国刑法分则规定,适用无期徒刑的有二十个条文, 按我国刑法分则规定,适用无期徒刑的有二十个条文,连 同严惩严重经济犯罪的决定和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决定, 同严惩严重经济犯罪的决定和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决定,可以 适用无期徒刑的,共涉及二十九个条文。此外, 适用无期徒刑的,共涉及二十九个条文。此外,军职罪条例还 规定有十个条文可以适用无期徒刑。 规定有十个条文可以适用无期徒刑。无期徒刑主要适用于罪行 严重的反革命和故意杀人、放火、爆炸、抢劫、强奸、流氓、 严重的反革命和故意杀人、放火、爆炸、抢劫、强奸、流氓、 贪污、惯窃、诈骗等重大刑事犯罪分子。 贪污、惯窃、诈骗等重大刑事犯罪分子。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主要在监狱执行。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主要在监狱执行。无期徒刑 从性质上讲是一种终身监禁的刑罚。但是, 从性质上讲是一种终身监禁的刑罚。但是,只要罪犯认罪改造 改恶从善,仍有希望获得人身自由。 ,改恶从善,仍有希望获得人身自由。这充分体现了我国刑罚 的目的,不是单纯的“惩办主义” 的目的,不是单纯的“惩办主义”,而是为了教育改造犯罪分 子。

最新部编人教版初中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预防犯罪 》优质教学课件

最新部编人教版初中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上册《预防犯罪 》优质教学课件
王某在向杜某索要手机打电话遭到拒绝后,对杜某实施 殴打致其轻微伤,并乘机开走其出租车。
王某有哪些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①殴打出租车司机杜某致轻微伤,劫走杜某的出租车行为构成违法。 ②构成犯罪。本案中的犯罪分子犯了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 我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 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答案与解析】D 本题考查预防犯罪。我国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题干中王某的经 历告诉我们,违法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启示我们预防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 ;要增强法治观念;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故①②③④正
3 课堂练习
3. 下列关于刑法、犯罪、刑罚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有力武器 B.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 的行为 C.犯罪的法律后果是刑罚 D.刑法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读完这封信,你能得出什么结论?
避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就得防微杜渐
青少年如何加强自我防范,远离犯罪?
有的同学认为,上面漫画中的行为都是一些小事,没什么大不了的, 你怎么看?
③生活在法治社会,我们应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自律,做一个 自觉守法的人; ④我们要从小事做起,避免沾染不良习气,自觉遵纪守法,防 范于未然。
①要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
15岁中学生陈某,原本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自从结识了一些
社会上一群游手好闲的“朋友”,他逐渐无心学习,经常旷课。开始他
还有些自责,觉得对不起父母和老师,后来便放纵自己,并因偷东西、
打骂同学等受到学校处分。但他并没有吸取教训,反而经常偷窃财物等,

部编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3.1 公民基本权利

部编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3.1 公民基本权利

探究与分享
• 公民享有选举权需要哪些条件?你 心目中的人大代表是什么样的?
• 1.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享 有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剥夺政治 权利的人除外。
• 2.我心目中的人大代表要有较强的 法律意识、群众观念和较高的履职 能力,能为我们着想、替我们说话、
了解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以下四项权利:
(二)人身自由
同学们观看下列图片,思 考:什么是人身自由?公民 的人身自由包括哪些内容?
公民受到非法拘禁
人格尊严受到侵害
1.什么是人身自由?
答: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 法侵犯的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 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人身自由的重要性是什么?
然段,回答下列问题 1.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有
哪些? 答: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
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和监督权等。 2.我国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
条件是什么? 答:年满十八周岁没有被剥夺政治
权利的中国公民。 3.我国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
的基础是什么? 答:是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6.我国公民享有哪些文化教育权利? • 答:(1)受教育权。
(2)文化权利。 • 7.公民的文化权利包括哪些?
答:包括:科学研究的自由、文学 艺术创作的自由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 由。
此外,我国公民还享有
平等权 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 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 人群的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 的特殊保障。
•6.我国公民享有哪些监督权? 答:1.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 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 议的权利;
2.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 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 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 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 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第十五章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第十五章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六、有期限自由刑刑期计算问题
不论是管制、拘役,还是有期徒刑,其刑期的计 算都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刑法》第41 条、第44条与第47条 ) 注意:不是从判决确定之日、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 而是从判决执行之日.因为判决确定、判决生效后 还有一个交付执行的问题,执行机关作出执行决 定书时才表明判决开始执行.但是,死刑缓期的执 行2年期间和一般缓刑的考验期限则是从“判决确 定之日起计算”((《刑法》第51条与第73条第3 款),对此不要混淆.
第三节 附加刑(1)
一、附加刑 ㈠概念——又称从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 ㈡特点——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在附加适用时, 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 ㈢内容—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二、罚金 ㈠概念——是人民法院判决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 的刑罚方法。罚金不同于行政罚款。 ㈡罚金的特点
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居住权 罚金 没收财产
第二节
主刑(1)
一、主刑——又称本刑,基本刑罚,单独刑,是对犯罪适用的主 要刑罚方法。 1、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2、一个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以上主刑 3、一个罪犯只能宣判一个主刑 4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二、管制 ㈠概念——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交 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它是我国独创 的一种刑罚方法。75个条文规定了管制. ㈡特点: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 2、对犯罪分子自由得限制具有一定的期限 3、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 4、劳动同工同酬
第三节 附加刑(3)
第三节 附加刑(4)
3、独立适用——一旦选择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就不能再适用 主刑 ㈣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1、死刑、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死缓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剥夺政 治权利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3、独立适用或者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1 年以上5年以下 4、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同 ㈤期限的起算与执行; 1、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同时起算,同时执行 2、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其期限从主刑 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 3、死缓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其刑期从 减刑后的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

剥夺政治权利和缓刑一年是什么意识解释一下呢剥夺政治权利名词解释

剥夺政治权利和缓刑一年是什么意识解释一下呢剥夺政治权利名词解释

剥夺政治权利和缓刑一年是什么意识解释一下呢剥夺政治权利名词解释剥夺政治权利和缓刑一年是什么意识解释一下呢其次,缓刑的条件: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死刑两个刑度带之间,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是三年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才能适用缓刑。

比如近日宣判的李某某一案中的张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前者在五年内不犯新罪就不再执行有期徒刑3年的判决。

第三,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

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

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

通俗点说,不能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等,对于一个普通的人起码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如果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在服刑期内当然剥夺,在刑满之后的三年内仍然被剥夺。

即: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但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也就是说,主刑的执行期间虽然不计入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但犯罪分子不享有政治权利。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有懂得人解释一下呗!有期徒刑,刑罚的一种。

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

有期徒刑的期限各国规定不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修正案)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如何算

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如何算

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如何算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并执行。

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同时起算,同时执行。

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

就剥夺政治权利来讲,只能适用于具有我国国籍的罪犯。

而要是属于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话,则在执行主刑的时候,同时也是需要剥夺相关权利的。

这就导致了一些人不知道究竟该怎么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

下面小编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如何算(1)对于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将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3)独立适用或者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4)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

二、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方式有哪些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起算与执行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与管制的期限同时起算、同时执行。

(2)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按照执行判决的一般原则,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并执行。

(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以及死缓、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或者从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即对于这类犯罪人,在有期徒刑、拘役执行期间,当然剥夺政治权利。

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人,在执行期间仍然享有政治权利。

(4)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因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从主刑执行之日起开始执行剥夺政治权利。

除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以外,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届满时,应宣布恢复政治权利;恢复政治权利后,便享有法律赋予的政治权利。

但有的政治权利因为法律的特别规定却不可能再享有,例如,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剥夺过政治权利的人,无论是否再犯罪、无论经过多少时间,也不能被选举为人民法院院长、人民陪审员,也不能被任命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等职务。

刑罚的种类

刑罚的种类
独立适用或者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 限为 1 年以上 5 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 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 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 行期间。
刑罚的种类
3 、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是把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
刑罚的种类
一、刑罚的概念和目的 (二)刑罚的目的 1.特殊预防:是指同该惩罚和改造犯罪分子,
防止其再次犯罪。 2.一般预防,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通过惩罚
犯罪,教育和警戒社会上有犯罪倾向的不 稳定放罪分子;二是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 觉守法,鼓励他们积极同违法犯罪分子作 斗争。
刑罚的种类
二、刑罚的种类 (一)主刑 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种类有: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A.悄悄到外地参加朋友的婚礼 B.经有关机关批准,与他人合作写了一本
书,使用化名出版 C.每天买一大摞报纸回家,不知干什么 D.家中经常去人,来去匆匆,从未报告
练习题
(2)关于有期徒刑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是限制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
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B.刑期为1年以上15年以下 C.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1日折抵刑期2日 D.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执行,
遇,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可以 酌量发给报酬。
刑罚的种类
3 、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
并强制劳动改造的一种刑罚。 有期徒刑的期限为 6 个月以上 15 年以下,数罪并
罚最高不得超过 20 年。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
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 1 日折抵刑期 1 日。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

政治权利是什么意思

政治权利是什么意思

政治权利是什么意思政治权利又称参政权或政治参加的权利、民主权利,是人们参与政治活动的一切权利和自由的总称。

根据宪法、法律的规定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

它是公民的经济要求在政治上的集中反映,是公民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民其他权利的基础。

在我国,公民在满十八周岁后,即享有政治权利,但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在政治权利剥夺期间不享有政治权利。

人们往往努力地学习,希望能够更好的施展自己的政治权利。

但是,政治权利是什么呢?有什么用呢?下面,让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材料,告诉大家政治权利是什么。

▲一、政治权利的定义政治权利又称参政权或政治参加的权利、民主权利,是人们参与政治活动的一切权利和自由的总称。

根据宪法、法律的规定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

它是公民的经济要求在政治上的集中反映,是公民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民其他权利的基础。

根据宪法、法律的规定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

它是公民的经济要求在政治上的集中反映,是公民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民其他权利的基础。

在现代社会,公民的政治权利是由宪法、法律确认的,并受到宪法、法律的保护;同时它又受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

公民享有政治权利的广度及其实现程度如何,往往是衡量一个国家民主化程度的标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过宪法、法律保障,公民不但可以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政治包括言论、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控告权。

而且还可以通过社会提供的诸如公职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制度、社会协商制度等多种形式,直接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政治权利的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选举与被选举权;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监督权;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的权利。

2023-2024学年初中政治部编版八年级上第二单元 遵守社会规则单元测试(含答案解析)

2023-2024学年初中政治部编版八年级上第二单元 遵守社会规则单元测试(含答案解析)

2023-2024学年部编版初中政治单元测试班级 __________ 姓名 __________ 考号 __________一、选择题(本大题共计8小题每题3分共计24分)1.遵守社会规则需要他律和自律其中自律是()①不断自我反省②严于律己③自觉制定规则④克服已经发现的不良行为A. ①②④B. ①③④C. ②③④D. ①②③④【答案】A【解析】2.犯罪的基本特征是()①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②触犯了刑法③要承担法律责任④要受到刑罚处罚A. ②③④B. ①②③C. ①③④D. ①②④【答案】D【解析】依据教材知识点犯罪的特征是严重危害性、触犯了刑法、要受到刑罚处罚其中严重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标志刑罚当罚性是严重危害性及刑事违法性的必然结果①②④符合题意③与题意不符故选D3. 是维系良好人际关系的前提是文明社会的重要特征()A. 谦让B. 有礼C. 重视D. 尊重【答案】D【解析】尊重是维系良好人际关系的前提是文明社会的重要特征从某种意义上讲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不懂得尊重他人的人不会赢得他人的尊重故选项D符合题意选项ABC与维系良好人际关系的前提无关故选D4.“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这说明()很重要A. 态度亲切B. 举止端庄C. 语言文明D. 自然清洁【答案】C【解析】“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这说明语言文明很重要会影响人际关系所以C符合题意ABD都与题干中的“良言、恶语”不符故选C5.小桧父母离异小桧随母亲生活但小桧的父亲胡先生一直未支付小桧每月的生活费后来小桧将父亲告上了法庭小桧这种解决问题的方式属于()A. 非诉讼途径B. 法律援助C. 法律服务D. 诉讼途径【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诉讼D 小桧将父亲告上了法庭采取了民事诉讼的手段来维权诉讼是人民法院在诉讼当事人参与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纠纷和冲突的活动 D符合题意ABC 说法与案例中的维权方式不符故本题选D.6.我国著名词作家阎肃去世严肃的儿子阎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爸爸没教过我什么大道理但一直在示范着一件事与人为善尊重身边的每一个人”从阎老的示范中我们懂得了()①人与人之间交往要懂得宽容②平等待人尊重他人③学会竞争与合作④换位思考与人为善A. ①②③B. ①②④C. ①③④D. ②③④【答案】B【解析】从阎老的示范中我们懂得了交往的原则和艺术要学会宽容待人、尊重他人、平等待人、换位思考与人为善所以①②④符合题意③与题意无关故选B7.为了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某市对“诚实守信好市民”开通“市民诚信卡” 乘坐公交、地铁出行时可享受4-5折优惠下列认识正确的是()①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②诚信是一个人的安身立命之本③诚信能促进社会文明、和谐④诚信能给个人消费打折优惠A. ①②③B. ②③④C. ①③④D. ①②④【答案】A【解析】题干中对诚信好市民发放“市民诚信卡” 有了诚信卡的市民可以有很多的优惠这说明诚信是一个人的安身立命之本诚信能促进社会和谐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①②③符合题意④的说法过于绝对故排除故选A8.下列对下图漫画的理解正确的是()A. 自由就意味着随心所欲B. 社会生活需要遵守规则C. 规则令驾驶充满了乐趣D. 社会规则形成需要默契【答案】B【解析】1二、材料分析题(本大题共计4小题每题15分共计60分)9.(1)材料一中冯坤这样做的理由是什么?9.(2)“靠着诚信四通锅炉越做越大” 这体现了教材中的哪些观点?9.(3)我们青少年应该怎样践行诚信美德?【答案】(1)【解析】(1)【答案】(2)【解析】(2)【答案】(3)【解析】(3)10.(1)材料一中刘志庚的行为属于什么违法行为?这一违法行为的基本特征有哪些?10.(2)从刑罚的分类来看刘志庚所受处罚中无期徒刑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分别属于哪类刑罚?10.(3)材料二中陈某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启示我们应该如何加强自我防范?【答案】犯罪行为(刑事违法行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罚当罚性【解析】本题考查材料一中刘志庚的违法行为类别及此违法行为的基本特征违法行为根据违反的法律、民事违法行为分析可知触犯了刑法因此属于犯罪行为【答案】无期徒刑属于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属于附加刑【解析】本题考查刑罚的类别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拘役、无期徒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由此可判定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属于附加刑【答案】①我们作为社会成员要珍惜美好生活远离犯罪需要我们杜绝不良行为我们应增强法治观念做一个自觉守法的人避免沾染不良习气防患于未然【解析】本题考查我们应该如何加强自我防范解答时联系教材知识点、认清犯罪危害、增强法治观念、自觉遵纪守法等方面作答11.(1)请你运用所学知识针对上述约定中的①②③项内容谈谈你的理解11.(2)从整封信的字里行间你感受到这是一位怎样的“妈妈”?【答案】(1)①尊重他人、遵守规则、遵循内心道德的底线②网络生活中要遵守道德与法律网络行为要限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③自觉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动机具有约束自己行为和言语的能力④不盲目从众正确辨别是与非正确运用好奇心【解析】(1)本题要求请你运用所学知识针对上述约定中的①②③项内容谈谈你的理解解答时要认真分析材料及问题紧密联系教材相关知识综合作答【答案】(2)①负责任承担起作为母亲的责任②理解孩子站在孩子的角度考虑问题教育孩子有方法③能全面地分析问题【解析】(2)本题考查对人物的评价从材料中可以看出这位妈妈是一位负责任的妈妈能正确引导孩子教子有方据此作答12.(1)根据上述两则材料请你谈谈讲诚信的重要性12. (2)作为中学生我们应该怎样培养诚信的品质?【答案】【解析】【答案】【解析】三、判断题(本大题共计4小题每题15分共计60分)13.规则是一成不变的我们只需要维护好规则正确观点【答案】规则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要对规则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解析】本题为改错题依据教材知识规则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要对规则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题干说法错误故改为规则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要对规则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14.当遇到歹徒行凶时我们应立刻拨打110进行报警 ________(判断对错)【答案】正确【解析】同违法犯罪做斗争既是公民的义务又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要增强敢于、善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意识.当遇到歹徒行凶时我们应立刻拨打110进行报警.本题描述正确.故答案为正确15.维护公共秩序必须要将加强法制建设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判断对错)【答案】正确【解析】要想使人们自觉维护公共秩序首先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人们的社会公德意识维护公共秩序要取得有效的效果还必须要依法治国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故正确16.在生活中调节我们行为的规则只有道德和纪律两种 ________(判断对错)【答案】错误【解析】在生活中调节我们行为的规则并非只有道德和纪律两种还有纪律、制度故错误。

防患于未然

防患于未然

对家庭 的危害
影响家庭正 常生活
对社会 的危害
扰乱公共秩 序 易导致犯罪
打架斗殴 夜不归宿 携带管制 刀具 传播淫秽 读物
令父母担心 令父母担心 易导致犯罪 败坏社会风 气
毒害身心健 康诱导犯罪
令父母担心
讨论:如何矫治未成年人一些不良行为?
提示:可从学校、家庭、社会和自身等方面
矫治常见不良行为的途径: 学校: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提高学生的道德法
律意识,自觉矫治上述行为。
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及时纠正其不 家长: 良行为。
社会:
应当加强对中小学学校周边环境的治 安管理,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 好的环境。
学生自身: 要重视道德修养,自觉遵纪守法,谨慎
交友,防微杜渐,避免沾染不良习气, 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防患于未然;
根据要求填写教材第100页的表格
行为表现 打架斗殴 夜不归宿 携带管制 刀具
对他人 的危害
对行为人 的危害
对家庭 的危害
对社会 的危害
传播淫秽 读物
根据要求填写教材第100页的表格
行为表现 对他人 的危害
侵害他人生 命健康 可能侵害他 人合法权益 可能伤害别 人
对行为人 的危害
走上违法犯罪 道路 可能受到他人 侵害 可能被他人伤 害 毒害身心健康 诱导犯罪
——刑事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
案例中主人公的行为是否都是违法行为? 他们的行为分别属于哪类违法?
案例
甲、乙为争夺公园中的座位而争执,甲动手打了乙。 情形一:甲只是推了乙一把,乙摔倒在地, 并未受伤。
甲的行为属于一般错误行为,只能对其批评教育
情形二:甲打了乙两耳光,致使乙面部红肿, 口角流血。 甲的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公安机关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意思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意思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意思
一、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什么意思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意思是指永久性地剥夺罪犯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意思是终身没有以下的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二、
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会死吗
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一定会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找法网提醒您,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生不一定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也会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第五十七条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三、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能减为有期吗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能减为有期。

《刑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罪犯减刑时,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可以酌减。

酌减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刑法体系

刑法体系
法定刑:指刑法分则及其他刑事法律中的分则性规范对各种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刑种与刑度。绝对确定的法定刑:指在条文只规定单一的刑种与固定的刑度。相对确定的法定刑:指在条文中规定一定的刑种与刑度,并明确规定最高刑与最低刑。浮动法定刑:也称机动刑,指法定刑的具体期限或具体数量并非确定,,而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升降不居,处于一种相对不确定的游移状态。
特别自首:也称准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一般立功:表现为犯罪分子犯罪后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查证属实的;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
刑法的体系:指国家的刑事立法以有利于发挥刑罚的积极功能、实现刑罚目的为指导原则,选择刑种、实行分类并依其轻重程度排成的序列。
主刑:指只能独立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
附加刑: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附加刑也可以随主刑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32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罚确实不致在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条件,元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适用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2根据犯罪人情节和悔罪表现3必须不是累犯。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343.注意规定:是在刑罚已作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提示司法人员注意、以免司法人员忽略的规定。法律拟制: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是一种特别规定。

实行死刑的说辞

实行死刑的说辞

实行死刑的说辞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罪行极其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严惩。

依法以xx罪判处xx死刑。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所谓罪行极其严重,是指犯罪行为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为巨大。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什么意思通俗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什么意思通俗

一、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什么意思通俗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

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有什么用
“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附加刑。

是人民法院根据刑法的规定,剥夺犯罪人作为国家公民依法享有的参与国家管理和从事政治活动的权利。

政治权利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选举与被选举权;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的权利。

公民的政治权利是宪法所赋予的,非经人民法院司法判决不能以任何形式剥夺。

政治权利不能继承,转让。

除由人民法院判决减刑或撤销附加刑,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申请免除。

也不能申请用其他刑罚替代。

犯罪分子的政治权利被剥夺后,其还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不服判决的上诉、申诉权利。

三、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有剥夺财产继承权吗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包括财产继承权。

有以下情节的不享有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刑法266条规定

刑法266条规定

刑法266条规定
刑法第266条规定了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相关内容,下面将对该条规定进行详细解析。

刑法第266条的内容如下:“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处三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条规定的首要要件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

枪支是指能发射子弹、杀伤人或者击毁物品的器械,弹药是指用于备用或射击的弹药、炸药等物。

如果持有的枪支、弹药经过合法登记,符合法定条件,则不属于本条规定的非法持有。

对于非法持有者,如果情节较轻,则可以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单处罚金。

拘役是对被判处的刑罚采取长时间关押的方式,一般不超过六个月。

管制是对被判处的刑罚进行一定限制和监督的形式,一般时间较短。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公民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等政治权利。

而对于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情节较重的人,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包括但不限于:持有数量较多、涉及黑市交易、行使暴力等。

需要注意的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罪行不仅仅适用于个人,还包括组织、团体等单位。

对单位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情节
严重者,除了可能被判处罚金外,还可以依法采取其他措施,是一种严厉的处罚措施。

总的来说,刑法第266条规定了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活动的刑事责任和相应的刑罚。

该条目的制定旨在保护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并严厉打击枪支、弹药的非法持有和滥用行为,减少枪支、弹药的社会危害。

刑罚的种类

刑罚的种类

刑罚的种类(一)刑罚的分类【刑法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二)主刑1、管制(1)概念管制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

(2)期限【刑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刑法第六十九条】……(数罪并罚时)管制执行的刑期最高不超过三年……(3)刑期的计算和折抵【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4)执行方式【刑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刑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刑法第三十八条第四款】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5)执行机关刑修(八)将管制的执行机关由原来的“公安机关”改为实施社区矫正的司法行政机关。

△补充:我国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①被判处管制的;②被宣告缓刑的;③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a、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b、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c、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④被裁定假释的;⑤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⑥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6)被管制犯的义务及权利【刑法第三十九条】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刑法 刑罚目的种类

刑法 刑罚目的种类
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
(1)选举权、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 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权利机关、司 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在这些机关任职就 意味着参加管理国家的活动;
(4)担任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 务。
(七)剥夺政治权利
下有期徒刑)
3、死缓执行期间故意犯罪的,查证属实,核准 执行死刑。
刑法修正案(八)的新规定
根据本修正案第4条规定,死缓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 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 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 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执行死刑。
由此可见,本修正案将《刑法》第50条的“十五年以上二 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减刑幅度修改限定为“二年期满以 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对于死缓犯的减刑幅度予 以限制,从而延长了实际服刑的期间。
“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的犯罪行为:
(l)罪该判处死刑,但犯罪行为不是最严重地侵害国家 或人民利益,人身危险性不是特别严重的;
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驱逐处境。
(一)管制
管制——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 自由的刑罚方法。
1、管制刑的特点: 不予关押; 限制其一定的人身自由。 2、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3、管制刑的期限:3个月—2年;数罪并罚
不超过3年。 注意:先前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六)罚金
罚金刑的适用方式:
1、选处:与有关主刑并列刑种,是独立适用 的一种。
2、单处:只能剥夺罚金,唯一能适用的主 刑(对单位)。
3、并处:作为主刑的附加刑,必须附加适 用。剥夺政治权利

第四单元 崇尚法治精神 单元测试---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第四单元 崇尚法治精神 单元测试---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第四单元崇尚法治精神测试题一、选择题1.2022年1月17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贵州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富玉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富玉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有()①违法行为必受刑罚处罚①他的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属于主刑A.①①B.①①C.①①D.①①2.公平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基础。

下列符合公平原则的有()①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中招时降10分录取①某市招聘教师时优先录取男生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①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免于处罚A.①①B.①①C.①①D.①①3.下面对醉酒驾车者,交警的回答合乎法理的是()①“那拘留就免了,多罚款吧!” ①“对不起,我们必须依法办事!”①“原来是局长的朋友,下次注意点!” 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局长的朋友也不例外。

”A.①①B.①①C.①①D.①①4.人们在追求公平的过程中,不断丰富和深化对它的认识。

下列对公平认识正确的是()①公平就是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不倚①公平就是平均分配①公平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①公平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基础A.①①①B.①①①C.①①①D.①①①.5.正义照耀着人类历史前进的航程,正义感是人类的高贵品质。

下面说法正确的是()①有正义感、为人正直,这是做人应该具有的优良品德①只有有正义感的人、正直的人越来越多,我们的社会才会更稳定、更和谐①有正义感的人,如果看到非正义的事情发生在他人身上,能够见义勇为、匡扶正义,及时对受害者给予声援和救助①我们是未成年人,既要有见义勇为的精神,又要做到见义“智”为,要尽量在不伤害自己的前提下,维护正义A.①①①①B.①①①C.①①①D.①①①6.平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层面的要求之一,践行平等,就要平等对待他人的合法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什么意思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什么意思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什么意思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

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

法官在对一些职务犯罪定罪处罚的时候,除了有自由刑外,还有可能会对犯罪分子判处剥夺政治权利。

当然,犯罪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但就很多人而言,可能听说过这样的处罚不过实际上却不清楚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什么意思。

对此,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什么意思剥夺政治权利(deprivation of political rights)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

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

从刑法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二、剥夺政治权利剥夺的是哪些权利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以下四项权利:▲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

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担任领导、管理以及其他工作职务。

也就是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任何职务。

▲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但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权是指选举法规定的,公民可以参加选举活动,按照本人的自由意志投票选举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即参加投票选举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公民可以被提名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候选人,当选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必要前提和有效途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当然不能享有此项权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什么是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

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

从刑法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刑罚分为一下几种,一是财产刑,二是自由刑,三是生命刑,四是资格刑,剥夺政治权利就是资格刑,剥夺政治权利中包括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什么是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剥夺的主要是哪些政治权利?详情请看下文小编介绍。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依法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参加国家管
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以下四项权利: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

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是
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担任领导、管理以及其他工作职务。

也就是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任何职务。

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但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权是指选举法规定的,公民可以参加选举活动,按照本人的自由意志投票选举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即参加投票选举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公民可以被提名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候选人,当选为人民代表等职务的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必要前提和有效途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当然不能享有此项权利。

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所谓言论自由,是公民以言语表达意思的自由;出版自由,是指以文字、音响、绘画等形式出版作品,向社会表达思想的自由;结社自由,是指公民为一定宗旨组成某种社会组织的自由;集会自由和游行、示威自由,都是公民表达自己见解和意愿的自由,只是表达的方式不同。

这六项自由,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政治自由,是人民发表意见、参加政治活动和国家管理的自由权利,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行使这些自由。

对犯罪分子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危害程度以及情节轻重,决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尤其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应与所判处的主刑轻重相适应。

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法律规定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一般是较重的犯罪,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一般都适用于较轻的犯罪。

哪些犯罪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对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主要是因为此类犯罪都是故意犯罪,主观恶意强、社会危害极大。

对这些敌视、蔑视国家制度和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国家当然要依法剥夺他们从事政治活动和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因为如果不剥夺他们的政治权利,他们则有可能利用参与政治活动的权利继续从事犯罪活动。

第二,对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的犯罪分子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防止他们被特赦或假释后利用政治权利再从事犯罪活动。

第三,对一些严重的犯罪分子剥夺政治权利,可以防止他人代其行使某些政治权利,如以犯罪分子的名义发表宣言、著作等。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如何确定?
剥夺政治权利怎么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