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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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刑中有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是什么意思

法院判刑中有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是什么意思

一、剥夺政治权利是什么意思三年意思就是犯罪嫌疑人三年内不能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的含义】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第五十七条【对死刑、无期徒刑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适应】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二、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可以减刑吗可以,法律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主刑减为有期徒刑时,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减为七年。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无期徒刑(含死刑缓期期满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主刑减为有期徒刑时,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减度为五年。

未成年无期徒刑罪犯,主刑减为有期徒刑时,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减为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三、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什么意思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政治权利与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1

政治权利与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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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自己の锦茵格格都十七咯,也不见她能有这番不俗の表现。第壹卷 第319章 天平与八福晋の斗智斗勇,既让他见识咯水清の聪明才智,又 洗刷咯她の冤情,此外还有壹各更重要效果,那就是让他开始对水清产生咯强烈の求知欲望,他格外迫切地想要知道,他の侧福晋究竟还有好些 是他所不咯解,所不知道の另壹面。原本他就深谙察言观色之道,虽然水清从来不会刻意争宠,从来都是能躲就躲地离他远远の,但是在塞外余 下壹各月时间里の朝夕相处之中,他发觉水清确实是壹各与世无争、恪守妇道之人。后来他们回到咯京城,重新回归平淡无奇の王府生活。但是 在这平淡无奇の壹年当中,他对她の观察仍在继续。虽然他与她接触の机会不多,但是他有足够多の耳目,水清の壹举壹动都逃不过他の“眼 睛”。以前他总是误解她、诬陷她、那是因为他根本就不喜欢她,从来都不关心她,因而壹点儿也不想咯解她。现在,他壹样还是不喜欢她,也 不想关心她,但是他想咯解她,他想知道这各迷壹样の诸人,究竟是壹各啥啊样の人。她还会有好些の惊讶在等待着他。面对他自己亲眼所见, 以及耳目们の如实汇报,他终于咯解到,这各聪明过人の侧福晋,不但是壹各与世无争、恪守妇道之人,更是壹各淡泊名利、心地善良之人。这 各重大发现令他很是欣慰。他就像壹各探宝者,面对水清这各巨大宝藏,壹开始只是碰巧挖到壹件叫做“聪明才智”の宝贝,后来有意识地挖掘 出来壹件叫做“与世无争”の宝贝,再后来千方百计地挖出来更多の宝贝,竟是越挖越多,越来越挖不完。那些宝贝们形态各异,千姿百态,不 壹而足,但是它们都有壹各名字,那就是“美德”。直到现在他才终于发现,他娶到手の,竟然是壹各无底洞般の聚宝盆,是壹件无价之宝。慢 慢地,他不再对她总是苛责。只是这各“不再苛责”仅仅出于他の正义感,而非他の爱情观。此时,面对淑清の发难,他虽然不再会随着淑清人 云亦云地壹口咬定水清主仆两人居心不良、心怀叵测,可是望着淑清那楚楚可怜、令人怜惜の模样,他悄悄地别过咯头去,因为他实在是不忍心 看到那双美丽の眼睛被泪水浸泡。虽然他是壹各铁面无私、铁腕手段之人,可是他也有软肋,那就是诸人の眼泪。特别是现在,养育咯十八年の 锦茵格格就这么壹抬花轿地被抬走咯,淑清の心情该有多么の难过。因此他の心理天平开始有点儿不自觉地偏向咯淑清:“这件事情,嗯,吟雪 那各奴才确实过分,壹各奴才竟敢对主子这么不敬。”他の本意是想避重就轻,将这件事情寻到吟雪の头上,只当是抹咯稀泥咯事。可是淑清对 他の这各处置法子根本不能接受:“爷!吟雪不过是各奴才,她哪儿能有这么大胆子,肯定是受人指使の。爷,您可要给妾身做主啊!”第壹卷 第320章 会审淑清没有指名道姓,但是他当然知道,她这是将矛头直接指向咯水清。吟雪是水清の奴才,所谓の“受人指使”不是受水清指使还 能是受谁の指使?可是,水清陷害锦茵格格能达到啥啊目の,又能得到啥啊好处?他既不宠她,她也不争宠,在得天独厚の将近半年时间の塞外 朝夕相处中,她都没有争过宠,怎么今天壹定要借锦茵格格大喜の日子如此高调地下手?还是在众目睽睽之下,生怕别人不知道?而且锦茵是王 府里唯壹の格格,对于已经有咯三各小格の王爷来讲,这唯壹の格格在他心目中の份量有多重,整各王府上下,谁人不知,谁人不晓?依照她那 么聪明の壹各人,哪里会使用这么拙劣の伎俩?就算是真想要动啥啊歪心思,壹是不会拖这么长の时间,嫁进王府都两年多咯,两各人の误会、 误解也都产生那么多咯,她都不动歪心思,那她在放啥啊长线等着钓啥啊大鱼呢?二是不会选择这种“抛头露面”の方式,越是精明之人才越是 会当面和和气气,背地里算盘珠子打得又精又准。就好比排字琦。最最重要の壹点,真若水清动咯与淑清较量の心思,不用壹各回合淑清就得即 刻败下阵来。这正是,谁の诸人谁清楚。虽然他不再对水清有偏见,但是他对水清也没有感情;而他对淑清既没有偏见,又有深厚の感情。为咯 让淑清心平气顺,被逼无奈の他只好来咯壹各三头对质、四堂会审。刑讯大堂就设在咯霞光苑の前厅。排字琦、淑清、吟雪三位案件当事人,悉 数到场,吟雪の主子--水清壹并列席。王爷作为主审官、排字琦作为证人,在主位就坐;淑清作为原告,水清作为有利害关系の第三人,壹左 壹右分坐两侧。吟雪作为被告跪在厅堂当中,接受庭堂聆讯。等人员全部到齐,王爷率先开口:“吟雪,当着这些主子の面,你先说说,刚才到 底是怎么壹回事,据实说来,若有半各字の假话,爷决不轻饶。”后院是排字琦の管辖范围,当她得知淑清去咯爷の书院后,正发愁怎么接这各 烫手の山芋呢,哪里想到爷居然亲自主审这件事情。虽然庆幸不用去趟这两各人の浑水,可是她又有些不解起来:现在朝堂上风声鹤唳,爷又忙 着审讯托合齐の案子,怎么会有闲功夫管起诸人之间の争风吃醋来咯?听完吟雪の陈述,排字琦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淑清是因为这件事情和天仙 妹妹结下の梁子!事发当时,排字琦不在现场,等她赶回来の时候,淑清已经对吟雪怒骂半天咯。那时候她还奇怪,水清妹妹壹直都是两耳不闻 窗外事の人,怎么会使这么下三滥の手段呢。吟雪の说法确实合情合理,没有任何把柄和破绽,也符合水清壹贯の为人处事风格。但是淑

公民的政治权利含义相关知识点总结

公民的政治权利含义相关知识点总结

公民的政治权利含义相关知识点总结(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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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手册

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手册

社区服刑人员手册一、什么是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二、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社区矫正的适用主要包括下列5种罪犯:1、被判处管制的;2、被宣告缓刑的;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⑴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⑵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⑶生活不能自立,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三、社区矫正工作的任务- 2 -社区矫正的工作任务主要有三项:一是按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法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确保刑罚能够有效实施;二是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如通过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等,矫正矫正对象的不良心理和行为,使其认罪服法,悔过自新,弃恶扬善,人格重新社会化,顺利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三是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在劳动就业、生- 3 -活保障、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利于他们顺利适应社会生活。

四、社区矫正的目的社区矫正的目的是指国家创制社区矫正这一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希望达到的结果。

我国社区矫正的目的可分为直接目的、间接目的和根本目的,它们构成了统一整体。

(1)直接目的。

社区矫正的直接目的,是通过社区矫正组织进行的社会化的教育,使罪犯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

对于罪行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经过教育改造后不至再危害社会或已经丧- 4 -失了危害社会能力的犯罪分子,适用非监禁刑罚,在社会中进行改造,利用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实施矫正,可以最大可能的消除罪犯回归社会的心理障碍和行为障碍,加速再社会化进程。

(2)间接目的。

社区矫正的间接目的是增强社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初中道法八下第二单元理解权利义务知识清单

初中道法八下第二单元理解权利义务知识清单
二:公民基本义务
问题
解读
(一).公民基本义务有哪些
1遵守宪法和法律2维护3依法服兵役4依法
【是什么】
1遵守宪法和法律
(1)原因: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全国各族人民意志和利益的,维护宪法和的尊严是公民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职责。
(2)表现:保守,爱护,遵守,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怎样遵守宪法法律?
1建设法治社会,自觉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共同营造、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1)不按照法律的要求去做,有何后果:就可能构成违法甚至犯罪,会受到法律的追究。
(2)实施法律禁止的行为,有何后果: 实施法律禁止的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需要承担的责任:
1违反民事法律——承担民事责任
2违反行政法律——承担行政责任
3违反刑事法律——承担刑事责任
(2)人格尊严权包括:
名誉权、荣誉权、权、姓名权、权等。
(3)住宅不受侵犯:住宅是公民享有生活和安全感的私人空间。 公民住宅不受侵犯。
(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①法律规定: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②对通信进行检查的条件: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的需要,由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
2重要性: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是什么】
2.人身自由
(1)含义: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受法律保护。
(2)地位: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具体包括: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①内容: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批准或者人民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公民的身体。

必修二1.2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

必修二1.2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

13亿中国公民为什么只有9亿选民?
公民为什么要积极主动参与选举?
2、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1)含义 (2)内容 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法律资格 含义:
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 不是精神病患者
重要意义 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 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 1、政治生活的基础和准则是什么? • 2、公民有哪些政治权利和政治义务? • 3、 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需要遵循哪些原 则? • 4、 我国公民人人都有选举权吗?选班干 部是不是在行使选举权?选国家主席呢?
(一)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
不可非法剥夺 不可非法剥夺 不容推卸
1、我们的全部政治生活,是以依法行 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为基准的。 2、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3、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
(4)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4.
•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1)内容:
• ①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权利,履行义务,适用法律。 • ②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 • ③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中华之光· 中国核事业的领航人 • ——朱光亚 •20世纪50年代末,朱光亚被任命为中国 核武器研制的科学技术领导人。他负责 并组织领导中国原子弹、氢弹的研究、 设计、制造与试验研究,地下核试验的 攻关,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的制定与实 施,国防科学技术研究发展及军备控制 问题研究等工作,为中国核科学技术事 业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20世纪80年 代中期,他还参与了“863”计划(国家 高 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颁奖词】人生为一大事来。他一生就做了一件事,但 却是新中国血脉中,激烈奔涌的最雄壮力量。细推物理 即是乐,不用浮名绊此生。遥远苍穹,他是最亮的星。

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 /zhengu.html 诊股 ;2019.1 ;
我们三个作为一个小组." "不!贝茜卡目前是军医,广大的伤病员特别需要她.不过伊戈尔会和你一起行动."说着,李小克拎来一个小木箱摆在师部桌案上. "来,你凑过来.把你背着的步枪拿下来,我给你添加新的零件." 李小克接过那把SVT30,他有打开木箱,一个全新的机关安装在步枪背带 卡扣正前方. "那个专门制作的两脚架,我给你演示一下,那两只脚可以折叠伸缩." 那个时代并没有专门的狙击枪,士兵的莫辛纳甘和SVT都拥有狙击枪的能力,却因为理念原因,还不能作为真正意义上的狙击枪.为了更加像模像样,李小克绘制了图纸,铁匠村很快就完成了两脚架的设计. 娜塔 莎对那个爱不释手,有了那个自己就不用费劲的托着枪.她的臂力已经练的很好,然而狙击手要求的就是长时间的等待,一刻不敢怠慢.胳膊举着枪时间长了会很酸痛,有了如同机枪一般的两脚架就不同了,何况那机关还能折叠. "那是我亲自设计的,专门给予你和贝茜卡的礼物.你们两个都是我 关注的女孩,尤其是你.你是天生的狙击手,所以你必须要更优秀的武器才配得上你的实力.现在你的实力进一步提升了." 娜塔莎意味着那是什么,她热泪盈眶的深鞠一躬. "你别哭!不用太激动.若是感谢我,你就好好杀敌,到时候不仅仅是我的赏识.苏力英雄称号,金星勋章全都有了!" 来自 军功的巨大刺激直击那丫头的小小心灵,娜塔莎背着枪敬了军礼离开. 望着她的背影,李小克自言自语."娜塔莎,你的未来真的要成个英雄,你是我的柳德米拉!"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耶莲京娜也是大力支持那项行动.她考虑问题的角度比较特别,"那些德国人在到处杀人,也应该让让他们感觉 到随时都有可能死亡的恐惧." 她责令军需官提供那次行动足够的给养,食物和被

法硕考研-刑法学资料-刑罚的种类和体系(非常重要)

法硕考研-刑法学资料-刑罚的种类和体系(非常重要)

2017考研已经拉开序幕,很多考生不知道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考研复习资料。

中公考研辅导老师为考生准备了【法硕考研-刑法学知识点讲解和习题】,希望可以助考生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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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的种类和体系(非常重要)一、刑罚体系的概念(低频考点)所谓刑罚的体系,是指刑事立法者从有利于发挥刑罚的功能和实现刑罚的目的出发,选择一定的惩罚方法作为刑罚方法并加以归类,由刑法依照一定的标准对各种刑罚方法进行排列而形成的刑罚序列。

二、刑罚方法的分类(低频考点)刑罚方法的分类,基本上有两种方法:(一)根据具体刑种的不同性质,将其分为生命刑、自由刑、财产和资格刑四种。

(二)根据某种刑罚方法只能单独适用还是可以附加适用作出划分,将刑罚分为主刑与附加刑两类。

根据《刑法》的规定,我国的刑罚方法被区分为主刑与附加刑两大类。

根据《刑法》第33条之规定,我国刑法中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我国《刑法》第34条规定了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与没收财产三种附加刑;第35条规定了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刑,这是一种特殊的附加刑。

三、我国刑罚体系的特点(低频考点)(一)体系完整、结构严谨。

(二)宽严相济、目标统一。

(三)内容合理、方法人道。

四、主刑(高频考点)所谓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的刑罚。

如前所述,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

需要注意:第一,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第二,一个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二个以上主刑。

(一)管制1、管制的概念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2、管制的特点管制是我国特有的一种轻刑,它具有以下特点:(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

(2)限制犯罪人的一定自由。

(3)对犯罪分子自由的限制具有一定的期限。

《刑法》第八章刑罚的概念和种类

《刑法》第八章刑罚的概念和种类

第八章刑罚的概念和种类第三章刑罚第一节刑罚的种类第三十二条【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三十五条【驱逐出境】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第三十六条【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第二节管制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被管制犯罪的义务与权利】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第四十条【管制期满解除】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专题13理解权利义务(讲义)(解析版)-2024年中考道德与法治一轮复习讲义

专题13理解权利义务(讲义)(解析版)-2024年中考道德与法治一轮复习讲义

专题13 理解权利义务目录 (2) (2)考点一公民基本权利 (3)考向01 政治权利和自由 (6)考向02 人身自由 (7)考向03 人格尊严权 (8)考向04 社会经济权利 (9)考向05 文化教育权利 (10)考点二依法行使权利 (11)考向01 行使权利 (11)考向02 维护权利 (12)考点三公民基本义务 (13)考向01 遵守宪法和法律 (14)考向02 维护国家利益 (15)考向03 依法服兵役 (16)考向04 依法纳税 (16)考点四依法履行义务 (17)考向01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18)考向02 法定义务 (19)考点课标素养要求命题预测公民基本权利●权利义务相统一。

理解每个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守法用法意识和行为。

了解以民法典为代表的、与日常生活以及未成年人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树立法治意识,养成守法用法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公民基本权利、依法行使权利、公民基本义务、依法履行义务”常以选择、简答、分析题的形式进行考查,考查的命题点以学生日常小事、社会热点事例为任务情境,以漫画、表格的方式提升试题难度,重点考查学生对权利和义务的理解与辨认,强化学生对权利与义务一致性的认同与实践。

依法行使权利公民基本义务依法履行义务考点一公民基本权利考点内容内容政治权利和自由含义: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的统称。

政治权利内容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条件】: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②年满十八周岁③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重要性】: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基础性政治权利)监督权:【谁监督、监督谁】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内容】:批评和建议权利;申诉、控告、检举权【意义】: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如何行使】①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政治权利和自由的主要内容

政治权利和自由的主要内容

政治权利和自由的主要内容政治权利和自由(political right and freedom) 是指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作为国家政治生活主体依法享有的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是国家为公民直接参与政治活动提供的基本保障。

下面由店铺为你介绍政治权利和自由的相关法律知识。

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利1.含义选举权,是指公民选举代表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

被选举权,是指公民被推荐为代表机关代表或者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

二者合称为选举权利。

选举权利也包括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基本性(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我国人民参加国家管理,实现当家作主的基本手段,也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形式,因而它体现了人民管理国家的主人翁地位。

(2)选举权,是公民行使其他政治权利或者表明主权者身份最直接而经常的方式。

选举权享有的普遍程度决定了一个国家的民主程度。

因此,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

3.享有条件根据《宪法》第34条,享有选举权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中国公民;二是年满18周岁;三是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其仍享有选举权利。

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应准予行使选举权利。

4.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情形下列两种情形,属于可享有选举权利但不能行使的情形:(1)精神病人(《选举法》第26条第2款)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人选民名单。

(2)停止行使选举权利因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者因其他严重刑事犯罪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

政治自由(《宪法》第35条)1. 概述政治自由,是公民表达自己个人见解和意愿的自由(故属于“表达自由”或者“精神自由”的范畴),是公民作为国家政治主体而享有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自由(因此是民主政治的基础),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政治)政治权利和义务

(政治)政治权利和义务

如何正确行使权利 自觉履行义务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公民须履行 的政治义务
遵守宪法和法律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应把握的 基本原则
2、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
3、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
公民的政治自由意味着可以不
受任何约束,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1)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二者不可分离,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 一方面,国家保障公民充分享有和行使权利, 使公民真正认识到自己是国家的主人,更加自觉履 行公民的义务; 另一方面,公民自觉履行义务,必然促进社会 主义事业的发展,为公民享有和行使权利创造更加 有利的条件。 (2)怎么坚持这一原则? 一方面是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 另一方面是我们也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 义务。
思考:以下图片说 明我国公民行使了 什么权利?
思考:以下图片说明我国公民行使了什么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①条件: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依照法律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②含义 :选举权: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国 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被选举权:公民被 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 ③意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 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 基础和标志
一. 神圣的权利 庄严的义务
1、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1)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的涵义
即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 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 (2)我国公民享有的政 治权利和自由主要有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政治自由 监督权
我国宪法对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作了明确的规定, 这些权利和自由是法定的、神圣的、不可非法剥夺的

宪法学试题

宪法学试题
1.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任何人、任何单位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
讥笑
批评
惩罚
侮辱、诽谤、诬告和陷害
单选题: A B C D 本题有4条评论
18185#
2. 下列哪项权利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中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言论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
批评建议权
平等权
单选题: A B C D 本题有10条评论
保障公民权利在宪法中居于核心的支配地位
多选题:A B C D提交收藏本题有6条评论
705#本题你已经连续做错2次
24.在我国,所谓“特定人的权利”中的“特定人”,是指下列选项中的哪些人?
妇女
烈军属
老人、母亲和儿童
华侨、归侨和侨眷
多选题:A B C D提交收藏本题有10条评论
704#
25.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时应符合以下哪些要求?
因归化而取得中国国籍,适用自愿申请原则
任何中国公民如属外国人的近亲属,或定居在外国,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可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中国各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原则和中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原则
单选题:A B C D提交收藏本题有22条评论
695#
34.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不得侵害国家利益
不得侵害社会利益
不得侵害集体利益
不得侵害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多选题:A B C D提交收藏本题有0条评论
703#本题你已经连续做错2次
26.下列选项中哪些不属于公民资格的条件?
国籍
经济基础
政治面貌
一定年龄
多选题:A B C D提交收藏本题有7条评论

刑法常用常识

刑法常用常识

刑法常用常识摘要【立法目的】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属地管辖权】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属人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保护管辖权】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普遍管辖权】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外交代表刑事管辖豁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溯及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剥夺政治权利教案

剥夺政治权利教案

剥夺政治权利教案简介:本教案旨在帮助学生了解剥夺政治权利的概念、原因和影响,并引导他们思考个人权利的重要性以及如何避免违反法律。

一、教学目标:通过本节课的学习,学生将能够:1. 理解剥夺政治权利的含义;2. 掌握剥夺政治权利的原因;3. 了解剥夺政治权利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4. 思考个人权利的重要性;5. 探讨如何遵守法律以避免剥夺政治权利。

二、教学准备:1. 幻灯片或黑板;2. 教科书或相关文章的复印件。

三、教学过程:1. 导入(5分钟)通过问学生是否了解剥夺政治权利以及对此的看法,引起学生的兴趣和思考。

2. 探究(15分钟)展示幻灯片或黑板上的定义:“剥夺政治权利指在一定时期内,个人由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道德规范而丧失参与政治活动的权利。

”让学生思考并提问:- 你知道有哪些违反法律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剥夺政治权利?- 你认为政府为什么会实施剥夺政治权利的措施?3. 学习(20分钟)学生们阅读教科书或相关文章的指定段落,并完成相关练习或问题。

4. 分组讨论(15分钟)将学生分成小组,让他们讨论以下问题:- 剥夺政治权利对个人和社会有哪些影响?- 你认为个人权利的重要性是什么?为什么?- 如何遵守法律以避免剥夺政治权利?5. 小结(10分钟)引导学生回顾本节课的主要观点,并提出一些相关的思考问题,鼓励学生在课后继续思考和探讨。

四、教学延伸:1. 邀请专业人士或法律工作者来进行讲座,与学生分享有关剥夺政治权利的案例和经验;2. 要求学生研究并报告不同国家的剥夺政治权利政策;3. 与学生一起在课堂上进行模拟法庭辩论,探讨剥夺政治权利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五、总结:本教案通过引导学生了解剥夺政治权利的概念、原因和影响,培养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和个人责任感。

通过与学生的互动和讨论,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剥夺政治权利的重要性,并探讨如何遵守法律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学习成果评估:教师可以通过学生的讨论参与度、小组讨论报告或书面作业来评估学生对剥夺政治权利教案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普法手册电子版

普法手册电子版

普法手册电子版1公务员依法需要履行哪些义务?2公务员依法可以享有哪些权利?3公务员在外兼职的行为违法吗?4作为一名公务员,应该遵守哪些纪律规定?5公务员的工资主要包含哪几项内容?6公务员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晋升职务?7未满国家规定的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可以辞职吗?8无故旷工的公务员会被辞退吗?9公务员在没有达到退休年龄时,能够提前退休吗?10用人单位辞退在孕期的公务员的行为合法吗?11公务员对于单位扣减自己工资的决定不服的,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救济方式?12如果公务员认为上级的决定违反相关程序时应该怎么办?13自行回避的制度是否适用于公务员?14辞职之后的公务员如果从事与原来的工作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是否有时间限制?第二章公务员考核1公务员考核主要是从哪些方面进行的?2公务员考核中,什么样的情况会被确定为“称职”?3公务员考核中“基本称职”这一等级是根据什么标准得来的?4公务员在工作中存在哪些问题会在考核时被评为“不称职”?5公务员须具备哪些条件时,可以被确定为优秀等次?6公务员具有哪种情形时,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7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之中获得优秀的,有什么奖励吗?8公务员在考核之中被评为基本称职的,单位应该对此采取什么措施?9公务员在考核之中被评为不称职,单位对此应该进行怎样的处理?10公务员在工作之中受到警告处分,年度考核会受影响吗?11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该如何处理?12公务员平时考核的重点有哪些?13公务员平时考核的程序是什么?14公务员应对重大考验时表现突出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会怎样?15公务员在关键时刻不服从组织安排,对当期平时考核结果有什么影响?16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有怎样的关系?第三章公务员录用调任与职务职级1列入公务员范围的工作人员需要符合哪些条件?2因犯罪被开除公职的人可以报考公务员考试吗?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能被录用为公务员吗?4国家机关可以直接任职新录用的没有经过试用期的公务员吗?5报考公务员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有哪些?6公务员报考资格考察中的“政治标准”重点突出什么内容?7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是进行调岗还是取消录用?8在公务员考试中舞弊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样的后果?9大伯是林业局的领导,侄女可以在林业局担任纪检员吗?10公务员登记的对象有哪些?11哪些人员不得进行调任?12调任应遵守哪些纪律规定?13专业技术人员调任公务员须符合怎样的条件?14五年内有一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公务员,能否晋升职级?15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16只要达到任职年限就必然会晋升吗?17在哪些情况下,公务员不得晋升职级?18在哪些情况下,公务员要降低职级?第四章公务员培训1公务员必须参加培训吗?2公务员培训内容主要包含哪些方面呢?3公务员参加脱产培训时还能领工资吗?4法律对初任培训时间和内容是如何规定的?5任职培训应在何时进行,培训时间为多久?6在职培训考试不合格对公务员会有什么影响?7没有参加初任培训的新录用公务员不能任职定级吗?8公务员在参加培训期间违反培训有关规定的要给予处分吗?第五章公务员奖励1单位能否对公务员的发明创造进行奖励?2公务员节约国家资产的行为能否被奖励?3是否应奖励及时消除火灾事故有功的公务员呢?4在抢险救灾中有突出表现的公务员能否得到奖励?5哪些公务员可能得到颁发纪念证书或者纪念章的奖励?6对公务员进行奖励应如何评选?7公务员的奖励在哪些情形下会被撤销?第六章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1公务员同时存在两种以上违法违纪行为的,应该如何进行处分?2公务员在违纪之后主动交代的,能够据此酌情从轻处分吗?3公务员在违纪之后,积极主动地挽回损失和影响的,对此是否应该从轻处分?4公务员在违法违纪后,检举他人违法违纪行为的,能够从轻处分吗?5公务员使用网络发布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的,应该怎样处理?6公务员在参加选举的时候,故意破坏选举,应该给予怎样的处分?7公务员对上级作出的决定拒不执行的,应该受到怎样的处分?8公务员因为没有履行好职责导致扶贫款项被贪污的,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9公务员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人信息的,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10公务员将自己利用职务之便知道的秘密告诉他人的,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11公务员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工作懒散,态度不端正,对此应该进行怎样的处分?12公务员拒不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会受到怎样的处分?13公务员嫖娼,应该接受什么样的处分?14公务员参加赌博的,应该对其进行什么样的处分?15两个以上公务员共同违法的,受到的处罚是否相同?16公务员故意刁难办事群众的,应该受到怎样的处分?17公职人员不按照规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的,会受到怎样的政务处分?18公职人员违反规定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的,会受到怎样的政务处分?19公职人员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的,会受到怎样的政务处分?20公职人员的办公用房超标准的,会受到怎样的政务处分?21公职人员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的法律后果是什么?22公职人员纵容、包庇黑恶势力活动的,会受到怎样的政务处分?23公务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应该采取何种方式进行救济?第七章保守国家秘密法1什么是国家秘密?2知道国家秘密的人需要保密多长时间?3将自己掌握的国家秘密告知自己的亲朋好友符合法律规定吗?4使用非涉密计算机处理国家秘密是否属于违法行为?5知道国家秘密的工作人员是否需要签订保密协议书?6在进行涉及国家秘密的会议或者活动的时候,主办单位是否需要采取措施保护国家秘密?7任何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都需要作出书面记录吗?8国家秘密被泄露或者可能被泄露时,相关的机关、单位应该怎么处理?9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届满之后,应该怎样处理?10知道国家秘密的人员是否能够出境?第八章行政许可法1行政工作人员可以拒绝为申请人解释行政许可条件吗?2在行政许可中,工作人员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与申请事项无关的材料吗?3在申请行政许可时,申请人的材料不齐全,工作人员应该怎样做?4行政机关有义务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说明理由吗?5行政机关应如何作出准予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的决定呢?6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时有权向申请人收费吗?7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在什么情况下要举行听证会?8行政机关举行听证会应该遵循哪些规定?9行政机关可以撤销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行政许可吗?10行政机关应该在多长时间内作出行政许可的决定?11是否可以撤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作出的行政许可?第九章行政处罚法1执法人员作出行政处罚,但未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理由的行为,是否合法?2行政机关可以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再收集证据吗?3行政机关可以因当事人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罚吗?4行政机关可以对未成年人进行行政处罚吗?5在行政处罚中,可以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作出两次以上的处罚吗?6受委托行政执法的组织有权再转委托行政处罚权吗?7行政机关可以因为个别商家的违法行为而惩罚其他同行业的商家吗?8行政机关可以对主动减轻危害后果的行政相对人减轻处罚吗?9行政机关可以因当事人配合查处违法行为的做法而对其减轻处罚吗?10在行政处罚中,行政机关有权采取哪些措施?11环保局能够对违法行为人进行行政拘留吗?12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有权自行收缴罚款吗?13对于行政机关在当场收缴罚款时不出具专用票据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吗?14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的,可以折抵相应的罚金吗?第十章治安管理处罚法1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能够拖延受理吗?2在处理治安案件的过程中,警察能够对案件进行调解吗?3警察办案时也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吗?4派出所能够对违法人员作出拘留的处罚决定吗?5对于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能够暂缓执行吗?6公安机关能否对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执行行政拘留?7公安机关在作出扣押决定的时候,是否应该制作扣押清单?8公安机关可以对违法行为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吗?9拘留处罚决定书是否应该加盖公章?10能够处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精神病人吗?第十一章行政强制法1行政强制措施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吗?2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未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符合法律规定吗?3《行政强制法》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有时间上的限制吗?4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权吗?5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下,谁应当承担强制执行所需要的费用?6我国法律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有人数的限制吗?7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强制执行前没有催告当事人的做法合法吗?催告应当是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8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实施行政强制时,需要中止执行的情况有哪些?9自然人死亡后,行政机关是否应当终结强制执行?10催告期间,行政机关对转移财产的当事人采取立即强制执行的做法有法律依据吗?11我国法律对行政机关查封、扣押的范围有哪些规定和限制?12行政机关可以对已经被其他行政机关查封的财物进行重复查封吗?13被扣押的财产灭失、毁损的,行政机关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4我国法律对行政机关强制拆除建筑物有哪些程序上的规定?15代履行具体指什么?行政机关进行代履行时应当遵守哪些规定?第十二章国家赔偿法1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该当场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吗?2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是否有期限限制?3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后,该如何处理具体的工作人员?4国家赔偿诉讼时效为多长时间?5任何错拘、错捕的行为,国家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6市场监管局在执法中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吗?7警察违法使用武器,致他人受伤的,应怎么处理?8环保局错误责令钢厂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是否应予赔偿?9市场监管局查封扣押过程中给相对人造成损失的,是否应该进行国家赔偿?10没收的财产已经被拍卖的,能否获得国家赔偿?1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吗?第十三章纪检监察1对于党员的纪律处分包括哪些?2党员在哪些情况下会被开除党籍?3如何区分有关责任人员的违纪行为?4监察机关对哪些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5不如实向监察机关说明情况的后果是什么?6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适用情形有哪些?7监察人员在哪些情形下应当回避?第十四章违法犯罪1刑法上“剥夺政治权利”的含义是什么?2接受了别人的钱财,却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受贿罪吗?3公职人员拥有巨额财产却说不清该财产来源的,能否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4检察官对有罪者进行包庇,使其不受追究的行为构成何罪?5非国家工作人员伙同国家工作人员一同贪污的,构成何罪?6警察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所作所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构成何罪?7公务员工作懈怠、玩忽职守给群众带来重大损失的,构成何罪?。

我国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包括哪些

我国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包括哪些

People don't have to be beautiful, but they must be beautiful.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我国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包括哪些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基础,是公民基本的政治权利,是公民极为庄严的政治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的表现。

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政治自由,政治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础。

公民自出生之日开始,其实就是被法律赋予了一定的权利,而这里面主要就是民事方面的权利,当然在公民年满18周岁的时候还会享有一定的政治权利。

那我国《宪法》中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包括哪些?这些大家都知道吗?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我国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包括哪些(一)政治权利的含义:是指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二)基本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具体内容: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基础,是公民基本的政治权利,是公民极为庄严的政治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的表现。

(2)我们应该选举那些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健康条件和议政能力比较好的公民当人大代表,才能真正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行使国家权力。

因此,我们必须十分珍惜,认真对待,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等政治自由。

(1)政治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础。

让人民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参加国家政治生活,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2)自由和法律的关系:我国公民享有合法的政治自由必须在我国法律范围内进行。

法律是自由的体现和保障,法律和自由统一的,脱离法律的绝对自由是不存在的。

3、监督权.(1)监督权包括批评和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等形式。

(2)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改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利益。

政治权利与自由习题

政治权利与自由习题

1.(单选题)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对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所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的表述错误的是()。

A.可以享有科研和艺术创作的自由B.可以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C.可以享有出版著作的自由D.既不享有选举权也不享有被选举权【答案】C【解析】【答案】Co解析:《刑法》第54条规左,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⑵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故正确答案选C。

2.(单选题)甲因间谍罪被剥夺政治权利5年,在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甲不可以行使的权利是()。

A.控告权B.继承权C.出版权D.申诉权【答案】C【解析】【答案】Co解析:《刑法》第54条规泄,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故本题答案选C。

3.(单选题)根据我国《宪法》的规泄,我国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不包括()这一含义。

A.公民有信或者不信宗教的自由B.实行政教合一的原则C.公民有选择信仰哪种宗教的自由D.在同一宗教里,公民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答案】B【解析】【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6条规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是指公民依据内心的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

其含义包括:公民有信教或者不信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或者那种宗教的自由,有信仰同宗教中的这个教派或者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或者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我国并不实行政教合一的原则,实行的是宗教远离政治的原则。

故本题答案选B。

4.(单选题)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实质是()。

A.我国鼓励和促进宗教信仰,使宗教信仰的公民人数大幅增加B.保障公民信仰宗教的权利,使公民宗教信仰成为国家保护的权利C.国家保护公民信仰宗教的自由,也保护公民不信仰宗教的自由D.使宗教信仰成为公民个人自由选择的问题,成为公民个人的私事【答案】D【解析】【答案】解析:在我国,公民不论信教不信教,也不论信什么教,都是公民自由选择的权利,谁也不得强行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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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的含义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一般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附加、独立适用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刑期计算、效力与执行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随堂小练习
1、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分子被剥夺政治权利后不再享有( )权利。

A. 选举权
B. 被选举权
C. 言论、出版自由
D. 担任国家机关职务
解析:答案:ABCD。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故本题答案为ABCD。

2、张三因犯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刑罚执行期间,其不得从事的是( )
A. 担任大学教师
B. 担任国家公务人员
C. 出版图书
D. 进行游行示威
解析:答案BCD。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张三不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故本题答案为BCD。

《行政法中的重要时间考点》,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行政许可
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的时间:除可以当场作出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在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不能作出的,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时间不得超过45日。

不能办结的,经本级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

行政许可听证的时间: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行政许可听证应当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

行政机关应当在20日内组织听证,并在举行听证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时效: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时间: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

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行政处罚听证的时间:当事人申请行政处罚听证应当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3日内(行政许可听证为5日)提出听证申请。

行政机关应当在20日内(同行政许可听证)组织听证,并在举行听证7日前(同行政许可听证)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

缴纳罚款的时间: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的申请时间和办理时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

(超过60日和少于60日的特殊规定,对老百姓有利所以有效。

)
行政复议机关的审查时间: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

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

行政诉讼
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行政诉讼的特殊时效: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中的口诀》,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1. 应当从轻或减轻:14-18、过失翁。

可以从轻或减轻:老翁故意半癫疯。

可以从减或免除:聋哑盲人预备族。

意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又聋又哑的人、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已满十四不满十六:烧杀淫掠、伤投爆毒
意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对以下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

3. 县级以上国务院
全国人大批省建
意为:关于建置和区域划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4. 一委两院三主席,主席提名定总理
意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国家主席、国家副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国家主席提名国务院总理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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