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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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改造装修工程

施工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编制:

总监理工程师:

批准:

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00七年一月十六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工作范围和目标

三、编制监理规划、实施细则的主要依据

四、监理组织机构人员组成

五、监理工作程序

六、监理工作内容及主要控制措施

七、监理实施细则

八、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九、工程竣工验收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1、1#楼是三层框混结构,建筑面积约5500㎡,现重新进行改造装修,设计单位为赣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广州珠江装修工程公司,施工单位为深圳市科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建筑外观饰面:外墙涂料。

3、室内地面:抛光砖地面、地毯地面等。

4、室内墙面饰面:瓷板墙面、铝塑板饰面等。

5、室内天棚装饰: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造型天棚等。

6、室内木制作工程:有木柜、夹板门等。

7、玻璃幕墙工程:有玻璃、铝合金等。

8、裱糊工程:有墙纸、墙布等。

9、室内还有空调、电气照明、灯具、插座、报警系统、电话、有线电视、给排水洁具等。

二、监理的工作范围和目标

(一)监理范围

根据业主与本监理公司签订的建设监理委托合同,本项目监理为施工阶段监理,包括装饰、消防、网络布线、空调、铝合金窗等工程的质量控制、工期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作协调和工程验收及结算全部内容。

(二)监理目标

通过监理组织和监理人员诚信、公正、独立地开展监理工作,以高效的技术服务,慎密严格的程序管理,使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和政策法规得以贯彻;业主方和承包方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合同目标得以实现;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要求,施工全过程实现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具体目标如下:

1、工程质量目标:省优良工程

2、工期目标:施工总工期80日历天,在确保质量标准条件下,督促检查施工进度是否按施工组织计划完成。

3、投资控制:

审核分部、分项增减工程量、设计变更工程量,竣工结算,合理确定及有效控制工程投资。

4、合同管理:对施工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跟踪管理,使合同目标得以实现。

三、编制监理规划、实施细则的主要依据

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2、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3、设计施工图;

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6、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2;

7、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划GB50209—2002;

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1;

9、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10、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11、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96;

1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14、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15、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T139—2001,J139—2001;

16、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J113—2001;

17、国家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18、招标文件、投标书、招标答疑、设计修改、图纸会审纪要等;

19、其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其材料的相关规范、标准、文件等。

四、监理组织机构人员组织

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组建项目工程监理部实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由(注册监理工程师)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师)任装修工程监理工程师;

(工程师)任安装工程监理工程师;

五、监理工作程序

1、施工组织组设计审批程序

2、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审批程序

3、施工开工程序

4、分项工程及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监理

(5)隐蔽工程隐蔽报验程序

(6)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监理程序

(7)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或事故处理程序

(如仅为质量安全隐患,可沿带虚线程序进行)

(8)工程变更处理程序

(9)计量支付监理程序

(10)竣工结算监理程序

六、监理工作内容及主要控制措施

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

(1)熟悉设计施工图,参加业主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对设计文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口头或书面的意见或建议,签署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文件。

(2)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符合要求或经承包方修订符合要求后,签署确认并送业主备案。

(3)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体系,包括管理制度、管理程序,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和上岗证。

(4)核查承包单位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保护措施,包括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和测量设备检定证书,符合要求时予以签认。

(5)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告及相关资料,具备开工条件时予以签发并报送业主单位。

1、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工作及其他监理工作

(1)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报审表及相关证明资料,对进场实物进行见证取样抽检,对未经监理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拒绝签认并限期清退出场。

(2)对承包单位自配或协作的试验室(检测中心)进行考察,确认其资质等级业务范围和社会信誉。试验设备的法定计量检定证明,管理制度及试验员资格。

(3)对承包单位自配或协作的构配件、半成品生产厂(场)进行考核,确认其生产资料和业务范围,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生产设备和技术状况,符合质量要求时予以确认。

(4)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和下道工序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站监控。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5)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给予签认,对未经监理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拒绝签认,并严禁承包单位进入下道工序。

(6)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抽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7)发现施工中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由总监理工程师报告业主单位后下达停工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待整改完毕并经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及时签署复工报审表。

(8)对需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由总监理工程师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及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监理机构对质量事故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9)结构工程完工及单位工程竣工、由总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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