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平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南平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教人[2009]67号

关于在小学教师中开展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

任职资格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人事局、市直有关学校(单位):根据省教育厅、省人事厅下发的《关于在小学教师中开展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09]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2009年在小学教师中开展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以下简称“小中高”)职务任职资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

我市推荐评审“小中高”教师职务工作,要认真按照《关于在小学教师中开展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09]66号,详见附件一)文件规定执行。

二、名额分配:

省上今年下达给我市推荐指标数35名,我市按1:1.5比例扩大推荐为53名。以《南平市教育局2008/2009学年度统计资料》中的

各县(市、区)小学教师、幼教教师为基数测算,分配给各县(市、区)名额(详见附件二),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按名额分配数进行推荐,不得突破。

三、其他事项

(一)凡经评议推荐对象其申报材料应在学校(单位)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不按照文件规定程序评议推荐或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对已经评审通过的人员撤消其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说课内容定2008—2009学年度第一学期课程内容。

(三)申报“小中高”对象,应按学科、年级申报,并于9月15—18日将申报对象材料送南平市教育局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一:《关于在小学教师中开展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09]66号)

附件二:2009年南平市“小中高”推荐名额分配表

南平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南平市职改办

二OO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