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公司报账制财务管理模式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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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公司报账制财务管理模式探讨

【摘要】财产保险公司对县级支公司或营销服务部一般报账采用

制的财务管理模式,实行报账制的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在财务人员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辅助账簿设置、税金申报和会计资料的管

理上都有其特殊性。做好以上各方面管理中的细节工作是发挥报账制

财务管理模式作用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财产保险公司;报账制;财务管理

对于报账制的内涵,笔者搜索了相关的资料,没有辨认出明确的定义,叙述各不相同,归纳起来可这样理解:报账制是某些单位为了加强财

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下级机构在财务上实行统收统支的一种

管理体制。具体表现为:实行报账制的下级机构不单独设置财务账套,

大部份会计少部分资料都上交上级机构,财务纳入上级机构财务账套核算,上级机构在账套中设明细会计科目或设机构对下级部门进行会计核算。从以上对报账制的描述可知,报账制是一种高度集中的财务管理模式,这种财务管理模式对于保证资金安全、预防下级机构财务风险有着

重要的作用。目前,国内的金融保险业、邮政电信业、石化业、运输业、烟草公司、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等对其基层机构或单位的财务管理中采

用这种模式。

财产在县级城市设有支公司或营销服务部,在市县设有分公司或中

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分公司或中心报对于县级城市的支公司或

营销服务部一般采用支公司账制管理方面模式。各家财险公司在实际

运用报账制管理过程中的具体做法各不相同,对于报账制的流程、方法,业内也无统一的规定。如何做到既分支机构的生产经营,又能保证会计

管控的严格到位,中才在实际工作中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笔者查阅

了相关的资料,总结了永安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心支公司(下

文简称“我公司”)在报账制管理过程中的经验,归纳了财产保险公司

在几个重要人事管理方面采用报账制管理模式中较为合理的做法,与大

家一起探讨。

一、实行报账制分支机构的财务人员的管理

实行报账制分支机构财务人员的管理工作,存在由实行报账制机构自主招聘管理、上级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的模式以及由上级公司统一委派、集中管理模式等。由上级公司统一委派、集中管理模式就是展开

上级机构统一招聘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委派到实行报账制试行分支机构,并对委派的财务人员集中采取进行管理,委派财务人员的人事任免、工资待遇等集中在上级机构,所在分支机构对其强烈建议有建议撒换、大多大部分考核权的一种人员管理制度。由于该管理制度更有利于上级

机构对其分支机构的财务管控,笔者建议业务人员对实行报账制分支机构的财务人员管理实行此办法,但要注意将委派财务人员的部分利益与委派单位相挂钩,以调动其为所在单位做好服务的积极性。我是将委派人员年终奖与委派单位效益相挂钩,在卵蛤属管理上总体效果良好。

实行报账制的财险推行公司分支机构可根据其业务量的大小配备

财务人员。年保费收入在1 000万元以下的,一般配备一名专管,负责

该专业机构保费的收取,费用、赔款的支付,现金、本息日记账的登记,相关机构辅助账的登记,与上级公司会计资料的传递,应收保费管理,单证管理等与财务相关的原件工作。保费收入在1 000万以上的机构设

置1到2名专职出纳,1名以上专职或兼职会计核算人员。出纳负责保费的收取,费用、赔款的支付,现金、本息日记账的登记;会计核算人员负责相关机构辅助账的登记,应收保费的管理,单证的管理,与上级公司会计资料组织部门的传递等。无论实行报账制机构财务人员是选举制

只配备1人还是若干人,财务印鉴均要分开保管,对财务印章的使用要

设置登记簿认真记录印章使用情况,财务人员岗位职责的设置要遵循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当实行报账制的机构只设置一名财务人员时,上级会计机构要承担更多下级机构的会计核算及会计监督的职能。

二、实行报账制分支机构的资金管理

实行短果的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资金管理中最重要也最基本的

原则就是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实行报账制的分支机构的资金涉及

到资金、费用资金、赔款资金,收支两条线的分支机构就是指原则收到

的保费资金必须全额上划到上级公司指定的账户,不得将收到预付的保

费用于支付费用及赔款,所需费用及赔款资金必须由上级机构全额拨付

的资金来源资金管理准则;专款专用原则是对上级机构拨付的资金必须

使用指定用途按,即赔款资金与费用资金费用不得混用,指定用途制做

的费用资金不得挪做他用。实行报账制分支机构如能严格按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资金管理,就基本能保证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在资金管理方面实行报账国有银行制的分支机构还涉及到三个方

面的问题:

(一)银行账户的设置

规模较小(保费收入500万以下)的政府机构可不设置银行账户,所

收保费存入上级机构收入账户或上级机构在当地开设的收入专户,所需

费用及赔款资金可采取先报后支密序制。支时先报的方法是指实行报

账制的分支机构将相关费用报销凭证及赔案资料经相关审批人审批后

直接从上级公司取得现金,然后再合法利益支付给费用报销人或赔案权

益人,涉及转账支付的由上级公司直接转账;备用金制即先对领取一定

数额的备用金,用于日常的费用及赔款支付,备用金使用完以后再到上

级机构报销,补足备用金。备用金制存在占用资金、降低资金使用效率、易产生费用超支等问题,笔者不建议采用。

对于费用和赔款资金的管理无论是采用先报后支还是备用金制,都

存在现金管理不符合要求,费用赔款支付时效性差等风险问题,因此只

适合规模较小的机构使用。规模较大的机构,或条件成熟的规模较小的

机构设置收入、费用、赔款银行账户,分支机构收到的保费及时存入收

入账户,上级机构根据该分支机构核定可用费用限额、赔款计划下拨维

护费用、赔款资本金资金到费用户及赔款户。为提高资金使用运行效率,减少在途资金数量,上下级机构外资银行应在相同银行开设账户,以

便资金能即时返回。有条件的企业对收入账户可与银行签定即时自动

划款协议,随时将下级机构收入户资金划转到总公司载明指定账户,减

低资金的周转时间。

(二)应收保费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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