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类采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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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类采购管理制度

为维护公司权益,节约营销推广成本,贯彻执行集团的利润率战略,根据销售费用类采购的特性,集团运营中心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在《融创集团销售费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费用类别中所包含,凡须我方向合作方支付费用来购买其产品或服务的,均属于销售费用类采购。销售人员的工资福利、其它应计入销售费用的优惠支出不在销售费用类采购之列。

第二条

销售费用类采购实行评审职能与执行职能分开,评审职能在运营中心/运营部,执

行职能在项目公司销售部。

第三条

1、制作、印刷、外卖场/示范区/样板间/售楼部的家具及装饰、园艺、礼品,奖品,合

同总额在20 万元以上,必须通过招标选择供应方,原则为价低者得。

合同额在20万元以下2万元以上的上述业务,必须至少由3 家比价,选择最低者

为供应方。

2、广告代理、影视广告创意与制作、销售代理、策划顾问、公共关系、阶段性活动代

理、网页设计等智力咨询型业务,合同总额在10 万元及以上的,由项目销售部门与运营部门共同对方案及报价进行招标,专业得分前两名中的价低者中标。10 万元

以下的,由销售部推荐供应方,运营部门进行价格谈判,在不超过历史最高价的情

况下合作,否则另行选择供应商。

3、报纸杂志、广播影视时段等资源独占型业务,由运营部门负责议标进行价格谈判,

在刊例价折扣不高于历史数据的情况下合作。

4、路牌、墙体、车身、电话亭、楼宇液晶电视、车载电视、网络媒体、外卖场及其他

非纸质媒体,10万元及以上,有2家及以上同类供应商,或供应商有2家及以上代理商的,须招标确定合作方,原则为价低者得;独家垄断的,由供应方开具有效文

件并附企业资质证明,运营中心进行议标,在不超过历史最高价的情况下合作。

5、其他不具备招标或三家比价条件,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必须有运营部门监督或到

现场共同采购,参考市场价格确定采购。

6、集团已确定合作供方的采购产品,除不能满足本项目要求外,不允许再重新进行招

标。

注:历史最高价指我司该类业务的最高价格,具体解释权归运营中心。

第二章职责与流程

第一条职责与流程

1集团运营中心/异地项目公司运营部:主责部门,负责供应方联络与管理,组织招标评标,负责非招标采购的价格谈判

销售部:负责提出技术方案及采购要求,推荐供应方,参与评标,签署合同或执行

米购。

2、未经运营部门招标、审价确定供应方,销售部不得直接与供应方起草合同送审,已有年度采购协议的

除外,但可推荐供应方,在时间较紧急的情况下,已经经运营部

审核并有过合作的供应商优先。

审批采购结果审批采购结果

3、采购流程

第一条适用范围

1、销售费用类招标适用于广告代理,影视广告创意/拍摄/制作,销售代理,策划顾问,互联网推广、

公共关系、活动代理,制作,印刷,外卖场/示范区/样板间/售楼部的

设计、装修、家具、园艺布置、饰品与物业管理,礼品,合同总额在20万元以上的。

2凡符合条件的项目都必须以招标方式确定合作单位,禁止将项目分解规避招标。

第二条招标准备

销售部根据方案及招标技术要求、工期要求等资料填写《采购知会单》并编制招

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

1、工作说明:主要说明该招标项目的总体情况,列明发标、截标、开标、评标、定标

时间及地点等。

2、项目投标须知:细述招标要求,包括技术要求及质量要求、结算办法、付款条件、

工期要求及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合格条件要求等。

3、投标文件编制和递交要求:第一部分一一投标人对招标人技术条件的回应。第二部

分一一设备材料型号、配置、品牌、技术方案、营业执照、企业简介、资质等级、

生产技术力量、业绩、质量保证措施和服务承诺等(简称技术标);第三部分

投标报价清单或投标报价书(简称经济标)。

4、所有投标书的内容及封面均应加盖投标人的公节及印签。

第三条投标单位资质审查

1、招募投标队伍销售部门与主管领导可推荐投标单位;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必须经

过严格的资格审查。

审批采购结果审批采购结果

2、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是指在招标工作开始之前或初期, 由运营部门组织, 销售部门

及主管领导参加,对申请或被邀请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质条件、业绩、信 誉、技术、资金等多方面的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3、 资质审查人员应对照招标要求, 结合项目特点, 通过多种途径, 认真调查了解投标

单位情况,严格审查有关资质文件,审查原则如下:

1)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即刻取消

投标资格;

2)法人代表委托书必须有法人代表签名,且盖有企业公节; 3)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资质证书等必须是在有效期内且经过年审; 5)注册资金、产品质量等级、生产检测能力、管理水平、以

往业绩等必须满足

项目招标要求;

设备、材料招标原则上只接受生产厂或全国总代理商参加投标; 不接受任何个人、工作室挂靠他人企业参与投标;

在以往投标过程中有中标后悔约、违反廉洁原则等不良纪录的单位不得参与 投标; 曾与我司合作过的单位,如有发生严重质量事故、验收不合格、长期延误工 期、售后服务差等不良纪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10)曾参与投标但以往资质审查不合格、实地考察不合格的应特别严格审查; 11)新合作

单位在第一项中标项目完成且经验收合格以前,不得参与同类产品

或工程的投标;

第四章 评标与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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