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型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的建议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库管理工作的通知-大政办发〔2015〕58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库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库管理工作的通知大政办发〔2015〕58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库管理,确保我市各类水库安全运行并充分发挥效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水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水库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加强水库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我市现有大型水库7座、中型水库16座、小(1)型水库42座、小(2)型水库145座,这些水库在抵御水旱灾害、提供生产生活用水、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做好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水库管理工作,将其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市各类水库安全运行。
二、进一步明确水库管理责任根据“事权划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地区要全面建立和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
按照隶属关系,实行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逐库落实同级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明确各类责任人的具体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所管辖水库安全状况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
水库管理单位和业主负责水库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利辛县小型水利工程改革工作相关思考
利辛县小型水利工程改革工作相关思考摘要:安徽省利辛县坚持以“四个全面”为指针,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深化水利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围绕重点水利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本文就利辛县水利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简要介绍,并就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建议意见。
关键词:水利改革;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管护创新引言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是农业发展的最基础的条件,是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而本文提到的安徽省利辛县,地处平原,雨水较为充沛,但时有发生洪涝灾害,对此特殊情况,农民“靠天吃饭”的传统思想根深蒂固,对小型水利工程自觉保护意识淡薄,造成工程“高价建设、低价维护、零价使用”。
长久以往,建过的工程得不到有效管护,从而失去应有的效益,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本文既对利辛县小型水利工程改革的开展情况作一简要介绍,又对其提出了具体的建议意见。
一、利辛县水利改革工作开展情况1、加强组织建设。
利辛县政府出台了《利辛县人民政府关于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的实施意见》(利政﹝2014﹞32号)、《利辛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利政办秘﹝2014﹞74号)。
全面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从“重建轻管”转入“建管并重,管理优先”,促进水利建设与工程管护步入常态化。
2、强化工作落实。
对全县新建的小型水利工程全面落实“两证一书”制度,明确工程所有权、使用权,与工程运行管理使用单位、个人及农业用水合作组织、种粮大户等签订工程管护责任书,确保工程建成后效益得到长久发挥;全县各乡镇已完成小型水利工程进行调查摸底,做到“一镇、一图、一表”。
二、现状存在主要问题1.农田区域治理小桥涵配套。
因每年都有大中小沟治理计划,但治理过的田间小沟没有资金配套排水小桥涵,5588工程建设中没有田间地头沟的小桥涵配套这一项,导致对农民生产造成不便,每逢午收及夏种时节,群众因生产机械耕作需要,把已疏通的田间排水沟再次填上,导致田间排不掉水。
财政部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工作确保如期实现重点县建设目标的意见
第十五 条
地方 财政部 门 、有 关银 行应 当建
第十八 条
本 办法 自印发之 日起实施 。
立 贷款 收支 的外 币 台账 ,按 程序及 时与 上下级 财
附件 : ** **年度 统借 自还 主权外债 收支
表 ( ) 略
政 部 门 、转 贷机构 、项 目单 位 、外 国政 府贷款 机
集 蓄利用 和排 涝工 程 。山丘 区要 突出抓 好小 水 窖 ( ) 池 、小 堰 ( ) 闸 、小 塘 坝 、小 泵 站 、小 水 渠 等 “ 五小 ”水 利 工程 建 设 。重 点 县 在 全 面推 进 县 域 内小 型农 田水 利设 施建 设 的 同时 ,要 积 极 打造 连
片集 中 、效益 突 出 、群 众欢 迎 的核 心 区 。 二 、加大 财政 投入 ,确 保 重点 县建 设 资金 足 额落 实到 位 ( )进 一 步 明确 投 入 主 体 。重 点 县 建设 以 四 中央 和省 级财政 投 入为 主 ,省级 财政 安 排 的重点
体 推进 的总体要求 ,切 实加强 组织领导 ,认真 抓 好组 织实施 工作 。 ( )进 一 步 明确 目标任 务 。以县 级 农 田水 二 利建设规 划为 依据 ,分 阶段确 定重 点县建设 目标 任 务 。要 结合 当地实 际 ,采取 切实措 施 、确保 完 成重点 县 3 建设方 案确定 的 目标任 务 。 年 ( 三)进 一 步 突 出建 设 重 点。 紧紧 围绕 重 点
第五章
第十六条
附
则
日前将 本行 负责 的地方 财政部 门承 担还 款责任 或
省级 财政部 门可 以根据本办 法规
担保 责任 以外 的贷款 项 目 ( 中央项 目)的年度 含 统 借 自还 主权 外债 收支表 一式 两份报 送财政 部 审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小型水库运行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小型水库运行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20.03.23•【字号】黑水规发〔2020〕2号•【施行日期】2020.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小型水库运行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黑水规发〔2020〕2号各市(地)、县(市、区)水务局,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加强我省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黑龙江省小型水库运行管理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黑龙江省小型水库运行管理指导意见黑龙江省水利厅2020年3月23日附件黑龙江省小型水库运行管理指导意见为全面加强我省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水资源有效供给,发挥水库综合效益,推进小型水库管理规范化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小型水库运行管理指导意见。
一、责任制体系(一)行政领导负责制。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和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每座小型水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应落实一名行政领导,负责大坝安全和防汛安全工作。
行政领导职责:对水库大坝安全和防汛安全负总责;协调解决水库大坝安全和防汛安全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大坝安全和防汛工作;协调落实水库大坝安全和防汛巡查管护、管理经费保障;组织开展水库大坝安全和防汛检查、隐患排查和应急预案演练;组织水库大坝安全和防汛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定期组织开展和参加水库大坝安全和防汛安全培训。
(二)岗位责任制。
小型水库大坝安全和防汛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大坝安全管理落实主管部门责任人和运行管理单位责任人,防汛工作落实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4.03.21•【文号】办建设〔2024〕101号•【施行日期】2024.03.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办建设〔2024〕101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2024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今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现将《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水利部办公厅2024年3月21日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要点2024年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全国水利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治水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坚持预防为主,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创新发展,加快推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守牢水利工程建设安全底线,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完善水利工程建设体制机制法治,着力构建现代化水利基础设施体系,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一、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方面1.强化组织管理。
督促各地严格落实项目法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首要责任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组织流域管理机构加强对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切实提升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2.加快建设进度。
组织各地加快实施防洪关键控制性枢纽、重大引调水、重点水源、新建大型灌区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逐项目制订年度建设目标和实施方案,动态监控进度滞后项目,分析解决制约关键因素,确保重大水利工程年度投资完成率达到90%以上。
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1.08.30•【文号】办运管〔2021〕263号•【施行日期】2021.08.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办运管〔2021〕2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8号)要求,我部制定了《关于健全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机制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水利部办公厅2021年8月30日关于健全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机制的意见我国小型水库量大面广,77%的小型水库建于上世纪50至70年代,建设标准总体偏低,运行时间较长,设施老化严重,除险加固不彻底,75%的小型水库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管护能力不足。
由于先天不足、后天失养,小型水库安全隐患依然突出,是“十四五”时期防汛薄弱环节。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8号)要求,健全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常态化机制,提高小型水库安全管理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库大坝安全和“十四五”时期解决防汛薄弱环节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压实小型水库管理各方责任,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强化部门监管,坚持两手发力,实现“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目标,保障工程安全、效益发挥。
(二)“十四五”目标任务小型水库管护主体权责进一步明晰,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全面推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专业化管护模式,运行管护常态化机制基本建立。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建设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8.16•【字号】鄂政发[2010]50号•【施行日期】2010.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0〕50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小型水利建设,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建设的重大意义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是重要的农业基础设施,是农民群众热切期盼的民生工程。
经过多年建设,我省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已具有一定规模,但普遍存在超期服役、超限运行,老化失修、老损严重,管护缺位、效率低下等问题,加上今年我省遭受严重洪涝灾害,我省农村小型水利设施损毁十分严重。
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建设,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要求;是保障粮食生产安全,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持续发展的关键措施;是改变农村水环境现状,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拉动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有力手段。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全省农村小型水利建设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好此项工作。
二、明确农村小型水利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县级农村水利综合规划为统筹,以中央和省财政农村小型水利建设项目为平台,以整合各项财政支农资金为保证,以工程配套改造和管护机制改革为手段,以提高农业保障能力为目标,加快农村小型水利建设,推动农村小型水利持续、健康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贡献。
目标任务。
以现有大中型灌区的田间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续建、配套和改造为主,开展小型水库、小型排灌泵站和小型塘、坝、堰、窖、井等水源工程以及田间末级渠系等小型水利工程建设。
国家财政部部长助理胡静林2011年11月8日在第三批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启动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在第三批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启动视频会议上的讲话国家财政部部长助理胡静林(2011年11月8日)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水利部、财政部今天联合召开第三批全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以下简称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启动会,对确保如期完成第一、二批重点县建设目标和抓好第三批重点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并举行责任书签字仪式。
刚才,山东、湖北两省领导同志分别介绍了本省重点县建设管理的做法、经验和成效,三个重点县代表介绍了加强重点县建设的具体做法,讲得都很好,希望各地认真学习和借鉴。
一会儿,陈部长还要做重要讲话,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认识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重大意义2004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我国粮食连续八年获得丰收,现代农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成绩来之不易。
我国耕地资源有限,实现粮食增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关键是提高粮食单产,基础的基础是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改善农田灌排条件。
从这个意义上讲,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是实现粮食稳产增产、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发展现代农业的战略性举措。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基础设施特别是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水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都把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放在新时期水利改革发展重点任务的首位。
最近,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回良玉副总理指出,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当前农田水利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并对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近年来,特别是2009年启动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以来,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力度,与水利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农田水利建设步伐,一定程度上遏止了农田水利不断恶化的状况。
关于加强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办法
关于加强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园区各局室、村委由财政性或集体(包括政府基金与贷款、社会捐赠)资金投资尚未纳入政府采购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特指国家计委 3 号令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 万元以下),适用本办法。
具体包括:1、市政基础设施:道路、桥梁,给排水,土石方、桩基、绿化等工程的建设和维修。
2、公共事业项目:学校、医院、行政办公楼、养老机构、陵园等公共设施的改建、扩建、维修及装饰工程。
3、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农桥、排灌、驳岸、河道管理维护、堤防、土地平整等工程。
4、服务类项目:勘探、设计、代理、监理、评估等5、其他需纳入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工程建设管理领导组主要职责:负责对工程建设的立项、招投标方式的确定、筹集调度资金等重大事项的领导和协调。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府采购、项目管理与招投标领导组主要负责政府大宗物品采购、政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与招标投标工作,履行整个交易活动的管理、协调和监督,协调处理各项目管理工作组之间关系,保证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工程招投标小组主要职责:根据相关规定,对工程预算投资总额在50 万元以上(含50 万元)的招投标项目,报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落实招投标;对50 万元以下的招投标项目,依法组织自主招标。
工程现场管理小组主要职责:负责项目勘察、设计,自主或委托有资质部门编制工程预算;负责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负责工程质量、进度的检查、督促,包括隐蔽工程的验收,进场材料质量的验收,工程量签证等,并出具现场施工验收表;负责施工单位信誉度的监督检查,杜绝串标、围标及转包、分包等违规情况的发生;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浅谈加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的对策
2 . 2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资金投入
一
农村 小 型 水利 工 程维 护 管 理工 作 薄弱 的 一个 重 要 原 因 ,是维 是 要 充分 发 挥各 相 关 部 门的职 能 作用 ,逐年 增 加 以农 村小 护 资 金缺 乏 , 导致 水 利 部 门 、管 理人 员 、 农 民等 主 体无 法 进 一步 型 水 利工 程 的经 费投 入 ,提 高 补助 标准 。二 是利 用 国家 及 省 级财 加 强 管理 力 度 。 目前 ,虽然 国家 、 省一 级 政府 出台 了一 系 列 推进 政 的 资金 投 入 ,积 极 引 导企 业 、个 人 、 民间 组织 等 各类 社 会 资金
程 的管 护 工作 缺 乏 完整 、规 范 的制 度 ,政 府 、村 和农 民等 的责 任 不 明确 ,管 理混 乱 。 群众 存 在 “ 等 、靠 、要 ” 的思 想 ,主人 翁 意 识 淡 薄 。三 是管 理 不 力 。公益 性 小 型水 利 设施 无 管 理人 员 、无 经 费 ,部分 设施 年 久失修 和被 盗现 象严 重 。
摘要 :作 为 一个 水 资 源分 布极 不 均衡 ,同 时水 资源 又极 度 匮乏 的 国家 ,加 强水 利工 程 管理 ,促 进 水利 工 程 更好地 服 务 于社会 生 产 和 人 民生活 ,一直 是 国家管理 的一 项重 要 事 务。其 中 ,小型 农 田水利 工程作 为农村 经 济社会 发展的 重要 基础 设施 ,如何 做好 小型 农 田水 利工 程建 设和 管理 工作 ,确保 其安 全运 行 , 发挥 其 应有 的效 益 ,更是 社会 主 义新 农村建 设 的重要 组 成部 分 。本 文分析 了 目前农村 小 型水 利 工 程 管理 中存在 的 问题 ,并提 出 了加 强管理和 养护 工作 的建 议 与对 策 。
吉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库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库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10.06.29•【字号】吉水建管〔2010〕438号•【施行日期】2010.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吉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库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吉水建管〔2010〕438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水利局,各县(市)水利(水电、水务)局,厅直有关单位:加强水库工程管理工作,既是保证水库工程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又是充分发挥水库工程综合效益,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了解决工程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库工程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一、工程管理工作重要性全省现有1600多座大中小型水库,大多数水库兴建于上个世纪50-70年代。
受当时经济社会条件的影响,“三边”工程多、半拉子工程多,工程标准低、质量差,加上管理工作不到位,缺少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工程年久失修,为水库工程安全埋下了隐患。
近年来,由于国家加大了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投入,全省多数病险水库工程得到了加固和完善,水库工程状况得到了好转,进一步加强水库工程管理工作显得格外重要。
多年来,在各级水利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水库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水库工程管理方面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主要表现为:一是各级水行政部门对水库工程管理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长期存在“重建轻管”的问题。
二是管理责任不到位,方式陈旧,缺少现代化的手段和科学的管理方式。
三是不能及时兑现承诺,管理经费和养护经费不能足额到位,满足不了工程管理工作的需要。
四是行政执法能力不强,制度化、法制化建设不够完善,行业主导地位不能充分发挥。
这些问题的存在,阻碍了全省水库工程管理,影响了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
水库作为民生工程,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深受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水利工程【发文字号】浙水建[2007]74号【发布部门】浙江省水利厅【发布日期】2007.08.30【实施日期】2007.08.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浙江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水建〔2007〕74号)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水库工程建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及重要城镇、交通干线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工程一旦出险,破坏性、危害性极大。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库建设管理工作,保证全省水库工程建设顺利实施,针对目前全省水库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现就水库建设管理有关问题重申如下。
一、进一步建立和落实水库建设防汛、安全责任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省水库建设必须建立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建设防汛、安全责任制,全省各地要对正在实施和今后将要实施的所有大中型和重点小型水库的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清理检查,要逐库落实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三个责任人。
对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各地要按照我厅与各地市人民政府签订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央、省补助项目责任书的要求,从前期工作、建设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监督检查、施工期运行安全、信息报送、建后管护等九个方面,明确各方的职责,抓好落实工作。
同时,全省各地也要层层签订责任书,逐库落实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法人单位责任人和各项工作的职责。
二、切实加强前期工作。
一是认真抓好勘察设计工作。
项目法人要高度重视勘察设计等项目建设前期技术工作,要给予勘察设计单位合理的工作时间,保障相应的前期工作经费。
初步设计一定要做深、做实、做透。
做深,就是设计深度要够,要符合初步设计的技术规范,设计和审查都要严把质量关;做实,就是概算编制要实,设计要科学合理,工程量计算要实事求是,单价和定额取费要符合标准,严禁虚报冒领;做透,就是要把技术问题分析透,安全隐患分析透。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06.12.30•【文号】水人教[2006]593号•【施行日期】2006.12.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水人教[2006]593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强化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水利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与水利的同步协调发展,现对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水利全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通过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伤亡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但是,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些地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薄弱,安全制度建设滞后,与依法监管的要求不相适应;有的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不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仍有发生。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搞好水利安全生产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迫切需要,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和水利企业、事业单位的重要职责。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与水利的同步协调发展。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抗旱规划实施方案(2014-2016)》内小型水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抗旱规划实施方案(2014-2016)》内小型水库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7.04.29•【文号】办规计〔2017〕73号•【施行日期】2017.04.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抗旱规划实施方案(2014-2016)》内小型水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办规计〔2017〕73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为加快推进《全国抗旱规划实施方案(2014-2016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内小型水库建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建设主体责任。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督促地方政府强化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抓好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和奖惩措施,逐库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小型水库建设责任落实到位、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二、尽快落实地方建设资金。
截至2017年3月底,规划内小型水库地方建设资金落实率为69.2%,但广西、四川、陕西、甘肃4省(自治区)地方建设资金落实率不足30%。
请各地尤其是地方建设资金落实率低的省份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务必要抓紧商省级财政部门进一步落实小型水库省级财政资金;同时,督促市、县政府及时落实小型水库建设资金,保证工程建设资金需求。
对于市县财政较为困难的贫困地区,要适当增加省级财政资金补助比例,保证小型水库建设资金足额到位。
要督促地方进一步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资金效益充分发挥。
三、抓紧完成建设任务。
截至2017年3月底,310座小型水库中全面或主体完工的项目为94座,仅为规划任务的30%,建设进度滞后。
其中,山西、内蒙古、河南、湖北、广西7省(自治区)上报无项目完工;贵州、云南、广西、四川等4省(自治区)规划任务共195座,占规划总任务的63%,全面或主体完工项目仅52座。
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13.03.28•【文号】水建管[2013]169号•【施行日期】2013.03.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管[2013]1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财务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给予补助,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小型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
水利部、财政部研究提出了《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水利部财政部2013年3月28日附件: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近年来,各地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仍存在管护主体缺失、管护责任难以有效落实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
为加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以下简称2011年中央1号文件)的要求,现就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给予补助,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
水利设施管护制度
水利设施管护制度水利设施管护制度: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护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护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我县中小型水库、堰塘、泵站、灌区、末级渠道、小水池、农村分散供水工程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是与农业生产联系密切、农民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是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重要保障。
目前,全县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主体缺位、权责模糊、工程老化失修、效益衰减的状况比较突出,工程安全得不到保障,工程效益难以充分发挥,已不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全面推进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护机制改革迫在眉睫。
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一、改革的总体要求指导思想。
以明晰工程产权为核心,以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根本,以保证工程安全运行为前提,以落实管理权、搞活经营权为重点,放开建设权,出让资产权,转换经营权,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发挥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效益。
目标任务。
在全面核实查准全县现有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的基础上,通过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委托管理、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等多种方式,逐步建立起产权明晰化、投入多元化、服务社会化、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利设施管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使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得到明晰,经营方式得到搞活,管护责任得到落实,安全运行得到保障,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做到建、管、用相一致,责、权、利相统一。
力争到XX年12月底,全面完成全县现有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护机制改革工作任务。
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责权一致、有机统一的原则。
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
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
三是坚持尊重民意、维护权益的原则。
广泛征询群众意见,实行民主决策,改革中严格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是坚持政府扶持、民办公助的原则。
充分发挥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引导作用。
五是坚持统筹发展、持续利用的原则。
统筹规划和协调城乡水利发展和改革,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确保防洪、农业灌溉供水和生态环境安全。
临泉县小型水利工程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临泉县小型水利工程存在的问题及分析摘要:随着农业的不断发展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村水利工程也被逐渐重视起来。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做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确保其安全运行,发挥其应有效益,是节约水资源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临泉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没能充分发挥其作用,从而导致效益不高,管理不到位,小型水利工程出现了停滞和报废现象。
本文通过对临泉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调查,指出和分析了临泉县在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具体提出了一些有效措施,使得小型水利工程更好地服务于农村经济。
关键词:小型水利工程;分析;管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在农业乃至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和保障作用。
据统计,全县现有小涵闸119座,分布在我县6条骨干河道、75条大沟、5320条小沟和171km的防洪堤防上,农村桥梁共 1.3万座左右。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兴建,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的稳定发挥了巨大作用。
但经过多年的运行,一些工程老化失修,效益衰减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1存在问题及原因1.1小型涵闸管理经费投入不足,无法正常发挥效益我县的小型涵闸多兴建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大部分是边规划、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经过几十年的运行,老化、损毁严重,加之工程在建设时就有缺陷,老化、损毁问题就更加突出。
1.2生产桥梁损坏严重我县目前有中小桥梁14530座,均为上世纪七十代以后兴建的生产桥,大部分为砖拱桥。
由于当时设计标准低,加之年久失修,一些生产桥损坏。
主要原因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原来的生产道路大多变为交通路干道,因生产桥梁标准低,过往超载车辆增多,加剧了桥梁的损毁。
据调查,目前该县处在交通干道上的生产梁,其完好率在70%左右,不在交通干道的生产桥梁,也有不同程度的损坏,部分桥梁存在人畜通行安全隐患。
一事一议制度
关于完善一事一议民主管理制度促进小型农村水利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税费改革以后,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一事一议、民主管理成为新时期农村水利工作一项新的实践。
为了进一步完善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一事一议”民主管理的制度,促进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稳步健康发展。
根据中央2006年一号文件和国务院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关于规范和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工投劳有关政策的意见》的精神,现提出以下意见:一、进一步认识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一事一议、民主管理重要性(一)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政策体制、投入方式发生了新的变化,一事一议、民主管理已成为农村组织群众开展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的主要形式。
近几年来各地积极推行小型水利工程一事一议、民主议事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
实践证明,小型水利工程一事一议、民主管理制度是加快小型水利建设,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的好办法;是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好途径。
但是在一些地方在推进一事一议、民主管理过程中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同志不能按民主决策程序办事,决策不民主,筹资管理不透明;有的地方工作简单化,将“一事一议”变成固定的收费和筹劳项目;有的地方执行政策不严肃,筹资筹劳超出规定的限额,加重了农民负担;也有的村组干部怕麻烦、怕担责任,不议事或不敢议事,水利建设停滞不前。
对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规范一事一议、民主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根据当地的特点,认真研究规范一事一议、民主管理的办法和措施,逐步建立起适应时代要求、促进农田水利发展的新机制。
二、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一事一议、民主管理的基本原则(二)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
要围绕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以及新农村建设主题,从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最急需,受益最直接的项目入手,重点解决农户一家一户想办而办不了、办不好的事,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条件。
(三)以民主管理为基础。
农民群众是主体,要依照村民“自愿互助、共同协商、民主决策”和“自力更生、量力而行”的要求,引导群众开展“一事一议,民主管”,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对策建议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对策建议一、前言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一直是我国农村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农村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水平、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等方面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本文旨在探讨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建议,以期帮助各地面对当前问题采取合理措施,推动农田水利建设的持续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1、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力度不足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发展历史较长,但其建设的速度和规模还远远满足不了实际需求,主要表现在资金投入、技术支持和人力资源等各个方面都存在不足。
特别是当前农田水利建设的融资难、技术难等问题更加严重,导致农村地区水利设施现代化程度低,耕地灌溉问题难以得到根本性解决。
2、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水平落后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乡村人口的减少,新农村建设的间接影响,使得农村地区的建设、管理水平整体上仍然落后于城市地区。
成千上万的小农村,许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都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已经造成了很多的耕地荒芜、收成减少等问题,生产收益和农民的收入水平难以满足实际需要。
3、小型农田水利管理体系不健全小型农田水利管理体系是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一个健全、完善的管理体系可以有效地提高建设效率和管理水平。
但现在我们面临的问题是,小型农田水利管理体系不健全、管理人员不足、机制不完善成为了制约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规模和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对策建议1、加强资金保障,尤其要加大政府投入力度。
小型水利建设一般无法吸引大型企业,所以政府资金的投入非常关键,各级政府应确保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到位,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政府应该积极向国际贷款机构、发展银行、地方政府和企业筹集建设资金,并加长小型水利建设的贷款期限,减少延迟还款的风险。
2、加强技术支持目前,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技术仍比较落后,导致建设的效益很难发挥。
为了提高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质量、安全性和使用寿命,必须加强技术支持,探索新的技术方案,设计出适合各地区的灌溉和水利设施。
我国小型水库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
综上所述,提高我国小型水库的管理水平是刻不容缓的一项工作,需要我们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做好水库的安全管理、调度管理、环境管理以及队伍管理,保证小型水库整体效益达到预期目标。
参考文献:
[1]谭政.关于我国水库运行管理方式的探讨[J].人民长江.2018,3(10):216-217.
[2]杨如香.小型水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农业科技与信息.2019,11(07):94-95.
2.2规范小型水库调度管理
在调度管理中,科学合理的防洪预案是提高水库管理水平的重要方式之一。因此,在小型水库的年度调度运用中,应严格执行上级发布的调度指令,做好水库区域水情信息的收集和记录,同时,管理人员还应保证水库的通信始终保持在畅通的条件下,才能及时地接受上级指令或者与水库管理相关的各类信息。审批部门应加强小型水库年度调度工作的审批力度,确保水库调度工作能够在科学安排对策
加强小型水库的管理是我国水利建设中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就小型水库管理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同时提出对策,以减少水库安全事件的发生,让我国小型水库管理更在更为科学化的指导下发展。
1小型水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安全隐患问题突出
我国的小型水库大部分建成时间过久,并且在20世纪中,由于修建水库的技术能力有限,造成水库设计、施工等一些列环节都可能出现质量问题,影响后期小型水库的使用,这是我国许多水库工程先天不足的重要原因[1]。因此,此类小型水库多施工标准不高,容易引起坝体渗漏、输水洞受损等问题,加之后期水库养护工作并未实施到位,金属结构发生变形、漏水等问题是十分常见的。其次,有的水库在除险加固的操作环节中出现纰漏,也会为水库管理增加安全隐患。此外,水库管理单位为了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在水库周边修建许多违章建筑,进行鱼产养殖、种植等产业,也危害了水库的活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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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
建设与管理力度的建议
九三学社广元市元坝支社委员会
近年来我区水利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多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但是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方面还存在一定不足,主要表现在:以山坪塘为代表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由于产权制度改革不完善、不彻底,产权不明晰,群众缺乏建管积极性,体制内外的投入均不足,导致设施年久失修或震损未修复,病害严重,多数山坪塘带病运行,目前较完好能正常运行的山坪塘只有1650余口,仅占全区山坪塘总数的24.71%。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地域分布不均,远离交通干线的乡镇投入较少,存在结构性工程缺水情况。
水利投资的多元化,使得部分小型水利设施的建设质量监管不到位。
“最后一公里”渠系不配套现象普遍存在,群众引水战线长、用水浪费大、成本高,使得用水效率低下,影响群众对水利设施投入的积极性,制约了全域灌溉的进程。
通过认真调研,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加强领导形成会商机制统筹实施小农水项目。
区农田水利建设指挥部要切实履行领导协调职能,进一步充实成员单位,将发改、财政、农委、水务、农业、林业、国土资源、烟草、科技、移民、旅游等部门纳入指挥部,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定期会商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农村建设、烟水配套等小型农田水利相关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从规划之初就要对各部门的涉水项目进行统筹安排、
有机结合,使水利项目服务民生、服务产业,充分发挥涉水项目的整体效益。
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水利投融资体系。
要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进一步提高水利建设资金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
要在土地出让、砂石资源出让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小农水项目建设。
以组建水利投资公司为契机,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渠道、长期稳定增长的水利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广泛参与,引导群众积极投资投劳,统筹资源,整合资金,形成整体规模效应。
进一步完善小农水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抓住实施中央财政小农水项目、全省再造一个都江堰、秦巴山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的机遇,结合我区2010年水利普查的成果,一是要因地制宜,蓄引提拦结合,在投入较少、水利基础设施差的偏远乡镇新建一批骨干山坪塘、石河堰、提灌站等小型水利工程,解决水利工程分布不均的结构性缺水问题,尽快实现全域灌溉的目标。
二是要重点整治维修灌溉面积在50亩以上的村社“当家堰塘”,消除病害,发挥其区域内骨干水利工程的作用。
三是要加快实施小型水利工程渠系配套及末级渠系硬化改造项目,切实解决“卡脖子”和“最后一公里”渠道不配套的突出问题。
四是要积极实施节水灌溉项目,发展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水利设施灌溉效益,进一步加大农业节水力度。
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小农水建设责任。
区水务局要根据已形成的规划,分乡、分村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将新建小水利和病害整治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村、社。
乡镇人民政府要负责宣传、发
动、组织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在全区范围掀起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热潮。
基层水务站要配合村社做好经济、科学、实用的新建和整治维修技术方案,明确具体的工程标准和要求。
村社干部要通过“一事一议”组织群众参与小水利新建和病害整治,并把筹资、投劳、投工任务落实到户到人头,确保目标明确、责任到位。
进一步分类明晰小农水工程产权体系。
全区现有在册山坪塘6677口,总蓄水能力2608万立方米,1996年至1998年,全区虽开展了大规模的山坪塘拍卖工作,但成效不显著,真正产权明晰的山坪塘仅500余口。
为提高群众对山坪塘等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积极性,再次明晰山坪塘等小型水利工程的产权确有必要。
建议对受益户较多或跨社的“当家塘”,其产权原则上落实给村社集体或用水户协会;对受益户较少的山坪塘,以拍卖的方式确定产权给联户或单个农户;非政府投资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归投资人所有。
由区水务局编制统一制式的管护责任书,在颁发产权证的同时,由村社或乡镇与产权人签订管护责任书,进一步落实管护责任。
进一步充实完善小型农田水利人才队伍。
要加大引进高素质农田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的力度,解决水利人才断档的问题。
加大对基层水利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培养一批懂专业、善管理、能吃苦的农田水利发展复合型人才。
进一步健全乡镇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强化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水利科技推广等公益性职能,所需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
有条件的地方,按照“一村一人”或“一村多人”的模式,逐步建立村级水务员制度,发挥村级水务员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计划上报、建设管理、质量监督、施工
管理、工程验收、信息传递、检测巡查、情况汇报、政策宣讲等方面的作用。
进一步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质量监管。
要强化项目管理。
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安全管理要求高、投资规模大的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应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抢险救灾等应急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经批准后可简化建设程序,加快建设进度。
申请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均应先落实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主体,明确管理维护责任。
管理维护责任不落实的,财政资金不予支持。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应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确保建设质量。
全面推行农民质量监督员制度,建立适合小型农田水利特点的、政府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的质量监督机制。
进一步抓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考核验收。
严格执行《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建管规定,区水务局归口管理全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严格报批、建设和竣工验收程序,未取得立项、建设报批手续的小农水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小农水项目完工后,由区水务局牵头,抓紧组织竣工验收,尽快交付使用。
进一步完善小农水工程建设绩效考核办法,对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投入、项目整合、资金管理、实施效果以及管护机制等进行全面考核,建议每半年组织一次公开考核评比,量化打分,根据分值进行资金安排。
以农民出资出劳为主、农民直接受益的小农水建设项目,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以民办公助方式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建设的意见》规定,推行民办公助,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奖励资金以考核评比分值按比例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