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运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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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厂运行管理规定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某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在发电生产运行管理工作中的行为,提高发电企业的运行管理水平,健全责任制,保证发电设备能够在安全,经济,可靠,环保的良好状态下运行,根据发电企业的生产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直属,全资,控股发电企业(发电厂或发电公司,以下全部简称“发电厂”)。
第三条发电厂运行管理的任务与目标
*电力生产的安全和效益,主要是通过发供电运行实现的,运行工作是电力生产的第一线。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都应坚持检修为运行服务,各项工作为生产服务的观点。
*运行管理是发电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发电厂运行管理工作就是通过发电厂对运行生产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保证发电生产的安全、经济、可靠、环保,实现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最大化。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调动和发挥发电厂运行人员的积极性,合理利用资源,努力降低消耗,保证电能、热能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用电、用热的需要。
第四条发电厂运行管理工作的要求:
(一)有一个政令畅通,密切配合,求实高效的运行生产指挥和管理系统。
(二)有一套健全、行之有效、符合现场实际的运行规章制度和完善的基础工作。
(三)有一支政治觉悟和文化、技术素质高、热爱运行工作,相对稳定的运行队伍。
(四)有一个文明、良好的运行生产工作秩序和环境。
(五)运行各项安全、经济指标达到或接近国内同类型设备的先进水平。力争达到国际同类型设备的先进水平。
第一章运行生产指挥系统和管理系统
第一条各发电厂厂长对本厂的运行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必须
重视运行工作,经常深入现场进行督促和检查,掌握主要设备系统的运行
情况及存在问题,掌握运行方面领导人员和主要技术骨干的配备情况及存在问题,参加生产调度会议,及时协调全厂各部门为运行生产服务。
第二条各发电厂生产副厂长是运行生产工作的直接领导者,(其职责
分工由各企业自行制订)。并配备一名运行副总工程师,主抓运行方面的
技术管理工作(其职责、权限由各厂明确制订)。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应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贯彻电力生产的方针、政策,批准运行生产方面的各项规程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和督促实施。
(二)健全以值长为首的现场生产指挥系统,批准其职责和权限,并及时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三)主持生产调度会议,全面掌握运行生产情况,及时指挥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解决生产上存在的问题。
(四)经常深入现场,掌握主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夜巡、特巡和监督性巡视。
(五)经常了解生产管理部门及运行车间(部)对运行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并予以评价和做出改进工作的指示。
(六)每月主持召开一次运行分析会议,每半年主持召开一次运行管理工作会议,总结分析工作情况,部署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七)参与审批运行工作的领导人员、技术管理人员及主要岗位的值班人员的调配,主持对值长的独立值班考试。
(八)审批运行生产计划、运行方式和全厂性的系统图,审批重要的热工及厂属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整定方案,审批重大的特殊试验方案,并主持该项试验。
(九)审批运行年度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审批全厂性的反事故演习方案,并主持进行演习和做好总结评价。
(十)主持重大的或复杂的运行情况调查分析和全厂性的安全大检查活动。
第三条各企业生产技术部门都要承担运行生产技术管理的职责。生产技术部门应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参加生产调度会议,汇报运行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按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的指示,组织、协调有关生产车间予以完成。
*组织编制、修订、审核现场运行规程、运行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全厂性的系统图等,划分运行各专业的设备管辖范围及职责分工,并督促执行。
*组织编制、修订、审核现场岗位运行日志及各种原始记录的格式和内容,并对主要记录和数据每天审阅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组织编制运行生产工作计划。
*参加运行方式和热工、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整定方案的审查。组织制订和审核重大的特殊试验方案,并参加该项试验。
*组织全厂性的运行分析会议,运行管理工作会议,主持专业性的运行分析会议,并提出分析报告。
*编制或审核电厂的运行月报和总结报告,审核各种运行技术专题报告。
*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写出事故技术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