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格:对心灵的拷问,永远没有标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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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格:对心灵的拷问,永远没有标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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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肉体和痛苦是同义词。如果选择了邪恶而得不到惩罚,选择了正义而得不到酬报,那怎么可能还有什么自由选择呢?在所有这一切苦难的后面,是上帝无限的仁慈。——辛格世界是一座巨大的屠场,一个庞大的地狱。……世界上有这么许多苦难,唯一的补偿是生活中小小的欢乐、小小的悬念。——辛格一内心的摇摆一九0四年,艾萨克·巴什维斯·辛格出生于波兰,一九四三年加入美国藉,一九七五年因为“他的充满激情的叙事艺术,这种既扎根于波兰人的文化传统,又反映了人类的普遍处境。”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少时的辛格是被父辈
寄予厚望的,因为祖辈都是“拉比”的缘故,当然也希望小辛格成为理所当然的接班人。可是,小辛格却在年长自己十一岁的哥哥的影响之下,终究脱下了拉比的衣袍,走向了成为一名伟大作家的道路。虽然在表面上脱下了拉比的衣袍,但是从小受到的教育和生活环境,却在辛格内心留下深刻地难以磨灭的印象。他熟悉犹太人圣典里许多仪式,并且熟知那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波兰犹太人的一切细小情节。这些宝贵的财产,为他后来创作打下了深厚的生活基础,让他可以熟练地撰写出他所需要的一切场景。有益处当然了带来相应的“坏处”。从小受到犹太圣典的教育,这些传统理念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辛格的言行举止,当他生活在犹太区时,这种和现实的冲突并不强烈,当他来到美国之后,日新月异发展的现代生活理念,开始强烈地冲击着辛格的生活信念与行为准则。他一边享受着现代科技改变生活所带来的愉悦,一边又在内心不断接受犹太圣典地拷问,传统的许多信仰开始被转变,自觉或不自觉之中,辛格成为了一个先驱者,梦想在现代和传统中找到更好地整合方案。然而,辛格的传统早就不再是原来的传统,在漫长的时代历练之下,辛格已经由虔诚地“信仰上帝”转变为对上帝的怀疑;他犹豫不决,思想都仿佛钟摆一样来回不停地摇摆着。他经受着这种看不见的焦灼,内心蕴藏着许多语言想要说给他人,更多地,大概是想说与自己的内心听吧。——看,那个人既像个傻瓜,又像个
哲学家,更像一个变幻莫测的魔术师!
二傻瓜——传统观念的坚持者一九五三年,辛格在内心地诱导之下,发表了《傻瓜吉姆佩尔》。辛格的传统理念化身为主人公吉姆佩尔,不断遭受着代表残酷现实的小镇弗拉姆波尔的激烈冲击。吉姆佩尔从小被人愚弄,被赠送七个带有侮辱性的绰号,并且在成人之后,遭到逼迫娶了可以称之为“荡妇”的。这个女人嫁给吉姆佩尔之后,接连生产六个孩子,这些孩子都是她和别的男人生的,没有一个是属于吉姆佩尔的。对于一个正常的男人来说,这不啻最大的侮辱。吉姆佩尔也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他那原本坚定的信仰开始慢慢坍塌,上帝在悄悄隐退,而魔鬼缓缓向他的内心潜入。“吉姆佩尔”在这里毕竟不是孤立存在的,他本身代表着作者辛格对人生的思考。他所有的“侮辱和损害”,都代表着外部环境对当事人内心不同程度的摧毁,至于能够保留一些什么而存在下来,恐怕只有作者本人才会知道,然而其知道的并不一定比“吉姆佩尔”会多多少,因为有一句话叫“当局者迷”。吉姆佩尔毕竟是圣者基础深厚,面对各种不同强度的外部消极影响,很快就摆脱掉这些可怕的能够令人毁灭的“魔鬼”,因为他知道:“但是我决心永远相信人家对我说的话。不相信又有什么好处?今天你不相信你的老婆,明天你就会不相信上帝。”事实上,这正是作者对人生思考之后的沉重回答。因为:“圣书上写着,做一生傻瓜也比作恶一小时强。”“肩膀是上帝
造的,负担也是上帝给的。”是的,上帝永恒存在于他们的心中,让他们学会大智若愚。
三哲学家——理性观念的继承者身处现代环境之中的辛格,不断在现实和传统中间徘徊。现实里的一切新鲜事物就像“魔鬼”一样诱惑着,勾引着,让虔诚的信仰开始向不可知地倾斜。来势凶猛的现实周边,洪水一般淹没着曾经驻扎于辛格内心里的那些传统观念。这种滋味,百般折磨着辛格的信念,让他必须重新开始思考:在当前环境之下,如何协调好传统观念与现实环境的各种冲突。于是,《市场街的斯宾诺莎》这篇短篇小说便应运而生。小说里的菲谢尔森博士便成为辛格的代言人,开始再次面对现实做出应有的探索与思考。菲谢尔森博士三十年潜心研究斯宾诺莎的《伦理学》,每一个命题,每一个论证,每一个推论,每一个注解,他都能背出来。他把自己关在阁楼上,脱离现实生活,沉寂于斯宾诺莎的“道德和幸福是同一性的,一个人最符合道德的行为,就是尽情享受并不违反理性的乐事”中。然而“桃花源”再美好,也只能存在于文字之中,就像大众所必须承认的那样: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并且不管你愿意不愿意,现实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残酷性。菲谢尔森博士安逸三十年的平静生活,马上就开始崩溃,因为人毕竟是充满着欲望的动物,没有什么可能让人得到最终的满足。战争机器开始转动,整个世界变得动荡不安。菲博士赖以生存的生活费用
也遭到了危机,被迫断灭了。但是天无绝人之路,生命垂危的菲博士突然得到了转机,上帝好像转变了性子,为本来孤身多年的他安排了一场突如其来的姻缘。邻居黑多比像一个天使降临而来,解救了菲博士于危难之中。最终,菲博士按照犹太礼仪娶了黑多比,并且天性复苏,体味到“性”之乐事。在小说的最后,菲博士忽然感喟:“神圣的斯宾诺莎啊,宽恕我吧。我变成一个傻瓜啦。”在众人眼中有些像异教徒的菲博士,却对黑多比确信地说,他感觉到了上帝的存在:“上帝无所不在,在会堂里。在市场上。就在这间房子里。我们自己也就是上帝的一部分”。事实上,在此的菲谢尔森博士只是一个代言人罢了,他只是明确地传达了作为作者的辛格所要阐释的一个理念。固然辛格在他的诸多小说作品之中都存在着一个“上帝”,然而这个“上帝”只是属于辛格一个人的,已经远远超脱于传统意义上的那个“上帝”。这个“上帝”其中的象征意义,已经成为了一种文化符号而存在。
四魔术师——回归传统的叛逆者纵观辛格所有小说作品,就能够很好地发现,他的信仰一直在徘徊,时而坚信着上帝确实存在,时而又怀疑着上帝的作用。他常常借用小说中的人物之口,不断询问:“如果以色列人是上帝的选民,为什么非犹太人要揍犹太人呢”,“如果上帝是仁慈的,为什么孩子要死去呢”,“你们笔下瞎写的那个上帝他在哪儿?他是杀人犯,不是上帝”,“老百姓已经祈祷快二千年了,可救世主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