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奖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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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试行)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2]35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机构
1、学校成立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和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评审工作,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下设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负责起草实施细则、名额分配方案,汇总、审核上报材料以及完成领导小组布置的相关工作。
2、各学院成立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各学院的主要领导任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二、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参评对象及条件
1、参评对象: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非在职三、四年级博士研究生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委托培养和人事档案不在学校,以及延期毕业的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在第三年可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在同一时期最多只能获得一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评选条件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二)申请人基本标准:
1)学习成绩位于所在学院前30%,各科平均分75分以上(含75分),无补考课程;
2)CET-6通过或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
3)科研能力由各学院按照学科特点自行制定规则评定,重点应考虑有创新度的科研成果。博士生至少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1篇SCI论文及以上,或者在本专业研究领域具有同等贡献;硕士生应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学术活动等方面表现优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科研成果认定时间为申请人自入学起至参加评审当年8月31日,科研成果中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或指导老师排名第一(申请人排名第二),专利必须是总排名前二、学生排名第一;
4)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良好的生活习惯,积极参加劳动、卫生等公益活动,所在宿舍卫生状况好;
5)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锻炼活动、研究生科技论坛、“创新杯”、“挑战杯”、数模竞赛等科技学术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
6)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关心集体。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积极参与和支持研究生会工作,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运动会等体育活动,身心健康,表现出色。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在校期间受到各类处分;
2)在校期间,在考试、论文写作和就业过程中有违诚信行为;
3)所在宿舍卫生状况较差或违章使用电器。
四、评审程序
1、名额分配:学校根据江苏省分配名额按各学院参评人数进行分配。
2、个人申请:由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核实。请各研究生在发表文章的后面标上SCI、EI或者核心字样,是SCI检索的论文请标明影响因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各栏目按要求填写,其中推荐意见由研究生本人的指导教师负责填写。具体填写要求见附件2。
3、学院初评: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所在学院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初步评审,等额确定获奖研究生名单后,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
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内有异议者,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公示无异议后,各评审委员会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含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汇总表(包括《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3)、《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等材料(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各一份)上报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组。
4、学校评审: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组授权校研究生院思政与管理办公室汇总申报材料,由评审工作组进行审定,投票确定终审结果,报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批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表彰与奖励
1、学校对获奖研究生予以表彰,将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存入研究生学籍档案,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学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按奖励标准一次性发放给获奖研究生。
六、附则
1、各培养单位依据本办法制定评审细则(要求不得低于本办法),报校研究生院备案。
2、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3、本办法从2013年开始实施。
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
附件3: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附件4: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5: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民族入学时间基层单位专业攻读学位学制学习阶段
□硕士
学号
□博士
身份证号
申请
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