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物价局关于减半征收物业综合服务费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 1 合肥市物价局关于减半征收物业综合服务费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地产企业

【发布部门】合肥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9.07.01

【实施日期】2009.05.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合肥市物价局关于减半征收物业综合服务费的通知

全市各物业服务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