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制作合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施工图制作协议
发包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发包方委托设计方承担工程设计及施工图制作,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设计施工图制作依据:
1.1、发包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1.2、发包方给施工图制作方提供相应手绘图纸或施工图制作
指导人员。
1.3、发包方向施工图制作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1.4、发包方向施工图制作方交付的施工图制作文件、份数、
地点及时间。
第二条费用:
2.1 双方商定,本合同的施工图制作费为人民币__ _万
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2.2 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施工图制作费,则双方在初步施工图
制作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施工图制作概算核算施工图制作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设计调整,则施工图制作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三条支付方式:
3.1 本合同生效后2天内,发包方支付施工图制作费总额的
50%,计___ __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施工图制作费)。
3.2 施工图制作提交50%发包方支付施工图制作费总额的45%
计__ _元,
3.3 施工图完成后,发包方壹次结清施工图制作费剩余款
计元,不留尾款。
第四条双方责任
4.1 发包方责任
4.1.1 发包方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施工图制作方提交基础设计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施工图制作方应按发包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的进度制作施工图,如发包方提交的基础设计资料及方案的时间延迟,施工图制作方规定的交付施工图纸时间相应顺延。
4.1.2 发包方变更委托施工图制作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施工图制作方施工图制作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方应按施工图制作方所耗工作量向施工图制作方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方已同意,施工图制作方为发包方所做的各项施工图制作工作,发包方应支付相应施工图制作费。
4.1.3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施工图制作方未开始施工图制作工作的,不退还发包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施工图制作工作的,发包方应根据施工图制作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施工图制作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施工图制作费的全部支付。
4.1.4 发包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施工图制作方施工图制作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施工图制作方有权推迟施工图制作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4.1.5 发包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施工图制作方支付施工图制作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施工图制作方提交施工图制作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10天以上时,施工图制作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方。发包方的上级或施工图制作审批部门对施工图制作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方均应支付应付的施工图制作费。
4.1.6 发包方要求施工图制作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施工图制作文件时,须征得施工图制作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施工图制作周期,且发包方应支付赶工费。
4.1.7 发包方应为施工图制作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4.2 施工图制作方责任
4.2. 1施工图制作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图制作,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方交付施工图制作文件(出现4.1.1、4.1.2、4.1.4、4.1.5规定有关交付施工图制作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施工图制作文件的质量负责。
4.2.2 施工图制作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年。
4.2.3 负责对外商的施工图制作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日的施工图制作联络工作。
4.2.4 由于施工图制作方原因,延误了施工图制作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施工图制作费的千分之二。
4.2.5 合同生效后,施工图制作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施工图制作方应双倍返还发包方已支付的定金。
4.2.6 施工图制作方交付施工图制作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施工图制作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施工图制作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施工图制作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方及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图制作交底、处理有关施工图制作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施工图制作方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如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要求施工图制作方上工地进行咨询服务,按元/次。
第五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仲裁:
本建设工程施工图制作合同发生争议,发包方与施工图制作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7.1 发包方要求施工图制作方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
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7.2 施工图制作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7.3 本工程项目中,施工图制作方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方需要施工图制作方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7.4 发包方委托施工图制作方配合引进项目的施工图制作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施工图制作任务的施工图制作方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方支付。
7.5 发包方委托施工图制作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7.6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7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发包方__________份,施工图制作方___________份。
7.8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7.9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10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方名称:(盖章)施工图制作方名称:(盖章)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