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授权使用证明
公司,决定将已承租的下述房屋,位于河北省三河市号商铺,面积为83.05平方米,无偿提供给有限公司三河燕郊分公司作为经营场所使用,期限由2018年2月24日起至2020年12月19日止。
特此证明。
公司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