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1. 总则1.1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地基基础的设计。
特殊工程的地基基础设计,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使用。
1.2 目的本规范的目的是确保建筑物的安全、经济和合理使用,提高设计质量,降低工程造价,保护环境,提高建筑物的使用寿命。
1.3 基本原则1.3.1 安全性原则:确保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地基基础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避免地基基础失稳或破坏。
1.3.2 经济性原则:在满足安全性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地基基础的设计和施工成本。
1.3.3 合理性原则: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地质条件、施工条件等因素,合理选择地基基础类型和设计方案。
1.3.4 环保原则: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环境的破坏,保护生态环境。
2. 地基基础设计的基本要求2.1 地基基础设计应考虑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荷载特性、地质条件、施工条件等因素。
2.2 地基基础设计应满足建筑物的承载能力、稳定性和变形控制要求。
2.3 地基基础设计应合理选择基础类型、基础埋深、基础尺寸等参数。
2.4 地基基础设计应采取有效的施工措施,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2.5 地基基础设计应进行必要的工程地质勘察,获取地质条件、地下水位等基础资料。
2.6 地基基础设计应进行必要的试验和检测,验证设计参数和施工质量。
3. 地基基础设计的基本方法3.1 地基基础设计应根据地质条件和荷载特性,选择合适的计算方法,如:极限平衡法、弹性理论法、极限变形法等。
3.2 地基基础设计应进行必要的计算分析,如:承载能力计算、稳定性计算、变形计算等。
3.3 地基基础设计应进行必要的方案比较,选择最优设计方案。
3.4 地基基础设计应考虑施工条件,合理选择施工方法,如:基坑开挖、基础施工、桩基施工等。
3.5 地基基础设计应考虑环境保护,采取必要的措施,如:防渗、降水、支护等。
4. 地基基础设计的主要类型4.2 深基础:适用于荷载较大、地质条件较差的建筑物,如:桩基础、沉井基础等。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doc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0年1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通知(89)建标字第144号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要求,由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工业与民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TJ7—74进行了修订,改名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为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工业与民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TJ7-74于一九九一年六月三十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负责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八九年三月二十七日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通知的精神,由我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科研、设计、勘察单位和高等院校,对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TJ7—74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修订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调查总结了近年来国内的科研成果和工程实践经验,提出修订稿,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地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反复修改,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八章和十六个附录,对原规范作了较大的补充和修改,主要内容有:一、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的要求,规定了设计原则和计算方法。
按照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通用符号、计量单位和基本术语》GBJ83—85的规定,修改了符号、计量单位和基本术语。
二、对土的分类和描述作了部分修订,规定了砂土的下限,增加粉土一类,修订了红粘土的定义。
三、增加用岩石单轴抗压强度确定岩石地基承载力的方法。
取消老粘土和新近沉积粘性土的承载力表,增加粉土承载力表,修订了红粘土承载力表,采用数理统计方法确定土的工程特性指标。
四、修订中国季节性冻土标准冻深线图,补充了不同冻胀类型地基防冻害措施。
GB50007-2002_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了在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第1.0.2条地基基础设计,必须坚持因地制宜,说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对于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膨胀土以及在地震和机械振动荷载作用下的地基基础设计,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第1.0.4条采用本规范设计时,荷载取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基础的计算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的规定.当基础处于侵蚀性环境或受温度影响时,尚应符合国家且行的有关强性规范的规定,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第2章术语和符号2.1 术语第2.1.1条地基subgrade foundation soils为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第2.1.2条基础foundation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第2.1.3条地基承载力特征值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指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第2.1.4条重力密度(重度)gravity dansity unit weight单位体积岩土所承受的重力,为岩土的密度与重力加速度的乘积.第2.1.5条岩体结构面rock disconrinuity structural plane岩体内开裂的和易开裂的面.如层面,节理,断层等.又称不连续构造面.第2.1.6条标准冻深standard forst penetration在地面平坦,裸露,城市外的空旷场地中不少于10年的实测最大冻深的平均值.第2.1.7条地基变形允许值allowable subsoil deformation为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而确定的变形控制值.第2.1.8条土岩组合地基soil-rock composite subgrade在建筑地基(或被沉降缝分隔区段的建筑地基)的主要受力层范围内,有下卧基岩表面坡度较大的地基;或石密布并有出露的地基;或大块孤石或个别石出露的地基.第2.1.9条地基处理ground treatment指为提高地基土的承载力,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而采取的人工方法.第2.1.10条复合地基composite subgrade composite foundation部分土体被增强或被置换,而形成的由地基土和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的人工地基.第2.1.11条扩展基础spread foundation将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通过向侧边扩展成一定底面积,使作用在基底的压应力等于或小于地基土的允许承载力,而基础内部的应力应同时满材料本身的强度要求,这种起到压力扩散作用的基础称为扩展基础.第2.1.12条无筋扩展基础non-reinforced spread foundation由砖,毛石,混凝土或毛石混凝土,灰土和三合土等材料组成的,且不需配置钢筋的墙下条形基础或柱下独立基础.第2.1.13条桩基础pile foundation由设置于岩土中的桩和联接于桩顶端的承台组成的基础.第2.1.14条支挡结构retaining structure使岩土边坡保持稳定,控制位移而建造的结构物.第2章术语和符号2.1 术语第2.1.1条地基subgrade foundation soils为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第2.1.2条基础foundation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第2.1.3条地基承载力特征值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 指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第2.1.4条重力密度(重度)gravity dansity unit weight单位体积岩土所承受的重力,为岩土的密度与重力加速度的乘积.第2.1.5条岩体结构面rock disconrinuity structural plane岩体内开裂的和易开裂的面.如层面,节理,断层等.又称不连续构造面.第2.1.6条标准冻深standard forst penetration在地面平坦,裸露,城市外的空旷场地中不少于10年的实测最大冻深的平均值.第2.1.7条地基变形允许值allowable subsoil deformation为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而确定的变形控制值.第2.1.8条土岩组合地基soil-rock composite subgrade在建筑地基(或被沉降缝分隔区段的建筑地基)的主要受力层范围内,有下卧基岩表面坡度较大的地基;或石密布并有出露的地基;或大块孤石或个别石出露的地基.第2.1.9条地基处理ground treatment指为提高地基土的承载力,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而采取的人工方法.第2.1.10条复合地基composite subgrade composite foundation部分土体被增强或被置换,而形成的由地基土和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的人工地基.第2.1.11条扩展基础spread foundation将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通过向侧边扩展成一定底面积,使作用在基底的压应力等于或小于地基土的允许承载力,而基础内部的应力应同时满材料本身的强度要求,这种起到压力扩散作用的基础称为扩展基础.第2.1.12条无筋扩展基础non-reinforced spread foundation由砖,毛石,混凝土或毛石混凝土,灰土和三合土等材料组成的,且不需配置钢筋的墙下条形基础或柱下独立基础.第2.1.13条桩基础pile foundation由设置于岩土中的桩和联接于桩顶端的承台组成的基础.第2.1.14条支挡结构retaining structure使岩土边坡保持稳定,控制位移而建造的结构物.第3章基本规定第3.0.1条根据地基复杂程度,建筑物规模和功能特征以及由于地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影响正常使作的程度,将地基础设计分为三个设计等级,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表3.0.1选用.地基基础设计等级表3.0.1第3.0.2条根据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度,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2.所有建筑物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均应按地基变形规定;3.表3.0.2所列范围内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可不作变形验算,如有下列情况时,仍应作变形验算;1)地基承载力标准值小于130kPa,且体型复杂的建筑;2)在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时;3)软弱地基上的相邻建筑如距离过近,可能发生倾斜时;4)相邻建筑距离过近,可能发生倾斜;5)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自重固结未完成时。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1 总则1.0.1 为了在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
对于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膨胀土以及在地震和机械振动荷载作用下的地基基础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应专业标准的规定。
1.0.3 地基基础设计,应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
1.0.4 建筑地基基础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地基Subgrade, Foundation soils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2.1.2 基础Foundation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
2.1.3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段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
2.1.4 重力密度(重度)Gravity density, Unit weight单位体积岩土体所承受的重力,为岩土体的密度与重力加速度的乘积。
2.1.5 岩体结构面Rock discontinuity structural plane岩体内开裂的和易开裂的面,如层面、节理、断层、片理等,又称不连续构造面。
2.1.6 标准冻结深度Standard frost penetration在地面平坦、裸露、城市之外的空旷场地中不少于10年的实测最大冻结深度的平均值。
2.1.7 地基变形允许值Allowable subsoil deformation为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而确定的变形控制值。
2.1.8 土岩组合地基Soil-rock composite subgrade在建筑地基的主要受力层范围内,有下卧基岩表面坡度较大的地基;或石芽密布并有出露的地基;或大块孤石或个别石芽出露的地基。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1 总则1.0.1 为了在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
对于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膨胀土以及在地震和机械振动荷载作用下的地基基础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应专业标准的规定。
1.0.3 地基基础设计,应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
1.0.4 建筑地基基础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地基Subgrade, Foundation soils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2.1.2 基础Foundation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
2.1.3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段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
2.1.4 重力密度(重度)Gravity density, Unit weight单位体积岩土体所承受的重力,为岩土体的密度与重力加速度的乘积。
2.1.5 岩体结构面Rock discontinuity structural plane岩体内开裂的和易开裂的面,如层面、节理、断层、片理等,又称不连续构造面。
2.1.6 标准冻结深度Standard frost penetration在地面平坦、裸露、城市之外的空旷场地中不少于10年的实测最大冻结深度的平均值。
2.1.7 地基变形允许值Allowable subsoil deformation为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而确定的变形控制值。
2.1.8 土岩组合地基Soil-rock composite subgrade在建筑地基的主要受力层范围内,有下卧基岩表面坡度较大的地基;或石芽密布并有出露的地基;或大块孤石或个别石芽出露的地基。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了在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第1.0.2条地基基础设计,必须坚持因地制宜,说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对于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膨胀土以及在地震和机械振动荷载作用下的地基基础设计,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第1.0.4条采用本规范设计时,荷载取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基础的计算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的规定.当基础处于侵蚀性环境或受温度影响时,尚应符合国家且行的有关强性规范的规定,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第2章术语和符号2.1 术语第2.1.1条地基subgrade foundation soils为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第2.1.2条基础foundation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第2.1.3条地基承载力特征值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指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第2.1.4条重力密度(重度)gravity dansity unit weight单位体积岩土所承受的重力,为岩土的密度与重力加速度的乘积.第2.1.5条岩体结构面rock disconrinuity structural plane岩体内开裂的和易开裂的面.如层面,节理,断层等.又称不连续构造面.第2.1.6条标准冻深standard forst penetration在地面平坦,裸露,城市外的空旷场地中不少于10年的实测最大冻深的平均值.第2.1.7条地基变形允许值allowable subsoil deformation为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而确定的变形控制值.第2.1.8条土岩组合地基soil-rock composite subgrade在建筑地基(或被沉降缝分隔区段的建筑地基)的主要受力层范围内,有下卧基岩表面坡度较大的地基;或石密布并有出露的地基;或大块孤石或个别石出露的地基.第2.1.9条地基处理ground treatment指为提高地基土的承载力,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而采取的人工方法.第2.1.10条复合地基composite subgrade composite foundation部分土体被增强或被置换,而形成的由地基土和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的人工地基.第2.1.11条扩展基础spread foundation将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通过向侧边扩展成一定底面积,使作用在基底的压应力等于或小于地基土的允许承载力,而基础内部的应力应同时满材料本身的强度要求,这种起到压力扩散作用的基础称为扩展基础.第2.1.12条无筋扩展基础non-reinforced spread foundation由砖,毛石,混凝土或毛石混凝土,灰土和三合土等材料组成的,且不需配置钢筋的墙下条形基础或柱下独立基础.第2.1.13条桩基础pile foundation由设置于岩土中的桩和联接于桩顶端的承台组成的基础.第2.1.14条支挡结构retaining structure使岩土边坡保持稳定,控制位移而建造的结构物.第2章术语和符号2.1 术语第2.1.1条地基subgrade foundation soils为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第2.1.2条基础foundation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第2.1.3条地基承载力特征值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指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第2.1.4条重力密度(重度)gravity dansity unit weight单位体积岩土所承受的重力,为岩土的密度与重力加速度的乘积.第2.1.5条岩体结构面rock disconrinuity structural plane岩体内开裂的和易开裂的面.如层面,节理,断层等.又称不连续构造面.第2.1.6条标准冻深standard forst penetration在地面平坦,裸露,城市外的空旷场地中不少于10年的实测最大冻深的平均值.第2.1.7条地基变形允许值allowable subsoil deformation为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而确定的变形控制值.第2.1.8条土岩组合地基soil-rock composite subgrade在建筑地基(或被沉降缝分隔区段的建筑地基)的主要受力层范围内,有下卧基岩表面坡度较大的地基;或石密布并有出露的地基;或大块孤石或个别石出露的地基.第2.1.9条地基处理ground treatment指为提高地基土的承载力,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而采取的人工方法.第2.1.10条复合地基composite subgrade composite foundation部分土体被增强或被置换,而形成的由地基土和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的人工地基.第2.1.11条扩展基础spread foundation将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通过向侧边扩展成一定底面积,使作用在基底的压应力等于或小于地基土的允许承载力,而基础内部的应力应同时满材料本身的强度要求,这种起到压力扩散作用的基础称为扩展基础.第2.1.12条无筋扩展基础non-reinforced spread foundation由砖,毛石,混凝土或毛石混凝土,灰土和三合土等材料组成的,且不需配置钢筋的墙下条形基础或柱下独立基础.第2.1.13条桩基础pile foundation由设置于岩土中的桩和联接于桩顶端的承台组成的基础.第2.1.14条支挡结构retaining structure使岩土边坡保持稳定,控制位移而建造的结构物.第3章基本规定第3.0.1条根据地基复杂程度,建筑物规模和功能特征以及由于地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影响正常使作的程度,将地基础设计分为三个设计等级,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表3.0.1选用.地基基础设计等级表3.0.1第3.0.2条根据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度,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2.所有建筑物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均应按地基变形规定;3.表3.0.2所列范围内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可不作变形验算,如有下列情况时,仍应作变形验算;1)地基承载力标准值小于130kPa,且体型复杂的建筑;2)在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时;3)软弱地基上的相邻建筑如距离过近,可能发生倾斜时;4)相邻建筑距离过近,可能发生倾斜;5)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自重固结未完成时。
完整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完整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上的建筑物,应按变形控制设计原则,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第5章“地基基础设计的计算方法”之强制性条文:第5.2.1条:地基基础设计中,应根据地基土和岩石的性质和特点,选择合适的承载力计算方法和参数,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6章“地基基础设计的变形计算”之强制性条文:第6.2.1条:地基基础设计中,应根据地基土和岩石的变形特点,选择合适的变形计算方法和参数,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7章“地基基础设计的稳定性计算”之强制性条文:第7.2.1条:地基基础设计中,应根据地基土和岩石的稳定性特点,选择合适的稳定性计算方法和参数,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8章“地基基础设计的施工及验收”之强制性条文:第8.2.1条:地基基础施工前,应进行地基土和岩石的勘察和试验,确定地基的性质和特点,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和验收标准。
第9章“地基基础设计的监测与检测”之强制性条文:第9.2.1条:地基基础施工后,应进行地基的监测和检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地基问题,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稳定。
第10章“特殊地基基础设计”之强制性条文:第10.2.1条:特殊地基基础设计中,应根据地基的特殊性质和特点,选择合适的设计方法和参数,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新规范于2002年4月1日开始实施,取代了原规范(GBJ7-89)。
新规范共有27条强制性条文,分别分配在第3章至第10章中。
新规范明确了地基基础设计中承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使用范围和计算方法,并强调按变形控制设计的原则,满足建筑物使用功能的要求。
同时,对岩石分类和地基土的冻胀分类进行了细化,并增加了有限压缩层地基变形和回弹变形计算方法、岩石边坡支护设计方法、复合地基设计方法、基坑工程设计方法、地基基础检测与监测内容。
取消了壳体基础设计的规定。
新规范第1.0.2条明确规定了地基基础设计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精心设计。
建筑物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
建筑物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引言:在建筑物的设计与施工中,地基与基础的设计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地基与基础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因此,建筑行业制定了一系列的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以确保建筑物在各种情况下都能够保持稳定和安全。
本文将总结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的要点,并探讨其在不同环境和土壤条件下的应用。
第一节:设计前的土壤调查和分析在进行地基与基础设计之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土壤调查和分析。
这是因为不同类型的土壤具有不同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
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规范,设计者应该使用标准试验方法来测试土壤的物理和力学性质,包括土壤的粒度分布、液塑性限度、孔隙比等参数。
通过这些数据,设计者可以评估土壤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从而制定合适的地基与基础设计方案。
第二节:地基与基础设计的原则地基与基础设计的主要原则是保证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和耐久性。
根据《建筑设计规范》,地基与基础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利用地基承载力:设计者应根据土壤的承载能力和建筑物的荷载要求,合理利用地基的承载能力。
通过合理布置基础、选择合适的地基处理措施等方式,提高地基的承载能力,确保建筑物的稳定性。
2. 控制沉降和变形:地基与基础设计应考虑到土壤沉降和基础变形对建筑物的影响。
通过合适的基础形式和技术措施,如使用灵活支座、浅基础等,来减小沉降和变形。
3. 抗起风和地震能力:特别对于多层或高层建筑,地基与基础设计应考虑到起风和地震对建筑物的影响。
规范要求设计者根据地震、风荷载等参数制定相应的设计方案,以增强建筑物的抗震和抗风能力。
4. 地基排水与保持稳定:建筑物的地基与基础设计应充分考虑地下水位、土壤含水量等因素,采取适当的排水措施,有效保持地基的稳定性。
第三节:地基处理与基础形式选择合适的地基处理和基础形式选择是确保地基与基础设计成功的关键。
根据土壤的特点和建筑物的要求,规范提出了以下几种常用的地基处理和基础形式选择方法:1. 地基处理:针对土壤的特性和质量,设计者可以选择适当的地基处理方法,如挖土换填、排土压实、地基加固等,来提高地基的承载力和稳定性。
地基基础设计规范2024
地基基础设计规范2024地基基础设计规范2024地基基础是建筑物的基础承载体,其设计规范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寿命。
以下是地基基础设计规范2024的主要内容:一、标准规范2.对于特殊地质条件的地区,应根据当地地质情况和工程要求,制定相应的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二、地质调查1.在进行地基基础设计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地质调查,包括地质勘探和土质实验。
2.地质勘探应包括地质概况调查、地层勘查、地下水勘查等内容,以确定地质情况和地下水位。
3.土质实验应包括土壤分类、孔隙比、含水量、压缩性等指标的测试,以确定土壤的力学性质。
三、基础形式1.根据建筑物的性质、荷载和地质条件,选择适当的基础形式,如承台基础、独立基础、桩基等。
2.基础形式的选择应综合考虑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地质条件和施工工艺等因素。
四、基础选型1.根据地质调查和建筑物的载荷计算,确定基础的尺寸和选型。
2.基础的尺寸设计应满足承载力、稳定性和变形要求,并考虑施工的可行性。
3.基础选型应综合考虑经济性、可行性和可靠性等因素。
五、地下水处理1.对于地下水位较高或地表水位较低的地区,应采取合适的地下水处理措施,如井点降水、泵取地下水等。
2.地下水处理措施的设计应符合《建筑地下水的排水与防护技术规范》(JGJ137)等相关规范的要求。
六、施工监管1.设计单位应对地基基础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2.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执行,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
七、防护措施1.在进行地基基础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周边进行防护,确保周边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2.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地基基础发生沉降、变形或破坏。
总结:。
〖gb50007-20XX〗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gb50007-20XX〗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篇一: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gb50007-20xx)条文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xx条文说明修订说明《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xx),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xx年07月16日以第1096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是在《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xx)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是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建设部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建设部建筑设计院、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广西建筑综合设计研究院、云南省设计院、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南建筑设计院、湖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甘肃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黑龙江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天津大学、同济大学、浙江大学、重庆建筑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广东省基础工程公司,主要起草人员是黄熙龄、滕延京、王铁宏、王公山、王惠昌、白晓红、汪国烈、吴学敏、杨敏、周光孔、周经文、林立岩、罗宇生、陈如桂、钟亮、顾晓鲁、顾宝和、侯光瑜、袁炳麟、术内容是:1.增加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中基坑工程的相关内容;2.地基基础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3.增加泥炭、泥炭质土的工程定义;4.增加回弹再压缩变形计算方法;5.增加建筑物抗浮稳定计算方法;6.增加当地基中下卧岩面为单向倾斜,岩面坡度大于10%,基底下的土层厚度大于1.5m的土岩组合地基设计原则;7.增加岩石地基设计内容;8.增加岩溶地区场地根据岩溶发育程度进行地基基础设计的原则;9.增加复合地基变形计算方法;10.增加扩展基础最小配筋率不应小于0.15%的设计要求;11.增加当扩展基础底面短边尺寸小于或等于柱宽加2倍基础有效高度的斜截面受剪承载力计算要求;12.对桩基沉降计算方法,经统计分析,调整了沉降经验系数;13.增加对高地下水位地区,当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基坑周边环境保护要求高,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基坑工程,应进行地下水控制专项设计的要求;14.增加对地基处理工程的工程检验要求;15.增加单桩水平载荷试验要点,单桩竖向抗拔载荷试验要点。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oc 83页)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oc 83页)1 总则1.0.1 为了在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
对于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膨胀土以及在地震和机械振动荷载作用下的地基基础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应专业标准的规定。
1.0.3 地基基础设计,应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
1.0.4 建筑地基基础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地基Subgrade, Foundation soils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2.1.2 基础Foundation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
2.1.3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段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
2.1.4 重力密度(重度)Gravity density, Unit weight单位体积岩土体所承受的重力,为岩foundation由砖、毛石、混凝土或毛石混凝土、灰土和三合土等材料组成的,且不需配置钢筋的墙下条形基础或柱下独立基础。
2.1.13 桩基础Pile foundation由设置于岩土中的桩和连接于桩顶端的承台组成的基础。
2.1.14 支挡结构Retaining structure使岩土边坡保持稳定、控制位移、主要承受侧向荷载而建造的结构物。
2.1.15 基坑工程Excavation engineering 为保证地面向下开挖形成的地下空间在地下结构施工期间的安全稳定所需的挡土结构及地下水控制、环境保护等措施的总称。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是建筑设计中必须遵守的一项规范,它是确保建筑物安全的重要依据。
以下是关于《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一些内容:
1. 目的与范围:
该规范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建筑物地基基础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以及确保其与周围环境的适应性。
它适用于所有土地类型和建筑物类型,包括住宅、商业建筑、工业建筑等。
2. 地基基础的选择:
在选择地基基础时,应根据地质情况、建筑物类型和设计要求等因素进行合理的选择。
常见的地基基础类型包括浅基础、深基础和特殊基础。
3. 地基基础设计要求:
在地基基础设计中,需要考虑到建筑物的荷载、地质条件和地震安全等因素。
根据结构体系和设计荷载确定地基基础的尺寸、形式和材料等。
4. 地基基础施工要求:
地基基础的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施工质量。
包括土方开挖、地基处理、基础浇筑、基础加固和基础防水等方面。
5. 地基基础检测与监测:
在地基基础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地基基础的检测与监测工作,
确保地基基础的合格性和稳定性。
常用的检测与监测方法包括地基基础试验、地基沉降观测和基础位移监测等。
6. 地基基础维护与修复:
地基基础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变形、开裂和沉降等问题,需要及时进行维护与修复。
维护与修复工作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按照规范进行。
总结起来,《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是确保建筑物地基基础安全的重要依据,其中包括地基基础的选择、设计、施工、检测与监测以及维护与修复等方面的要求。
它为建筑设计提供了指导,保证了建筑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1 总则1.0.1 为了在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
对于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膨胀土以及在地震和机械振动荷载作用下的地基基础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应专业标准的规定。
1.0.3 地基基础设计,应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
1.0.4 建筑地基基础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地基 Subgrade, Foundation soils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2.1.2 基础 Foundation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
2.1.3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段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
2.1.4 重力密度(重度) Gravity density, Unit weight单位体积岩土体所承受的重力,为岩土体的密度与重力加速度的乘积。
2.1.5 岩体结构面 Rock discontinuity structural plane岩体内开裂的和易开裂的面,如层面、节理、断层、片理等,又称不连续构造面。
2.1.6 标准冻结深度 Standard frost penetration在地面平坦、裸露、城市之外的空旷场地中不少于10年的实测最大冻结深度的平均值。
2.1.7 地基变形允许值 Allowable subsoil deformation为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而确定的变形控制值。
2.1.8 土岩组合地基 Soil-rock composite subgrade在建筑地基的主要受力层范围内,有下卧基岩表面坡度较大的地基;或石芽密布并有出露的地基;或大块孤石或个别石芽出露的地基。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一、地基处理
1.根据施工地基的不同状况,可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1)对于打桩或挖空的地基,应加固支护或充填土以获得足够的抗滑稳定性,有必要时还可增加砂石墬、混凝土灌注或桩基等抗滑措施。
(2)对于不稳定的地基,通常应采取砂石墬或混凝土灌注等抗滑措施。
(3)对于坚实稳定的地基,要根据建筑物的质量,确定深度并调整地面形态,保证结构受力规范。
2.地基处理的要求:
(1)地基处理要求抗滑,保证建筑物的稳定性;
(2)地基处理要求结构合理,充分考虑结构的受力,特别是土层位移的影响;
(3)地基处理要求坚实,以保证建筑物的质量和寿命。
3.具体设计
(1)地基处理应分析地下水的位置,除去潮湿的土壤或垫层;
(2)地基处理时,应注意地面形态的修整、平整及垫层的平整度;
(3)根据实际状况采取相应的抗滑措施,如打桩、砂石墬、混凝土灌注等;
(4)尤其要保证地面地基的稳定性,确保建筑物结构的安全;
(5)经常检查地基处理过程的抗滑能力,防止建筑物发生滑坡;(6)如有必要。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building foundationGB 50007-200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2年1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2002] 46 号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七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1997]108 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07—2002,自2002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其中,3.0.2、3.0.4、5.1.3、5.3.1、5.3.4、5.3.10、6.1.1、6.3.1、6.4.1、7.2.7、7.2.8、8.2.7、8.4.5、8.4.7、8.4.9、8.4.13、8.5.9、8.5.10、8.5.18、8.5.19、9.1.3、9.1.6、9.2.8、10.1.1、10.1.6、10.1.8、10.2.9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 于2002 年12 月31 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 年2 月20 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7]108 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的设计、勘察、施工、研究和教学单位对《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 进行修订而成。
修订过程中,开展了专题研究,调查总结了近年来国内地基基础工程的工程实践经验,采纳了该领域新的科研成果,并以各种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勘察、施工、科研。
教学单位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和试设计,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次修订后共有10 章22 个附录。
主要修订内容是:明确了地基基础设计中承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使用范围和计算方法;强调按变形控制设计的原则,满足建筑物使用功能的要求;细化岩石分类和地基土的冻胀分类;增加有限压缩层地基变形和回弹变形计算方法;增加岩石边坡支护设计方法;增加复合地基设计方法;增加高层建筑筏形基础设计方法;增加桩基础沉降计算方法;增加基坑工程设计方法;增加地基基础检测与监测内容。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1 总则1.0.1 为了在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
对于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膨胀土以及在地震和机械振动荷载作用下的地基基础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应专业标准的规定。
1.0.3 地基基础设计,应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
1.0.4 建筑地基基础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地基Subgrade, Foundation soils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2.1.2 基础Foundation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
2.1.3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段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
2.1.4 重力密度(重度)Gravity density, Unit weight单位体积岩土体所承受的重力,为岩土体的密度与重力加速度的乘积。
2.1.5 岩体结构面Rock discontinuity structural plane岩体内开裂的和易开裂的面,如层面、节理、断层、片理等,又称不连续构造面。
2.1.6 标准冻结深度Standard frost penetration在地面平坦、裸露、城市之外的空旷场地中不少于10年的实测最大冻结深度的平均值。
2.1.7 地基变形允许值Allowable subsoil deformation为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而确定的变形控制值。
2.1.8 土岩组合地基Soil-rock composite subgrade在建筑地基的主要受力层范围内,有下卧基岩表面坡度较大的地基;或石芽密布并有出露的地基;或大块孤石或个别石芽出露的地基。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作者:-----------------------日期:1 总则1.0.1 为了在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
对于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膨胀土以及在地震和机械振动荷载作用下的地基基础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应专业标准的规定。
1.0.3 地基基础设计,应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
1.0.4 建筑地基基础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地基 Subgrade, Foundation soils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2.1.2 基础 Foundation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
2.1.3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 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段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
2.1.4 重力密度(重度) Gravity density, Unit weight单位体积岩土体所承受的重力,为岩土体的密度与重力加速度的乘积。
2.1.5 岩体结构面 Rock discontinuity structural plane岩体内开裂的和易开裂的面,如层面、节理、断层、片理等,又称不连续构造面。
2.1.6 标准冻结深度 Standard frost penetration在地面平坦、裸露、城市之外的空旷场地中不少于10年的实测最大冻结深度的平均值。
2.1.7 地基变形允许值 Allowable subsoil deformation为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而确定的变形控制值。
建筑物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
建筑物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建筑物的地基与基础设计是确保建筑物结构安全和稳定的关键步骤。
在设计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多种因素,包括土壤条件、建筑物的负荷以及周围环境等。
本文将介绍建筑物地基与基础设计的规范要求,并探讨一些常见的设计方法和技术。
一、地基与基础设计的重要性地基与基础是建筑物的承重部分,承受着上部建筑物的全部荷载。
一个良好设计的地基与基础可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稳定性和耐久性。
如果地基与基础设计不合理,可能导致建筑物结构的不稳定、下沉或倾斜,严重时甚至会引发建筑物倒塌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基础设计规范要求1. 土壤勘察与测试:在进行地基与基础设计之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土壤勘察和测试,以了解土壤的物理和力学特性,并确定土壤承载力、变形性和稳定性等参数。
2. 地基类型选择:根据土壤的性质和承载力,选择适合的地基类型,包括浅层基础(如盖梁基础、扩展基础)和深层基础(如灌注桩、钢筋混凝土桩)等。
同时,还需考虑到地基的地下水位、地震烈度和气候等因素。
3. 基础尺寸设计: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和负荷特点,确定合理的基础尺寸,包括底面积、厚度和悬挑长度等,以保证基础的稳定性和承载力。
4. 抗震设计:考虑到地震对建筑物的影响,基础设计中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包括确定地震水平、考虑地震荷载、选择适当的基础形式和加固措施等。
5. 施工质量:基础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基础的质量和稳定性。
同时,还要进行施工过程的监测和验收,如地基沉降观测、桩基静载试验等。
三、常见的基础设计方法和技术1. 经验法:基于过去的工程实践和经验总结出来的设计方法,适用于条件相对简单的建筑物。
例如,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基础类型和尺寸。
2. 理论法:基于土力学理论和结构力学原理进行分析和计算,求解地基与基础的稳定性和承载力问题。
常用的方法包括承载力计算、变形计算和稳定性分析等。
3. 数值模拟法:借助计算机软件和数值模拟技术,模拟地基与基础的力学行为和响应。
GB50007-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标准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了在地基基础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第1.0.2条地基基础设计,必须坚持因地制宜,说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的地基基础设计.对于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膨胀土以及在地震和机械振动荷载作用下的地基基础设计,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第1.0.4条采用本规范设计时,荷载取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基础的计算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的规定.当基础处于侵蚀性环境或受温度影响时,尚应符合国家且行的有关强性规范的规定,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第2章术语和符号2.1 术语第2.1.1条地基subgrade foundation soils为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第2.1.2条基础foundation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第2.1.3条地基承载力特征值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指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第2.1.4条重力密度(重度)gravity dansity unit weight单位体积岩土所承受的重力,为岩土的密度与重力加速度的乘积.第2.1.5条岩体结构面rock disconrinuity structural plane岩体内开裂的和易开裂的面.如层面,节理,断层等.又称不连续构造面.第2.1.6条标准冻深standard forst penetration在地面平坦,裸露,城市外的空旷场地中不少于10年的实测最大冻深的平均值.第2.1.7条地基变形允许值allowable subsoil deformation为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而确定的变形控制值.第2.1.8条土岩组合地基soil-rock composite subgrade在建筑地基(或被沉降缝分隔区段的建筑地基)的主要受力层范围内,有下卧基岩表面坡度较大的地基;或石密布并有出露的地基;或大块孤石或个别石出露的地基.第2.1.9条地基处理ground treatment指为提高地基土的承载力,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而采取的人工方法.第2.1.10条复合地基composite subgrade composite foundation部分土体被增强或被置换,而形成的由地基土和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的人工地基.第2.1.11条扩展基础spread foundation将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通过向侧边扩展成一定底面积,使作用在基底的压应力等于或小于地基土的允许承载力,而基础内部的应力应同时满材料本身的强度要求,这种起到压力扩散作用的基础称为扩展基础.第2.1.12条无筋扩展基础non-reinforced spread foundation由砖,毛石,混凝土或毛石混凝土,灰土和三合土等材料组成的,且不需配置钢筋的墙下条形基础或柱下独立基础.第2.1.13条桩基础pile foundation由设置于岩土中的桩和联接于桩顶端的承台组成的基础.第2.1.14条支挡结构retaining structure使岩土边坡保持稳定,控制位移而建造的结构物.第2章术语和符号2.1 术语第2.1.1条地基subgrade foundation soils为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第2.1.2条基础foundation将结构所承受的各种作用传递到地基上的结构组成部分.第2.1.3条地基承载力特征值characteristic value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 指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内规定的变形所对应的压力值,其最大值为比例界限值.第2.1.4条重力密度(重度)gravity dansity unit weight单位体积岩土所承受的重力,为岩土的密度与重力加速度的乘积.第2.1.5条岩体结构面rock disconrinuity structural plane岩体内开裂的和易开裂的面.如层面,节理,断层等.又称不连续构造面.第2.1.6条标准冻深standard forst penetration在地面平坦,裸露,城市外的空旷场地中不少于10年的实测最大冻深的平均值.第2.1.7条地基变形允许值allowable subsoil deformation为保证建筑物正常使用而确定的变形控制值.第2.1.8条土岩组合地基soil-rock composite subgrade在建筑地基(或被沉降缝分隔区段的建筑地基)的主要受力层范围内,有下卧基岩表面坡度较大的地基;或石密布并有出露的地基;或大块孤石或个别石出露的地基.第2.1.9条地基处理ground treatment指为提高地基土的承载力,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而采取的人工方法.第2.1.10条复合地基composite subgrade composite foundation部分土体被增强或被置换,而形成的由地基土和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的人工地基.第2.1.11条扩展基础spread foundation将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通过向侧边扩展成一定底面积,使作用在基底的压应力等于或小于地基土的允许承载力,而基础内部的应力应同时满材料本身的强度要求,这种起到压力扩散作用的基础称为扩展基础.第2.1.12条无筋扩展基础non-reinforced spread foundation由砖,毛石,混凝土或毛石混凝土,灰土和三合土等材料组成的,且不需配置钢筋的墙下条形基础或柱下独立基础.第2.1.13条桩基础pile foundation由设置于岩土中的桩和联接于桩顶端的承台组成的基础.第2.1.14条支挡结构retaining structure使岩土边坡保持稳定,控制位移而建造的结构物.第3章基本规定第3.0.1条根据地基复杂程度,建筑物规模和功能特征以及由于地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影响正常使作的程度,将地基础设计分为三个设计等级,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表3.0.1选用.地基基础设计等级表3.0.1第3.0.2条根据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度,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2.所有建筑物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均应按地基变形规定;3.表3.0.2所列范围内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可不作变形验算,如有下列情况时,仍应作变形验算;1)地基承载力标准值小于130kPa,且体型复杂的建筑;2)在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时;3)软弱地基上的相邻建筑如距离过近,可能发生倾斜时;4)相邻建筑距离过近,可能发生倾斜;5)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自重固结未完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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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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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 B50007-2011【28条】3.0.2 根据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度,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
2 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均应按地基变形设计;
3 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作变形验算:
1)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小于130kPa ,且体型复杂的建筑;
2) 在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时;
3) 软弱地基上的建筑物存在偏心荷载时;
4) 相邻建筑距离近,可能发生倾斜时;
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自重固结未完成时。
4 对经常受水平荷载作用的高层建筑、高耸结构和挡土墙等,以及建造在斜坡上或边坡附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尚应验算其稳定性;
5 基坑工程应进行稳定性验算;
6 建筑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存在上浮问题时,尚应进行抗浮验算。
3.0.5 地基基础设计时,所采用的作用效应与相应的抗力限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及埋深或按单桩承载力确定桩数时,传至基础或承台底面上的作用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的标准组合;相应的抗力应采用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或单桩承载力特征值;
2 计算地基变形时,传至基础底面上的作用效应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作用的准永久组合,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
相应的限值应为地基变形允许值;
3 计算挡土墙、地基或滑坡稳定以及基础抗浮稳定时,作用效应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的基本组合,但其分项系数均为1.0。
4 在确定基础或桩基承台高度、支挡结构截面、计算基础或支挡结构内力、确定配筋和验算材料强度时,上部结构传来的作用效应和相应的基底反力、挡土墙土压力以及滑坡推力,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的基本组合,采用相应的分项系数。
当需要验算基础裂缝宽度时,应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作用的标准组合;
5 基础设计安全等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结构重要性系数应按有关规范的规定采用,但结构重要性系数(γo) 不应小于1.0 。
5.1.3 高层建筑基础的埋置深度应满足地基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要求。
位于岩石地基上的高层建筑,其基础埋深应满足抗滑稳定性要求。
5.3.1 建筑物的地基变形计算值,不应大于地基变形允许值。
5.3.4 建筑物的地基变形允许值应按表5.3.4 规定采用。
对表中未包括的建筑物,其地基变形允许值应根据上部结构对地基变形的适应能力和使用上的要求确定。
注: 1 本表数值为建筑物地基实际最终变形允许值;
2 有括号者仅适用于中压缩性土;
3 l为相邻柱基的中心距离(mm) ;Hg为自室外地面起算的建筑物高度(m);
4 倾斜指基础倾斜方向两端点的沉降差与其距离的比值;
5 局部倾斜指砌体承重结构沿纵向6m~10m 内基础两点的沉降差与其距离的比值。
6.1.1 山区(包括丘陵地带)地基的设计,应对下列设计条件分析认定:
1 建设场区内,在自然条件下,有无滑坡现象,有无影响场地稳定性的断层、破碎带;
2 在建设场地周围,有无不稳定的边坡;
3 施工过程中,因挖方、填方、堆载和卸载等对山坡稳定性的影响;
4 地基内岩石厚度及空间分布情况、基岩面的起伏情况、有无影响地基稳定性的临空面;
5 建筑地基的不均匀性;
6 岩溶、土洞的发育程度,有无采空区;
7 出现危岩崩塌、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现象的可能'性;
8 地面水、地下水对建筑地基和建设场区的影响。
6.3.1 当利用压实填土作为建筑工程的地基持力层时,在平整场地前,应根据结构类型、填料性能和现场条件等,对拟压实的填土提出质量要求。
未经检验查明以及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压实填土,均不得作为建筑工程的地基持力层。
6.4.1 在建设场区内,由于施工或其他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形成滑坡的地段,必须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
对具有发展趋势并威胁建筑物安全使用的滑坡,应及早采取综合整治措施,防止滑坡继续发展。
7.2.7 复合地基设计应满足建筑物承载力和变形要求。
当地基土为欠固结土、膨胀土、湿陷性黄土、可液化土等特殊性土时,设计采用的增强体和施工工艺应满足处理后地基土和增强体共同承担荷载的技术要求。
7.2.8 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确定,或采用增强体载荷试验结果和其周边土的承载力特征值结合经验确定。
8.2.7 扩展基础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柱下独立基础,当冲切破坏锥体落在基础底面以内时,应验算柱与基础交接处以及基础变阶处的受冲切承载力;
2 对基础底面短边尺寸小于或等于柱宽加两倍基础有效高度的柱下独立基础,以及墙下条形基础,应验算柱(墙)与基础交接处的基础受剪切承载力;
3 基础底板的配筋,应按抗弯计算确定;
4 当基础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小于柱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时,尚应验算柱下基础顶面的局部受压承载力。
8.4.6 平板式筏基的板厚应满足受冲切承载力的要求。
8.4.9 平板式筏基应验算距内筒和柱边缘 ho 处截面的受剪承载力。
当筏板变厚度时,尚应验算变厚度处筏板的受剪承载力。
8.4.11 梁板式筏基底板应计算正截面受弯承载力,其厚度尚应满足受冲切承载力、受剪切承载力的要求。
8.4.18 梁板式筏基基础梁和平板式筷基的顶面应满足底层柱下局部受压承载力的要求。
对抗震设防烈度为 9 度的高层建筑,验算柱下基础梁、筏板局部受压承载力时,应计入竖向地震作用对柱轴力的影响。
8.5.10 桩身混凝土强度应满足桩的承载力设计要求。
8.5.13 桩基沉降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以下建筑物的桩基应进行沉降验算;
1)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桩基;
2) 体形复杂、荷载不均匀或桩端以下存在软弱土层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桩基;
3) 摩擦型桩基。
2 桩基沉降不得超过建筑物的沉降允许值,并应符合本规范表5.3.4 的规定。
8.5.20 柱下桩基础独立承台应分别对柱边和桩边、变阶处和桩边连线形成的斜截面进行受剪计算。
当柱边外有多排桩形成多个剪切斜截面时,尚应对每个斜截面进行验算。
8.5.22 当承台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低于柱或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时,尚应验算柱下或桩上承台的局部受压承载力。
9.1.3 基坑工程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支护结构体系的方案和技术经济比较;
2 基坑支护体系的稳定性验算;
3 支护结构的强度、稳定和变形计算;
4 地下水控制设计;
5 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控制设计;
6 基坑土方开挖方案;
7 基坑工程的监测要求。
9.1.9 基坑土方开挖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不得超挖。
基坑周边堆载不得超过设计规定。
土方开挖完成后应立即施工垫层,对基坑进行封闭,防止水浸和暴露,并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施工。
9.5.3 支撑结构的施工与拆除顺序,应与支护结构的设计工况相一致,必须遵循先撑后挖的原则。
10.2.1 基槽(坑)开挖到底后,应进行基槽(坑)检验。
当发现地质条件与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不一致、或遇到异常情况时,应结合地质条件提出处理意见。
10.2.10 复合地基应进行桩身完整性和单桩竖向承载力检验以及单桩或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施工工艺对桩间土承载力有影响时还应进行桩间土承载力检验。
10.2.13 人工挖孔桩终孔时,应进行桩端持力层检验。
单柱单桩的大直径嵌岩桩,应视岩性检验孔底下 3 倍桩身直径或5m 深度范围内有无土洞、溶洞、破碎带或软弱夹层等不良地质条件。
10.2.14 施工完成后的工程桩应进行桩身完整性检验和竖向承载力检验。
承受水平力较大的桩应进行水平承载力检验,抗拔桩应进行抗拔承载力检验。
10.3.2 基坑开挖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监测,实施动态设计和信息化施工。
10.3.8 下列建筑物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沉降变形观测:
1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建筑物;
2 软弱地基上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建筑物;
3 处理地基上的建筑物;
4 加层、扩建建筑物;
5 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
6 采用新型基础或新型结构的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