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项目谋划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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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项目谋划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

项目建设是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抓手,项目谋划是开展项目建设的基础和前提。为扎实推进X年全区项目谋划工作,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后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谋划范围

未来五年特别是近两年具备实施条件,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全区发展需求,重点谋划先进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等领域重大项目。安置点、棚户区改造、商业综合体等以外的房地产类项目不列入谋划范围。

二、工作目标

X年,新谋划入库项目90个以上,谋划项目储备库在库项目动态保持在130个以上,动态储备总投资达到10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不低于3个。已转化项目和终止谋划项目不纳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统计。

三、认定标准

(一)项目进度。政府性投资项目在可研报告获批前,社会投资项目在办理项目核准、备案前,算作谋划项目。在库储备项目达到上述进度后,则认定项目已转化,不再纳入在库项目统计。

(二)投资额度。原则上,产业类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基础设施类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亿元,社会事业类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

四、责任分工

(一)区直部门

区直有关部门要发挥行业指导作用,围绕国家、省、市、区重点支持方向,依据城区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采取自主谋划、借助“外脑”等多种形式开展项目谋划。

(二)高新区、镇办社区

高新区、各镇办社区要发挥项目推进主体作用,全面梳理自身资源禀赋、工作基础和发展方向,依托辖区内各类平台载体和重点企业,积极谋划一批项目。

(三)企业

鼓励并引导全区各类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不断拓宽信息渠道、市场渠道,密切跟踪行业发展方向,围绕技术提升、市场突破、业态创新等开展项目谋划。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X年3月中旬)

区发改委牵头提出X年项目谋划工作方案,提请区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

(二)谋划申报(X年3月底前)

各责任单位围绕重点谋划领域,深入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填写谋划项目基本信息表,3月30日前向区发改委进行一次集中申报。此后谋划的重大项目,每月底前报区发改委申报。

(三)组织认定(X年4月底前)

区发改委对各责任单位申报的谋划项目,及时组织认定,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组织遴选15个左右重点推进项目,督促责任单位充实完善项目内容,编制可研(预可研)或项目建议书。

为便于项目推进,同一申报项目认定遵循以下原则:对区直部门、高新区及镇办社区与企业谋划项目有重复的,优先算作企业谋划项目;区直部门与高新区及镇办社区谋划项目有重复的,优先算作高新区及镇办社区谋划项目。

(四)动态管理(X年全年)

各责任单位负责跟踪已入库项目的基本信息变更及前期工作进展,每月底报区发改委进行更新。

(五)转化实施(X年全年)

各责任单位要积极推进谋划项目转化工作。对已完成核准备案的社会投资项目、完成可研报告批复的政府性投资项目,以及因各种原因终止谋划的项目,区发改委及时予以出库管理。

(六)工作评估(X年1月底前)

区发改委根据各责任单位项目谋划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开展工作评估。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新区及各镇办社区、区直相关部门要按照经济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要求,把项目谋划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谋划—谋细—谋定—落地”的要求推进项目谋划工作,抓实抓细,久久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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