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勘察设计院质量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勘察设计院质量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质量意识,提高合同管理、项目管理等各项业务水平,确保勘察设计质量,特拟定质量管理制度如下:
一、合同管理及设计责任书签发
所有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必须由院统一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合同的签订由院长及分管院长负责,项目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参加,合同一式五份,由院长或分管院长签定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由分管院长签发设计任务书,填写事先指导意见后下达到科室,确定项目负责人,任务通知书一式二份,业务院长及项目承担科室各一份。
二、实行工程设计项目负责制
由院确定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该项目的人员安排、资料收集和工种间的技术协调工作、审核工作,项目负责人有权根据院有关规定,确定该项目各专业及人员产值和提成的分配方案。
1、初步设计阶段及方案管理。凡临街工程或重点工程的建筑方案设计,应进行多方案比较。建筑方案及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必须严格按国家规定深度达到要求。
2、严格校审制度及中间环节控制。在加强方案的初步设计管理的同时,要搞好中间检查,看事先指导意见是否落实。在施工图设计中,由项目负责人根据任务书上
要求对工程设计进行检查和落实,并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中出现的问题。每个项目必须严格校对、审核,认真填写校审记录及质量评定卡。校审记录及质量评定卡随图进档。
3、所有勘察设计工程项目预扣5%提成作为技术责任金。每半年院技术委员会经讨论作出质量等级确定工作,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成品必须达到任务通知书上要求的设计等级。图纸质量与技术责任金挂钩,达到要求的返还技术责任金,不合格者除扣除责任金外处以两倍的罚款。
4、建立工程项目服务承诺制度,以确保工程设计勘察及后期跟踪服务质量。凡工程项目出图后,随图一并发出“工程项目跟踪服务质量反馈卡”,由建设方填写,评定等级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反馈卡评定等级与技术责任金挂钩。
5、各项工程应明确专业,不得跨专业进行设计,否则不计产值。
6、资料归档:每项勘察设计必须有完整的技术资料,按规定归档。所有工程必须有工程地质勘察报告,800M2以上工程必须含有水电设计、概算、上级有关文件、设计委托书、计算书、校审记录、质量卡、任务通知书等,否则视为资料缺省,不计该工程产值。
7、实行注册建筑(结构)师设计图纸审核签字制度。
三、实行“工效挂钩”的技术经济责任制
将各专业科室划分为基层责任单位,任务分解到个人,实行“工效挂钩”,按完成单项工程进行兑现。
1、包干内容:
设计科室:职工工资、奖金、底图费、承接业务的招待费、差旅费、打印费、个人收入调节税和办公小型用品型,以上程式面含在包干比例中。计算机折旧费在个人完成任务产值中扣除,具体办法由各室、队自定,扣出的折旧费作为室维修费。
勘察室:包干内容除同设计科室相同外,其成本还包括设备的维修零配件费、小工费、设备进出场费。
2、收费比例按照国家收费标准设计不得低于80%,低于80%由院承担。勘探不低于90%,低于90%由院承担。
3、结算办法:工程项目收费按合同全部进入院财务科帐上5至10日后,设计资料齐全者,由室主任将产值比例审定上报,经批准后,院与室队结算。结算产值扣除晒图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