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工技能素质工程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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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工技能素质工程加强技能人才队

伍建设的意见

【法规类别】企业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湖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2.08

【实施日期】2006.02.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工技能素质工程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二○○六年二月八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工技能素质工程加强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05〕41号)、《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决定》(湖委[2004]4号),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高能力的技能人才队伍,现就实施职工技能素质工程,大力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实施职工技能素质工程,要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根据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部署,按照“加强规划指导、完善政策措施、充分合理使用、促进岗位成才”的原则,以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劳动力市场需求为立足点,以推行职业资格证书为

导向,加快形成政府指导、企业主抓、行业配合、社会支持、个人努力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新格局,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力量加快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五”期间,技能人才队伍总量明显增加,每年培养技能人才2万人以上。到2010年,全市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工人总量由目前的8万人达到17万人以上,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7万名以上,占技术工人总量的比重达到15%以上,建立起一支以高技能人才为龙头,初、中级技能人才为主体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技能人才队伍。

二、健全培养机制,逐步构建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一)充分发挥技工学校和职业院校培养技术工人的基础作用。加大对各级技工学校、职业院校的投入力度,加强基础建设,到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发展湖州市技师学院,2010年湖州市技师学院办学规模力争达到万人左右;引导各技工学校积极创造条件开设高级技工班,各级重点技工学校要开设不少于3个高级工专业。进一步调整职业类学校的专业布局,重点发展与我市主导产业相衔接的二、三产类专业。不断改进教学模式,提高实习教学的比重,确保各类职业院校技能训练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50%,提高毕业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要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强化“双师型”职业教育师资培养。

(二)积极推动企业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发挥主体作用。要充分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协会的积极作用,引导企业建立与初、中、高技能等级相协调的职工培训体系和培养机制,将国家职业标准与企业生产实际需要相结合,使每年技能培训考核鉴定人数不少于技术工人总数的20%。企业技术工人占职工总量的比重、开展职工培训的状况及落实技术工人待遇情况,可以作为企业参加投标、评优、资质评估的参照条件。到2010年,市重点骨干企业、特色优势企业高技能人才占技术工人队伍总数应不少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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