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煤公司安全管理红线实施细则(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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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红线”管理制度范文(3篇)

“安全红线”管理制度范文(3篇)

“安全红线”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规范安全操作和安全管理行为,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发生,严肃安全责任追究,实现安全管理的过程控制,山西焦煤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操作红线第二条排放瓦斯造成混合风流处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____%的;同一采区两个以上工作面同时排放瓦斯的;人员随意进入盲巷的;采掘工作面停风后不及时组织撤离或拒不撤离的;瓦斯超限的采掘工作面未立即停止作业或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擅自恢复生产的。

第三条未按防突措施规定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瓦斯检查员、防突员在瓦斯检查、防突指标检测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检测数据或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擅离职守的。

第四条破坏通风、瓦斯抽采、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的;故意移动或遮挡瓦斯传感器等使其不能反映真实数据的;采掘工作面无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或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强行进行采掘作业的。

第五条未按综合防尘措施规定执行,造成煤尘堆积或飞扬严重超标的。

第六条严重违章放炮作业的;私藏火工品或将火工品私自带上井的。

第七条井口附近20m范围内,井下、洗煤厂的煤仓上下口,地面瓦斯抽放泵站等禁止明火作业的场所无专项措施或不按专项措施进行电氧焊作业的。

第八条停电事故原因未查清、设备故障未排除强行送电的;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强行带电检修或挪移电气设备的;在用电气设备存在严重失爆(鸡爪子、羊尾巴、老鼠洞等)的;随意甩掉风电或瓦斯电闭锁装置的;双风机双电源不能自动切换或备用风机不能应急正常启动运行的;大型设备、特种设备保护装置失灵、甩掉保护装置继续使用的。

第九条违反规程、措施规定超控顶距作业的;擅自改变支护参数降低支护强度的;掘进工作面人为加大作业循环进度的;遇地质构造巷道围岩(煤)发生变化未及时采取加强支护措施的。

第十条扒、蹬、跳运行中车辆或乘坐皮带、刮板运输机的;未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的;不使用“一坡三挡”或“一坡三挡”装置不起作用的;其它严重违章运输作业的。

运输专业红线解读汇总

运输专业红线解读汇总

落,导致两人肋骨骨折。
【典型事件】 某矿四点班,一掘队挂钩工李某、安某在某工作面中 巷挂车,挂钩工李某站立在尾部老钩趴在花车上,当矿车提升到某上巷
皮带头下40米处时,绞车绳老钩脱离,李某同车一起碰到底部联锁保险
梯上,造成其头部塌陷性骨折、左股骨粉碎性骨折。
义煤公司安全红线及重点条文解读(运输专业)
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牵引,严禁在列车后端顶车运行,
义煤公司安全红线及重点条文解读(运输专业)
【典型事件】
义煤公司安全红线及重点条文解读(运输专业)
34、人员和物料同罐提升的;
【条文解读】 本条是关于罐笼提升的规定。
人员和物料应分罐提升(双层罐笼应上下层同为人员或
物料)。人员随身携带的便携式工器具不属于物料之列。 罐笼的高速运行产生强烈的横向摆动,会使罐内的货物 产生移动,这种移动是急促的具有冲击性的,如果人货混装, 会对人造成伤害,甚至将人撞出坠井。
义煤公司安全红线及重点条文解读(运输专业)
32、有扒、蹬、跳车及乘坐矿车和皮带等严重违章行为 的;
【名词解释】 扒----在列车运行过程中,人员违规强行扒上车辆的行为。 蹬----斜巷提升时人员违规站立在车辆碰头或老钩上,随车上下 的行为。 跳----在列车运行过程中,人员违规强行跳下车辆的行为。 皮带----在本条中指设计非乘人的带式输送机。 矿车----在本条中指设计非乘人的矿用车辆。
隐患整改按《义煤公司机电运输专业隐患认定和管理办法》和《义煤公司机 电运输统一规范化标准(试行)》执行。
义煤公司安全红线及重点条文解读(运输专业)
【典型事件】
某矿4点班23::55分左右,二水平猴车因减速机突 发故障,传动失效,造成运行失控,猴车钢丝绳运行过 程中停顿后迅速逆向下滑,造成5人受伤。

运输专业红线解读

运输专业红线解读

义煤公司安全红线及重点条文解读(运输专业)
32、有扒、蹬、跳车及乘坐矿车和皮带等严重违章行为 的;
【条文解读】 本条是关于人员不得违规坐矿车和皮带的规定。 车辆运行时,人体运动的惯性很难与车的速度相适应,扒、跳车现象都是相 跳车时的安全空间,可能被车辆挤、碰伤。斜巷提升时人员站立在车辆碰头 或老钩上,随车上下,当车辆出现掉道、断绳跑车时容易将人员甩掉,对人 员的生命构成极大的威胁。
轨道巡道、维护、清扫等人员 应提前与调车室联系,确定时间,在轨道巡道、
维护、清扫期间不得行车,并在作业地点前后设置警示牌。
义煤公司安全红线及重点条文解读(运输专业)
义煤公司安全红线及重点条文解读(运输专业)
36、轨道运输巷施工地点前后100m未设置阻车装置、警示标 志的;
【名词解释】 本条是关于在轨道运输巷道施工的管理规定。 警示标志----在作业区间前后100米巷道顶悬挂的、写有“前方作业 禁止通行”或 “前方作业 鸣笛减速慢行”、红色醒目字样的排板,并悬挂有列车上用的红尾灯。警 示排板尺寸为600mm*200mm,白底红字。 阻车装置----在作业区间前后100米(弯道为曲线长度)设置用于阻止列车通过的 装置,一般使用道枕或枕木横放于道轨之上,后放一根戗杆。 【条文解释】 在轨道运输巷施工前,应先将施工措施送达运输区队,运输队在进班会议上要强调 安排电机车司机临近施工地点减速慢行,鸣笛示警;同时,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地点前 后100m(弯道为曲线长度),设置使用道枕或枕木横放于道轨上,然后打一根戗杆, 一头放在道枕或枕木上,一头放置于道心,在阻车装置旁边悬挂警示标志,并悬挂一 个列车用的红尾灯警示。
义煤公司安全红线及重点条文解读(运输专业)
【典型事件】 某矿8点班11时左右,运一队修边组长侯 某率一组6人在某大巷约1000米处清挖道床煤泥时,从里面 来了一趟重车,由于此处巷道拐弯,清挖道床人员又未放人 在此把口,当司机看到前方施工时,急刹车后滑行了约30米,

安全管理红线及重点内容

安全管理红线及重点内容

义煤公司安全管理“红线”及“重点”内容第一部分安全管理红线一、采煤专业:1、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过地质构造带、过老巷、末采回撤未编制专项措施或不按措施执行的;2、采煤工作面端头支护和超前支护未按规定架设的;3、采煤工作面正常回采期间老塘悬顶面积超过10m2不采取强制放顶措施的;4、采煤工作面老塘侧采用爆破法强制放顶的;5、采煤工作面无措施采用混合支护的;6、采煤工作面倾角大于25°未分段打设护身档的,大倾角工作面切眼溜子道未设置防滚矸设施的;7、悬移支架工作面托梁不按作业规程规定连接的(遇特殊情况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或移架、移整体托梁前未检查周边环境安全情况的;8、工作面承载单体支柱未按规定采取防倒措施的;9、拆装液压抬棚或门式支架时未制定可靠的防止翻倒、倾斜、移动伤人专项措施或未按措施执行的;10、迈步支架移动时未采取可靠的防倒措施的;11、采掘作业前未安排专人敲帮问顶的,作业时未明确现场有经验的人员监护顶板的;二、掘进专业:12、掘进工作面开口、贯通、过地质构造带、遇老巷未制定专项措施或不按措施施工的;13、掘进工作面违反作业规程、措施规定超控顶距作业的;人为加大作业循环进度的;遇地质构造围岩发生变化未及时修改作业规程的;14、掘进(巷修)工作面空顶作业的;前探梁未紧顶煤、岩壁或特殊情况下未制定专项措施的;15、掘进(巷修)工作面正头及两帮未采取防片帮、防落煤(矸)设施防止落煤(矸)伤人的;16、巷修作业前未按措施规定对附近巷道采取加固措施的;17、井下作业违规截短锚杆、锚索的;18、非安全区域内有人而启动采煤机、掘进机、耙岩机、侧装机、小绞车等采掘机械的:①采煤机滚筒前后5m;②掘进机司机操作台以里;③耙岩机司机操作位置以里;④侧装机卸载点后5m以里;⑤小绞车绳道影响范围内;⑥转载机未封闭区域两侧;19、溜子、皮带、转载机运行时司机正对机头煤流方向开机的;20、煤仓上口未安装防护栏和未安装不大于450mm×450mm标准箅子的;21、处理煤仓堵塞时人员从观察孔进入或伸入放煤口的;22、巷道贯通存在以下行为的:①未按规定下发贯通通知书及制定贯通安全技术措施②未及时停止被贯通头作业,并撤出人员、设置栅栏及警标的③未对停掘面正头进行可靠加固④未按规定及时调整通风系统造成风流紊乱;三、防冲专业:23、防冲专项设计未经专家论证和批复,或防冲专项措施未审批进行施工的;24、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擅自修改防冲专项设计的;25、冲击地压危险采掘工作面未按要求实施钻屑量检测或钻屑量超标、钻孔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现象(如卡钻、频繁响煤炮、钻屑中大颗粒占钻屑量三分之一以上等)仍继续生产的,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冲击危险仍组织生产的;26、冲击地压采煤工作面采(放)煤与巷修平行作业的(经评价为无冲击危险的沿空送巷或小煤柱巷道除外);27、冲击地压危险掘进工作面掘进与巷修平行作业或两头(包括两头)以上同时巷修的;28、冲击地压危险区域人数超规定的;29、防冲工程或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或发生冲击地压事故假报、瞒报的;30、冲击地压危险区域躲炮距离、躲炮时间、躲炮地点安全状况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四、运输专业:31、乘人装置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检测检验不合格或检查存在安全隐患未整改仍使用的;32、有扒、蹬、跳车及乘坐矿车和皮带等严重违章行为的;33、轨道运输顶车作业的;34、人员和物料同罐提升的;35、大巷和车场走道心的;36、轨道运输巷施工地点前后100m未设置阻车装置、警示标志的;37、矿车摘挂钩地点未设阻车装置和警示标志,经常摘挂钩区间未设置警示标志或警示牌的;38、车辆未停稳摘挂钩或安全距离不够的;39、斜坡装卸物料未放保险档,车辆及物料未采取防滑措施或下方有人的;40、违反“四超”车辆管理规定、长材车辆连接最突出端距离少于500mm 的;41、斜巷运输违反“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规定的;42、轨道运输有下列行为的:①变坡点松绳推车②斜巷放飞车③未挂钩就打开防跑车装置④无人监护单人推车⑤绞车运行时司机离开岗位协助或监护推车⑥斜巷运输没有配够“三固定”人员⑦司机无证上岗⑧使用不合格链环或连接销⑨斜巷超挂车辆⑩斜巷运输未使用保险绳;43、处理矿车掉道有下列危险行为的:①斜巷摘钩处理②处理时下方有人③不设置可靠的挡车装置④用绞车、机车硬拉⑤用电机车顶车;44、井下使用溜子运送材料的;45、设备(扒岩机、绞车、皮带等)采用“自拉自”移动的;46、列车前无照明后无红灯的;五、机电专业:47、井下电气设备失爆的;48、大型固定设备“带病”运转的;49、带电的电气设备及设备的转动部分无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不可靠的;50、电气设备保护失效或甩掉不用的;51、主要提升机保护不齐全的;52、运转设备启动前未得到信号确认,或使用喊话、摆灯等非正规手段传递信号的;53、设备运转期间操作人员离开操作岗位或不停机进行检修的;54、皮带运转时机头、机尾处进行调偏、维修、清煤及相关作业的;55、采煤机、掘进机、耙岩机、侧装机因故暂停时,必须打开隔离开关和离合器。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义煤公司耿村煤矿“12·22”冲击地压事故的通报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义煤公司耿村煤矿“12·22”冲击地压事故的通报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义煤公司耿村煤矿“12·22”冲击地压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布日期】2015.12.25•【字号】豫煤安监调查〔2015〕264号•【施行日期】2015.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义煤公司耿村煤矿“12·22”冲击地压事故的通报豫煤安监调查〔2015〕264号各产煤省辖市、直管县(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监察分局,省骨干煤炭企业:2015年12月22日10时42分许,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义煤公司耿村煤矿发生一起冲击地压事故,造成2人死亡。

据初步调查了解:事故发生在该矿13230采煤工作面生产期间,事故导致13230采煤工作面下安全出口以外160余米(13230采煤工作面下巷)巷道变形或收缩,巷道内部分机电、运输、支护等设备设施损坏或翻倒。

该矿采用斜立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方式,核定生产能力400万吨/年,开采的二3煤层具有冲击地压危险。

13230采煤工作面平均采深640米,走向设计长1090米,切眼长196米,煤层平均厚度10.4米,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和综采放顶煤一次采全高采煤工艺,自然垮落法管理顶板,从今年11月25日开始试生产,至事故发生共推进约30米。

矿井采取了卸压钻孔、煤层注水、断底爆破、大立柱支架强力支护等防治冲击地压事故措施;采取了钻屑监测、应力监测、微震监测、综合预警等冲击地压监测预警方法。

事故反映出该矿存在对冲击地压事故防范工作重视不够,采取的冲击地压灾害治理和防范措施不足以防止冲击地压事故发生,安全管理工作不够严格等问题。

目前,事故调查组已经成立,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调查中。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遏制煤矿事故发生,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出以下要求:一、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义煤公司耿村煤矿立即按照豫政〔2011〕40号文件规定停产整顿,未落实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并按照有关程序验收合格前不得恢复生产。

附《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二条红线”》实施细则文库

附《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二条红线”》实施细则文库

附:《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二条红线”》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若干规定》和山西省《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二条红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瓦斯防治工作,落实源头治理为主,治标与治本有机结合。

以治本为主,实现抽、掘、采平衡,安全生产与高产高效的有机统一。

在瓦斯治理理念、技术措施、管理方式上进行根本性转变和强化,经公司研究决定,在继续执行现有瓦斯防治有关规定的基础上,严格执行本实施细则。

一、高瓦斯矿井高标准管理,低瓦斯矿井高瓦斯管理第二条:矿长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矿总工程师对“一通三防”负技术管理责任,其他同级副职对分管范围内“一通三防”工作负责。

各矿通风部门必须认真履行“一通三防”各项管理职能,接受矿长和总工程师的垂直领导,其他副职不能以影响生产或施工为由,干涉“一通三防”管理工作。

本矿范围内,除安全矿长、总工程师和矿长外,其它部门和人员均不准对通风部门“一通三防”工作业务进行考核处罚,确保通风人员严格依照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通防管理部对各矿“一通三防”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公司安全管理部对“一通三防”管理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三条:高瓦斯矿井要严格执行如下规定:1、矿井通风抽采能力富余。

矿井通风能力不小于所需能力的1.2倍,抽采能力不小于所需能力的2倍。

2、高瓦斯矿井按规定进行本煤层、邻近层、采空区瓦斯抽采,矿井和工作面抽采率必须达到AQ1026-2006行业标准。

3、局部通风机全部实行“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并逐步配备智能引排装置。

4、在《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基础上,采掘工作面所有瓦斯监控地点,甲烷传感器的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均下调20%,要坚持巡回检查,发现损坏,及时维修,保证监控有效,运行可靠。

5、高瓦斯矿井每月瓦斯超限最多不得超过1次,低瓦斯矿井实现零超限。

6、通风管理机构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及从业人员满足要求,素质考试、考核合格。

义煤公司60条安全红线(带案例)

义煤公司60条安全红线(带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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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扒、蹬、跳车等违章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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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巷运输违反“行人不开车,开车不行人” 规定的; 在变坡点松绳推车、斜巷放飞车或有如下可 能引起跑车行为的:未挂钩就打开防跑车装 置进行推车、无人监护的单人推车、司机离 开岗位协助或监护推车、斜巷运输没有配够 “三固定”人员、使用不合格链环或连接销 的;
28Leabharlann 三、14冲击地压矿井未建立监测预警体系或工作面 未进行冲击地压危险程度等级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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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或冲击危险 未解除仍继续生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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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击地压危险区域生产期间未实行封闭式管 理,或人员准入制度执行不到位,人员数量 超过措施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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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添加) (待添加)
二、
19 20
机电运输(12条)
10
11 12 (二 ) 13
《煤矿安全规程》第八十一条规定,开采冲击地压煤层必须编制专门的防冲设计,防冲 设计经批复后,依据设计编制防冲专项措施,防冲专项设计是防冲专项措施编制的主要 依据和前提。因此防冲专项措施应进行会审、学习、贯彻,否则严禁组织生产施工。 冲击地压监测预警是冲击地压防治的前提,是在已知煤岩具有冲击倾向的前提下,利用 地音、微震、电磁辐射、钻屑、应力等监测手段,对冲击地压危险程度进行预警,根据 预警结果有选择性实施防治措施,直到危险解除为止。同时,在确定冲击地压煤层后, 必须进行冲击地压危险程度等级划分,根据等级划分结果,在不同危险等级区域制定针 对性的防治措施,以确保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 根据冲击地压监测结果,对冲击危险区域必须实施有效的防治措施,直到危险解除为 止,否则禁止生产。 由于目前对冲击地压的机理认识不清,对冲击地压还未能实现准确的预测预报,在冲击 地压危险区域,合理安排劳动组织,优化各班次的作业工序,最大限度降低人员数量是 减少冲击地压事故损失的有效途径之一。通过义煤公司几起冲击地压事故的教训,冲击 危险区域要严格执行人员准入制度,冲击地压严重危险区域生产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 切实保障人员准入制度执行到位,严禁人员数量超过措施规定,最大限度较少人员伤亡 。

安全管理专业红线解读

安全管理专业红线解读
因工作人员喝酒后上岗,往往神志昏沉,精力不集中,工作中容易出现差 错造成各类事故的发生;井下发生各类突发事件时领导干部在带值班过程中 出现空岗、脱岗及值班饮酒行为后都不能迅速反应、及时做出正确决策,延 误处理问题的时间,造成严重后果。所以要求所有工作人员不得酒后上岗, 值(带)班领导及具有值(带)班责任、义务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规 定值(带)班。
义煤公司安全红线及重点条文解读(安全管理)
二、安全管理红线解读
99、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名词解释】 无证上岗----指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复)
训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上岗作业 的。
义煤公司安全红线及重点条文解读(安全管理)
【条文解释】 本条是针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规定。
提纲 一 、安全管理专业红线概览 二、安全管理专业条文解读
义煤公司安全红线及重点条文解读(防治水专业)
安全专业红线预览
99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100 酒后上岗或值(带)班空岗、脱岗、值班饮酒的;
101 无规程、措施施工的;
2
102 跟班队干或班组长没有最后离开作业现场的;
103 现场无跟班队干或班组长进行作业的;
由于煤矿井下作业环境比较特殊,危害因素较多。因此,国家对煤 矿企业可能引发事故的岗位和工种非常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如果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差、技术素质低、就有可能导致重 大事故。因此,必须对特种作业人员加强培训,严格考核,要求其持 证上岗,才能保障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煤矿企业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典型事例】

6、机电专业红线解读

6、机电专业红线解读

井下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馈电线的供电电气设备环境条
件差、温度大,又有瓦斯和煤尘,在运行中极易发生短路、过负荷、断相和 漏电等故障,如不能将故障及时排除,则会造成设备损坏、供电中断、着火
和瓦斯、煤尘爆炸等事故的发生,危害人身和矿井的安全。因此,要求井下
应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和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 荷和漏电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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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重物起吊作业下方及影响范围内有人的;
水泵入水口、直径100mm以上排水管口、有落差的自流 61 管子入水口未加装可靠防护篦子的;
义煤公司安全红线及重点条文解读(机电专业)
62 矿用安全用品没有“MA”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设备、
工艺的;
63 同杆架设多条低压供电线路,检修线路时未全部停电的;
采煤机、掘进机、耙岩机、侧装机停止工作或检修时,必须 切断电源,并打开其磁力起动器的隔离开关,并将滚筒、截割 头、耙斗、铲斗落地。以防止人员误操作和违章操作及其他原 因引起采煤机等设备未按规定启动,发生事故。
义煤公司安全红线及重点条文解读(机电专业)
【典型事例一】 某矿普采工作面,采用MLQ-80型采煤机割 煤和SGW-40型刮板输送机运煤,运转工在采煤机附近处理刮板 故障,两名支柱工准备到煤壁侧处理片帮,在接近采煤机时所 带工具无意触动采煤机滚筒启动按钮,滚筒转动(因采煤机司机 离开采煤时,未切断电源和打开离合器),将运转工绞入滚筒当 场死亡。 【典型事例二】 某矿7403掘进工作面,掘进机完成掘进工 作后,其他工作人员开始架棚作业。由于掘进机司机未按规定 切断电源,瓦斯检查员擅自开动机器,将一掘进工割伤致死。
义煤公司安全红线及重点条文解读(机电专业)
57 无计划停电停风的;

临汾煤炭安全红线管理制度

临汾煤炭安全红线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煤炭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临汾市煤炭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临汾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煤炭生产的企事业单位,包括煤矿、洗煤厂、煤炭销售企业等。

三、安全红线1. 严禁非法生产、经营煤炭。

2. 严禁违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3. 严禁煤矿瓦斯超限作业。

4. 严禁擅自改变煤矿设计参数和结构。

5.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6. 严禁煤矿企业未进行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价不合格投入生产。

7. 严禁煤矿企业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8. 严禁煤矿企业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9. 严禁煤矿企业未按照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

10. 严禁煤矿企业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

四、责任主体1. 煤炭生产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2.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4. 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生产技能。

五、监督管理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2. 煤炭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 煤炭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4. 煤炭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对事故及时报告、调查、处理。

六、法律责任1. 违反本制度,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造成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公布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达标煤矿名单(第十一批)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公布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达标煤矿名单(第十一批)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公布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达标煤矿名单(第十一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公布日期】2024.07.17•【文号】矿安〔2024〕76号•【施行日期】2024.07.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公布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达标煤矿名单(第十一批)的通知矿安〔2024〕76号各产煤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20〕16号)等规定,经资料审查、现场检查抽查、网上公示,确认山西晋城沁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等77处煤矿(详见附件)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达标煤矿,现予以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请自动延期。

根据《关于大力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7〕5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加快优质产能释放促进落后产能有序退出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8〕151号)、《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的通知》(应急〔2021〕30号)等有关规定,上述77处煤矿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等级有效期内享受以下激励政策:一、在全国性或区域性调整、实施减量化生产措施时,原则上不纳入减量化生产煤矿范围。

二、在地方政府因其他煤矿发生事故采取区域政策性停产措施时,原则上不纳入停产范围。

三、申请生产能力核增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开展审查确认工作;新投产的煤矿和已核定生产能力的煤矿,通过生产能力核定提高产能规模的间隔时间,可按规定缩短。

四、生产能力核增时,产能置换比例不小于核增产能的100%,通过改扩建、技术改造增加优质产能超过120万吨/年以上的,所需产能置换指标折算比例可提高为200%。

8、爆破专业红线解读

8、爆破专业红线解读

多次搬运装卸,受多次颠簸,有可能使电雷管点火元件的桥丝脱焊或把脚线
折断,或是出现电雷管超过有效期或雷管受潮;特别是清退的雷管,又经过 爆破工携带、摩擦、扭折,更会出现桥丝脱焊或脚线折断问题,出现井下爆 破时因雷管问题引起拒爆。
义煤公司安全红线及重点条文解读(爆破专业)
79、电雷管未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发放不合格 电雷管的;
电阻测定检查。
义煤公司安全红线及重点条文解读(爆破专业)
【典型事例】 1989年6月24日10时3分,某矿+30m水平掘进工作面发生了一 起因用发爆器打火检查爆破母线及电爆网路是否连通时产生火花导 致的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3人、伤10人。事故原因:
(1)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长期循环风、作业地点处于无风或微风状态, 造成瓦斯积聚。
放炮员
班组长
瓦检员
义煤公司安全红线及重点条文解读(爆破专业)
【典型事例】某矿-98m水平东翼采区发生一起特大瓦斯 爆炸事故,死亡23人,重伤3人。事故原因:由于局部通 风机意外停电停风,造成该掘进工作面瓦斯积聚。装药、 爆破前都没有检查瓦斯,未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 连锁爆破制”,又没有使用水炮泥封孔,违章爆破,导致 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
3、发爆器的钥匙、把手是启动发爆器的“按钮”,必须由爆破工专门专管, 若爆破工将钥匙、把手随意放置或丢失落入他人之手,或交于他人保管,
可能造成意外爆破事故的发生。
4、爆破工作的专业性很强,井下爆破作业条件又复杂,因此必须由掌握爆破 安全技术专业知识、责任心强的专职爆破工担任。非爆破工严禁进行爆破 工作。
•【典型事例】
义煤公司安全红线及重点条文解读(爆破专业)
85、放炮前爆破工没有最后离开爆破地点的;

安全管理红线知识竞赛题库

安全管理红线知识竞赛题库

安全管理红线知识竞赛题一、必答题1、处理矿车掉道应注意哪些危险行为?①斜巷摘钩处理②处理时下方有人③不设置可靠的挡车装置④用绞车、机车硬拉⑤用电机车顶车。

2、电机车严禁超速运行,在什么情况下,必须减速、鸣笛?在接近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噪声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人员和车辆或视线有障碍时,必须减速、鸣笛。

3、触犯国家煤监局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和河南能源瓦斯管理、水害治理“十条红线”的,如何处理?凡触犯国家煤监局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和集团公司瓦斯管理、水害治理“十条红线”的,干部一律免职,工人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4、井下放炮作业前必须由现场跟班队干向矿调度室汇报什么情况,并由矿调度室要做好专项记录;汇报具体地点、数量、“三人连锁”、“一炮三检”等情况。

5、安全“双基”建设五化考核指的是什么?(常态化)、(动态化)、(专业化)、(精细化)、(问题责任化)。

6、安全“五自”管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矿井自主)、(系统自控)、(区队自治)、(班组自理)、(员工自律)。

7、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工作思路中“实施三项举措”是什么?答:安全“红线”管理、薄弱环节管控和岗位作业流程,实现安全管理“三步走”。

8、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六个支撑指的是什么?强化生产技术保障强化安全投入保障强化全员素质保障强化应急管理保障强化安全责任追究强化安全齐抓共管9、高空作业时哪些行为触犯红线?不系安全带、操作平台打设不牢固未做好防护措施的;10、排放瓦斯管理红线内容是?排放瓦斯无措施或者不执行限量原则“一风吹”的;11、在打钻过程中出现有毒有害气体或着火预兆时什么行为触犯红线?不及时汇报、处理,仍继续生产作业的;12、在处理井下高温点或火灾事故时违反红线的做法是?没有专职救护队员现场监护的,未对影响区域及时进行专人把口、设置警戒的;13、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什么成为新常态?“党政同责、部门监管、企业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齐抓共管”已成为“新常态14、进行探放老空水作业是违反红线的做法是?无跟班队干或分管防治水工作副科级以上人员现场跟班进行探放老空水作业的;15、矿井什么系统不健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属于触犯安全红线?矿井“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系统不健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16、瓦斯综合治理目标是什么?答:瓦斯零事故、系统零隐患、监控零故障、管理零盲区、接替零脱接。

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不安全行为(三违行为)”管理制度为有效遏制“不安全行为(含三违行为)”,严防各类安全风险,控制各类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实现企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方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从零开始,向零奋斗”安全理念,从严执行《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建立健全查“不安全行为(含三违行为)”工作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安全行为(含三违行为)”现象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职工生命安全,消除违反不安全行为(含三违行为)因素造成的各类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稳定发展。

安全行为:是指按章操作、遵守劳动纪律,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的行为。

不安全行为(含三违行为):是指可能导致超出人们能承受的后果或可能导致不良影响的行为。

具体表现为违反不安全行为(含三违行为)指挥、违反不安全行为(含三违行为)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即三违行为。

建立不安全行为(含三违行为)管理制度是为了对发生的不安全行为(含三违行为)进行规范的管理和帮教,杜绝或制止不安全行为(含三违行为)发生,保证矿井的长治久安。

不安全行为(含三违行为),是人表现出来的,与人的正常心理特征相违背的行为.三违是指作业中违反不安全行为(含三违行为)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建立不安全行为(含三违行为)管理制度,不安全行为(含三违行为)分为严重不安全行为(含三违行为)和一般不安全行为(含三违行为),严重不安全行为(含三违行为)是指可能导致人员受伤事故或其他较为严重后果的不安全行为(含三违行为);一般不安全行为(含三违行为)即其行为造成的情节后后果较轻的不安全行为(含三违行为)。

每个职工发现不安全行为(含三违行为)有现场制止不安全行为(含三违行为)的权力,有举报不安全行为(含三违行为)的权力。

对一般不安全行为(含三违行为)由所在单位管理人员负责进行帮教(可选谈话谈心、班前会通报、个人写保证书、亲属等任一形式),并做好记录,帮教记录见附件7,对严重不安全行为(含三违行为)进行帮教,再上岗,回访,记录做出规定,并按规定执行.不安全行为(含三违行为)的行为管控,公司每年结合上年度行为控制情况,整理公司发生的不安全行为(含三违行为),从管理、现场环境、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制订行为控制措施;按照不安全行为(含三违行为)管理制度要求,对有严重不安全行为(含三违行为)的职工采取多种方法进行帮教,帮教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义煤公司安全管理红线实施细则模版

义煤公司安全管理红线实施细则模版

义煤公司安全管理红线实施细则模版一、总则义煤公司安全管理红线实施细则是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编制的规程。

二、安全管理红线的设定及标准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确定安全管理红线的设定及标准。

2. 设定安全管理红线的依据是企业安全生产指标和防范事故风险的需要,具体红线标准包括:a) 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合格率;b) 灭火器、消防设施等安全设备的完好率;c) 安全事故发生率;d) 作业场所的环境监测结果达标率;e) 安全意识、安全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等。

3. 安全管理红线的设定和标准应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并进行内外部审核。

三、安全管理红线划定的范围1. 安全管理红线划定的范围涵盖义煤公司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

2. 具体划定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a) 人员安全培训;b) 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c) 作业场所的安全环境;d)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e)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等。

四、安全红线设定的方法和程序1. 制定安全管理红线设定的具体方法和程序。

2. 具体包括以下步骤:a) 收集班组或部门的历史安全数据;b) 进行统计分析,确定过去一段时间的安全发生率和事故类型;c) 结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管理标准,确定安全管理红线设定的依据;d) 经过评估、讨论和决策,最终确定安全管理红线的设定及标准;e) 对安全红线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和评估。

五、安全红线超限的处置措施1. 对于超过安全红线的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的处置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2. 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a) 及时组织开展事故调查,查清原因,防止事故扩大;b) 对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严肃处理;c) 加强安全培训和意识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d) 进一步完善设备设施,增强生产线的安全性;e) 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突发事件;f) 加强对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和巡视,防范事故的发生。

六、安全红线的审核和调整1. 定期对安全红线的设定和执行情况进行内外部审核,确保红线具备合理性和权威性。

公司安全红线内容

公司安全红线内容

公司安全红线内容神东煤炭集团红线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公司依法治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规定红线是指员工在工作中因主观故意行为或因不尽职给公司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生产安全事故、经济损失或给公司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公司全体合同制员工及劳务派遣工。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公司红线管理委员会主任:董事长副主任:党委书记、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成员:纪检监察部、董事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安监局、机电管理部、生产管理部、工程管理部、通风管理部、企业管理部、外购煤管理办公室、治安保卫部、矿业服务公司等部门、单位负责人。

职责:(一)负责审定神东煤炭集团红线管理办法。

(二)负责对公司规定红线内容的解释,对员工触犯红线内容行为的确认及处置。

红线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部。

主要负责神东煤炭集团红线管理办法的草拟及修订、负责对本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违反本办法人员的举报,负责对事件的组织调查并向公司红线管理委员会汇报,执行委员会的处理决定。

第五条公司所有员工有权对各类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公司红线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应对举报人信息保密。

第三章红线内容第六条在生产过程中:(一)井下瓦斯浓度超过2%,未撤人的;(二)有透水征兆,未及时撤人的;(三)携带烟火等违禁物品入井(坑)的;(四)违章带电作业的。

第七条在工作中错付、多付资金,且无法追回,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第八条利用职务(工作)之便,贪污、挪用资金的。

第九条外购煤上煤过程中办理假票,伙同供煤单位及司机偷、换应入坑(场)煤炭的。

第十条在煤质采制化过程中更换煤样,篡改化验数据等弄虚作假的。

第十一条外购煤装煤过程中,单储单装站点私自将自产煤与外购煤进行混装的。

第十二条工程标底编制中,在暗标招标工程开标前,向投标单位泄露标底的。

第十三条超越权限规定私自确定设计、施工单位的。

第十四条在办理工程变更签证、工程盘点中,弄虚作假,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安全管理红线和重点条文解读 (1)解析

安全管理红线和重点条文解读 (1)解析

义煤公司安全管理红线条文解读一、采煤专业:1、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过地质构造带、过老巷、末采回撤未编制专项措施或不按措施执行的;【条文解释】本条红线是关于采煤工作面过特殊条件下的管理规定;初采初放、过地质构造带、过老巷、末采均属于特殊条件下的回采阶段。

顶板管理是采煤工作面在特殊条件下的回采工作的重点,为防止顶板事故发生,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并严格按照措施执行特殊地质条件下开采。

采煤工作面遇到特殊地质条件时,如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巷或冒顶区,这些条件下顶板大多数非常破碎,又处于构造应力和应力集中区,顶板压力非常大,是顶板管理的重点,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采煤工作面自切眼开始回采至推进一段距离后,直接顶悬露面积不断增大,在其自重和上覆岩层作用下,直接顶开始离层、下沉、断裂直至垮落,这就是直接顶初次垮落(初次放顶)。

垮落前直接顶承受很高的压力,当压力超过岩体强度时直接顶开始断裂,甚至出现工作面顶板台阶下沉,煤壁压碎,出现片帮,极易造成顶板事故。

因此,要求初次放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典型事例】(1)某矿炮采工作面处于初采初放阶段,《初采初放措施》规定为“三四排”支护管理方式,炮采三队八点班当班布置的生产任务为:先回柱放顶,然后工作面下半部采煤。

10时左右开始回柱放顶,15时左右,放顶工作接近尾声时,工作面机头以上25-55米段老塘顶板零星冒落,距机头60米处有连续6根贴帮柱因为受力而倾倒。

经维护后四点班正常回采,现场实际采取的顶板支护方式为“二三排”管理。

23时35分,机头以上26-40米处顶板大面积垮落,棚子被推,倒向老塘方向,将正在作业的王某某、蔡某某、孙某某三人埋住。

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未严格按照《初采初放措施》执行。

(2)某矿炮采工作面为倾斜长壁仰采,坡度在14°左右。

工作面已接近停采线,遇地质构造带,造成顶板压力大,煤墙破碎,且无末采和过地质构造带专项措施。

某年2月4日四点班19点左右,当班放完第5茬炮后,由于泵站开关停电,无法继续挑棚认贴帮柱,炮采队职工于某从工作面机头往上行走到第39-40棚处,被煤墙侧顶部冒落的1m长、0.8m宽、0.4m厚煤块挤伤头部,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煤矿安全红线管理规定【最新版】

煤矿安全红线管理规定【最新版】

煤矿安全红线管理规定【最新版】煤矿安全红线管理规定为强化源头安全,提升安全工作执行力,切实维护好我矿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出现下列情况,给予业务科室科长(主任)、责任队组队长免职处分。

发生1人重伤以上生产事故的;因业务保安管理严重不到位或未执行规程措施违章指挥导致作业区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未遂的;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造成安全管理严重混乱的;对上级领导或部门下达的指令不执行的或工作态度极不端正的;“三走到,三必到”累计3次执行不到位的。

第二条出现下列情况,给予安监处副处长免职处分。

发生1人重伤以上生产事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源辨识制度执行严重不到位的;其它安全监管责任严重不到位的。

第三条出现下列情况,给予调度室主任免职处分。

应急救援体系不完善的;应急救援组织不当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采掘工作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生产条件仍继续安排生产的;被责令停产整顿仍继续安排生产的;未经指挥部同意擅自安排队组进行抢险的。

第四条出现下列情况,给予生产科科长免职处分。

井下出现大面积冒顶事故的;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未编制专项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而组织生产的。

第五条出现下列情况,给予通风科长免职处分。

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的;“一通三防”安全设施不完善的;未按照集团公司批准的“一通三防”设计组织施工的;井下安全生产发生重大变化环节或改变通风系统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给予抽采科科长免职处分。

抽采系统不完善的;因管理严重不到位,造成瓦斯抽放泵同时停抽的;未按照集团公司批准的防突、抽放设计组织施工的;抽采未达到集团公司规定标准的。

第七条出现下列情况,给予机电科科长免职处分。

采掘进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和“三专”的;明令禁止的设备仍在井下使用的;设备保护失效仍安排井下使用的。

2024煤矿煤质管理实施细则范文

2024煤矿煤质管理实施细则范文

2024煤矿煤质管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煤质管理制度》,制定本细则,规范煤矿煤质管理工作,确保煤质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保证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包括开采、洗选、储运等环节的煤质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煤质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制度,确保煤质管理工作的有效运行。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定期进行煤质监测和分析,并建立相应的记录和档案,及时发现和处理煤质问题。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建立煤质评价体系,对采购的煤炭进行质量评估,确保煤源的合理选择和供应质量。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定期组织煤质管理培训,提升员工的煤质管理水平和技能。

第二章煤质管理工作的责任与义务第七条煤矿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煤质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和权力。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建立煤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煤质管理责任,并进行考核。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建立煤质管理奖惩制度,对煤质管理工作成绩进行评价,并进行奖励和惩罚。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参与煤质管理工作,确保煤质质量。

第三章煤质管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建立煤炭质量监测体系,包括原煤、洗煤、再燃等环节的煤质检测,确保煤质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要求。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储存煤质档案,包括煤矿煤质监测报告、煤质问题处理记录等。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煤炭,并对不合格煤炭进行返厂或退货处理。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加强煤质变化监测,及时调整生产工艺和设备参数,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建立煤炭调整措施,对煤炭进行加工和改善,提高产品适用性和附加值。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处理第十六条煤矿煤质管理工作应接受煤监部门的监督检查,如有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对煤质问题的处理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处理办法。

第十八条违反煤质管理工作要求的单位或个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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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煤公司安全管理红线实施细则(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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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正确认识实施“安全管理红线”的必要性、紧迫性和严肃性
出台安全管理红线是针对义煤公司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和问题,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从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入手,以事故教训警醒全体员工,推动安全管理转型,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60条安全管理“红线”中的每一条都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都是煤矿安全规程和措施中三令五申的重要条款,都是在借鉴事故教训基础上总结提炼出来的,背后都有若干典型事故教训作支撑,是依法治矿的具体体现。

结合实际重点,突出了这些措施在防范事故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红线”管理形式来强化其严肃性,提升执行力。

二、依法实施“红线”管理
按公司领导要求,“安全管理红线”经过了各专业部门认真梳理审核,是义煤公司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结合河南能源(2014)57号《关于印发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奖惩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依法实施安全管理“红线”。

三、切实做好宣传贯彻
1、明确责任。

各矿井矿长是本单位宣传贯彻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各专业系统、部门负责人是系统内宣传培训、解读指导、执行监督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部署宣贯和执行工作,以身作则抓好落实。

宣传培训做到“六全”“四知”:全面宣传、全员培训、全懂条款规定、全会执行、全时监督、全员签订承诺书;“知规定、知案例、知危害、知责任”。

各专业系统要将本专业有关红线逐条细化、量化,解读清楚,讲明白,为基层单位规范执行提供技术指导。

各单位要进
一步结合实际将60条“红线”规定详细分解到矿井各岗位、工种和系统等,所有副科级以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矿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对红线必须全部掌握,熟记于心。

2、广泛宣贯。

各单位要利用板报、标语、广播、有线电视、报纸、警示牌和各种会议、技术课和现场模拟讲解等形式集中开展宣传培训。

要组织专业人员分专业逐条详细解读,公司业务部门要对本专业条款进行解释说明,对照典型案例讲明危害,让职工家喻户晓想明白、人人皆知、入脑入心。

要在井下主要工作场所和事故易发地点设置相应红线警示警标,时刻警醒员工严格遵守。

把无情的制度变成有情的宣教,把踩踏红线可能引发的事故伤害和被查处追究的后果变成事故前自觉主动预防。

让“红线”成为人人知道并严格遵守的安全“高压线”,真正使“红线”无人敢踩、无人去踩、无人想踩。

3、严格考核。

红线内容的现场培训结果是真正全员有效落实的前提,各单位要对所有员工宣贯情况进
行严格的效果考核,根据职工理解红线背后的事故案例教训的熟知情况和现场实操演练情况,评价宣传教育成效,并记录建档备查。

必须做到“三个百分百”即:在岗员工百分之百参加培训、考试百分之百满分、新工人上岗前百分之百达标。

否则,停止工作,进行再学习、再考试,直到满足百分百要求为止。

4、人人承诺。

矿井统一规定格式,以区队为单位组织分工种岗位签订。

考试合格的职工人人与单位签订不踩“安全管理红线”承诺书,员工与区队、区队(科室)管理干部与矿井领导、矿井领导与义煤公司领导签订不踩“安全管理红线”承诺书,强化遵章意识和安全诚信意识,促进安全自律。

四、强化责任,合力推进
1、落实安全管理红线制度的责任主体是矿井。

支持鼓励基层单位自主管理、自查自纠,促进矿井、区队安全自主管理。

各单位内部查处的触犯“红线”规定行为,由本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其结果不作为上级安全考核扣分的依据。

各级领导要把思想统一到
义煤公司安全决策部署上来,克服应付、畏惧、怕得罪人心理和变相抵触、对抗、侥幸心理,不搞花架子,严禁采取全线停产、静态迎检,掩盖动态生产过程的隐患,坚决避免规定与现场落实“两张皮”,真正做到“铁制度、硬执行”,确保隐患“可知、可控”,推进安全管理红线制度的有效运行。

2、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

上级各部门要履行“抓系统、系统抓”职责,根据查处违反“红线”落实情况,对基层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并与双基建设等安全奖励挂钩。

对应查未查、应处未处的,被上一级查处一人次违反“红线”规定的,对单位扣当月“双基”考核3分,对本单位系统分管领导扣当月“双基”考核3分。

矿井当月被查出2人次以上违反“红线”规定行为的,上溯一级追究监管责任,依次给予系统分管领导警告、记过、记大过直至免职处分。

矿井当月被查出3人次以上违反“红线”规定行为的,依次给予矿井主要领导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矿井主要领导进行安全约谈。

3、强化现场管理。

跟班区长、班(组)长对本班现场触犯“红线”的行为查处负直接监管责任。

对于不负责任,放任、默许或违章指挥本班员工违反“红线”规定冒险蛮干的,按照安全管理红线规定给予跟班区(队)长、班长撤职处分;给予区(队)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对职工本人违反红线的给予2000元罚款、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4、严格上溯追究。

上级部门查出或经员工举报落实的违反“红线”规定行为,每查出一人次对上一级公司相应业务部门扣当月“双基”考核0.5分。

5、鼓励广大员工相互提醒并监督“红线”执行,现场制止并报告义煤公司违反安全管理红线行为的,经核实后,根据情况每次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

对弄虚作假或刻意报复或干扰规定落实的也要严肃追究。

6、加强综合考评。

在安全管理“红线”宣传学习、培训考试(以分系统现场抽查为主)、签订承诺书和现场落实等环节实施效果好,位居前三名的,当月“双基”考核给予0.5-1.5分激励。

7、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红线危险,违规必究,要形成全员共识,以更加积极的态度,狠抓超前防范,努力给员工创造自觉自律不踩“红线”的环境和氛围,培养安全生产习惯,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附:承诺书
承诺书
(仅供参考,鼓励创新)
为规范全员操作行为,把“用心做事、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安全工作习惯,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管理转型,坚决遵守义煤公司安全管理“红线”,促进义煤安全形势根本好转,在此,我向矿领导和全体员工庄严承诺:
一、我认真学习了义煤公司安全管理“红线”规定的全部(专业)内容,熟知有关安全管理红线的各项要求,并做到熟记于心。

二、我完全理解义煤公司安全管理“红线”的深刻内涵和严格实施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真正认识到安全“红线”神圣不可侵犯的严肃性。

三、我承诺愿意坚守义煤公司安全管理“红线”规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定,认真做好本职安全工作,保证不触及红线,并监督身边工友不踩“红线”,做到“三不伤害”,为义煤公司安全生产稳定不懈努力。

四、我自愿接受上级和同事监督,若触犯安全管理红线行为,愿依照规定承担相应责任,接受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法定代表:承诺人:
监督人:
年月日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背面为安全管理红线具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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