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试行)
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范文
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具有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达到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的要求。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管理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职责和权限,并定期进行内部审查和评估。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查验收和更新升级工作。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擅自停用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如确需停用,应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并进行相应的报告和备案手续。
第二章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保养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保养制度,明确维护保养的内容、周期和责任人。
第十条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保养包括日常清洁、定期检查和巡视、故障处理等工作。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派遣专门的人员进行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清洁工作,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和台帐。
第十二条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定期检查和巡视工作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定期检查和巡视计划,明确检查和巡视的时间、内容和责任人。
第十四条定期检查和巡视应包括对设施的外观、内部结构、关键部件和控制系统的检查和评估。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及时处理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故障,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和报告。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组织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进行内部审查和评估,并做好相关的整改工作。
第三章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检查验收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对新建或改建的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验收。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保护环境、预防污染事故的发生,必须对环境污染控制设施进行正规化运行管理。
本文就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进行详细说明。
二、管理制度2.1 管理目标本管理制度的目标是规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要求,保护环境和公共利益。
2.2 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环境污染控制设施的设立、使用等方面的管理。
2.3 管理原则1.依法、规范化管理;2.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3.持续改进,逐步提高管理水平。
2.4 责任分工1.环境管理部门为本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负责制订、实施、监督执行;2.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落实本管理制度,保证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
2.5 运行管理1.设施建设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评价,取得相关批文和证照;2.设施建设完成后进行竣工验收,取得相关批文和证照;3.对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和维护保养,保证设施安全正常运行;4.采取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措施,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5.设施超标排放时,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监管机构;6.对运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7.对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逐步提高管理水平。
三、安全管理3.1 设施安全1.设施建设、安装、调试等环节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确保安全可靠;2.设施运行中必须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3.对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障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
3.2 应急管理1.制定应急预案,设置应急队伍和应急设备,定期进行演练;2.对设施进行定期的安全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规划处理方案,保证设施的安全运行。
3.3 设施安全评估1.对设施进行定期安全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对设施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四、责任追究1.对于违反环保法规和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2.对于因设施运行管理不当,造成环境污染和/或安全事故,依法追究责任。
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
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为了规范企业对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保护环境,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掌控和整治,提高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感,订立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职能部门负责的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监督工作。
三、管理标准3.1 污染防治设施建设1.企业职能部门负责订立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方案,并依照相关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和要求进行设备配置和工程建设。
2.职能部门要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调试工作。
3.设施建设过程中应保证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确保设施实现预定的排放标准。
3.2 污染防治设施使用与维护1.污染防治设施的使用和维护应依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2.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管理由设施使用单位负责,职能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3.职能部门应定期组织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设施稳定运行。
4.设施故障应及时处理,维护和修理记录应详实准确,确保设施的可用性。
5.职能部门要定期进行设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
3.3 污染防治设施改造与升级1.当国家或地方环境保护相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动时,职能部门应及时评估现有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2.如设施不符合要求,职能部门应立刻订立改造方案,并在合理时间内予以改造。
3.设施改造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要求,确保改造后的设施符合新要求。
四、考核标准4.1 相关指标1.设施建设:考核设施的建设方案是否符合要求、施工质量是否达标。
2.设施使用与维护:考核设施的运行情况是否稳定,维护保养是否到位。
3.设施改造与升级:考核对设施改造的及时性和改造后的符合程度。
4.2 考核方法1.定期召开设施管理评审会议,对各项指标进行审核和评估。
2.组织现场检查,抽查设施的运行情况和维护保养记录。
3.职能部门依据考核情况,对设施管理进行评分,并予以奖惩措施。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经济进展和工业生产的加添,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严重威逼人民健康和生态环境。
为了保护环境和维护人民健康,国家对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进行了严格管理。
本文将介绍一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以确保污染防治工作顺当进行。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的全过程,包括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日常维护、保养、故障排出等。
三、职责分工1、企业领导应明确污染防治设施的紧要性,并加强对设施的投入和监督。
2、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员应具有相关专业学问,负责设备的调试、试运行、日常维护、保养等工作。
3、安全管理人员应确保设施操作过程的安全,适时排出安全隐患。
4、订立设备维护计划和故障处理方案,并适时更新和完善。
5、监督检查人员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确保设备运行适时发觉问题并适时解决。
四、设备安装调试1、设备安装前,应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试验。
2、设备调试时,应对各个部件进行检查和调整,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设备调试完毕后,应进行全面试运行,并检查设备的各项指标是否符合要求。
4、设备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应严格依照规定进行操作,禁止擅自修改设备配置和参数,设备的修改应在专项许可证的前提下进行。
五、日常维护保养1、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应由专职人员进行。
2、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应严格依照操作规程进行,保证设备能够稳定运行。
3、设备涉及到的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等部件也应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防备设备故障。
4、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应适时填写,记录设备维护保养信息、故障报修和处理结果等信息,以便随时查阅。
六、故障排出处理1、设备显现故障时,应适时发觉和排出问题,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设备的故障问题应依据事先设定的故障处理方案进行解决。
3、设备的故障问题应适时上报,比较严重的问题应报告上级部门进行协调处理。
七、管理考核1、设备的运行情况应记录下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生态环境和公共健康,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烟气排放治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等。
三、运行管理责任1.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对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运行进行监督和检查;(2)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3)及时处理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异常情况;(4)收集并整理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数据,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5)组织开展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2. 管理部门应当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负有监督和指导责任,对设施运行管理进行日常监测和检查,并及时处理各类问题和异常情况。
3. 设施运行管理责任人与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沟通机制,建立定期沟通和报告机制,及时交流设施运行情况,并共同协商解决问题。
四、运行管理制度1. 设施运行数据的统计和报告(1)责任人定期收集和整理设施运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废气排放浓度、废水排放量、固体废物处理量等;(2)定期向管理部门提交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数据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设施运行情况、异常情况处理情况以及设施维护保养情况等。
2. 设施运行记录(1)建立健全设施运行记录,对设施运行过程中的关键数据和重要情况进行详细记录;(2)对设施运行记录进行定期整理和备份,确保数据的可复查性。
3. 设施运行维护(1)定期进行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施清洁、设备检修、管道维修等;(2)建立设施运行维护计划,明确维护周期和维护内容,确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4. 设施运行检查(1)定期组织设施运行检查,对设施运行过程中的关键参数和设备进行检测和检查;(2)发现问题和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进行处理,确保设施运行安全稳定。
五、奖惩制度对于设施运行管理责任人和管理部门在设施运行管理中的突出表现和贡献,应予以适当的奖励和表彰;对于存在违规操作、违法排放等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违规处理。
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
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加强企业环境管理,有效防备和掌控污染排放,确保生产过程安全环保,并遵守相关环境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全部与污染防治设施相关的管理、操作人员。
3. 定义•污染防治设施:指为减少或防止污染物排放而采用的设备、设施、工艺及管理制度。
•管理人员:指企业环境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监督的人员。
4. 职责与义务4.1 管理人员应负责以下职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订立、调整和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
—监督和检查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确保设施正常运转。
—订立和组织实施污染防治设施的使用和维护计划。
—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并记录维护保养情况。
—组织并参加污染防治设施的紧急演练,确保人员安全和设施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
—乐观搭配相关部门进行环保监督检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上报环保部门规定的环保资料和报告。
4.2 员工职责:—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
—依照操作规程正确操作和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如发现设施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刻报告相关管理人员。
—参加相关培训,提高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
—搭配环保部门进行环境监测和检查,并按要求供应相关资料和信息。
5. 设施操作与维护5.1 设施操作—操作人员须经过岗前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操作人员应依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操作规定进行设施操作。
—在设施运行期间,操作人员应全程留意设施的运行情况,如有问题应及时报告相关管理人员。
5.2 设施维护—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应依照设备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
—维护人员应检查设施的正常运行状态,如有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相关管理人员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或处理。
—维护人员应记录维护保养情况和故障处理情况,并定期进行整理汇总。
6. 紧急演练与应急处理6.1 紧急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紧急演练,确保员工了解应急程序和处理要点。
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一、前言为了减轻环境污染对人民群众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国家制定并实施了环境污染治理措施。
治理措施需要科学规范的设施,并对这些设施进行运营管理,才能达到预期的环境治理效果。
因此,本文将围绕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展开阐述。
二、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制度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制度是指对于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管理,制定合适的规章制度、标准、操作流程等以确保治理设施安全、合理、经济、有效的运营过程。
1.建立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机构治理设施的运营管理需要专业的管理团队,因此需要建立科学的运营管理机构。
该机构应具备以下特点:设置合适的车间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保证各操作人员的责任分工明确,稳定运营中人员的管理和规范性。
2. 设置运营管理制度在治理设施的运营管理过程中,依据治理设施类型及其运营管理要求,建立运营管理制度,该制度应囊括设备使用说明、操作规程、巡查台帐、事故应急预案、责任制度等。
3. 设备检测保养与故障维修制度治理设施在长时间运营过程中容易出现机械磨损、电路故障等问题,因此需要设置设备检测保养与故障维修制度。
定期对各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障设备的执行力和稳定性。
4. 治理设施运营人员培训对治理设施的运营管理人员进行科学合理的培训,提高其运营管理水平,还需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保障治理设施运营过程中的生命安全。
5. 反演示例及教育根据历史或他人运营管理不当,导致事故的案例及遭遇过治理设施事故的工作人员应给予梳理,分析其原因,总结经验,反复教育运营管理人员,警示其重视治理设施运营安全。
三、污染治理设施操作规程污染治理设施的操作规程是指针对设施运营的具体操作措施及步骤,通过协调各操作部门间职责,确保治理设施操作的规范、安全和有效性。
1.设备开机和停机设备开机和停机是常规操作之一,安装新设备、检修旧设备时,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建立操作流程,首先排查安全隐患,依次进行设备查看、设备开启、油水管路连接、降温等步骤。
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
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闲置许可工作,依据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供工作人员遵照执行。
二、受理条件1.因产品、工艺改变,排放污染物种类发生变化,污染防治设施不再适用的;2.排放污染的设施易地改造、搬迁,配套的污染放置设施需拆除、迁移或停止使用的;3.污染物纳入其它处理系统的;4.因停产10日以上需同时停止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5.污染防治设施需更新、改造、更换和扩容的。
三、受理材料1.设备更新或搬迁的计划和方案;2.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环境监测报告;3.污染防治设施重新安装使用的相关信息排污口规范化整治验收合格材料。
四、办理程序1.申请。
业主填写《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申请表》(窗口提供),单位申请须加盖公章;自然人申请须提交身份证明,委托办理须提供委托代理书并附双方身份证明。
2.现场踏勘。
经办处室经办人员组织现场踏勘。
3.受理。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要求业主补正材料,并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全部材料补正补齐后予以受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出具《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环境污染难以消除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项目,不予受理。
4.材料审查。
经办人员对申办材料进行实质审查,提出是否许可的审查意见,经处务会讨论通过后报分管负责人审定,作出许可与否的决定,情况比较复杂的报负责人审定。
5.办理结果。
环保窗口将办理结果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凭单位证明或身份证明领取书面结果,并在送达回执上签名。
五、责任分工管理处负责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闲置许可工作,是许可工作的责任处室。
六、办理时限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规范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加强环境保护,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订立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部污染源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
三、设备维护1.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检查各部位设备的安全性、滑动性以及操作性。
2. 每周检查全部设施的运行状态,适时发觉故障、短路和其他问题。
3. 设备使用完后,清洗设备,适时更换磨损的机件和工具。
4. 配备并使用必要的保护装置,包括防爆装置、温控装置等,确保设备的稳定和安全操作。
四、废水处理1. 废水的排放和处理必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尽量采纳封闭式生产,削减废水的排放量。
2. 排放废水前,必需对废水进行处理或处理后再排放。
3. 废水排放口必需保持畅通,排放口处应放置过滤筛或其他设备,防止固体杂物进入废水管道。
4. 必需定期检查污水处理设备运行状态,适时清理污泥和清洗管道。
五、废气处理1. 废气排放和处理必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尽量采纳封闭式生产,削减废气的排放量。
2. 废气排放前必需通过处理设备进行处理,不得直接释放。
3. 必需定期检查废气处理设备运行状态,适时清理过滤器和更换滤网。
4. 废气排放口处必需安装过滤装置,防止有害物质排入大气。
六、噪声整治1. 为削减生产噪声对四周居民的影响,必需实行必要措施掌控生产噪声。
2. 生产设备应尽量置于封闭的环境内,削减噪声的传播。
3. 必需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如发觉噪声超标,应适时进行调整或更换设备。
七、安全管理1. 必需为污染防治设施及附属设备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添加必要的防护栏杆、标示和安全警示灯等。
2. 对于紧要和不安全部位的设施,应加强监控和保护,做好可能发生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做好相应的人员培训。
3. 待机设备和备件应做好防腐蚀、防潮的措施。
八、管理责任1. 对于本制度的实施应引起企业领导重视,做好规定的实施和运行管理。
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
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是指为防治废水、废气、废渣和其它污染物的污染和破坏而建设的各种处理、净化控制和综合利用的设施,对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作如下规定。
1、环保工作领导组作为防治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对防治设施的监督、监测、考核。
2、负责对防治设施的运行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对重点防治设施每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考核项目中进行奖罚。
4、质量技术部作为防治设施的设备管理部门,要将防治设施和生产装置同等对待,纳入正常的设备管理中。
5、防治设施的设备完好率在95%以上。
6、防治设施的泄漏率要符合无泄漏工厂标准。
7、生产管理部要把防治设施纳入生产系统进行统一调度指挥。
8、防治设施的运转率必须达到95%以上。
9、拥有防治设施的部门是防治设施的直接管理部门。
10、防治设施与生产装置同时运行、同时保养、同时检修。
11、防治设施要有健全的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
岗位操作人员应熟悉本岗位操作,严格按照操作法进行操作控制,做好岗位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12、各部门在工艺改进、设备改造中,必须保证原有防治设
施的完整和正常运行。
13、在防治设施停车情况下,生产装置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14、防治设施应接受环保职能部门的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或妨碍检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15、须暂时停运或拆除、闲置、改造、更新的防治设施,应事先书面报告环保工作领导组由厂安全环保部办理有关申报表上报,待批准后方可对防治设施进行变更。
6 江苏省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江苏省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管理,保障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改善环境质量,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单位和个人拥有的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污染防治设施,是指为防治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电离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而建造的各种处理(处置)、净化、综合利用设施,以及与这些设施配套安装的计量装置、监控装置、监控网络系统和排污口、排气筒等。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污染防治设施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或擅自拆除、闲置及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地方各级环境保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公开环保举报电话,聘请群众环保监督员,鼓励群众和新闻媒体参与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活动。
第五条地方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的市场化、专业化,即采用委托或承包方式将污染防治设施交给具有营运资质的专业单位或个人运行、管理。
第六条地方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污染防治设施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按照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对已建成的污染防治设施组织验收并对其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审批排污单位或个人拆除、闲置、关闭以及更新改造污染防治设施的申请;(三)对擅自拆除、闲置、关闭及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排污单位或个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四)受理并审计排污单位或个人关于排污情况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月报或季报以及排污申报登记(含排污申报登记注册证年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所属的环境监理机构履行上述部分职责。
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排污单位或个人应当将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纳入生产经营管理范畴,做到:(一)污染防治设施的实际处理能力应与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染物量相适应;经处理后排放的污染物应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总量控制指标;设施所产生的污泥、固体废弃物、粉尘、噪声等,应妥善处理或处置,不得产生新的污染;(二)保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所需的经费和备品、备件等物质条件,确保设备的完好,并能与相应的产生污染物的生产设施同步配套运行。
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范文(4篇)
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及其下属部门、分支机构及其他直属单位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种类:(一)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二)水污染防治设施;(三)土壤污染防治设施;(四)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六)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七)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施。
第四条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应遵循防治污染、维护生态、节约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由环保部门负责,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二章设施建设管理第六条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按照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审批。
第七条设施建设前,应编制环评报告,经国家和地方环保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
第八条设施的设计、施工和投入运营期间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监造和验收,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
第九条设施投入运营后,应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测试,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设施建设必须满足安全、环保、节能等要求,并采取相应的监测手段和措施进行监测和管理。
第三章设施使用管理第十一条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按照设施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设施的使用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第十三条设施使用期间应定期对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第十四条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应建立完善的设施档案,包括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操作和维护等多个方面的信息。
第十五条设施使用人员应定期对设施进行演练和应急预案的训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确应对。
第四章设施维护管理第十六条设施维护管理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按照维护保养制度进行维护和保养。
2024年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5篇)
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5篇)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通用5篇)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篇1为加强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以下简称防治设施)的管理,保证防治设施有效地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所称防治设施,是指为防治环境污染而建设的各种处理、净化、控制和综合利用污染物及防治其他公害的设施。
2、公司拥有防治设施的单位,应制定考核指标,将防治设施的管理纳入本单位的`管理体系。
3、拥有防治设施的单位应做到:(1)、经防治设施处理后的排放物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防治设施的实际处理能力和污染物的排放浓度达到防治设施的设检要求。
(2)防治设施与产生污染物的相应设施同时运转,同时维护;(3)有专门操作防治设施的人员和管理人员,有健全的岗位责任制、设备维修保养制度、操作规程、监视监测等制度;(4)建立防治设施日常运行情况记录台帐,并按规定定期向公司主管部门填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表。
4、需暂停、拆除、闲置、改造或更新的防治设施,应经设备部审核后报安全环保部审批。
5、防治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情况,防治设施停运可能使环境受到严重污染的,应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
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责令其限期改正外,对单位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并处100—200元罚款。
(1)拒报、谎报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2)未经环境保护部门同意,擅自停用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准;(3)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污染事故的。
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篇21目的为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充分发挥起作用,保护环境,控制污染,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程序。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污染防治设施、设备。
安全管理制度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了保障企业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员工的健康和安全而制定的一套规范和操作程序。
本文将从管理目标、责任与义务、设施操作与维护、事故应急预防和处理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管理目标(1)减少污染物排放:制定合理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减少或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2)防范事故发生: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设施的操作管理和维护,预防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的概率和影响。
(3)保障设施的正常运行:加强对设施的操作和维护管理,确保设施能够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的排放效果。
二、责任与义务(1)企业领导:负责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并明确安全责任和义务,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确保制度的实施。
(2)设施操作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设施的操作,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及时反馈设施的异常情况,并配合进行事故应急处理。
(3)设施维护人员:负责设施的定期维护,检查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时处理设施故障或损坏,保持设施的良好状态。
三、设施操作与维护(1)设施操作:设立合理的设施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的职责和操作步骤,确保设施运行的高效性和安全性。
(2)设施维护:定期检查设施的运行状态,维修和更换设施的损坏部件,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3)设施保养:定期对设施进行保养,清洗和消毒,保证设施的运行效果和排放效果达到要求。
四、事故应急预防和处理(1)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程序、责任分工、应急设施和装备等,明确应急处置的措施和步骤。
(2)应急演练: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增加员工应急处置的技能和经验,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3)事故处理:对于发生的事故,及时组织抢险和救援,尽量减少事故的损失和影响,同时进行事故原因的分析和调查,提出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总结: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制度对企业的安全管理起到重要的作用。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1. 引言污染防治设施是指为了防止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而建设和使用的设施。
有效的管理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对于保障环境质量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科学、系统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的有效运行和维护。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具备污染防治设施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工厂、矿山、污水处理厂等。
3. 责任与义务3.1 管理层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并提供必要的资金和设备支持;•设立专门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机构,负责设施的日常运维工作;•制定并发布相关的运行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操作规范。
3.2 操作人员责任•遵守运行管理制度的规定,并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操作;•及时发现设施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并及时报告;•定期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3.3 监管部门责任•监督检查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状况,确保设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运行管理水平;•及时处理设施运行中的问题和投诉。
4. 运行管理流程4.1 设施巡检•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巡检内容包括设备运行状态、排放口排放情况等;•将巡检结果记录在巡检表中,并及时汇报给上级管理部门。
4.2 设施维护•设立专门的维护小组,负责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制定设备维护计划,按时进行设备的清洁、检修等工作;•将维护工作记录在维护日志中,供管理部门随时查阅。
4.3 异常处理•当发生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机,并报告给上级管理部门;•监管部门应及时派人进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监管部门应建立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安全管理5.1 工作人员培训•对从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定期组织培训,提高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制定培训计划,并将培训记录在档案中。
公司防治污染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防治污染设施的管理,提高防治污染设施的使用效率,保障公司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防治污染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公司防治污染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谁污染,谁治理;(三)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统一;(四)保障防治污染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环境保护部门负责防治污染设施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防治污染设施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对防治污染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三)对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四)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防治污染设施的管理和使用负直接责任,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本部门防治污染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等工作;(二)确保防治污染设施的正常运行,防止环境污染;(三)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六条公司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防治污染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共同维护公司环境安全。
第三章设施管理第七条防治污染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八条防治污染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等工作由公司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九条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期间,应定期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条防治污染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修复,确保设施恢复正常运行。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公司环境保护部门应定期对防治污染设施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一)设施运行情况;(二)设施维护保养情况;(三)设施运行数据记录;(四)设施运行中的环境问题。
第十二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并督促整改。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环境保护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一)未按规定进行防治污染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等工作的;(二)未按规定对防治污染设施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的;(三)未按规定对防治污染设施运行中的环境问题进行处理的;(四)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
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环境污染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为了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各国纷纷建立了各种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
本文将围绕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展开探讨,主要包括污染防治设施的类型与作用、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的成果与不足、改进措施等内容。
二、污染防治设施的类型与作用1. 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是指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手段,减少大气中污染物排放的设施。
主要包括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等处理设备,以及废气排放监测设备等。
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主要作用是减少燃煤、工业等排放源对空气的污染,保护大气环境,维护公众健康。
2. 水污染防治设施水污染防治设施是指各种通过化学、生物、物理等方法,对废水进行处理的设施。
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城市雨水排放系统、工业废水处理设备等。
水污染防治设施的主要作用是减少废水对水体的污染,维护水体生态平衡,保障饮用水安全。
3. 土壤污染防治设施土壤污染防治设施是指通过生物修复、化学处理、物理隔离等方法,对受污染土壤进行修复的设施。
主要包括土壤修复工程、固体废弃物填埋场等。
土壤污染防治设施的主要作用是减少废弃物对土壤的污染,保护农田和生态环境的安全。
以上所述这三种类型的污染防治设施,是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三、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的成果与不足1. 成果(1)提高了环境质量。
通过建立和实施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大量的污染物得到减排,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
(2)维护了公众健康。
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管理,降低了空气、水、土壤污染的程度,有效保护了公众健康。
(3)促进了生态平衡。
通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和修复受污染的环境,有效维护了生态平衡。
2. 不足(1)设施建设不足。
部分地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投入不足,导致污染物排放无法得到有效控制。
(2)设施管理不力。
部分企业对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不到位,导致设施运行不稳定,治理效果不佳。
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三篇)
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环境污染是一个严峻的全球性问题,对人类生活和健康造成了巨大威胁。
为了有效防治环境污染,各国都制定并实施了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设施管理的意义、建立管理制度的必要性、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以及制度的改进等方面进行阐述,以期加深读者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的理解。
一、设施管理的意义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管理是指对企业、工厂、污水处理厂、废物处理场等污染源的设施进行规范管理。
设施管理的意义在于保护环境、维护生态系统的稳定,保障公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通过有效的设施管理,可以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1. 强化环境监管: 设施管理制度可以明确环境监管的法律责任和要求,加强环境监测和数据统计,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2. 促进技术创新: 设施管理制度可以推动技术创新,鼓励企业采用更加环保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污染物排放,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3. 健全环境管理体系: 设施管理制度可以促进企业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明确环境责任和义务,提高环境风险管理的能力。
4. 加强公众参与: 设施管理制度可以加强公众对环境问题的参与,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权益意识,强化监督和举报机制。
二、建立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 加强行业规范: 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可以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促进行业内良性竞争,防止企业不正当竞争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2. 提高管理效能: 建立设施管理制度可以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加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减少管理成本和资源浪费。
3. 保护公众健康: 环境污染对公众健康产生严重影响,建立设施管理制度可以保护公众的健康权益,减少环境污染对人体的伤害。
4. 推动可持续发展: 建立设施管理制度可以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循环利用,推动企业向清洁生产和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转型。
三、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 设施信息登记: 对所有污染源设施进行登记,建立设施数据库,包括设施的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情况、运维情况等,方便监管部门实时掌握设施的运行状况。
江苏省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法规类别】污染防治【发文字号】苏环监理[2000]13号【发布部门】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发布日期】2000.03.31【实施日期】2000.03.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江苏省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苏环监[2000]13号2000年3月31日)第一条为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管理,保障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改善环境质量,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单位和个人拥有的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污染防治设施,是指为防治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电离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而建造的各种处理(处置)、净化、综合利用设施,以及与这些设施配套安装的计量装置、监控装置、监控网络系统和排污口、排气筒等。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污染防治设施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或擅自拆除、闲置及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地方各级环境保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公开环保举报电话,聘请群众环保监督员,鼓励群众和新闻媒体参与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活动。
第五条地方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的市场化、专业化,即采用委托或承包方式将污染防治设施交给具有营运资质的专业单位或个人运行、管理。
第六条地方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污染防治设施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按照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对已建成的污染防治设施组织验收并对其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审批排污单位或个人拆除、闲置、关闭以及更新改造污染防治设施的申请;(三)对擅自拆除、闲置、关闭及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排污单位或个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四)受理并审计排污单位或个人关于排污情况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月报或季报以及排污申报登记(含排污申报登记注册证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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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集团新型材料(浙江)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试行)
(2011年X月XX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减轻污染物对环境造成得影响,保护环境,保障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钢集团新型材料(浙江)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得设置、运行、停用与废弃管理。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安委会主任)负责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并签署发布实施。
第四条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总经理负责督促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落实。
其她分管领导(副总经理)负责督促落实分管范围内得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环保部制定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并负责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污染防治设施使用部门负责设备设施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第七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污染防治设施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设备设施可靠运行。
第八条污染防治设施就是环境保护监管设施,任何人未经
允许不得私自停用、废弃、拆除以及变更处理工艺。
第九条污染防治设施操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将未经处理或处理不合格得污染物直接向大气、水体排放。
第十条向大气、水体排放污染物得,应当向当地环保部门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第二章污染防治设施建设
第十一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得,应按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进行污染防治设施得设计、施工与验收。
第十二条污染防治设施得设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之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工程资质。
第十三条污染防治设施得设计施工方案或处理工艺,应当报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污染防治设施得处理能力应满足公司污染物处理现状,并有考虑远期扩容需要。
第十五条废气处理设施得排放口高度应按照国家允许排放速率下得排放高度建设,但最低不低于15m,且宜高出周围200m 范围内最高建筑5m。
第十六条污染防治设施投入使用或试运行后应委托当地环保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第十七条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后,应将图纸、工艺参数、处理能力等相关技术参数(电子或纸制文档)抄送安全环保部。
第十八条污染防治设施使用部门或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制定污染防治设施操作规程,对相关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第三章污染防治设施运行
第十九条污染防治设施操作人员及其检测人员、管理人员应当经过岗前培训,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技能,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条污染防治设施操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产生得后果负责。
第二十一条污染防治设施使用部门应加强管理,减少能源浪费、水资源浪费与污染物排放,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第二十二条污染防治设施使用部门应当在设备运行期间进行日常检查与监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做好检查与监测记录。
第二十三条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相关PH计、流量计、温度计、浓度检测等装置、仪器应当定期校验或校准,无法实现定期校验校准得,应当辅助人工等其她方法进行监测,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第二十四条公司每年委托当地环保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公司产生得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
突发事故时,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得,应当进行应急监测。
第二十五条未经许可,作业人员严禁更改污染防治设施仪表参数。
污染防治设施使用部门应当每月5日前将上月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月报表报安全环保部。
第二十六条安全环保部应当对操作人员、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已造成后果得,根据严重程度对操作人员及其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停用、拆除污染防治设施得,应当提前1个月向当地环保部门提出申请,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八条污染防治设施使用部门应对所属设备进行经济效益核算,节约成本,避免浪费。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公司对违反本制度得当事人,按照《安全生产处罚实施细则》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废水处理情况月报表
附件二:水质监测报告
废水处理情况月报表
填报部门: 填报人: 填报日期: 部门负责人:
水质监测报告
报告单编号:
检测人: 检测日期:
水质监测报告
报告单编号:
检测人: 检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