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省市采购政策梳理:200万以下采购不用公开招标,100万以下...国产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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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省市采购政策梳理:200万以下采购不用公开招标,100万以下...国产优先!

早在今年初,四川省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的通知》(川财采〔2015〕123号)的规定,在组织有关专家统一论证,征得教育、卫生主管部门

同意,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基础上,省财政厅制定了2017年度省级教学设备类与医疗设备类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要求:!

随后,浙江省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浙江省卫生厅会同省财政厅提出了,共计183项。受省财政厅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专家对该目录范围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政府采购等事项进行论证。

参与论证专家组本着:

1、国内无生产,只能采用进口仪器的;

2、国内有生产,用于人体诊断、治疗、检查等用途,要求仪器精度高、稳定性好,国内产

品尚有差距,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的原则进行讨论,最终形成了目前尚无国产品牌的仪器设备清单和允许政府采购进口仪器的相关产品清单。

限制进口产品,督促各省国产优先的意图可见一斑!所以不论近期的采购订单国产获利的多还是进口拿下的订单多,最后国产设备的崛起是必然的,进口垄断将被逐步打破,我们要做的就是跟着政策调整我们的步伐,不要掉队哦~

下面是联盟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各省采购政策汇总,看看你们省对于采购这部分是怎么安排的吧!

2017年各省采购政策汇总

包含了各省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这3方面(排名不分先后)。欢迎盟友补充及指正!

【重庆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1、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目录:列入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目录,市级单次采购金额2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采购。

2、分散采购:除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市级单次采购金额达到2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类项目、3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项目,采购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

实施条例等规定,实行分散采购。

3、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市级单次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区县可参照市级标准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甘肃省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1、分散采购限额标准: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20万元以上的货物项目、30万元以上的服务和工程项目应当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单项采购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货物或服务项目,应当采用公

开招标方式。工程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执行甘肃省有关规定。

【湖南省2017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1、省级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湖南省2017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采购限额

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分散采购。具体限额标准为:

货物项目:采购预算金额达到30万元以上;

服务和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达到60万元以上。

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湖南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100万元。

【河北省2017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

1、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限额标

准为: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省级50万元(含)以上、设区市级20万元(含)以上、县(市、区)级10万元(含)以上。限额标准以下的,不需要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货物类和服务类: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一次性达到省级200万元(含)以上、设区市级150万元(含)以上、县(市、区)级100万元(含)以上。

【湖北省2017年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1、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属于分散采购,采购人可自行组织采购,也可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20万元(不含20万元)以下、且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工程和

服务项目,可不编政府采购预算。

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省级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市(州)、县级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工程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1、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货物类:自治区本级、设区市单项预算金额(年度)在10万元以上或单项预算金额(年度)在10万元以下但批量预算金额(年度)在30万元以上的货物。

工程类:自治区本级、设区市(年度)同一预算级次单位预算金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服务类:自治区本级、设区市单项预算金额(年度)在10万元以上或者单项预算金额(年度)在10万元以下但批量预算金额(年度)在30万元以上的服务。

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达到以下数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货物类: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120万元以上的各类货物。

工程类: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采购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当采用公

开招标方式。

服务类:单项或批量采购达到80万元以上的各类服务。

【四川省2016年—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1、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未纳入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省本级和成都市本级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50万元、其他市级30万元、县级1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省本级和成都市本级采购预算金额60万元、其他市级40万元、县级20万元以上、国务院工程招标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项目。

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省本级和成都市本级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150万元,其他市级80万元,县级50万元;工程项目招标规模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河南省2016-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1、采购限额标准: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省级各部门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项目,实行分散采购,即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采购,但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工程实行招标的)有关规定执行。

市级(含省直管县和财政直管县)采购限额标准不低于10万元(含10万);县级采购限额标准不低于5万元(含5万元)。具体限额标准由各省辖市(含省直管县和财政直管县)人民政府确

定。

2、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省级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一次性达到120万元以上的(含120万元),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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