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工程分包合同范本模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编号:土石方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
承包单位(甲方):
分包单位(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目录
1 总则 (2)
2 词语定义 (2)
3 工程概况 (4)
4 工程分包方式及技术要求 (4)
5 合同工期 (5)
6 合同价款与结算 (6)
7 材料设备供应 (9)
8 双方权利义务 (9)
9 工程技术资料的提供 (11)
10 工程验收和保修 (11)
11 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 (13)
12 技术成果权归属 (13)
13 保密 (13)
14 权利瑕疵担保 (14)
15 对外关系 (14)
16 保险 (14)
17工程转包、再分包与挂靠 (15)
18诚信合规 (15)
19 不可抗力 (15)
20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5)
21 违约责任 (16)
22 争议的解决 (18)
23 通知 (18)
24 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 (18)
线路土石方工程施工分包合同
承包单位(甲方):
住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分包单位(乙方):
住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 总则
1.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内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非主体工程的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2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2.1业主:是指将本分包工程所属的总体工程项目以招标或其他方式发包给承包单位(即本合同甲方)的建设单位。
2.2承包单位:是指通过投标或其他方式确定的与业主签订本分包工程所属总体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施工单位(即本合同甲方)。
2.3 分包单位:是指通过投标或其他方式确定的与承包单位签订本分包工程施工合同的施工单位(即本合同乙方)。
2.4专业工程分包:是指甲方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完成的活动。
2.5劳务作业分包:是指甲方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2.6 工程师:是指为完成本合同所涉分包工程由甲方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2.7 项目经理:是指为完成本合同所涉分包工程由乙方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2.8监理工程师:是指甲方或业主确定的监理单位派驻现场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代表。
2.9 总包合同:是指甲方与业主就本分包工程所属的总体工程签订的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
2.10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约定的,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2.1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2.12固定总价合同: 指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总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
2.13固定单价合同:指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工程任务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合同单价不再因为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的一类合同。
2.14图纸:指由甲方、业主提供或由乙方提供并经甲方批准,满足甲方或乙方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15施工场地:指由甲方或业主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甲方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2.16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17永久占地包括:站场、阀室、进场道路、三桩、警示牌、水工保护构
筑物等永久设施用地。
2.18临时占地包括:施工作业场地、临时便道、设备材料堆放场地等项目实施过程中属于临时占用的区域。
2.19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质保金):指甲乙双方在本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乙方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2.20缺陷: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3 工程概况
3.1工程名称
3.1.1总体工程名称:
3.1.2分包工程名称:
3.2分包工程地点:
3.3 分包工程内容:
3.4 分包工程资金来源:
4 工程分包方式及技术要求
4.1分包方式为专业工程分包。
4.2对乙方工作的技术要求:
工程施工及验收执行国家和行业现行施工和验收标准,及执行设计文件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4.2.1《XX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2.2《XX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2.3《XX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4.2.4《XX施工规范》
4.2.5《XX工程设计规范》
4.2.6依据各拟分包工程的设计要求和具体情况,针对拟分包工程内容,提出的相关技术要求。
5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工期:
5.1开工及延期开工
5.1.1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如不能按期开工,应当在约定开工日期前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在接到申请后的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小时内未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同意乙方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5.1.2 因甲方或业主原因不能按约定日期开工,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相应顺延工期。
5.2工期延误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工期:
5.2.1 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非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小时内,双方就工期延期进行协商,需业主同意后,形成书面协议,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
5.2.2 因业主提出变更计划或设计、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未按约定支付工程备料款,未提供施工现场水、电源、道路接通条件,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等业主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
5.2.3一周内非甲、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小时,需业主认可后形成书面形式。
5.2.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采取赶工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承担相应处罚。若延误工期长达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根据总体工程进度安排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