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进程中如何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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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进程中如何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以徐州市为例

一、当前城镇化进程中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存在的问题

少数民族聚居区的产业结构单一

近年来,徐州市各少数民族聚居村、组和社区按照“统一规划、适度超前、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要求,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村、组和社区集体经济。如丰县风城镇北关村开办汇丰酒精厂,丰县欢口镇黄店村开办玻璃钢制品厂、饲料公司,丰县欢口镇欢口村开办食品饮料厂、粉丝厂,沛县龙固镇邵马村开办苇帘加工厂等,民生水平较以往得以提高。由于这些大多是第一产业衍生品,缺少如采掘、制造等重型产业和第三产业服务品牌行业支撑,所以在以农产品及其衍生品为主的第一产业的市场竞争中显得乏力。

少数民族人口总体呈现增长趋势

随着徐州城镇化建设快速发展,少数民族人口跨地区流入速度增快。以泉山区为例,“十一五”末,该区民族成分18个,人数为1837人;至“十二五”末,少数民族成分增至37个,人口达3467人,五年间少数民族族数增长51%、人口增长47%。另外,辖区内有外来流动少数民族人员360余人,驻区4所高校还有少数民族学生1844人,

少数民族总人口达5671人,呈逐年上升趋势。

民族散居区内少数民族人口外迁量大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业的兴起,大量少数民族居民搬迁至三环路以外新建小区和新城区居住。少数民族居民由过去的聚居变成相对分散,在主城区社区中的少数民族人口比例逐年下降。

少数民族文化发展趋于滞后

绝大多数少数民族群众居住在散居区,除穆斯林群众的特殊习俗和周五主麻日活动外,其它民族文化活动较少。

外来流动少数民族管理难度增大

目前,新疆、青海等西北部少数民族群众到徐州经商,由于文化水平低、语言不通、法规知识欠缺等多种原因,其在经商过程中经常与当地群众、与本民族间经商人员发生矛盾,成为城市管理、民族工作的难题。

少数民族就业存在歧视现象

徐州高校密集,外来少数民族学生近2000人。每年毕业大学生较多,许多应届毕业生希望在徐州市区就业。但少数企业在招工中存在着拒招少数民族大学生现象。特别是发生昆明及乌鲁木齐暴恐案件后,维吾尔族人员在经商、就业、住宿等方面受到冷遇和拒绝。

二、问题的剖析

缺乏担当创业风险能力

造成产业结构单一的原因,主要是大多数少数民族群众存在着以农业为主业思想,缺乏担当创业风险能力。如遍地开办“红富士”苹果、葡萄、双孢菇等传统产业培训,都是依赖农业技术成熟、风险投资较小的第一产业。另外,存在着资金短缺现象,投入第二、三产业需要巨额资本,由于缺乏担保,往往银行不给贷款,以致在城镇化进程中少数民族融资难。同时,因缺乏支柱产业,或因创新能力不足,以至现有产业在市场中竞争能力差,影响少数民族聚居单位的跨越式发展,民生水平提升缓慢。

有倾向性地更改民族成分

少数民族人口的快递增长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汉族学生大量更改为少数民族。由于在少数民族入学方面有优惠加分政策,故很多学

生在初中期间通过民宗审核、公安部门批准更改为少数民族。在计划生育人口增长率大幅下降的趋势下,汉族与少数民族通婚的子女,基本上选择少数民族成分。因此,相应汉族人口下降,而少数民族人口则增长。

居住构成发生位移

据调查,目前县(市)区少数民族群众人口的移动,大多数是由城市拆迁形成的,此部分占总迁移人口的84.6%;另有少部分少数民族群众属于刚性需求,此部分占总迁移人口的15.4%。主动移居的少数民族群众中以青年人群为主,主要为了结婚或子女上学。而大多少数民族老年人喜欢居住在老城区。

民族文化交融存在差距

以泉山区为例,少数民族人口只占全区总人数的0.63%,即1000人中有少数民族6人,少数民族文化得不到多数人的认同,加上市场运作不佳,以致民族文化受到冷遇。少数民族群众知道汉族的节庆日,而汉族群众绝大多数不知道少数民族的节庆日。形成重视汉族传统文化,忽略少数民族文化的现象。

外来流动少数民族交流上缺乏深度

外来流动少数民族群众来徐州务工经商,给徐州增添新的商机,为徐州全面发展作出特殊贡献。但对外来流动少数民族经商务工人员存在着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没有考虑少数民族经商人员的种种困难,工作中缺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缺少调研,没有创新工作举措。如有的维吾尔族经商人员从业十多年了,基层干部还不熟悉;有的拉面店换人经营两年多,上报的信息还是原先户主姓名;还有因相关部门、单位服务不到位,少数拉面店在拆迁中故意刁难,影响市政工程建设的情况。

三、相关对策

依据政策加大投入

为推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国家财政部、国家民委联合下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按照十八大提出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调整少数民族聚居区、散居区的产业结构,加大发展资金、专项资金的投入,落实了徐州市民品企业贴息贷款工作。用好国家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的优惠政策,缓解民品企业资金周转困难,降低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增强民品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以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的特殊需要,进一步促进了徐州市民族经济的快速

发展。

依托产业辐射带动

城镇化的直接衡量指标是农村人口转变为城镇人口。但是,这个转变应建立在产业发展的基础上,而不是简单的户籍集中、人口搬家。对于少数民族聚居村、组和社区要加强产业支撑,立足产业建设城镇,围绕城镇发展产业。其中,发展重点应放在第二、第三产业上,同时,在市场化、集约化基础上的第一产业也可以成为支撑。实现资源开发企业,在资源开发地注册、核算、纳税,从制度上解决民族地区有税源无税收问题,提高这些民族聚居村、组和社区的城镇化水平。

以就业作为建设指标

少数民族聚居村、组和社区的城镇化建设需要在产业支撑基础上努力增加就业岗位,加大对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支持力度。要把“就业问题解决得好”作为评价城镇化建设、衡量城镇化水平的约束性指标。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少数民族聚居村、组和社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纳入整体规划优先建设,大力支持少数民族企业的发展,整合资源采取筹措资金帮扶、招工培训帮扶、劳务输出帮扶、医疗卫生帮扶、科技教育帮扶的措施,帮助少数民族贫困户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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