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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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实体的意义:实体权利义务实现的工具或手段
二、何谓诉讼?
(一)语义上的解释
1.中国
(1)古代:“诉”和“讼”多分开使用,各有其不同的 含义,存在两种不同的解释 解释一:《周礼》中有“狱”和“讼”之分,东汉经学 大师郑玄《三礼注》: “争罪曰狱,争财曰讼。” 解释二:《说文解字》“诉,告也”,“讼,争也” 也有合并使用情形:《后汉书·陈宠传》“西州豪右并兼, 吏多奸贪,诉讼日百数” (2)近现代:诉讼一词在清末法制改革过程中从日本引 进的。
诉讼法入门
一、程序与法律程序 (一)程序与法律程序的界定 1.程序现象的普遍存在性:自然性程序与社会性程序 2.程序的内涵 《现代汉语词典》:“事情进行的先后次序。”
3.法律程序的内涵:是指按照一定的顺序、程式和步 骤制作法律决定的过程。
(二)法律程序的类型
1.列举:立法程序、选举程序、诉讼(审判)程序、 行政程序、仲裁程序、公证程序、调解程序、公司 设立程序等。
刑事诉讼法学
Criminal Procedural Law
1966年3月出生的佘祥林居住在京山县雁门口镇何 场村九组。1994年1月20日,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失踪 后,其亲属怀疑张在玉被佘祥林杀害。同年4月11日, 雁门口镇吕冲村一水塘发现一具女尸,经张的亲属辨 认死者与张在玉特征相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994 年10月,原荆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佘祥林死 刑。1995年1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以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 • 此后,案件又经过了补充侦查、起诉、退回补充侦 查等一系列曲折环节。直到1996年12月,由于行政区 划变更(京山县由荆州市划归荆门市管辖),京山县 政法委将此案报请荆门市政法委协调。1997年10月, 荆门市政法委召开了由荆门市法院和检察院、京山县 政法委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议。会议决定: 此案由京山县检察院向京山县法院提起公诉;因为湖 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问题中至今有3个无法查清, 对佘祥林判处有期徒刑。
• 由国家权力而非冲突的主体解决社会冲突,这是
诉讼的本质特征所在。
——顾培东
1、社会冲突或社会纠纷——诉讼存在的前提
(1) 冲突或纠纷的法律本质:主体的行为与社会既定统治 秩序和法律制度的不协调或对之的反叛。
◆法律意义上的社会冲突必须表现主体的特定行为,但并 不必然要求有敌对主体的互动行为; ◆法律意义上的社会冲突都是既定统治秩序和现行法律制 度所不相容的; ◆冲突的影响决定于特定主体的行为与既定统治秩序和法 律制度相悖的程度。
五、成绩考核与评定
期末总成绩包括平时成绩(占30%) 和期末考试成绩(占70%),期末考试以闭 卷方式进行,平时成绩以出勤、课堂讨论、 课外作业等综合评定。
六、推荐参考书
1.徐静村主编《刑事诉讼法学》,法律出版 出版社2012年9月第1版。 2.程荣斌主编《刑事诉讼法练习题集》(第 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3.宋英辉主编《刑事诉讼原理》,法律出版 社,2007年版。 4.陈瑞华著《刑事诉讼的中国模式》,法律出 版社,2008年版。
(三)司考真题解析——穿插在刑事诉讼法规范内容的讲授
过程中,目的是适应国家司法考试的需要和形势。
(四)播放教学录像 (五)课堂随机问答
四、教学目标
(一)能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基本掌握我 国刑事诉讼法规范的内容。 (二)能初步运用刑事诉讼法规范的内容 进行简单刑事诉讼实践的操作。
(三)能初步树立起一些符合现代法治或 宪政要求的刑事诉讼理念。
• 湖北杀妻冤案事主佘祥林获赔偿近46万元 • 佘祥林及其代理律师与当地政府部门签订协议:荆门市中级人民法 院支付佘祥林256994.47元赔偿金,当地政府支付佘祥林家庭生活 困难补助金20万元。 • 昨日,京山县雁门口镇政府会议室,佘祥林签完协议后哽咽地说:“我 终于盼到这一天了!” • 记者在两份协议上看到:由赔偿义务机关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支付 赔偿佘祥林限制人身自由金255894.47元(4009天×63.83元/天); 由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支付佘祥林家支付的无名女尸安葬费1100 元。同时,当地雁门口镇政府决定,一次性给予佘祥林家庭生活困 难补助20万元(含建房费)。 • 佘祥林对赔偿表示满意。但他同时告诉记者,自己还没有得到伤残 补偿。因自己入狱导致母亲含冤逝世也没有得到赔偿,遭受非法关 押的哥哥佘锁林、开具“良心证明”导致被非法关押的聂麦清等 人也没有得到任何赔偿。他将为这些亲人和受害者继续索赔。 • 谈到自己的将来,佘祥林称,先要治病——从看守所出来后眼睛出 现眼底神经性萎缩、双腿有严重风湿病。 • 目前,佘祥林并没把赔偿的事告诉女儿。他解释说女儿还小,不希 望她为了这个事情操心,“读书最要紧”。
第9章 刑事诉讼证明
第10章 刑事诉讼证据规则
第三编 刑事诉讼程序论
第11章 审前程序 刑事审判前程序(重点) 第12章 立案 第13章 侦查 第14章 起诉 第16章 第一审程序 刑事审判程序(重点) 第17章 第二审程序 第18章 死刑复核与核准程序 第19章 审判监督程序 刑事审判后程序 第20章 执行 第21章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程序 特殊案件程序 第22章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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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6月,京山县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佘有期徒 刑15年,同年9月,荆门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 持原判。 2005年3月28日,被“杀害”的妻子张在玉 突然归来,当地一片哗然。为慎重起见,公安机关通 过DNA鉴定,证实了她的身份。 据张在玉陈述,她与佘祥林经常发生争吵打闹,后 来索性离家出走,乞讨流浪至山东枣庄与一男子结婚, 生下一子。令她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佘祥林竟为此 蹲了11年的冤狱。 2005年3月30日,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紧急撤销一 审判决和二审裁定,要求京山县法院重审此案。为避 免佘继续服刑,先采取 变更强制措施的办法。 2005年4月1日,39岁的佘祥林走出监狱。 2005年4月13日,佘祥林“杀妻”案在京山县人民 法院开庭重新审理,法庭当庭宣判佘祥林无罪释放。
3、诉讼的特性——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机制
(1)国家的强制性 (2)严格的规范性 (3)过程的正当性 (4)效力的终局性和权威性 (5)成本相对昂贵性 4、诉讼的类型——依据诉讼所要解决的社会纠纷的法律 性质不同 (1)刑事诉讼 (2)民事诉讼 (3)行政诉讼 (4)宪法诉讼 注意:基于社会纠纷法律性质的重叠而产生的诉讼类型的交叉
2.西方
拉丁语:Procedere 德语:Prozess 法语:Proces 英语: Procedure Litigation
(二)功能上(本质)的解释
——是一种社会冲突或纠纷的解决机制;具体而言,是由特 定的国家机关,在冲突或纠纷主体的参加下,以国家公权 力(司法权)解决社会冲突或纠纷的一种机制。
二、必备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
年3月17日制定,1997年1月1日起实施,2012年3月 14日修正,简称《刑诉法》。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 国刑事诉讼法>的若干问题的解释》——2012
年11月5日通过,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简称《高法 解释》。
被告(被告人)
案例:王李两家因争用水源而引发纠纷案
王李两家分属两村,均毗邻一地下水源。由于所处地区气候 干旱,水源短缺,两家常因用水问题发生争执,今年夏季旱情严 重,王家兄弟以其所承包土地多于李家为由企图独占水源,并在 一次与李家父子的争吵中出手打人,导致李家老父腿部骨折和腰 部挫伤(经法医检验是重伤),李家二儿子也受轻伤,还肆意毁 坏了李村分配给李家承包用的集体所有的拖拉机和一些农具。事 后王家为息事宁人,试图付一笔赔偿金给李家,但仍霸占水源。 李家大儿子看到父亲卧床难起,十分气愤,叫嚷要以牙还 牙,“出了这口窝囊气”,夺回水源,“让王家知道我们李家不 是好惹的”。二儿子则主张“打官司”,向法院“讨个公道”。 而李村的村干部为避免事态扩大争斗不止,劝李家既然王家已作 出较充分的赔偿,就不要再另起争端,由村干部出面协调重新拿 回用水权,而且只要不到法院去告发,法院是不会理的,这样对 大家平安相处也有好处。
2.分类 (1)集体决定的程序 (2)纠纷解决决定的程序 (3)权益责任分配决定的程序:竞争性与非竞争性
(三)法律程序的意义
1.对法治的意义:法治与人治的基本区别
《权利法案》的大部分条文都是程序性的,这并非 没有重要意义。正是程序决定了法治与恣意的人治之 间的基本区别。 ——威廉·道格拉斯 2.对公民自由的意义:公民自由的基本保障 自由的历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程序保障的历史。 ——菲力克斯·弗兰克福特 凡自由民,如未经其同级贵族之依法裁判,或经 国法判决,皆不得被逮捕、监禁、没收财产、剥夺公 民权、流放,或加以任何其它损害。 ——1215年英国《自由大宪章》第39条
(1)私力救济:又称自力救济,是指没有第三者协助或主持, 纠纷主体依靠自己力量解决社会冲突或纠纷的方式——血亲复仇、 自决、决斗、和解。 (2)公力救济:是指利用国家公权力解决社会冲突或纠纷的 方式或制度——诉讼、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统治者 的镇压。
(3)社会救济:是指基于纠纷主体的合意,依靠社会力量协 助或主持解决纠纷的方式或制度——诉讼外调解、仲裁。
实施,简称《六机关规定》。
三、教学方法
(一)课堂讲授——是主要的教学方法,讲授涉及如下三个方 面的内容: 1、通过运用多种法律解释方法(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历 史解释、目的解释、比较法解释等),阐述我国刑事诉讼法 规范的内容,包括: 刑事诉讼法相关概念的内涵
刑事诉讼法相关原则与制度的内容
刑事诉讼法相关程序的结构与内容 2、结合我国刑事诉讼实践,介绍我国刑事诉讼法在实践中的 实施状况。 3、适时灌输在法治或宪政背景下刑事诉讼法的应然理念。
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 —2012年10月16日制定,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简
称《高检规则》。
4.《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2012年12月3日制定,2013年1月1日实施,简称《公 安部规定》。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 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 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 的规定》——2012年12月3日制定,2013年1月1日
• 李昌奎,云南省巧家县茂租乡鹦哥村村民,2009年5 月16日,将同村的19岁女子击昏后强奸,之后将此女 子与其3岁的弟弟一同杀害,极其凶残。 • 2010年7月15日一审判决: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 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 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终 身。民事赔偿家属损失3万元。2011年3月4日,二审 结果为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李昌奎死刑,缓期二 年执行。2011年8月22日,李昌奎故意杀人、强奸案 再审,最终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
刑事诉讼法课程的几点说明
一、刑事诉讼法课程的内容
诉讼法入门
第一编 刑事诉讼法总论
第1章 刑事诉讼法导论
第2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
第3章 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第4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编 刑事诉讼法证据论
第5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重点)
第6章 管辖(重点)
第7章 强制措施(重点)
第8章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重点)
(2)冲突或纠纷的法律类型:依据纠纷的法律性质 不同 ◆民事冲突或纠纷:如违约、侵权
◆刑事冲突或纠纷:犯罪
◆行政冲突或纠纷:违法拆迁、违法处罚等 ◆宪法冲突或纠纷:选举权或被选举权的剥夺、 对选举结果争执 注意:社会纠纷的法律性质的重叠
2、社会冲突或纠纷解决机制:是指在一定社会中 实行的,用来解决和消除社会冲突或纠纷的一整套 制度和方法。
国家
•
自然人或单位
(民事诉讼)
自然人或单位
5、诉讼的结构——“等腰三角形”结构
(1)必须有诉讼三方主体:即原告或控诉方,被告或承控 方,法官或听讼方 (2)原告或控诉方与被告或承控方在法律上处于平等地位, 而法官 作为权威和中立的裁判者居于原被告之间,并对他们 之间的冲突进行裁断。
法官
原告(公诉人、自诉人)
(二)课堂讨论——教与学互动式的教学方法
增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参与性,具体讨论实施按如 下方案进行: 1、讨论内容:案例、讲授内容、与刑事诉讼密切相 关的社会热点。 2、讨论形式:分组,即将每个班分成两小组,讨论 时每小组可以事先推 选2至3名代表发言,不愿意被别人代表的小组成员可以 自己发言。 3、讨论实施:设定主题 课外准备 课堂发言 老师小结。 4、发言规则 (1)发言时间,每位发言者限定在5 到10分钟; (2)发言形式,言辞与书面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