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施工方法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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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艺流程
按三阶段、四区段、八流程施工,即:
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
填筑区—平整区—碾压区—检验区
施工准备—基底处理—分层填筑—摊铺整平—洒水或晾晒—机械碾压—检验鉴证—面层平整。
(一)、准备阶段
1、施工测量
1.1.1路基施工前,应根据恢复的线路中桩、设计图表、施工工艺和有关规定钉出路基用地界限桩和路基坡脚、边沟等的具体位置桩。在距路中心一定安全距离处设立控制桩,其间距不应大于 50m。桩上标明桩号与路中心填挖高度,用(+)表示填方,用(-)表示挖方。
1.1.2在放完边桩后,应进行边坡放样,对高填地段,每填1m应复测中线桩,测定其标高及宽度,以控制边坡的大小。
1.1.3机械施工中,应在边桩处设立明显标志,宜在不大于200m的段落内,距中心桩一定距离处埋设能够控制标高的控制桩,进行施工控制。发现桩被碰倒或丢失应及时补上。
1.1.4取土坑放样时,应在坑的边缘设立明显标志,注
明土场供应里程及挖掘深度;作为排水用的取土坑,当挖至距坑底0.2~0.3m时,应按设计修整坑底纵坡。
2、基底清理
1.2.1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既有房屋、道路、河沟、通讯、电力设施、坟墓及其它建筑物,均应协助有关部门事先拆迁或改造;对于路基附近的危险建筑物应予以适当加固;对文物古迹应妥善保护。
1.2.2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树木、灌木丛等均应在施工前砍伐或移植清理,砍伐的树木应移植于路基用地之外,进行妥善处理。对全线的树根应全部挖除并将坑穴填平夯实;取土坑范围内的树根也应全部挖除。
1.2.3在填方和借方地段的原地面应进行表面清理,清理深度应根据种植土厚度决定,清理出的种植土应集中堆放在弃土场。填方地段在清理完地表面后,应整平压实到规定要求,方可进行填方作业。
(二)、施工阶段
1、在基底清理完成并报监理工程师检测后,方可进行路基填筑。
2.1.1打方格
在路基填筑前,应用白灰打出方格,路基两边打小方格,采用小车倒料,以控制路基边缘填筑厚度;路基中心采用大车倒料,保证施工的进度。容量10m3车辆(6m
×6m)的方格,容量15m3车辆(7m×7m)的方格,容量20m3车辆(8m×9m)的方格,具体方格的大小根据路基底面宽度现场调整。
2.1.2土方堆放
用自卸车把土方运进作业面后,由现场指挥人员用红绿旗指挥车辆倒土,红旗表示停,绿旗表示行,司机操作人员必须听从现场指挥。
2、摊铺整平
2.2.1 土方填筑采用分层填筑、分层压实的方法。路基填筑前,在边桩位置堆30cm高的土柱并用白灰标示,用以控制摊铺厚度,分层的最大松铺厚度不应超过30cm;然后用平地机对整个作业面进行精平。填筑至路床顶面最后一层的最小压实厚度,不应小于8.0cm。
2.2.2路堤填土宽度每侧应宽于填层设计宽度50cm,压实宽度不应小于设计宽度,最后削平,确保路基边缘的压实度。
2.2.3在两个工作面交接处,不在同一时间填筑,则先填地段,应按1:1坡度分层留台阶。若两地段同时填筑,则分层相互交叠衔接,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m。
2.2.4不同性质的土应分别填筑,不得混填。每层填料层累计厚度不宜小于0.5m。
2.2.5每层路基面层做成三角拱形,并且平顺,无坑洼,
以利排水。
3、洒水或晾晒
用平地机精平的同时,由试验人员检测填土层的含水量,含水量高于最佳含水量时,应进行翻松晾晒;含水量低于最佳含水量,应进行洒水;控制其含水量在最佳压实含水量±2%之内。
4、机械碾压
先用羊角碾进行碾压4遍,然后用自行式振动压路机进行碾压、收面。碾压行间重叠不小于0.5米,两段填筑间的重叠部分不小于2米。
5、检验鉴证。
2.5.1严格执行自检程序,自检频率每2000m2每压实层测8处。
2.5.2自检资料要认真填写,自检合格后,方可向监理报检。
2.5.3试验仪器由试验员妥善管理,不得损坏、丢失,不得随意转借它用,以保证自检工作顺利进行。
(三)竣工阶段
3.1路基表面做到设计标高后用平地机刮平,并把路基两侧超填的宽度切除。
3.2对路基边坡进行修整,坡面必须直顺稳定,不得亏坡。
3.3路基工程基本完成后,必须对本施工段进行中线、横断面及高程进行测量,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3.4全段路基必须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98)要求并达到优质工程标准。
二、通道涵背填筑施工
1、回填土工作必须在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
2、桥涵及其它构造物处的填料,除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外,应采用砂性土或渗水土。当采用非渗水性土时,应在土中增加外加剂如石灰、水泥等。
3、桥涵填土的范围:台背填土顺线路方向长度,顶部为距翼墙尾端不小于台高加2.0 m;底部距基础内缘不小于2.0m;涵洞填土长度每侧不应小于2倍孔径长度。
4、桥台背后填土宜与锥坡填土同时进行。
5、涵洞缺口填土,应在两侧对称均匀分层回填压实。如使用机械回填,则涵台胸腔部分及检查井周围应先用小型压实机压实填好后,方可用机械进行大面积回填。
6、涵顶面填土厚度大于50cm时,方可通过重型机械和汽车。
7、回填土应分层填筑并严格控制含水量,分层松铺厚度宜小于20cm。当采用小型夯具时,分层松铺厚度不宜大雨15cm,并充分夯实。
三、取土场施工
1、取土场运距在1km范围内时,可用铲运机运送,辅以推土机开道,翻松硬土,平整取土段,清除障碍和助推等。
2、取土场运距超过1km范围时,可用松土机翻松,用挖掘机或装载机配合自卸汽车运输,用平地机平整填土,配合洒水车压路机碾压。
3、挖掘机、装载机与自卸车配合运输时,要合理布置取土场地的汽车运输路线并设必要标志。汽车配备数量,应根据运距的远近和车型决定,其原则是满足挖装设备能力需要。
四、资料整理
4.1路基及通道涵所有资料均应按高驻办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并与施工同步进行,不得拖延。
4.2所有资料必须用碳素笔或黑色中性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4.3资料填写要规范,日期前后不能矛盾。
4.4自检结论应填写符合《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033-95)或《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哪章哪节哪条要求。
4.5若有其他疑问应及时与项目部技术科及监理沟通,共同研究。
五、其它注意事项
6.1夜间施工应有照明设施,并在每个路口及施工作业面配备安全及现场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