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设立小贷公司条件以及流程1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州市民间金融街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条件

1.在广州市金融街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2亿元,不高于5亿元。

(三)主发起企业应连续经营三年以上、注册地在广州的企业,在工商、税务和公安等部门没有违规记录,诚信记录良好,财务指标(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应符合以下条件:申报时注册资本不低于本次入股小额贷款公司出资额;申请前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申请前连续3个会计年度盈利且利润总额在1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其中最末年度净利润500万元人民币;权益性投资(含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出资)比例不超过净资产的50%。

(四)境内企业法人作为投资人,应连续经营两年以上,在工商、税务和公安等部门没有违规记录,诚信记录良好,财务指标(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应符合以下条件:申报时注册资本不低于本次入股小额贷款公司出资额;申请前一个会计年度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申请前连续2个会计年度盈利;权益性投资(含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出资)比例不超过净资产的50%。境外机构作为投资人,应诚信记录良好,财务指标(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前一个会计年度末总资产原则上不少于10亿美元;财务稳健,资信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银行业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应达到

其注册地银行业资本充足率平均水平且不低于8%,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总额不低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10%。

(五)自然人作为投资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且来源合法,具有覆盖出资额一倍以上的资产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存款、有价证券以及不低于出资额50%的年收入证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六)主发起企业持股比例不低于20%,主发起企业及其关联方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30%,其他股东及其关联方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20%。各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

(七)拟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董事、监事应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金融知识、经验及能力,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从事相关经济工作3年以上,年龄在65周岁以下;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以上,或者从事相关经济工作8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具备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中至少有1人从事过银行信贷或信贷管理岗位。

(八)小额贷款公司应确定市场定位,明确主要的服务行业和对象,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金融产品,实行特色化经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