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的通知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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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的通知书

为了贯彻金食药监建〔2011〕第14号文件精神,加强食品药品风险管控,提高法律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公司要求,各连锁门店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一、各连锁门店加强全体从业人员法律知识学习,树立质量意识、风险意识,提高自身药品经营管理能力、质量管理能力、抗风险能力。

二、各连锁门店必须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问题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并整改到位。主要自查自纠检查内容如下:

1、药品经营及质量管理方面检查整改内容按药店开办相关要求内容进行对照检查,重点检查内容:①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是否合法。主要检查有无超范围经营。②人员配备及人员素质。主要检查门店是否按规定配备人员;药师是否在职在岗,不在岗时有无销售处方药。药师、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其工作职能;管理台帐是否完备、真实齐全。营业员是否都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健康体检证明;是否按规定对门店人员进行培训。③商品采购。药品是否有向非法渠道采购;非药品采购是否经过总部审核,有无合法票据。现有经营的非药品是否合法。④处方药管理。处方药是否按规定销售和管理。⑤商品陈列方面。药品、非药品分类陈列及存放条件是否符合规定(如药品、非药品严格区隔陈列;阴凉、冷藏、常温条件等);中药饮片裝斗前有无做质量复核,有无错斗、串斗情况。⑥营业场所环境方面。温湿度管理是否按规定执行;营业场所环境是否整洁、卫生、无污染物。营业人员仪容、仪表是否符合规定。⑦商品配送验收执行情况。门店接收药品配送时,是否经过验收,并按规定流程操作、复核。⑧店堂内的广告宣传是否合法,符合相关规定。将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用书面形式汇总,并在8月底前做好整改。

2、非药品经营及质量管理方面检查整改内容:对门店所经营的非药品进行全面清点,同时填好本店在经营的所有非药品品种目录报表(详见附表),一式两份。盘点内容包括①有蓝帽子的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应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库进行查询;②消字号和健字号的产品是否合格,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网站进行查询;规定“健用字”批文的产品不能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网站中能查到的可以经营。③非药品存在以下情况的为不合法产品,均不能经营:即非药品名称与药品相同或相似的、有注明功能主治的、宣传疗效的、添加药品成分的等。经检查若发现有不合格情况的非药品,均作下架处理,并在非药品品种目录表中“是否合格”栏打“×”;合格商品在此栏中

不需填写。以上检查内容为总部的理解仅供参考。若理解有偏差,均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请各连锁门店针对本次检查工作认真对待、积极配合,务必在今、明两天将店内所有商品清点完毕。公司将于8月22日起针对所有门店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各连锁店将药品经营自查中存在的情况汇总表和自查中填写的非药品品种目录一并交检查人员复核。检查需整改的连锁门店,若整改不到位的,被药监局查处的,公司将根据公司加盟管理办法和加盟协议规定,对门店做出扣罚违约金处理;情节严重的,按解除加盟处理。

附表:

金华市太和堂医药连锁店非药品品种目录表

金华市太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201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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