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协议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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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协议
甲方(承租方):签订地点:
乙方(出租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背景
甲方的母公司属一家在境境外上市的股份公司,是由乙方母公司独家发起并直接控股股东,甲方从事石油化工生产经营,乙方专门从事车辆、房地产、加油站油库租赁、后勤物业管理、劳务输出等服务活动。甲方和乙方之间存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必要。甲方按照其本公
司与乙方母公司相关协议约定和文件规定,在双方的一般及正常业务过程中订立,按一般商业条款通过正常谈判达成,本协议项下的交易在甲、乙双方的一般及正常业务过程中进行。
第二条协议
1.交易及定价原则
(1)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交易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确保双方关联交易行为的合法、公平、公正、公开,在保障各关联方的合法权益的原则下,以甲、乙双协商一致达成。
(2)甲方同意,在第三方提供的土地条件相同时,优先租赁乙方的土地使用;乙方同意,在第三方要约承租的土地条件相同时,优先向甲方提供土地租赁服务。
(3)本协议项下土地租赁使用的定价,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由双方协议约定价格。
2.租赁物
(1)乙方将下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出租给甲方使用,具体如下:
(2)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为乙方实际控制并拥有处分权,并经甲乙双方确认生效。
(3)乙方应绘制每一项出租土地的结构平面图,经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租赁用途
(1)乙方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所属土地及附属物租赁给甲方,并经双方约定该土地及地上
定着物专门服务于甲方经营业务开展及办公使用。
(2)甲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乙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4.租赁期限
(1)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自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
(2)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甲方应向乙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甲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围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3)如甲方确需继续使用该土地的, 须在距期满六个月之前向乙方提交续期用地申请, 经甲方同意后, 须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方可使用。乙方在租赁期限要求提前收回租赁物的,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进行协商。
5.租金及支付方式
(1)甲方双方同意依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对关联交易结算价格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为元,由甲方于每年月日交纳给乙方。
如逾期交纳租金[60]日以,甲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乙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6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
十]的违约金。
(2)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 甲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乙方银行。
银行名称: 银行分行
:
(3)乙方银行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于乙方未及进通知此项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 甲方概不承担遣约责任。
(4)乙方应在甲方依约支付租金后日向甲方交付真实、有效的等额租赁发票或有效入账凭据。
6.租赁期间的税金及相关费用承担
(1)乙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助甲方协调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甲方与水、电、暖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
甲方承担。
甲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状况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甲方办理,乙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有甲方承担,否则,甲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3)甲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甲方承担责任,与乙方无关。
(4)租赁期间,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本合同项下有关租赁土地的费用,以及有关的罚款、地方摊派等,由乙方负担和支付。
7.土地及地上定着物的管理、使用
(1)甲方委托乙方对租赁土地及地上定着物进行管理。
(2)本合同项下租赁土地的使用,由乙方定时对土地及地上定着物进行维修服务,满足甲方正常经营管理的使用。
(3)因上述的管理和维修所支出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8.租赁土地及地上定着物应该具备的条件
本合同项下土地及地上定着物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乙方有自主进行处置的权利。
9.安全责任
租赁期,因本合同项下土地及地上定着物发生危险等原因造成的责任事故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当负担一切行政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10.租赁土地及地上定着物的转让和续租
(1)租赁期间,乙方有权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转让租赁土地及地上定着物使用权,所转让土地及地上定着物与甲方的租赁关系应同时解除,对新的所有人本合同无任何约束力。
乙方转让本合同项下土地及地上定着物的,应提前日告诉甲方,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如要求续租的,应在租赁期届满天前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11.甲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1) 按本合同约定在正常经营管理的过程中使用租赁本合同项下土地及地上定着物。
(2)监督、检查乙方对租赁土地及地上定着物的管理及使用情况,对乙方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3)依合同约定,行使中止、终止、解除合同的权利或要求调整租金,以及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及时支付租金。
(5)依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2.乙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接收甲方支付的租金。
(2)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租赁土地及地上定着物管理、维护保养等事项,并承担有关的税、费。
(3)依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3.公告及
(1)本合同的条款容,双方应及时上报各自总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进行备案,由总部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制度要求统一进行有关容的披露,合同各方及其知悉信息的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2)如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本合同一方披露合同容的,接受方可在该政府部门或机构要求的围做出披露而无需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责任,但应努力确保该等被披露的信息获得有关政府机关或机构的待遇。
(3)在任何情形下(其中包括本合同终止、解除的情形),本条所规定的义务应永久持续有效。
14.合同的成立、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后成立,并同时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合同效力不因合同一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合伙人的变更而变化或丧失,任何一方不得以以上变更事项为由要求中止、终止、解除本合同或变更合同条款。
15.合同的终止、补充、变更、中止、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经合同双方履行完毕后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