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工程安全管理要点讲座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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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泰中心工程基坑
桩锚支护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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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锚杆钻机施工
锚 杆 张 拉
锚 索 ( 钢 绞 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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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 凝 土 支 撑
钢 支 撑
钢
钢 板
板 桩
+
桩
钢
支
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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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连续墙+混凝土支撑支护
连续墙+钢支撑支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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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财 源 国 际 中 心 基 坑
3、锚杆不宜用在软土层和高水位的碎石、砂土层中;
4、当临近基坑有建筑物地下室、地下构筑物等,锚杆有效长度不足
时,不采用锚杆;
单一土钉墙
土
预应力锚杆复合 土钉墙
钉
墙 水泥土桩复合土
钉墙
微型桩复合土钉 墙
放坡
二级、三 适用于地下水位以上或经降水的非软土基坑,且基坑深度不宜大于
级
12m;
适用于地下水位以上或经降水的非软土基坑,且基坑深度不宜大于 15m;
三、需要组织危大论证的基坑: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
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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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基坑工程发 生事故的概率 往往大于主体 工程,根据工 程实际调查, 基坑工程事故 概率可达到 20%。(注:数据来
源于《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 安全技术规范理解与应用》
颁布单位
住建部、质 监总局
住建部
3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JGJ180-2009
住建部
4 《建筑深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5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311-2013 DB11/489-2007
住建部 市住建委
6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质【2009】87号 住建部
7 《北京市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 京建施【2009】841 市住建委
全管理办法>规定》
号
8 《北京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动 京建法【2012】1号 市住建委 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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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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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序号
1 2 3 4
标准名称 条文编号
8.1.3
《建筑基坑支护技 术规程》JGJ120-
北京城建集团安全培训系列讲座
李久林 彭志勇
2
1
一、基坑工程的概念及基坑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二、常见基坑工程支护类型及其适用环境条件 三、国家、地方标准、规范及相关法规文件对基坑管理的要求 四、常见基坑工程安全事故类型及典型案例分析 五、基坑工程安全管理几点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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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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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一、基坑: 为进行建(构)筑物地下部分的施工由地面向下开挖的空间。
涵盖:为建(构)筑物地下室、附属构筑物基础、化粪池等进行开挖的地下空间; 市政工程为各类管线埋设(沟槽)及施工竖井等进行各类地下开挖的空间。
二、深基坑: 为进行建(构)筑物地下部分的施工及地下设施、设备埋设,由地面向下开挖,
深度大于或等于5m的空间。
2012
8.1.4 8.1.5 8.2.2
5
《建筑深基坑工程
5.4.5
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JGJ311-2013
6
2.0.2
条文内容
当基坑开挖面上方的锚杆、土钉、支撑未达到设计要求时,严禁向下超挖土方。 采用锚杆或支撑的支护结构,在未达到设计规定的拆除条件时,严禁拆除锚杆或支撑。 基坑周边施工材料、设施或车辆荷载严禁超过设计要求的地面荷载限值。
工过程中,严禁设备或重物碰撞支撑、腰梁、锚杆等基坑支护结构,亦不得在支护结
国家大剧院工程基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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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作竖井
盖 挖 逆 作 地 下 结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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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钉 墙 支 护
复 合 土 钉 墙 支 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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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编号 GB50202-2002
JGJ120-2012
基坑工程事故原因调查
工程管理 10%
工程勘察 2%
其他10%
施工质量 47%
方案计算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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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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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结构类型
适用条件
安全等级 基坑深度、环境条件、土类和地下水条件
锚拉式结构
支 支撑式结构
档 悬臂式结构
式 结
双排桩
构 逆作法
一级、二 级、三级
1、排桩适用于可采用降水或截水帷幕的基坑; 2、地下连续墙宜同时用作主体地下结构外墙,可同时用于截水;
用于非软土基坑时,基坑深度不宜大于12m;用于淤泥质土基坑时, 基坑深度不宜大于6m;不宜用在高水位的碎石、砂土、粉土层中。
适用于地下水位以上或经降水的基坑,用于非软土基坑时,基坑深 度不宜大于12m;用于淤泥质土基坑时,基坑深度不宜大于6m;
三级
1、施工场地应满足放坡条件;2、可与上述支护结构形 式结合。
用作主体地下结构外墙,可同时用于截水。
备注
比较常见类型(1、2)
钢板桩+内支撑支护 可用于市政管线沟槽 开挖。
受场地条件限制时采 用。
图1、图2.
盖挖逆作,竖井锚喷逆作。
适用于地下水位以上或经降水的非软土基坑, 且基坑深度不宜大于12m; 适用于地下水位以上或经降水的非软土基坑, 且基坑深度不宜大于15m; 适用于地下水位以上或经降水的基坑,通常用 于坑内局部加深部位支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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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结构类型 桩锚支护 桩+内支撑支护
连续墙+锚杆支护 连续墙+内支撑支护
逆作法(锚喷逆作) 单一土钉墙 预应力复合土钉墙 微型桩复合土钉墙 放坡
安全等级 一级、二 级、三级
二级、三 级
三级
适用条件 降水或截水基坑。 降水或截水基坑,不具备锚杆施工条件或对基 坑变形控制要求较高的基坑。
7
2.0.3
施工前应针对安全风险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建筑施工土石方
机械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
8
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2.0.4
施工现场发现危及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隐患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排除隐患后方
JGJ180-2009
可恢复施工。
9
6.3.2
基坑支护结构必须在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严禁提前开挖和超挖。施
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支护结构,在基坑开挖过程中与支护结构使用期内,必须进 行支护结构的水平位移监测和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地面的沉降监测。 基坑工程变形监测数据超过报警值,或出现基坑、周边建(构)筑物、管线失稳破坏 征兆时,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撤离人员,待险情排除后方可恢复施工。
土石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