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工作统计表》填报操作指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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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律师工作统计表》填报操作指引

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

(一)前言

在原“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服务专窗”或“广东律师管理系统”已注册的律师、律师事务所,可以继续使用原账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已将账号导入广东政务服务网)。使用原账号初次登录政务服务网需通过“找回密码”功能重置密码。

在原“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服务专窗”或“广东律师管理系统”已有账号的,在广东政务服务网重新注册申请账号,新注册的账号无法查看以前在“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服务专窗”或“广东律师管理系统”的办事记录。

在“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服务专窗”或“广东律师管理系统”无账号或不需要之前办事记录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个人,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申请注册新账号。

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申请注册的账号,可以登录“广东法律服务网”和“广东律师管理系统(律师侧子系统)”。

(二)登录

1.访问网址

网页地址框输入【网址】访问广东政务服务网,页面如下:

(网站首页)

2.切换、登录

访问广东政务服务网页面后,在“切换区域和部门”中选择“省级部门”中的“省司法厅”,切换至广东省司法厅网上服务窗口页面,在“广东省省司法厅网上服务窗口”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进入登录窗口,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

(切换广东省司法厅服务窗口界面)

(进入登录界面按钮)

(三)账号

1.在“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服务专窗”或“广东律师管理系统”已注册的律师、律师事务所账号可直接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登录。初次登录政务服务网需通过“找回密码”功能重置密码,具体操作指引请查看接下来的找回密码指引。

2.在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服务专窗注册的帐号(简称“原账号”),若与广东政务服务网出现同名账号,则政

务服务网会修改原账号(修改规则为在原账号前面添加“ls_”,即修改后的账号为:ls_原账号),并发送手机短信告知原账号持有者,请留意原账号注册时使用的手机号码。如果手机号码变更或者失效的,请拨打客服电话:12345,进行更正。

3.在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服务专窗无账号,或者新申请执业人员,可以在广东政务服务网重新注册账号。

(四)找回密码

1.通过手机找回密码

(1)打开广东政务服务网官网,跳转到省司法厅网上服务窗口,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进入到登录页面,点击页面上的“找回密码”。

(2)页面跳转到密码找回的第一步,需要用户输入要找回密码的账号、名称、证件号码、图像验证码。特别注意原“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服务专窗”或“广东律师管理系统”的单位帐户,其证件号码是注册时填写的负责人的身份证号码。

(3)点击“下一步”,选择验证的方式,若用户选择“手机”,则要用户点击“发送验证码”,验证码将通过

短信发送到注册该账号时所验证的手机号码上(页面会显示手机号的前几位和后几位以提示用户);

(4)当手机收到验证码后,输入正确的验证码,点击“下一步”,验证通过,用户即可重新设置该账号密码;

(5)设置好新密码后点击“下一步”,页面提示设置成功,再返回登录界面,使用新密码登陆即可。

2.通过邮箱找回密码

(1)打开广东政务服务网官网,跳转到省司法厅网上服务窗口,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进入到登录页面,点击页面上的“找回密码”。

(2)页面跳转到密码找回的第一步,需要用户输入要找回密码的账号、名称、证件号码、图像验证码。

(3)点击“下一步”,选择验证的方式,若用户选择“邮箱”,则该邮箱地址需要用户在“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服务专窗”或“广东律师管理系统”的用户中心已验证过,在“账户安全”-“邮箱验证”应显示为“已验

证”,如若用户未验证过邮箱,则无法使用邮箱的方式进行验证,在邮箱地址处会给出提示;

(4)选择使用邮箱方式之后,确认邮箱地址之后,点击“发送验证码”,验证码将通过邮件发送到邮箱地址,输入验证码之后点击”下一步“到密码设置页面;

(5)设置好新密码后点击“下一步”,页面提示设置成功,再返回登录页面使用新密码登陆即可。

二、登陆广东律师管理系统(律师侧子系统)

(一)登录

填报《律师工作统计表》请登陆“广东律师管理系统律师侧子系统”(技术客服电话:86350156)。登录方法如下:

1.登录入口一: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广东省司法厅网上服务窗口”使用广东政务服务网账号、密码登录系统,点击右侧“律师管理系统(律师入口)”或页面上端蓝色大图标“广东律师管理系统(律师侧子系统)”,进入律师管理系统(律师侧子系统)个人中心。

“律师管理系统(律师入口)”在政务服务网的快捷入口

律师管理系统律师侧子系统界面

初次通过政务服务网跳转到广东法网的律师事务所账号,需建立广东政务服务网账号和广东法网账号的连接关系,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在政务服务网点击上图蓝色图标跳转

至广东律师管理系统(律师侧子系统)

如果在广东法网有账户信息,则律师机构需点击蓝色按键

进入绑定页面,将政务服务网账号与广东法网账号进行绑定;如果用户在广东法网没有账户,则需要生成新账号并

进行自动绑定。

绑定广东法网账号时,在此处输入原广东法网账账户信

息,即可进行绑定并成功登陆

2.登录入口二:登录广东法网(【网址】)后进入“个人中心”,点击“律师管理系统(律师侧子系统)”。登

录广东法网的账号和密码与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的帐号和

密码相同。

广东法网首页

广东法网机构账号中心页面

律师管理系统律师侧子系统界面

三、报表填报功能

(一)功能简介

报表业务用于统计我省律师业务相关数据,由律师机构类账号上报给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并由区司法行政机关开始逐级上报至省司法行政机关。报表功能包含提供新增、修改、删除等操作。

(二)新增、删除

(1)在报表页面点击【新增】按钮,进入新增报表业务界面,在界面中选择报表类型和统计时间,点击【确定】按钮即可新增一条报表业务。

(2)点击【删除】按钮,即可删除对应的报表,已上报的报表无法进行删除操作,需申请撤回成功之后、或者上级退回相应的报表,即可进行删除

(三)上报、导出

(1)新增报表之后,填写“执业律师统计表”等相应的统计表,按照界面相应的提示,填写每个输入项,待8个统计表全部填写完成之后,点击【上报】按钮,即可上报至上级管理单位。上报成功的报表无法进行相应的修改。

(2)点击【导出Excel】,可导出对应的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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